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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文稿资料汇编18篇

2023-05-15 16:39:43

文秘家园网(www.wenmijiayuan.com)整理,每天更新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暗狗:体制人的免费资料库 –请点击:zl.wenyixie.com 材料交流群,请加微信tizhisiri文秘家园网(www.wenmijiayuan.com)整理,每天更新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清明节相关资料汇编目录一、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3省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110省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214地市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117地市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220区县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22二、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地市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25地市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27区县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29区县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31乡镇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33乡镇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35三、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50 例)37四、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0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46县区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2县区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55乡镇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61乡镇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66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通知祭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2020 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安全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任务 依然艰巨繁重,其他地区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 风险加大,统筹清明节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维 护社会大局稳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统筹意识,既要认真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 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继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又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 署安排,根据本省域划分并动态调整的低、中、高风险地区以 及当地殡葬服务场所实际情况,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要着眼于增强统筹效果,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研究是否 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报请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理解并给予配合支 持。要督促各殡葬服务机构特别是各类公墓等安葬服务机构严 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自身设施场地、防 控条件等情况,制定详尽具体的方案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 置流程,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到位,并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二、加强分区分级分类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 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 管理。高风险地区可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 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 业务的逝者亲属适当采取时段、人数限制措施。中、低风险地 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 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 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并做好控流 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各殡葬服 务机构及祭扫场所承载量,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 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对 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强化引导管理;增 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严格落实防护防控 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从源头消除火灾、踩踏等各类安全风险, 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三、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殡葬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切实有效保障遗 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并根据疫情情况, 视情扩大殡葬服务供给。高风险地区的殡葬服务机构,可暂停 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中、低风险地区的殡 葬服务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稳妥有序提供除基本殡葬服务以 外的其他延伸服务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流程,做实做 细每个环节,加强服务人员配备和防护物资保障,确保安全服 务、优质服务。要规范丧葬、祭扫用品销售及殡葬服务收费管 理,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 定价涨价;对属于市场调节范畴的,要加强成本审核,指导在 合理范围内定价;对借机哄抬物价及殡葬中介机构人员违规承 接殡葬服务、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 予以严厉打击。要及时了解掌握疫情对殡葬服务机构运营的影 响,对出现亏损、运营困难的,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帮扶 意见建议,帮助其渡过难关。四、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各地要充分利用殡葬服务在线平台,推进“互联网+殡葬服 务”,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 务项目,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网上 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 活动聚集感染风险。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 的地区和机构,要向当地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远程视频祭扫等 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大 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对预约 申请参加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 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较为分散的 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 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 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五、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密 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外交通疏导、现 场管控、秩序维护、疫情防控以及规范祭扫用品销售、服务收 费等行为。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及疫情 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专班,明确分 工、落实责任,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每个殡葬服务机构在开放清明祭扫服务前扎实做好方案预案、防护物资供应,落实防控和相关应急措施, 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特别是要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发生山林等火灾事故。要联合宣传、文明办、农业农村等部门大力宣传当地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要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对依靠部门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筹推动解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当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工作指引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控培训、应急演练、机构安全等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防控无死角,切实守护好服务对象和自身安全。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 月 4 日至 6 日)安排专人值班, 统筹协调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 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报送经省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批准的清明节工作方案(通知);4 月 4 日至 6 日每日 15 时前统一上报《2020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 月 13 日前上报本省份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附件:2020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仅限学习交流,请勿抄袭和出售附件:2020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单位:省(区、市)民政厅(局)填表人:电话:日期: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数量未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数量当日祭扫群众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有无突发安全事件其他9省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1通知祭扫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部,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 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 明电(2020)6 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27 号)等要求,为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清明节期间聚集性活动的管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殡葬服务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 省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 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为避免人 员聚集,减少疫情蔓延扩散,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殡仪馆(服务中心)、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不举办守灵、 公开告别、现场祭扫等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暂停组织集 体(社区)公祭、骨灰海(江)葬等人员聚集活动。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当地疫情防 控要求及自身设施场地、防控条件等情况,制定具体的方案、 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到位,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二、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追思活动各地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公告信息等形式,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加强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暂停祭扫的必要性,征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大力推行网络祭扫。各地要积极开通祭扫服务热线,搭建网上祭扫平台,通过网络祭奠、微视频讲述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大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二是大力推行“服务祭扫各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要为安葬(安放)在墓园(骨灰寄存楼)的逝者家属提供墓位(骨灰格 位)清扫、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服务。三是大力推行“预约 祭扫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擦拭一次墓 碑(骨灰格位)、代献一束鲜花、举办一次代祭,通过网络视 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反馈服务情况,切实满足广大群众祭奠先 烈、缅怀先人的祭扫服务需求。三、提升服务水平,采取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指导各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要 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服务窗口设置安全线,确保工作人员与群众的安全距离;尽量使用支付宝、 微信进行业务结算,严防殡葬服务场所内交叉感染;要通过手 机短信、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护 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 对象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好定期监测体温 和消毒、通风等工作,提高防护能力。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 全管理,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处 置,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四、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照省指挥部的部署安排落实属地责任,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一发布暂停清明节祭扫服务信息,组织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管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公安部门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维护好秩序,对不听劝导、寻衅滋事等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城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各殡葬服务单位和各管控点,劝离占道焚烧祭品人员,依法查处占道经营祭品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与民政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急(消防)、林草部门要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林业和草原地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宣传、广电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采取家庭祭扫、网络祭扫等简约方式缅怀先人。 各地要组织动员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 用,组织引导群众采取网络祭奠、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安 全的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 制有关要求及民政部相关工作部署,落实落细有关要求,全面 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 省指挥部。省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2通知祭扫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0 年清明节即将到来,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虽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统筹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 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在科学预判形势和评估风险基础上, 现就做好 2020 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暂停集中祭扫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类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 等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 骨灰撒海等群众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实行严格的人数 限制。二、推广应用新型祭扫方式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积极推行“互联网+殡葬服务”,推广应用网上祭扫、代理祭扫等在线服务,开通殡葬服务机构移 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网络祭扫、 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 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 需要的,可提供代理祭扫、远程视频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 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 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三、有效管控零散祭祀行为各地要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 应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四、及时公布祭扫活动安排市县民政部门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发布继续暂停集中 祭扫活动的通告公告,公布网上祭扫的平台网址和代理祭扫的 办理办法,通过开通网上咨询、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向丧属 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五、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市县民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博、 微信、标语、横幅、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同时,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 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继续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祭扫工 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 月 4 日至 6 日)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地方清明节祭扫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 特殊情况,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 报制度。各市民政部门要在 4 月 4 日至 6 日每日 14 时前统一上报《2020 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并于 4 月 10 日前上报本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地市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1通知祭扫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甘肃省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要求,为统筹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 工作,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群众集中祭扫引发输入性 和聚集性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 2020 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有关事项通告(通知)如下: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文明祭扫氛围(一)实行文明低碳祭扫。积极推行丧葬礼俗改革,转变 传统祭扫习俗,倡导在公墓、殡仪馆进行文明、绿色祭祀,禁 止在林区、草地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二)积极倡导新型祭扫方式。充分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祭奠逝者。(三)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倡导尊重生命、 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四)街道(社区)、镇(村)、市殡仪馆、嘉裕故园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滚动播放电子屏、倡仪书 等方式大力营造文明祭祀氛围。二、在市殡仪馆、嘉裕故园内祭扫要求(一)禁止群体性、聚集性祭扫活动。市殡仪馆、嘉裕故园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集体安葬等聚集性祭奠活动。(二)祭扫人员进入市殡仪馆、嘉裕故园现场祭扫时,必 须持《骨灰寄存证》或《安葬证书》,每证不得超过 3 人,同时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进入园内必须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在园内停留时间,不得扎堆、聚集。(三)清明节期间,将在嘉裕故园、市殡仪馆道路入口处 设立值勤点,由公安、卫健委、民政等值勤人员检测体温、查 看证件、疏导人员车辆,倡导错峰祭扫,避免拥堵。(四)严格实行环境(设施)消毒。市殡仪馆、嘉裕故园 实行全方位多频次消毒,在公共卫生间、洗手池等处提供消毒 液、洗手液,方便群众使用。(五)市殡仪馆、嘉裕故园提供代祭服务,凡是不能到现 场祭扫的群众,可委托市殡仪馆、嘉裕故园工作人员免费为其 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祭奠服务。三、城市街区内祭扫要求(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嘉峪关市民文明公约 20 条》,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文明祭祀、爱我家园,珍惜创城荣誉。(二)祭扫群众到居民小区周边区域祭扫时,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祭扫活动,禁止摆放祭品,严禁到街面、路边、广场、 绿地等空地随意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三)加强夜间街面巡查。公安、城管、民政、环卫、文明办等单位组成联合巡查组,督促祭扫群众到定点位置进行祭扫活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祭扫有序进行,不听劝告的,将根据《嘉峪关市文明祭祀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四、镇(村)区域祭扫要求(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村民自觉遵守《嘉峪关市民文明公约 20 条》和《村规民约》,自觉维护人居环境,文明祭祀、爱我家园,珍惜创城荣誉。(二)在农村集中安葬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祭扫时,禁止扎堆聚集,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三)镇(村)要成立清明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 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祭扫活动安全管理。地市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 2通知祭扫2020 年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祭扫活动将进入高峰期。为有效遏制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和长春市民政 局 2020 年清明节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要求,通告如下:一、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清明节期间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 暂停各类集体公祭等群众性活动。清明节期间德惠市殡仪馆、静园公墓不对外开放祭祀服务。二、对新办理殡葬业务的市民提供预约登记服务,严格限 制办理人数。三、对安葬期满及骨灰寄存需要缴费的,可在清明节之后 办理。四、清明节期间,严禁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用品。公安、城市执法等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三禁止”执法检查,对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处理。以上公告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与支持,为切实做好疫情防 控工作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区县级关于做好 2020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告通知祭扫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省、苏州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经研究, 决定全县清明期间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属地管理(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形 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压实属地责任。各镇(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主动加强与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 管局、交运局、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 工作方案,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力、物资保障,确保暂停 2020 年清明现场祭扫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建立协调机制。成立由政府办公室牵头,宣传部、 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运局、卫健委等部门及 各镇(区、街道)参加的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和 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二、广泛宣传告知,倡导行为自觉(一)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部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协调指 导采取微信、短信提示等多种方式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 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二)强化社区宣传。各镇(区、街道)要积极拓展宣传途径,倡导党员干部率先模范带头,组织建立志愿者宣传队伍, 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发放告知书,确保群众知晓度。(三)机构主动告知。民政局指导各公墓、骨灰堂(塔陵) 等殡葬服务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尽可能将《通告》精神告知逝者家属。三、全力开展劝返,维护现场秩序(一)出入通道劝返。交运局负责指导协调各镇(区、街 道)在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及时做好宣传、告知、 劝返等相关工作。清明期间,停开扫墓专线班车,停发外地扫 墓包车通行证。(二)开展路口劝返。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公安、城管、志愿者等力量,在公墓、骨灰堂(塔陵)道路出入口对祭 扫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予以劝返。(三)实施封闭管理。民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落实关闭各公墓、骨灰堂(塔陵)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对于确需骨灰安放的逝者亲属,做好证件核验、人数控制(每户不得超过 10 人)、测量体温等工作。四、加强协作配合,落实综合措施(一)加强分析研判。卫健委要及时研判全县疫情防控形 势,便于工作专班根据实际及时完善工作措施。(二)加强综合管控。公安局负责维护各公墓、骨灰堂(塔陵)及周边的正常秩序,依法对清明期间违反《通告》规定的 行为进行查处。住建局负责检查指导公墓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城管局配合各镇(区、街道)做好对祭扫人员的解释、劝返工 作。(三)倡导绿色祭扫。运用好“苏城云祭扫”公益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祭扫服务。民政局负责做好群众电话咨询解答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代客祭扫服务, 并做好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公开公示等工作。(四)把握舆论动态。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要及时把握舆论动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处理可能 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地市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倡议书文明祭祀广大市民朋友和海外侨胞:又是一年清明时,祭扫先人寄哀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的生活。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部署, 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到战“疫”中来,用真心、温情、坚守和行动,合力守护我们的家园。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为避免祭祀带来人员扎堆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巩固抗疫工作成果,我们倡议:一是弘扬新风,文明祭祀。祭祀活动重于心不拘于形。敢为天下先的 XX 人,既重情守礼,更崇尚新风。当清明时节遇上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克时艰。我们倡议 不组织现场祭扫,特别是集聚性祭祀活动,通过家庭追思、网 上祭祀等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以绿色祭奠推动社会文明 进步。二是传承美德,敬老孝亲。尊老爱老孝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丰祭不如厚养,孝道重在当下。我们倡导厚养薄葬 的新观念,提倡对在世老人多尽孝道,多一份关心,做到老有 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以节俭方式寄托哀 思,让逝者安息。三是自觉践行,遥寄哀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社会公众人物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新风正气的领头雁、带头人。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祀方式,监督和制止集聚性祭祀行为。我们也告请远 在异国他乡的各位侨胞,念不在深浅,情不分远近。在这个特 殊时期,首要的是保护好自己,希望大家在疫情解除前,暂缓 远行、暂缓回乡祭祀。市民朋友们、海外侨胞,开展文明祭祀、网上祭祀既是当 前疫情防控的形势需要,更是文明生活的“关键小节”。让我 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共战疫情、共享 文明。地市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倡议书文明祭祀广大市民朋友们:草长莺飞,春暖花开,又是一年清明时。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避免清明节期间人群聚集,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倡议:一是严防聚集,文明祭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做到不聚集、不扎堆,不参与宗族性的聚餐祭祀活动。公墓、殡仪馆、骨灰楼等祭扫场所实施电话实名制预约,每天限制进场祭扫人数,分批分时段进场祭扫。倡导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方式,营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二是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积极宣传移风易俗,严格遵守和执行疫情期间有关政策规定,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陋习。倡 导“厚养薄葬”理念,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三是告别陋习,安全祭祀。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爆竹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推行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方式。树立文明、安全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严防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群防群控。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率先垂范,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传递文明理念,树立文明新风;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树立文明祭祀风尚, 倡导文明祭扫新风,保护生态环境携手与共,众志成城,坚决 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区县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倡议书文明祭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清明时节雨纷纷,一束鲜花祭故人,时至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年清明时,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传统的祭祀活动一直是春季火灾的重大隐患,据统计, 我国每年因祭祀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全年森林火灾总量的 40, 无数的草木生灵在这一天饱受火魔的侵肆。不仅如此,清明节焚烧纸钱还会引发环境卫生问题,在墓地,大量的人口聚集, 密集的时间内不断焚烧纸钱,灰飞满天,烟雾笼罩,污染环境, 既降低了空气质量,还影响了市容市貌。随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全国人民积极应对、 群防群控,各项重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为推进文明祭扫、绿色清明,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社会风尚,同时为巩固文明生态博野、文明县城创建常态化工作,持续改善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县大气办、县文明办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一是摒弃陋习,文明祭祀。文明追思祭祀,不为疫情防控添堵。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加入文明祭祀的行列,积极传承文明美德。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清扫墓碑、撰文追忆、微信微博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礼敬故人,寄托哀思, 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自觉做到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冥物, 形成不现场祭拜、不踏青祭拜的良好氛围。二是弘扬美德,节俭环保。坚持文明祭祀,积极倡导绿色、环保、节俭的祭祀方式,共同维护好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各 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 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形成文明节俭、绿色 环保的祭祀新风。三是遵规守纪,安全祭祀。严防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自觉遵守祭扫秩序,合理安 排祭祀时间,错峰祭祀,增强安全意识,严防事故发生和疫情 蔓延,确保能有序安全地进行祭祀活动。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 从文明祭祀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共同为建设大美博野贡献自己的力量,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清明节,让“清明”更“清”更“明”。区县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倡议书文明祭祀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芳菲三月,万物复苏;春风送暖,清明将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仍然不容放松。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清明祭祀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一是在倡导文明新风上做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作用,积极引导党员、群众移 风易俗、文明祭祀。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影响和 带动身边群众,大力倡导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家庭分散追思 等简约、文明的祭祀形式,切实减少现场祭扫,避免因人员聚 集引起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二是在助力疫情防控上做表率。各级党组织要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 工作,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 作用,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引导群众少出门、不聚集、不扎堆,主动劝导在外亲友暂缓回乡祭扫,及时发现并 制止聚集性祭扫、聚餐等活动。三是在防范安全风险上做表率。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清明防火有关要求,积极发动党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筑牢安全祭祀“防火墙”。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带头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积极引导群众在祭祀活动中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不违规野外用火,自觉摒弃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习俗,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四是在维护公共秩序上做表率。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党员、群众自觉维护清明期间公共秩序。广大党员要带头遵守祭 祀场所秩序,做到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花木、不污染环境,主 动纠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理性对待网站和社交平台上出 现的涉清明火情、涉疫情敏感话题,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做到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守住战“疫”成果,守护绿水青山,才是对逝者最好的 告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文明新 风的倡导者、践行者,为建设绿色美丽家园,全面打赢疫情防 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应有的贡献!乡镇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1倡议书文明祭祀清明节是扫墓祭祖、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重要日子,但2020 年的清明不同往年。今年的清明,适逢全镇上下众志成城、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弘扬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确保 2020 年清明祭扫安全、文明、绿色、环保,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一是敬畏生命,不为疫情防控添堵。疫情就是命令,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父老乡亲认清形势,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减少或避免现场祭扫活动,特别要做到不聚吃。面对疫情,保护好自身健康就是对家庭、对社会的最大负责,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二是文明祭祀,不重形式更重内涵。倡导采用家庭追思、经典诵读、网上祭祀等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从实地 实物祭扫转移到精神传承上来,这是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莫 大支持。三是移风易俗,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身边群众,自觉以文 明安全的形式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新时代彰显新风气,祭祀在心不在形,重在缅怀和追忆。别样清明一样情,希望广大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从每个 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移风易俗、共克时 艰,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清明节,为彻底打赢疫 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乡镇级关于清明期间文明祭祀的倡议书 2倡议书文明祭祀今年清明期间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好清明前后疫情防控硬仗的要求, 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严防疫情反弹,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尚,现向全社会提出如下倡议:一是网络祭扫,减少出行。祭扫活动重于心不拘于形,大力提倡网络祭扫,通过在网上献花、留言寄语等形式追思先人, 寄托思念,减少现场祭扫,暂缓出行祭祖,避免人员集中造成疫病传播。二是在外祭扫,减少返乡。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疫情已具有全球大流行的特征。倡导准备回乡祭祖的海外华侨 和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暂不返乡祭扫,在境外通过网络祭扫 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追思。三是居家祭扫,减少聚集。疫情期间保护好自身和家人健康就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提倡以居家追思 的方式缅怀逝者,减少亲朋好友群体祭扫,暂停组织守灵、告 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不给疫情传播可乘之机。四是环保祭扫,减少浪费。破除祭扫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爆竹烟花等旧俗陋习,倡导以献花、鞠躬等简约环保方式进行祭扫,不搞攀比、不摆阔气、减少浪费,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树立生前孝亲胜于重敛厚葬观念,珍惜关爱眼前的长辈亲人,让他们有养有乐,亲人逝后从俭办丧。五是安全祭扫,减少隐患。不带火种上山,不在山林草地、交通路口、广场小区、巷口楼道等场所焚烧冥币、冥物,注意 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切实减少火灾等各种安全隐患。祭扫是一种形式,是对先辈的怀念和尊重;文明是一种风 尚,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体现。倡导文明祭扫既是疫情防控的需 要,也是时代风尚所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从我做 起,从家庭做起,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贡献力量!清明节文明祭祀宣传标语(50 例)标语文明祭祀1、鲜花祭祖要提倡,森林防火有保障。2、提倡文明祭扫,杜绝上坟烧纸。3、节日上坟烧纸钱,烧毁森林多危险。4、上坟不烧纸,植树表哀思。5、力保森林资源安全,摒弃上坟烧纸陋习。6、上坟不烧纸,植树祭亲人。7、烧香烧纸祭先祖,森林防火记心间。8、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9、扫墓烧纸不提倡,引发山火徒悲伤。10、祭祀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11、改上坟烧纸陋习,倡植树献花新风。12、上坟不烧纸,献花表哀思。文明搞祭祀,无火过清明。13、上坟烧纸慎用火,别因祭祖遭横祸。14、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故人。15、清明祭先祖不忘前人泽被,慎火护山林常使后人蒙荫。16、清明祭奠做文明人,只送鲜花纸不焚。17、烟火污染环境,鲜花环保芬芳。18、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祭祖只献鲜花礼,不焚香火文明人。19、文明祭祀,防火保林!20、烧香烧纸皆陋习,文明祭祀应牢记。21、清明时节雨纷纷,网上行人欲断魂。微信片语寄相思, 逝者已斯生者思。22、平安清明,安全第一23、鲜花祭故人,春雨现哀思。24、清明祭奠先人,不忘环保消防。25、清明时节泪花飞,祭奠香炉烟雨忙。手捧礼花献英雄, 焚烧断魂燃灵堂。26、我邀天弓发雪箭,千丈白绫祭亡魂。27、清明时节寄哀思,鲜花一朵告天知。28、清明时节,细雨纷纷,祭奠先人,骨肉情深;鲜花一 朵,告慰亲人,改变陋习,祖先欢欣。29、鲜花祭故人,思念之意存于心。莫把纸来焚,环保健 康文明人。30、情系家祖熊似火,此火非彼火;心念林木深似海,此海非 彼海!31、绿色出行、错峰祭扫。32、文明节俭度清明、树立时代新风尚。33、平安祭扫、文明祭扫、低碳祭扫。34、慎终追远、感悟生命、传承精神。35、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36、清明祭扫勿忘安全、严防事故创造平安。37、燃香烧纸皆陋习、文明祭祀树新风。38、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共建和谐。39、鲜花敬故人、祭文传亲情。40、绿色清明、文明祭扫、平安和谐。41、鲜花绿植寄故人、生态环保托哀思。42、保护生态环境、绿色低碳清明。43、清明祭英烈、浩气永长存。44、党员干部带头,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45、劝君爱惜祖先地,莫留星火把它焚!46、缅怀先人鲜花祭祀,骨灰植树回归自然。47、管好星星火,保住片片林。48、清明时节雨纷纷,驾车祭祖要提神。49、清明时节祭祖忙,交通安全不能忘。50、先人坟前怎放无情烟火,我等思亲清明听风听雨。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清明节在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为确保清明节群众祭 祀活动安全顺畅,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证社会稳定,实 现文明祭祀、安全清明的目标,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目标,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顺畅、有序, 避免意外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科学决策, 果断处置,协调合作。二、重点区域和高峰期重点区域:殡仪馆墓地及周边区域。高峰期:清明节期间。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清明节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主要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 协调和指挥工作。成员单位:市民政局郊区人民政府市委文明办 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森林消防支队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为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副主任为市民政局社 会事务科科长,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加 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强化对殡葬服 务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承 接传达上级指示;收集发布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指挥部下设 10 个专项工作组:防火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清明祭祀期间派 专人对有坟包林地死看死守,禁止在林地及周边地域焚烧祭祀 品,防止火灾发生。消防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重 点地区消防设备人员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指挥工作。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清明节的客流 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专线车和公交车,为祭扫群众提供 交通便利。疏导组:由市公安局负责,负责组织警力,维护重点地 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交通堵塞。治安组:由市公安局负责,负责防范重点地区及周边治 安事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及时组织警力妥善处理。执法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负责殡葬用品市场 及各殡葬服务单位收费监管,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维护群 众经济利益;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 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城管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 祭品的治理力度。医疗保障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负责调度各医疗机 构医护力量,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时组织现场救援及院内 救治。宣传组:由市委文明办负责,负责清明期间路况信息发 布,收集文明祭扫等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外宣传报道。保障组:由郊区政府负责,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清理通向 祭扫地区道路上的积雪等,保证道路畅通。四、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应对措施:(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迅速向指挥部门报告;相关的殡仪馆、公墓和陵园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 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通过广播进行疏导。(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堵塞。采取临时管制措施;临时征用停车场地;临时占用农田停车;设立临时停车点。(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等器材进行扑救;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紧急疏散祭扫群众;保护好骨灰和其它贵重物品。(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祭祀群众受伤。1.迅速联系医务人员进入现场救治;迅速向指挥部报告;处理好后续治疗,善后事宜。(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严禁任何人员靠近、触碰,由公 安部门派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立即组织公安人员进现场进行 处置;迅速向指挥部门报告;医疗保障组组织抢救伤员;消防组负责扑灭明火等火灾;疏散群众。(六)出现个别人制造事端。1.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与祭祀家属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 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妥善解决。对外发布信息需经市宣传部门审核批准,各成员单位不 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五、具体工作要求(一)群众祭祀场所实行 24 小时值班。(二)指挥部各组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立即进入工作 状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严禁工作中推诿扯皮。(四)各组应互相协调配合,形成统一整体。(五)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天向指挥部报告当日工作情况。(六)检查重点部位,消除事故隐患。地市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清明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公墓、陵园、殡仪馆各 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 制,保证我市清明节祭扫活动顺利进行,严控人员聚集,确保 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坚决防止人员聚集,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体现便民、利民、殡葬为民的服务宗旨,确 保祭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科学决策,协调合作。3、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预防为主,果断处置。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和高峰期重点区域:殡仪馆墓地及周边区域。高峰期:清明节期间。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市清明节群众扫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临时指挥中心, 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处置工作。(一)指挥中心主任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二)副主任职责:协助总指挥具体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 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三)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 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具体事项。(四)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情 报报送,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制定 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召开指挥中心 成员等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公 共事件,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总结处理突发 公共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对接宣传报道等项工作。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中心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 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2、协调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3、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4、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殡仪馆采取单向进出, 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维持现场秩序;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调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4、协调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2、协调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3、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5、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 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6、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四)出现扫墓群众拥挤踩踏伤情时:1、协调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2、迅速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3、协调公安部门并组织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4、协调交通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由安全、公安 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2、发生爆炸事件时,协调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3、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4、向指挥中心报告;5、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由公安、安全、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 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系公安部 门协调解决。(八)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1、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安排警力维持现场秩序;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3、现场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民政局先行组织安排事故调查、对 特重大事故将请示市政府研究予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 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 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 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六、具体工作要求(一)清明祭扫高峰日,指挥中心领导、成员(部门负责 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由市民政局向指 挥部报告当日全市群众祭扫活动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 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 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二)指挥中心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 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 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三)要保证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充分认识消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 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 消除隐患。(五)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 导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六)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 违规行为。(七)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在各县(市)区、各乡(镇) 的群众祭扫活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乡(镇) 负责组织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各县(市)区、各陵园、公墓祭扫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拟定本单位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县区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清明节当前,正值防控新冠肺炎的关键时期。为大力倡导文明低 碳祭扫新风尚,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 谐、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充分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 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二、工作任务(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成立清 明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清明节群众祭扫重点地区;积极 与公安、应急、交通、林业等部门加强合作,制定完善清明祭 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清明 祭扫安全保障合力,确保清明节工作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二)确保祭扫安全。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 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 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 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 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清明节期间正值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 乡(镇)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 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 林区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都要 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三)实现文明祭扫。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敬献鲜花、植树绿化、 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 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 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 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 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 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 有序。(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民政部门安排部署,全 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 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三)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 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畅通,文明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县区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清明节为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 有效预防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为主题,“平安稳定、护林防 火”为重点,“社会参与、部门联合、分工负责”为抓手,高 度重视,周密部署,职责落实,措施到位,确保全县清明节群 众祭扫活动绿色、安全、平稳、有序。二、组织机构成立县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应急指挥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环保局、县环卫局、县融媒体中心、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主要领导。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三、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清明节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单位进 行责任追究;对在殡葬突发事件中参与闹事的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宣传报道工作。 县文明办: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主题活动要求,推出和倡导健康文明祭扫方式、移风易俗、生态节地、文明节俭殡葬 新风尚。县公安局: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依法对聚众闹事不法分子严肃处理,加大对涉嫌殡葬案件调查 侦破力度。负责沿途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等工作,确保道路畅 通;做好沿途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加强对全县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 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汇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公墓引起突发 公共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发 布信息。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调度,确保及时到位。县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在突发事件中因公伤亡人员劳动 仲裁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规范耕地上殡葬用地的使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通往集中祭扫墓区县乡道路的畅通。县林草局:负责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禁祭扫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防止因祭扫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 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扑救因墓葬、祭扫 等引发的山林火灾,做好事后损失处置工作。县卫健委:负责殡葬祭祀引发疫病消毒工作,处理因突发 事件造成的伤亡事故,配备救援车辆、救护人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烈士陵园祭 扫安全和维持秩序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在突发事件中因公伤亡 人员伤残抚恤相关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处理突发消防安全等意外事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予以查处,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对因预售、炒买炒卖、传销墓穴(地)、骨灰存放格位等引发群体事件的殡葬单位予以查处。县信访局:负责因殡葬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的接访。县环保局:负责做好因殡葬活动影响周边环境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现场污染分析监测技术支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报道殡葬突发事件,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报道工作。县环卫局:负责对道路两旁占道销售殡葬用品商贩进行清理;会同公安、交警、环保部门依法对城内占道搭灵棚,出殡 车辆沿途乱放鞭炮、抛撒纸钱等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进行处罚。对城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乱焚烧行为进行劝阻, 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清理焚烧现场,保证环境整洁。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负责协调做好每天两次“平安 清明、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信息发布相关工作。四、处置措施(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交通管理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迅速向县工作组报告;在墓区、骨灰堂等场所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 量等疏散措施,维持现场秩序;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1.采取临时管制措施;临时征用停车场地;临时占用道路停车;提前分流相关车辆;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现场组织者及时向应急县工作组报告;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最大限度 减少人员伤亡;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现场组织者迅速向县工作组报告;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引导疏散工作;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工作。(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发现可疑不明物品迅速报告县工作组;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发生爆炸事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救护人员抢救伤员;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位置。(六)突发社会治安事故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及时疏散。 1.不法分子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县工作组,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2.死亡人员家属借机闹事的,迅速报告县工作组,由公安 部门进行处置。(七)突发矛盾纠纷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引起不良影响。祭扫人员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纠纷,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 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解决。(八)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民政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县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应急指挥工作组办公室对本 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二)各乡镇(街道办)实行清明节工作日报制度,每日下 午 3:00 将祭扫情况上报县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民政局汇报。(三)在殡葬应急工作中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镇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应急预案清明节为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 有效预防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安全保障、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和谐清明”的目标,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二、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 部,具体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理工作。总指挥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 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 照职责分工进行精心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事项。党政办: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全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 接待安全应急工作协调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 体利用清明节之际开展倡导文明祭扫和对《关于党员干部带头 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 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确保安全出行祭 扫;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安全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 做好各祭扫点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督促各祭扫点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负责在安全防范、 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协助党政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工商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沿街撒纸钱、销售冥品、冥币行为的查处;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警力和清明节期间有关消防监督工 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 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火工作。维护 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负 责协调清明期间临时增设停车场问题;增设临时交通设施,根 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 并适时采取分流措施;根据停车需求情况,临时采取占用道路停车等措施,缓解交通和车辆停放压力;如遇突发情况,及时 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减少交通 拥堵。镇卫生院: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的救治工作和突发事 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文明办:做好优质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实现“文明低碳祭扫,平安和谐清明”的目标,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 做好清明交通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尽量避开高峰日祭扫。林业站: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重点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 加强防火宣传,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 祭扫接待工作以及宣传、安全防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期 间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 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墓葬点 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及疏导工作。 在清明节祭扫高峰期各村(居)要派专职人员负责对本辖区十 字路口及祭扫现场的维护和看守,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一)祭扫现场及重点区域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 现象时: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对人员进行疏 散、控制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现场派出所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派出所及时采取管制措施。2.临时占用道路停车。(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情况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地、就近进行扑救。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紧急疏散群众,将人员转移到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最近、最畅通的 出口撤离。(四)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及车辆,及时开展现场 抢救工作。迅速向指挥部报告。派出所维持好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并及时疏导各种 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采取的措施: 1.发现可疑不明物时,现场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消防车迅速到现场扑救。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七)突发矛盾纠纷时: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发生与群众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 持冷静,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联 系公安部门协调解决。五、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镇党政办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 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 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撤离职守、 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 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乡镇级清明节祭祀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清明节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祭扫是每年的一次 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和群众 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特别是严 防因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 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在疫情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以“平安祭扫、节地生态”为 主题,认真贯彻殡葬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清 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惠 民、节地、生态殡葬,倡导移风易俗,强化行风建设,提高服 务水平,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配合,属地为主;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科学决策、及时处置。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为将预案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镇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领 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 各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和各村(居)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 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全镇 9 个村委会和 1 个居委会组成。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全镇清明期间突发事件 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要是收集各村(居)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反馈, 为领导小组决策处理当好参谋。四、工作要求1、领导重视:各村(居)按要求成立相应的清明突发事件 预案领导小组。2、加强信息反馈:各村(居)要坚持清明期间 24 小时轮流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反馈、上报,并及时处理。3、严防火灾发生:为先人祭扫是清明期间群众最主要的活 动之一,根据往年情况,由于群众千年殡葬习惯,仍是以烧钱 纸、点香烛为主要的祭祀方式,由此而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因此,各村(居)必须对防火灾工作十分重视。清明期间各村(居)要对墓区及重点的防火区域派出专门的火灾防护队,开 展重点巡查,发现火苗,及时扑火。要准备充分的防火器材, 培训好防火人员,要布置防火人员,严防墓区和墓区周边火灾 的发生。4、严防聚众闹事和爆炸等恶性事件发生:清明期间一些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清明祭扫煽动不明真像的群众制造谣言、发布反动言论、聚众闹事甚至制造爆炸等事件,若有苗头,要及时上报情况,并及时联络公安等执法部门,及时制止, 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好工作,要科学有序地做好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把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要实施果断决速、坚决的打击。5、强化主体责任:重申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处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各村(居)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各村(居)负责。为此,各村(居)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措施,必须提供充分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发生突发事件,对自身无法处置的重大和复杂问题,必须上报镇应急领导小组,申请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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