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横幅

八大特殊作业风险分析,操作规范

2022-04-15 14:42:12

八大作业票证办理规范前言《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2014年发布,2015年6月1日实施。本标准规范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安全环保办公室根据要求制定了以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望各车间认真学习,预防作业事故的发生。目录1、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2、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3、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4、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5、断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6、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7、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8、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风险分析9、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0、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1、电工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 12、电焊(气焊)工岗位危险告知书13、检修施工现场安全督察日检表动火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4.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等火种散落或者喷溅的区域,10米内严禁存在易燃物品。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6.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确认作业周围作业环境,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或彻底清理易燃可燃物品。7.在油管、油罐、喷吹罐等容器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8.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检查检测确认,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9.维修煤气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煤气管道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10.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15%。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无防雨措施的雨天,禁止露天动火作业。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二)动火作业现场风险分析有限空间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热风箱体、喷煤磨机内部等有限空间作业,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操作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事先测定其氧气、煤气、粉尘的浓度,检测氧含量在19.5-23.5%达标范围内,煤气浓度低于24PPM、粉尘浓度低于30Mg/M³、设备温度低于30℃、易燃气体置换、易燃油物清除。符合安全要求后准许进入作业。3.在未准确测定氧含量浓度、煤气浓度、粉尘的浓度、设备温度、易燃气体置换、易燃油物清除前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在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必须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定时持续检测氧含量浓度、煤气浓度等方面是否达标在可控范围内。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护,进出清点作业人数。6.进入有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作业人员与岗位监护人员必须随时保持联系,事先提前明确联络信号。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设备设施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8.有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照明应使用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9.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劳保穿戴整齐,诸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必须佩戴煤气表、氧气表,进行定时监测,每隔20-30分钟进行轮换作业。10.作业结束,必须清点人数,做好人员、临时工具、设备等清点收尾工作。(二)有限空间风险分析临时用电(一)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持证上岗作业,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协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必须提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符合安全要求后准许进入现场作业。3.在涉爆粉尘、易燃、煤气危险区域接临时线要采用防爆型的灯与线路,同时线路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导线,无裸漏的线路。不得私拉乱接,避免因与设备乱搭产生静电,造成着火爆炸的危险性。4.进入有限空间设备设施内作业,安全照明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5.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6.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7.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8.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9.外委单位施工作业使用临时电,属地工段必须做好岗位监护与检查,存在问题立即制止予以停工,规范用电后准许作业。10.临时用电结束后,要与所属岗位结合进行拆除,将临时灯具线路收好归库存放。(二)临时用电风险分析高处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3.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4.严禁在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5.严禁在临近有煤气排放口(放散塔、放散管)下风向场所进行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7.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8.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9.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煤气设备设施场所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1.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12.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断路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2、《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3、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4、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5、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6、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7、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8、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9、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10、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11、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12、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13、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的规定,离地面,不低于。14、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二)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负责动土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2、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3、对动土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动土作业监护人由施工单位指派,申请单位可根据作业需要增派监护人。4、必须到现场了解动土作业部位及周围环境,核对图纸,查验标志,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动土作业。(重大动土安全作业票必须由申请单位领导审批)5、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票》,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占道等其他危险作业时,还需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涉及到其他单位时,应及时办理会签手续。6、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3天,超过规定时间需要继续作业的,应重新办理作业票。7、重大动土作业应编制作业方案,作业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和申请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备案。8、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和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在办票前,应会同区域地下隐蔽设施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制定并落实可靠的安全措施。9、在开挖之前,要先确定本区域地下设施的大致位置,当作业地点接近所估测的地下设施位置时,要用安全、可靠的手段确定其精确位置和打上标记。必要时,可使用地下设施探测器进行检查,并且告诉作业人员有关地下设施的详细信息和作业的方法。10、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d)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11、施工单位在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不能采用机械挖掘,尤其对于下方辅设电缆的部位,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防止造成生产或人身事故。12、动土施工过程中如果暴露出不能辨认或者在作业票中没有注明的设施或物体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申请单位处理,经确认准许施工后,在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作业。对于积满水且深度超过的坑、槽、井、沟,其周边应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并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不慎落入。13、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1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夯实,并恢复地面设施。(二)动土作业吊装作业(一)安全操作规程1、吊装作业前现场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办理好吊装作业票,手续齐全,措施到位准许作业。2.起吊前对吊车自身车况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指示仪表信号、各油位高低、车轮胎气压、支退、钢丝绳等进行全部检查确认是否齐全、有效、完好符合使用要求。3.起吊前对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超载使用。4.起吊前严格检查吊耳、绳扣捆绑物件是否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滑钩。必要时吊物上拴绑溜绳,防止在起吊中摇摆和旋转。5.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6.吊装作业前应明确指吊人员,指吊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严禁多人指挥吊车。7.吊装时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8.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联系电力主管部门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9.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10.吊车在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11.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12.吊装作业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二)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一)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抽堵盲板操作前,首先通知煤气防护人员及安全员到场,并通知现场周边的岗位注意现场煤气浓度变化。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护栏,并有专人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3.作业人员进入盲板阀台区域前必须按规范穿戴好煤气表、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控措施到位后再进入作业现场。4.到达指定地点后检查盲板胶圈有无破损,盲板油缸管路阀门是否正常,确认误后开始作业。5.抽堵盲板操作需要现场与液压站双向配合共同完成操作。首先将管道盲板前蝶阀关闭,打开管道放散阀。与液压站联系首先松开盲板阀,到位后打停止。然后联系液压站进行盲板翻转操作,盲板翻转开关到位后打停止。最后通知液压站盲板夹紧,盲板夹紧到位后,关闭液压站。检查盲板有无漏煤气现象,打盲板操作完成。6.作业结束后,盲板用铁丝拴牢,盲板及液压站均要悬挂操作牌,禁止非工作人员乱动。清理防护用品撤离作业现场。通知周边岗位作业结束。    (二)盲板抽堵作业风险分析其他: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进入喷煤厂区域作业、检查,厂房、料场涉爆粉尘区域任何人都不得吸烟。3.日常上料、清理过滤器、更换阀门等作业,现场积粉必须使用铜质清扫工具清理干净。4.临时用电线路或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的,并且线路走向规范,不等私拉乱接搭在制备设备上、喷吹设备上。5.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有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或现场积聚的煤粉,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7.凡在有煤粉的喷吹罐、粉仓储存装置设备上、喷吹管道上等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设备停止运行,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氮气置换、清扫,并将储罐内存粉清理干净不得存有积粉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准许动火作业。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靠近粉尘区域作业。10.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11.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现场做好检查确认,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上岗前必须劳保穿戴整齐,不得酒后上岗,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检修前对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维修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维修施工单位应提前办理各类作业票。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3.检修前,岗位与检修单位应进行检维修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5.从事特种作业的电工、焊工等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6.作业现场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各项目负责人联合商定,现场监管把关,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作业。7.对运转的设备进行检维修时要切断动力电源,并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检修牌。并设专人监护。8.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临时灯、临时电源要规范。9.遇煤气设备设施检修关盲板的必须进行上锁,拉闸断电,现场设置人员监护,防止他人误操作。10.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11.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1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1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电工岗位危险书面告知书你将从事的电工作业,存在着触电、灼伤、电气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电工作业应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酒后不准进行电气操作。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及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线路检修、安装时,不准带电操作。4、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5、施工用电系统必须有保证灵敏可靠的两级及以上保护;施工用电与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架设。6、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7、各线路不得超过额定容量运行,不可使用超过规定容量保险丝、保险片。8、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取下熔断丝,挂上警示牌,经验电确认无电才能作业。通电试验外壳要接地,禁止他人靠近。9、高空作业必须有人监护、系安全带,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稳角度适当,不准上下抛掷工具物品。  10、凡裸体带荷电的空架配电线路,在通过各种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应挂有警示标牌,引人注意。  11、遇有异常雷雨时,特别要注意电气设备的用电安全,严防受潮漏电,必要时,应拉闸停电,确保安全。  12、发生电气设备和触电事故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抢修。相关人员须熟悉触电救护知识。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公司安全科存档备查。  电焊(气焊)工岗位危险告知书你将从事的电焊(气焊)作业,存在着触电、灼烫、有毒气体、辐射和火灾等岗位危险,予以告知。你在作业时务必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熟记作业要点及其特性,掌握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技能;进入作业场所后,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做好自我防范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联保互保。同时对以下针对性措施必须经常对照执行: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所用焊钳焊线必须绝缘良好,严禁两台焊机共用一组保险丝、一个空气开关。2、氧气、乙炔钢瓶禁止暴晒、撞击,严禁存放在接近热源的地方,两瓶间距必须保气瓶持5米的安全距离。3、气瓶上的截止阀、减压阀、回火装置应完好,使用气焊时必须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操作。4、必须遵守明火作业“十不焊割”制度。5、焊工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严禁将焊接电线、皮管缠在身上攀登。6、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等未经彻底清洗和测爆不能割焊。7、输送氧气、乙炔气的皮管应完好、不漏气,不可与油脂高温接触,严禁重物压管,同时电焊导线不得从氧气、乙炔或易爆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防止火花和锋利的材料落在胶管和导管上。 被告知者签字(指印): 此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作业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公司安全科存档备查。 检修施工现场安全督察日检表停工检修装置检查人检查日期年月日附件,告知卡示例


扫码获取全文
直接下载全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