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考法总题库
2021-12-13 09:44:1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坚持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要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深入谋划和推动“八五”普法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七五”普法期间,我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多措并举,全面推动全省普法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成为“湖南名片”,“你学法我送票”普法活动参与人数连创新高,“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尤其建立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年均150余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素养和能力,受到广泛肯定和好评。但是也必须看到,我省法治宣传教育仍然有不少工作要做,法治在全社会的信仰需要进一步增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自古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仿在行动中。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效仿学习、自觉遵守,领导干部装腔作势、做表面文章,法治则会丧失群众基础、影响公信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全社会崇尚和厉行法治的风尚,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石。为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我们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编写了《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八五”普法导读·2021》,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法导读、年度重点、以案释法四个编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专业精湛的剖析、鲜活生动的案例释法明义。希望全省广大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加以学习,切实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到工作和生活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着力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法治力量!是为序!范运田(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副主任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目录第一编 法治理念一、党的领导是“定海神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二、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四、法以强国、宪以载道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者,治之端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七、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八、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九、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十、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十一、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第二编 新法导读一、打通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二、行政处罚“升级版”,以良法促善治行政处罚法三、既是严管,也是爱护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刑法修正案(十一)五、因症施治的“国家方案”长江保护法六、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七、是“家事”,也是“国事”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编 年度重点一、统领法典,总揽全局民法典·总则篇二、有恒产者有恒心民法典·物权篇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法典·合同篇四、让每一个人活得有尊严民法典·人格权篇五、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六、承前草创,启后规模民法典·继承篇七、明其法禁,必其赏罚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第四编 以案释法一、谁该为我的青春“买单”?陈某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二、自作孽,不可活云南马建国刺死疫情防控人员案三、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张玉环再审无罪案四、刑事民事责任“算总账”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五、剑指懒政惰政之“有错难改”尚某某状告江苏如东县民政局案六、劳动法是劳动者的“权利法案”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引发的辞退案七、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山东栖霞矿难事故迟报瞒报案八、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案九、推进教育整顿,打造政法铁军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周某腐败案十、增强责任意识,筑牢保密防线某大学涉密文件泄密违规处罚案第一编法治理念当历史的车轮来到2020年,对于行至民族复兴关键一程的中国而言,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它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领导是“定海神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法律精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由谁领导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为我们澄清了思想的困惑、厘清了实践的障碍。事实上,在我国,党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倡导者、主导者和引领者,依法治国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指向,这是不言而喻的;同时,作为现代国家治理基本方式的法治,是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这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序言中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又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强化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第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第二,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一方面,从党的中央组织到基层组织,从领导干部到每一名党员,都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设定的权力范围、确立的原则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运用宪法法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坚持依规治党,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明规矩”、破“潜规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依法治国起到最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法理探微党和法、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根本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抓住了这个问题,就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早在19世纪40年代科学社会主义创立之际,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欧洲工人运动尤其是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时,就明确提出党的集中领导的必要性:“为了进行斗争,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捏在一起,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攻击点上。”在第一国际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就对巴枯宁的“支部自治”等观点进行了批判,指出,如果没有集中的领导,没有权威,党就不可能成为坚强的统一组织,不可能有统一的行动。1871年,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他在1873年发表的《论权威》一文中特别强调,权威和服从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确定的,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中国这样拥有14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这个无可替代的核心,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于领导核心,毛泽东主席讲得很形象也很明确:“一个桃子剖开来有几个核心吗?只有一个核心”,“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1983年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决议提出,全党必须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更是多次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国家治理实践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就如同“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也就谈不上“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法治实践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召开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2018年8月24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这个职位由习近平同志亲自担任,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习近平同志既是顶层设计者,也是躬身践行者。习近平同志定方向、定规划、定举措、抓落实,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曾重点谈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他说,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2019年2月16日,习近平同志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文章指出,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法治故事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习近平同志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2020年3月10日,习近平同志专门赴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同志在火神山医院办公楼外广场接见湖北省和军队、外地支援湖北医护人员代表,致以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他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总书记,您到湖北考察时说,武汉人民喜欢吃活鱼,要多组织供应。不到一个星期,活鱼就送到了我们社区。”5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现场,来自湖北的代表禹诚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深深鞠了一躬说,“来之前,大家委托我一定要说一声‘谢谢’!感谢总书记,感谢党中央”。禹诚代表的话表达了全国人民对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感恩之心,也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在依法抗疫斗争中发挥的中流砥柱作用。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和支持,中国才能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们才能成功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应变局,才能打赢这次抗疫斗争。二、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律精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习近平同志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人民的意志理所当然地应该上升为宪法和法律,使之成为国家的意志,体现权威性。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注重调动人民群众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需要通过不断深化立法、执法、司法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注重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使全面依法治国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法理探微“民”与“法”相融,彰显人民至上。“人民”,是习近平同志在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中不断提及的词。全面依法治国,这项涉及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立场。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从腹中胎儿、未成年人到成年人,每个个体的合法权利都受保护,这是一本大写的公民权利宣言书;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纠纷,这部鸿篇巨制的民法典也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中国首部民法典的核心是“人民至上”,展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点和人民意愿。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更有底气;把“立案难”变成“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将“跑断腿”变成“异地执行”“一网通办”。——一份温暖人心的成绩单。我国每10万人命案发生数处于世界最低水平;公安交管改革累计惠及8亿多人次;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95.55%。——依靠人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快融合;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更多人作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亲历公正的实现;见义勇为者在法律支持下“理直气壮”。“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第一,坚持立法为民,助力良法善治。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检验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够为人的更全面、更充分的发展提供保障。对于新时期的立法,习近平同志直指关键:“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我们要从民意中汲取立法的动力和营养,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真正做到“人民有呼、立法有应”。第二,坚持执法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习近平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和全体公务员的基本准则。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纠正老爷作风、衙门习气,杜绝吃拿卡要那一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第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也是人民群众在执法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一旦出现司法不公正的现象,那就是“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因此,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等,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实践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习近平同志不可动摇的信念。“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展现了习近平同志崇高的人民情怀。他曾深情地说:“当年我离开梁家河,人虽然走了,但是心还留在这里。那时候我就想,今后如果有条件、有机会,我要从政,做一些为老百姓办好事的工作。”用法治力量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护航体现了习近平同志的人民情怀。习近平同志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曾说:3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2018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曾指出: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他强调:“这要成为我们厉行法治的聚焦点和发力点。”“各类环境污染呈高发态势,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这样的状况,必须下大气力扭转。”习近平同志这句话说出了很多人心中之痛,必须打破“唯GDP”的政绩观,保护好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次鲜明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故事2006年5月25日,迎着蒙蒙细雨,习近平同志又一次来到下姜村。在村里的养蚕室,他详细了解了村民的养蚕情况。这时,有的记者为了抢拍镜头,踏进了养蚕室的桑叶空隙间。习近平同志见状连忙说:“小伙子,当心把人家的蚕踩坏了。农民养点蚕不容易!”在村党员活动室,习近平同志与大家谈起了基层党建工作。他首先给大家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因为他们的支部书记生病了,一天之内村民自发筹集了数万元手术费为他治病,村民们说:“就是讨饭也要救他。”这位支部书记就是曾担任永嘉县后九降村的党支部书记郑九万。郑九万在工作岗位上一心一意办事,始终记挂群众的冷暖。习近平同志环顾着大家继续说:“可以说,郑九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揭示了‘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的丰富内涵。一个地方要发展,没有一个战斗堡垒是不行的,干部不为民办事是不行的。因此,广大农村党员要做生产发展的带头人,要做新风尚的示范人,要做和谐的引领人,要做群众的贴心人。”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法律精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走什么路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总结法治建设成功经验,根据新的实践要求,制定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直面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由此按下“快进键”、步入“快车道”。如果把国家发展比喻成动车飞驰,法治就是铁轨;如果把治国理政比喻成建桥筑楼,法治就是地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三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只有牢牢把握住这三个方面,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理探微2013年,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重要演讲时,习近平同志这样说:“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着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法治道路的选择也自然如此。世界上不存在“定于一尊”的法治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治道路。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必须走独特的法治道路。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风景这边独好”;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习近平同志提醒千万不能“邯郸学步,失其故行”;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近平同志勉励我们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习近平同志妙语频出,发人深省。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近代以后,我国仁人志士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中国人一直在呼吁法制,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仅仅靠法制是不能改变旧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悲惨命运的。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引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频频立法,彻底打开“法律之门”;从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们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这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沿着这条道路前行,只有既不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更不全面移植、照搬照抄,才能解决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法治实践2006年4月,在习近平同志提议下,中共浙江省委召开了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率先开启法治中国在省域层面的探索,并睿智地概括了法治建设的要义:“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要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十多年来,浙江始终秉承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取得了丰硕充盈的实践成果、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和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以此谱写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两大奇迹”的浙江篇章,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96.84%,浙江省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最公平、最具活力的省份之一。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全面展现在世人眼前。“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法治故事2015年10月20日下午,习近平同志在英国议会发表讲话时,提出“中华法制”概念。他高度评价我国的法制文明,指出:“我们的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云梦秦简的出土,证明了公元前四世纪左右,秦国的法律规范已涉及立法、行政、民事、经济、刑法、诉讼、狱政、司法鉴定等诸多方面,确实达到了史书中所说“秦皆有法式”的地步。中华法制不仅起源早,而且有四千多年的发展过程,其间一直没有中断过,这是在世界文明古国中绝无仅有的。习近平同志说:“在中国,民本和法制思想自古有之,几千年前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鲜明特色的思想体系。它发端于商周时期神权衰落之际,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成为儒家“仁政”学说的核心内容,并最终被吸收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正是民本思想的传承,对皇权专制形成了强大的制约力量,从而保持了传统文化不因专制主义思想的不断强化而失去活力,丧失创新精神。法以强国、宪以载道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法律精要“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立国之根基、富国之圭臬、强国之重器。在习近平同志心中,宪法始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好宪法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一直保持着生机活力。我国宪法为什么能保持生机活力?习近平同志给出了答案:“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的“宪政”有本质区别:第一,坚定宪法自信。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社会运行最根本问题,也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的好宪法。第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在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的宏观背景下,我们应当实现宪法的稳定性与社会适应性之间的平衡,避免以“改革”“试点”等名义破坏宪法秩序的现象,使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党的执政活动中得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第三,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弘扬宪法精神,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理探微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在根本上要求规则本身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法律之治应该达到一种更高水准的宪法之治。回顾我国宪法近70年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过程中,全国有1.5亿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学习讨论,提出了118万多条意见,这在世界制宪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毛泽东主席说:“搞宪法是搞科学。”“宪法的起草是慎重的,每一条、每一个字都是认真搞了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和推动下,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不断丰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通过宪法修正案,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依法颁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设立国家宪法日,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国家标志法律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依据宪法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维护宪法权威和香港的宪制秩序。正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不断完善,才能够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法以强国、宪以载道。”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与教训都表明以宪法之治为根本皈依的现代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历史工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包含的一系列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和实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根本政治原则,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至上的法治地位。三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人民属性,这就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四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独特优势,这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发展要求。五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六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实施监督机制。七是深刻论述了我国宪法的实施保障措施。正是由于我国宪法凝结着人民建构良好秩序、寻求美好生活的愿景,同时又蕴含着供给法治需求的制度能力,所以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必须以宪法为最高遵循,确保宪法的核心精神和基本原则能够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法治实践对于宪法的重视,贯穿习近平同志从地方到中央工作的全过程。习近平同志的政治理论著作《知之深爱之切》曾披露,早在1983年,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县工作时就提出:“要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宪法、法律,使人民群众知法、依法,自觉同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在浙江工作时,他在2002年浙江省暨杭州市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即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首要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治省。”2012年12月4日,刚刚履新中共中央总书记不足一月的习近平,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讲话。在讲话中,他鲜明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2018年2月24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中央政治局就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说:“我们学习的这个地方,同我国宪法有密切的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是在这里通过的。今天,我们在这里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学习,具有特殊意义。”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同志面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13亿多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铮铮誓言,以上率下,展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意志。法治故事习近平同志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五四宪法’。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杭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起草地。毛泽东主席历来重视宪法,早年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就领导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属于劳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新中国成立初期,1952年12月24日,周恩来总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时提议: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提议,于1953年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毛泽东主席宣布由精挑细选的33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毛泽东主席亲自率领的宪法起草小组从1953年12月27日进驻杭州,住进了位于西子湖畔的刘庄一号楼。毛泽东主席首先提出了宪法起草的原则:“我们社会主义宪法,一要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二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直至1954年3月15日离杭返京,历时两个多月“四读通稿”,宪法起草小组圆满完成宪法草案的起草任务,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杭州初具雏形,这凝结了无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思想结晶。宪法起草委员会从1954年3月23日到同年9月12日一共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其间宪法草案经历三次讨论,1.5亿人次参与大讨论,收集100多万条意见,最终形成1954年宪法。这部宪法继承了共同纲领的建国目标,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奠定了新中国基本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基础,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崭新历史。杭州与宪法有着不解之缘,相关部门在杭州西湖畔北山路84号大院内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当是众望所归。五、法者,治之端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精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与国家治理、法律制度与国家制度的关系问题,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路径。习近平同志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法理探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到与时俱进修改宪法;从推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到出台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到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验证明,只有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才能不断提升。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任务之重、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涉险滩、啃“硬骨头”、打破利益固化藩篱,这些都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这对缓解经济社会转型造成的阵痛是一个重要而有效的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核心是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法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市场主体、财产权、交易规则、宏观调控、监督管理、服务引导、社会保障、对外开放等方面,持续深入地改进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规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国家治理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到基层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法律规则处理问题,在基层治理中持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法治实践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一场考验,如何答好疫情防控的“法治考卷”?2020年1月25日正值农历正月初一,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决策部署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依法、科学、有序,“依法”被摆在了首要位置。2020年2月5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特别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要求“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全面依法防控的要求下,各地依法采取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严格的防控措施。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教条僵化、简单粗暴,从本位出发,采取了一些不合情理甚至明显违法的偏颇、极端防控措施。有的直接粗暴地侵犯公民的权利,如实施擅自断路、封门等所谓的“硬核”防控;有的发布政令对部分外省务工返岗人员“一律劝返”;有的不让租户进入小区,声称“没有房产证一律遣返”“没有房本,先交50万元保证金”……2020年2月12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析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对偏颇和极端做法要及时纠正,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在中央三令五申和舆论的呼吁下,一些“脱轨”的地方、部门、单位重回法治轨道:东部沿海某省多地纷纷撤销“一律劝返”政令;各地设立的“关卡”陆续有序取消;而用“房本”阻碍外来务工人员回家之路的成都某小区,已向居民发送致歉信并改正错误;关于疫情防控人员打砸麻将桌一事,乡长也两次登门道歉……法治故事1963年,“枫桥经验”经毛泽东同志批示后在全国推广,58年来历久弥新、经久不衰,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光辉旗帜。2003年11月,习近平同志赴枫桥调研,当得知全镇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其中80%以上的民事纠纷在村和企业就得以调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时,他开心地笑了。2004年8月4日,在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始终。2013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枫桥经验”产生之初,枫桥人主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民间自治传统来解决基层矛盾纠纷。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须探索出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来适应日趋多元的利益诉求。这些年来,枫桥镇利用“枫桥经验”不断推进基层法治,积极创建民主法治村,实现“一村一律师”全覆盖,法治理念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实践。从桐乡高桥街道越丰村发源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经验走向全国,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六、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律精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什么目标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涵包括: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由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组成的多层次、多领域的宏大整体。静态文本的法律赋权和动态过程的法治赋能,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法律表达。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最终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与法律法规衔接、自洽并相互支持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将抽象的法治国家建设目标分解、具体化为“看得见”“能感受”“可操作”“易评价”的系统,解决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理论向实践有效转化的方向和路径问题。法理探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体系”与之前的“法律体系”只有一字之差,其意义是什么?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治体系是指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督法到法治保障的全部法治运行体制和机制,法治体系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特别是突出了法律的实施和实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五个“抓手”:抓手一: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前提和制度基础。截至2021年3月,现行有效法律282件、行政法规608件、地方性法规12000余件。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一些法律规范仍然存在着不协调、不适应、不好用的问题,法律规范体系还需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点。抓手二: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实际上是将“五大体系”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从“纸面上的法”转化为“生活中的法”的动态过程。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应紧紧围绕三个重点:确保宪法的全面实施;严格执法,在执行法规中坚持标准不放松,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确保公平与正义原则贯彻司法活动始终。抓手三: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永葆生命力的动力之源。新形势下推动法治监督体系向纵深发展、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应抓紧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发挥三项权力运行机制内部监督和内生约束能效;同时,紧紧围绕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几大监督机制持久发力,充分发挥多元、外部监督能效。抓手四: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和强大推动力。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高科技手段水平,为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数据支持;夯实建设法治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聚焦法治保障中的难点问题,探寻突破方法。抓手五: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任重道远,目前现行有效党内法规约4100部,后续仍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发展和无缝衔接,实现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有机统一。法治实践民法典是习近平同志亲自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完成的重大立法成果,这也是我党历来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的重要成果。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编纂民法典作出了部署。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同志主持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经过5年多的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2020年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同志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习近平同志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要做到“5个加强”: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法治故事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3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立法上“放水”,执法上“放弃”,才导致了祁连山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第一,立法上“放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而在《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却被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活动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2013年5月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违法允许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进行矿产开采。第二,执法上“放弃”,不作为、乱作为。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从主管部门到保护区管理部门,从综合管理部门到具体审批单位,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以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畅通无阻,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名存实亡。比如,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后,仍违法违规延续、变更或审批14宗矿权,性质恶劣。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在项目核准和验收工作中,以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前置审批作为“挡箭牌”,违法违规核准、验收保护区内非法建设项目等。2017年7月,经党中央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据统计,共有97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其中包括省管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41人。七、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律精要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构想体现了目标引领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的辩证思维,凝结着习近平同志对法治建设所处阶段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共同推进”说明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根本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严格实施法律、做到依法行政。“三位一体”说明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和依托。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法理探微“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我们党先后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都是从当时所处的历史阶段、为解决当时的问题所提出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推进法治的重点放在厉行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上。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展开,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就摆在面前。如果政府不依法行政,公权力不守法,就难以根治“超越宪法法律行使特权”的问题,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法治建设的重点必须放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上。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从法治建设发展规律上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是紧密联系、相互支撑的,不同历史阶段可以有所侧重,但最终还是要“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可以有各自的建设重点,但最终是要“一体建设”,只有这样,才符合法治建设的规律。“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必须在“共同”上下功夫,在“一体”上做文章。依法治国是就国家和社会治理而言的,依法执政是就党的建设和执政方式而言的,依法行政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看似不同的着力点,实质上都是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共同”上下功夫,就要求在法治中国目标引导下,按照“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要求,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协调发展。很难想象,“各拉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能够建成法治中国。例如,“良法善治”是法治的重要标志,实现良法善治,就要考虑到“良法”既包括国家法律,也包括党内法规,“善治”既包括国家、政府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意味着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在“一体”上做文章,就是要在理念上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建设的内容上,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确定的目标、安排的任务和采取的措施不冲突、能衔接、可支撑。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上,必须做到实事求是,统一步调。法治实践2014年5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同志再次告诫我们,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与“依法执政”相对立的,就是执政不依法。在一些党政负责人那里,“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越权执法”等情况仍然存在。不该他管的事情他瞎管,该他管的事他乱管,这样的不正常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在人民群众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是依法治权,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仅要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里,也要把自己的一言一行装进法治的笼子里,这是建设法治政党的基本要求。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法治建设规划,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全局”,“这是一件关系全面依法治国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办好”,“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使规划更科学、更符合实际”。2021年1月,党中央印发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这些规划共同构建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全国各地应当做好“真抓实干”的文章,让法治规划在基层落地生根,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法治故事2005年6月17日,是让浙江省武义县后陈人至今难忘的日子。这天,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来到后陈村调研。之所以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它成立了新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这要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建设,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的1200余亩土地陆续被征用,征用款累计达1900余万元。当时由于村里重大决策不公开,村务不透明不规范,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危机与日俱增。2003年11月,时任武义县白洋街道工办副主任的胡文法“临危受命”,到后陈村兼任村支书。胡文法领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连续四天开会到深夜,最终达成共识,设立一个第三方监督组织——村财务监督小组。小组成员除分管纪检的支部委员和出纳外,由全体村民从非村两委成员直系亲属村民中选举三人组成,每月对村两委的财务支出进行审核公示。2004年6月,后陈村选举产生了新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习近平同志调研后说,后陈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他一直关注着,这是农村基层民主的有益探索,方向肯定是正确的,并鼓励村里进一步深化做法,为全省提供有益经验。习近平同志的肯定让村监委的干部吃了定心丸。这些年,村监委把账目公开“贴”进电视里,什么事项、开支多少、经办人是谁……每张发票都标注得清清楚楚。连续15年,后陈村保持了村干部“零违纪”、村务“零上访”、工程“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记录,成为全国闻名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村民对此赞不绝口。让后陈村人更没想到的是,他们的“治村之计”会上升为“治国之策”:2010年,全国人大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时,作出了“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后陈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度,后陈村与安徽小岗村一样,也成了具有时代标志意义的村庄。八、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精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确全面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是指引我们走向法治中国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针。科学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习近平同志强调,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要完善科学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推进严格执法,要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同志强调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法理探微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到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法治中国的建设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有法可依”到“科学立法”,是立法工作要求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标志。科学立法既要讲质量,也要讲效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如今,我们的立法已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铁闸”:出台网络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进一步搭建国家安全领域基本制度框架的“四梁八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向公众传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坚定态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法律试点授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从“执法必严”到“严格执法”。“执法不严”是我国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坚持“严格执法”,正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执法的本质是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实施,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维护和保护。严格执法要求执法者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我们既要防止有法不执,也要防止有法乱执。尤其要防止多样的、变相的“新形式”行政违法的出现,严格纠正越权执法、违法执法、钓鱼执法、逐利执法。从“违法必究”到“公正司法”。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公平正义”,即不仅要“公平正义”,而且要“感受得到”。把案件判公是法官的应有之责,还要把人心判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针对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司法机关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门槛;针对权力干预司法,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顽疾,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规定,在权与法之间设置“隔离带”、架起“高压线”;针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明确要求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以责任倒逼公正、保障公平。从“有法必依”到“全民守法”。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一方面,运用法律手段讨薪的农民工、活跃在决策听证会上的市民、按照信息公开程序查看政府“账单”的网友、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等凝聚着法治社会的正能量,推动着我们法治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红灯面前一窝蜂的“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拼实力不如“拼爹”等与法治社会不相和谐的现象并不少见。法治实践“100-1=0”。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这一的“法治公式”,振聋发聩。“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2014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要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说:“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习近平同志说:“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此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批条子”“打招呼”……一系列举措环环相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不断夯实。2017年春节前夕,被看押4年多的云南勐腊县村民卢荣新被法院二审宣判无罪,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中。冤案昭雪的背后,是习近平同志的“法治公式”在推动司法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法治故事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讲了海南省东方市天安乡派出所原所长吴春忠同志不徇私情的故事。吴春忠一直扎根在海南东方市天安乡基层派出所,一干就是31年。1985年,东方市天安乡发生了一起案件:不同村组之间发生冲突,一位黎族村民动手砸了另一个村的人的房子,还致人重伤。吴春忠闻讯赶来后,发现这位涉事黎族村民,居然是一位相交多年的好友。了解情况后,他亲手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多年好友抓捕归案,并告诉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人情大不过法律。公安机关如果不能秉公执法,还怎么取信于民?”他对前来为该村民说情的领导干部说:“我要是放过他,就是说假话、办假案。你身为领导,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在犯罪分子的眼里,吴春忠是他们的“克星”。在吴春忠的带领下,2010年以来,辖区刑事案件发案数量同比下降35%,治安案件数量下降60%。2011年“清网行动”期间,吴春忠身患重疾,要靠吞食大量止疼片才能忍住剧痛。当时,天安派出所正在追查一名在逃10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春忠强忍剧痛,辗转海口、佛山、中山多地,最终将犯罪嫌疑人追回。习近平同志在讲述完吴春忠的故事后,强调“这就是好样的!”他认为,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他要求政法机关“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政法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九、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律精要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两个方面,而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是全球法治的两个方面,都不可或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并积极参与建设国际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实保障。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坚持法治思维。在新的形势下稳步推进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际交往和协作,需要坚持法治思维,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既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又要努力推动建立起一整套符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实际需要的条约和法律规则网络,构建完善的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第二,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健全涉外法律规范体系,应对外部风险做到有法可依,捍卫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和地区组织立法工作,从国际法领域的“跟跑者”转变为“领跑者”,在国际关系处理、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等方面提出中国主张,发出中国声音。第三,规范法律实施。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到公开透明、于法有据,对国内外各方主体一视同仁,公平执法。法院对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引发的涉外法律风险应当进行充分研判,必要时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或发布指导性案例,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涉外企业正确应对法律风险提供行为指引。相关组织(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等)也应着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及时发出贸易摩擦预警信息,同时帮助外贸企业检测法律风险,协助外贸企业应对涉外诉讼、仲裁和调解。第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中重要一环。”我国需要一批熟知国际法律规定并精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专门涉外法治人才。高校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应当制定符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规律的培养方案,培养德法兼修的涉外法治人才。涉外政府部门、涉外司法机关、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部门,要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实践机会,并在反复实践中持续培养,不断精进其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法理探微1979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徐徐开启。是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这一年中美之间也发生了一起法律大事件,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代表300多人状告中国政府,这便是轰动一时的“湖广债券案”。代理中国政府在美打这场官司的是美国著名的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此案一直打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中国政府始终坚持“恶债不继承”。最终又经“法院之友”外交斡旋,美地方法院撤销了判决,中国避免了巨额赔偿。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该法也被称为中国涉外经济第一法。这部诞生于1979年的立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立法,只有短短15条!涉外立法伴随改革开放的大潮应运而生,从此一路高歌猛进。涉及涉外合同、税收、金融、竞争、反倾销、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一部接着一部,为规制各类涉外主体的涉外行为以及规范相关的权利义务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撑,并成为中国法治中重要的一个分支。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2015年贝克·麦肯思拿到了梦寐以求的“001号”执照,成为首家获准在上海自贸区设立联营办公室的外国律师事务所。2019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六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正式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我国推动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一步。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风起云涌,在“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之下,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向世界。在应对大变局、参与全球治理、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涉外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比如,涉外法治立法工作比较滞后;涉外法治人才存在着总量偏小、水平不高、经验不足、供需脱节、管理薄弱等问题;企业“出海”的热情高、意愿强,但风险意识较弱、防控能力较差、防范机制不全、事后救济缺位,存在较大法律风险;中国律师行业的国际化步伐,总体上还滞后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应对国际争议“司法化”风险方面,相关应对准备严重不足;服务于我国企业“出海”的规则体系和条约保障体系尚待健全。提升国际话语权,引领制定国际规则、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将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渐进的过程。法治实践事实上,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逐渐形成的,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2017年1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习近平主席发表了演讲,他指出,在日内瓦,各国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就政治安全、贸易发展、社会人权、科技卫生、劳工产权、文化体育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书。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制权威,依法行使权力,善意履行义务。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在对外斗争中,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这一段话从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角度,首次明确提及“中国法域外适用”的概念,将中国法的域内适用与域外适用有机地统一起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法治故事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最重大挑战之一,任何一国都无法置身事外。然而,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诞生以来,每一个决定的达成,都充满了各国博弈,凝结了全球的智慧和努力。而美国单方面破坏国际共识,拒不批准《京都议定书》、退出《巴黎协定》,无法兑现作出的减排和资金支持承诺,使得国际社会应习近平主席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0)致信对气候变化作出的一系列努力付诸东流。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主动引导规则制定、切实履行自身义务,多次确认了中国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国际法治的立场,彰显了中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大国责任担当。早在2015年的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就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我们要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2020年12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他强调:“‘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唯一的家园。让我们继往开来、并肩前行,助力《巴黎协定》行稳致远,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习近平主席在这次会议上郑重承诺:力争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既是了不起的承诺,也是实现难度很大的承诺。但习近平主席以“我们都在同一艘船上”作为比喻,他说:“风高浪急之时,我们更要把准方向,掌握好节奏,团结合作,乘风破浪,行稳致远,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十、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律精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法治队伍是和平年代面对“疾风”“烈火”最多的一支队伍。这就决定了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干警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铸就“金刚不坏之身”,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实现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根本要求。革命化是对法治工作队伍永葆政治本色的首要要求;正规化是对法治工作队伍有效履行职责使命的总体要求;专业化是对法治工作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的职业和岗位要求;职业化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保障。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重要方式。法为德之资,德为法之帅,二者如同法律人的两只支柱,互为依托,缺一不可。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使道德与法律在每一个法治工作人员内心和行动中达到和谐统一。法理探微法治工作者掌握“国家公器”,分布在立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德才素质不仅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关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总体而言,我国的法治工作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特别是少数法治工作人员存在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干预司法、暴力执法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治工作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对法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理想信念教育,把好“政治关”。法治工作政治性强,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全社会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德才素质要求要高于普通人。为此,应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理想信念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教学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忠诚度和职业归属感、认同感,通过强化先进模范和“反面典型”教育等方式助力法治工作队伍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创新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把好“能力关”。当前,我国法治队伍“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判不明”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面临着“本领恐慌”问题。应以大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根本途径,优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软硬件环境,建立道德素养与专业素质并重、法学理论教育与法律实践实训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健全从高校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畅通理论与实务部门之间优秀干部和人才互相交流挂职渠道;建立法治工作者能力建设常态化机制,通过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在岗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其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加强法治工作者国际交流,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改进法治工作队伍选拔机制,把好“入口关”。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被誉为“最具含金量”的职业资格证书,是法律专业素养的有力证明,应加快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作为执法、司法等法治工作人员的必备条件,大力优化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结构;在法治工作者招录中,法律专业知识测试应占据一定比重,同时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组织座谈等形式考察拟招录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从德才绩能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把好法治工作队伍选拔的“入口关”。健全法治工作队伍管理制度,把好“过程关”。应完善法治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督促其形成良好学法习惯;应形成法治工作人员问责机制,定期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依法用权、职业操守、专业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在群众中口碑不好、行为不端的法治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问责、追责,推动法治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法治为民意识。完善法治工作队伍激励机制,把好“导向关”。应拓宽晋升渠道,优先将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形成正向激励的鲜明用人导向;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提升其福利待遇、改善其工作条件,增强法治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对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律师等法治工作人员,应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激励。习近平同志强调:“干部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朝夕之功。”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够迈上新台阶。法治实践习近平同志关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论述,发轫于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7年5月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指出,能否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建成,进而关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能否实现。习近平同志反复引用韩非子名言“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阐明的就是建设强大的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性。孟子曾云:“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欲求良法善治,必先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法治故事2015年1月,习近平同志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批示,他认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提及邹碧华来,大家或许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他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知名的审判专家和学者型官员。邹碧华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编写《群众工作接待规范》,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开设个人微博,参与法官培训教学,被称为法律界的“燃灯者”。他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7岁。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法律精要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就容易形成“破窗效应”。因此,“关键少数”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也具有关键影响,习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旨在强调要从高层领导干部抓起,要做到上行下效,增强说服力和号召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法理探微“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出自《论语·颜渊》。这句话是春秋时期鲁国的国卿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时孔子做出的回答。孔子的意思是指:“您自己带头端正,谁敢不端正呢?”如果当权者自己带头走正路,那么还有谁不去走正路呢?如果当权者自身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那么何愁下属和普通百姓不会上行下效、遵纪守法呢?虽然先秦法家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等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格言,但类似“刑不上大夫”这样的特权却随处可见,说出“什么法不法,老子就是法”类似“雷语”的官员也并不少见。习近平同志于2015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痛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指出官不守法,民怎能信法?所谓“抓住”,就是指要在行动上坚持对领导干部的法治要求。第一,要完善涉及领导干部的法律制度,通过制度来抓住。“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铲除党内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和法律。要建立健全与公权力相关的法律制度,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防止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第二,要依法惩治领导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对待领导干部的态度,是社会法治发展的风向标,事关人民群众对于法治的信念和信心。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更要防止特权现象发生,防止权力滥用。通过问责,制度倒逼、制度处罚,提高领导干部对法律和群众的敬畏感,让“雷语”官员付出代价,才会最终改变“雷语”层出不穷的现象。所谓“坚持抓住”,就是对于领导干部在法治上的作用发挥要抓铁有痕,常抓不懈,时时强调,时时警醒,使守法成为领导干部的政治常态与法律常态。第一,关注法治环境的打造。只有营造出领导干部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打掉个别侥幸之心,才能形成高度的法治自觉。第二,必须关注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形成,促使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王安石有句名言:“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作为领导干部,只有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法治实践2015年2月2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5年6月30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同志等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他指出: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县委书记则是“少数的关键”。他还说:如果把国家喻为一张网,全国三千多个县就像这张网上的纽结。“纽结”松动,国家政局就会发生动荡;“纽结”牢靠,国家政局就稳定。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践行“三严三实”情况,讨论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习近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政治局同志逐个发言。中央政治局担负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方向、统筹协调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应对国内外重大矛盾风险的重要职责,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2016新年伊始,一个高级别研讨班在中共最高培训学府中央党校开课。学员是“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为学员们讲第一课的就是习近平同志。对于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同志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学笃用”“要用好辩证法”“要创新手段”“要守住底线”。法治故事2015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讲话,号召大家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其中,指出县委书记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县域治理。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决策、开展工作时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违法的后果,自觉当依法治国的推动者、守护者。习近平同志说,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他们守德、守纪、守法。焦裕禄同志曾经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规定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他得知儿子看“白戏”,立即拿出钱叫儿子到戏院补票。被康熙誉为“天下清官第一”的张伯行曾经说过:“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些廉政箴言,至今都没有过时,大家要努力学习。第二编新法导读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各方面风险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立法工作:(1)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进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2)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3)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等。(4)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等。(5)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2部相关法律。打通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修法背景最新数据表明,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68.1万个。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仅有50多名党员、处在秘密状态的党,发展成为拥有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90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说明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每一个普通党员的基本权利是我党历经磨难而巍然屹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党章规定了党员享有的8个方面的权利,为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根本遵循。1995年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并于2004年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了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2004年《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亟须修订完善。首先,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和党中央对党员权利保障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更好保障党员权利,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权利保障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所以,很有必要通过修订《条例》,系统总结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提炼转化为党内法规,进一步促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其次,修订《条例》是解决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行使权利、维护权益更加主动自觉,但需要积极引导、加以规范。另一方面,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尚未及时跟上。修订《条例》可以通过明确和细化党员权利内容,充实和完善保障措施,重申和严明纪律规矩,积极回应党员关切,进一步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水平和效果。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条例》,中共中央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实施。主要内容解读修订后的《条例》共5章,52条。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行使作了规定。1.明确党员享有13项权利党章原则规定了党员享有8个方面的权利,新修订《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13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的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对权利表述方式作了创新,具体到每项权利都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又准确表达权利的内容。新修订《条例》划出权利行使的边界,要求党员行使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等。2.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统一的“组合拳”在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明确提出义务在先,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新修订《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强调义务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正确行使各项权利。一方面,新修订《条例》立足党员权利保障专门法规的定位,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有关13项权利的条文每一条都首先强调党员“有权”行使的权利内容;20项保障措施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具体设计。另一方面,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3.20项措施保障党员权利行使“保障”是新修订《条例》的重要内容。没有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就难以保证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新修订《条例》一是新增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新修订《条例》遵循“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的原则,系统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20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二是充分运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实现党员各项权利与保障措施之间的整体对应、有效贯通,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可操作性。比如,新修订《条例》规定的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听取党员意见建议,对应保障党员建议和倡议权、监督权、提出不同意见权等多项权利;对党员监督权等保障,涉及支持党员提出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多项措施。三是注意把握与其他法规制度的有机衔接。新修订《条例》立足于党员权利保障基础性法规的定位,设计好制度接口,对其他法规制度已有专门规定的不作重复规定。同时,坚持系统观念,与党章、准则、其他条例以及相关具体法规制度的规定衔接贯通起来,形成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合力。4.增强全党共抓党员权利保障的合力保障党员权利,谁来负责?如何负责?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第一,党委(党组)是关键,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第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置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第三,党的工作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第四,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打通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第五,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抓好工作落实。5.强化对侵犯、漠视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在实践中,当前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保障职责落实打折扣、保障措施执行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侵犯和漠视党员权利的问题。同时,有的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滥用权利,甚至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新修订《条例》详细列明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权利、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情形,并明确了对侵犯党员权利和在保障党员权利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的追责问责方式,以及纪律责任与法律责任等与其他责任相衔接的内容。主要条文链接第六条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享有同正式党员一样的权利。党员行使权利时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第二十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将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党员因缺乏阅读能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直接阅读文件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第四十六条 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一)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和意见;(二)不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进行批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提出处理、处分、罢免、撤换要求,或者随意扩散、传播;(三)制作、发布、传播违反党的纪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网络信息或者其他信息;(四)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五)其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行为。行政处罚“升级版”,以良法促善治行政处罚法修法背景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是一部在我国行政法治乃至整个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对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惩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乱处罚问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解决当时历史背景下对行政处罚“乱”和“滥”的主要执法问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盼度越来越高,《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也势在必行。一是体现国家对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行政处罚制度进步。比如,党中央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明确国家在上述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为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以法律形式巩固行政执法领域重大改革成果。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行政机关在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程序完善等方面的有益探索进行了总结,吸收了有关行政处罚行为的效力、正当行政程序、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的理论研究成果,促进了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三是为行政处罚权行使定规矩、划界限,有利于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比如,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补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要求违法所得除依法退赔外予以没收,并延长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提高社会对行政处罚的认可度。2021年1月22日,《行政处罚法》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处罚制度的升级版,能够以良法促善治,力促行政处罚制度真正实现“良法善治”。主要内容解读新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共8章,86条。1.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众所周知,由于行政处罚是一种典型的不利行政处分,旨在当老百姓有违行政法律规范抑或妨害行政管理秩序时,行政机关须按照法定要件及程序作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处分。此次修法,明确了此项学理通说。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较为全面地反映了行政处罚的内涵和外延,也有利于将行政处罚与其他行政行为区别开来。2.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此次修订中,引入行为罚、资格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种类。在第九条中明确增加“通报批评”“降低资质”“责令关闭”“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种类。这一规定进一步体现了行政处罚的基本种类,即财产罚、行为罚、资格罚、人身自由罚和声誉罚,使行政处罚的分类更加科学。关于该条所增加的行政处罚种类,要注意:一是“通报批评”,该处罚种类与“警告”并列。警告多为“点对点”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提醒其下不为例;而通报批评多为“点对面”,有一定的公开性。二是降低资质等级。比如驾驶证扣分“降照”,施工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虽然为资格罚,实际上限制了行政相对人的某种行为。三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限制从业,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限制或禁止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就是在一定区域和时间内限制或禁止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比如“终身禁驾”,建设领域的“失信黑名单”等。3.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法》实施20多年来,各地在实施中普遍反映这一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限制过于严格,不利于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为此,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的设定权,增加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但为了防止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超越职权滥设行政处罚侵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这样规定有利于不同地区落地实施行政处罚时更有地域针对性,同时在地方立法项目中也更灵活;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中人民立法的重要思想和价值导向。4.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对症“九龙治水”行政执法领域曾出现过“九龙治水”的弊病。一些地方,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各管一摊,职能交叉,看似都在负责,实则相互推诿扯皮。为改变这种乱象,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中就提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5.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往往也是最早发现违法行为的机关,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了解决乡、镇、街道办“看得见、管不着”的现状,为最基层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6.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则。现行《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对同一个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根据不同的法律是否可以给予两次以上行政拘留、给予两次以上吊销证照、给予两次以上取消或限制从业资格的处罚等处罚问题,而特定的行政处罚只能由特定的行政机关行使,如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吊销营业执照只能由发证机关行使,规定当事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只能由一个机关处罚还有难度,但对于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同法律、法规均规定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重吸轻的原则来解决竞合问题。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增加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7.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执法的价值绝非“为罚而罚”,而是要达到预防违法的目的。行政处罚具有制止和惩戒违法行为的性质,同时也有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功能。对严重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潜在违法活动的警示。此次修订一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者进行说服教育、进行劝诫,同样也能起到防止和减少严重违法行为,降低社会危害性的作用。这也是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体现。因此,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明确没有主观过错不罚,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增加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8.延长重点领域行政违法处罚时效处罚时效,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机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现行《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时效的规定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违法行为不加区分,无论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性如何,都是二年处罚时效,导致对某些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时效已过而不能处罚,不利于打击违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时效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明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将“三项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制度。10.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针对行政处罚听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完善:一是扩大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将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和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都纳入可以申请听证的事项范围;二是延长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时间,将申请听证的时间由三天修改为五天;三是对听证笔录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机关既然为正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了听证,就应当以听证笔录为处罚根据,这对解决听证“走过场”具有重要意义。主要条文链接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协调配合机制,完善评议、考核制度。第二十九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三、既是严管,也是爱护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修法背景2017年11月5日,新华社发表了一篇关于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成果的万字长篇通讯。其中,提及三地均用“政务处分”代替“政纪处分”,并调整处分审批权限,依法对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据报道,同年1月至8月,这三地分别给予284人、1180人和951人“政务处分”。这是“政务处分”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新闻报道中。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这是“政务处分”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该法还明确了作出该处分的主体、处分的对象、相关惩戒手段等。国家监察法体系不仅包括监察法,还涉及四个方面的具体法律:监察委员会组织法、程序法、监察官法和政务处分法。其中,因为涉及政务活动的法律后果,对职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认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是国家监察体系中最为重要和最为迫切需要制定的一部法律。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是我国针对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法治化成果。第一,统一处分标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缺乏统一规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统一了处分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处分种类、处分期间以及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为监察机关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衔接党纪国法,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既是自始至终贯穿《政务处分法》制定过程的工作原则和思路,又是这部法律本身的一个重要特点。该法在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违反纪律情形的具体规定,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吸收和完善,最后才形成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政务处分制度的法法衔接,体现在违法情形、程序和申诉等方面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有利于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第三,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务处分直接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薪酬待遇等重要事项,对公职人员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政务处分法》对规范政务处分权行使,依法保护公职人员合法权利提出明确要求。它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主要内容解读《政务处分法》共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1.政务处分对象实现“全覆盖”以前,政纪处分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管理公共事务的公职人员越来越多,相关门类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背景下,就会出现一些公职人员“法办够不着,党纪不适用,政纪管不着”的尴尬情况。比如,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如果是非党员的村干部违法违纪了,但情节又比较轻,这种情况下,处分起来就有些难度。用党纪?党纪对非党员没有约束力,纪委不能处理。用国法?但他们没碰到刑法。村委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村组干部不由乡镇政府任命,他们也不是《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这样就导致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属于纪律审查范围,又不属于行政监察范围。习近平同志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因此,《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的范围包括: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就意味着,《政务处分法》实施后,覆盖人员达几千万之多。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辞职或退休的原公职人员被查处,敲响了执法无禁区的警钟。对此,《政务处分法》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退休后,以及已经离职或者死亡的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理,从而向全体公职人员释放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2.政务处分与处分双轨并行的二元处分体制《政务处分法》规定,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同时,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这些规定确立了政务处分与处分双轨并行的二元处分体制。政务处分和处分制度有分有合,并行不悖。所谓“合”,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政务处分和处分覆盖《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类人员。二是违法情形上实现统一。任免机关、单位可以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作出处分决定。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新的规定的,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适用。三是种类和适用规则上实现统一。所谓“分”,一是指名称上,监察机关作出的惩戒称为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惩戒称为处分。二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就是“一过不能两罚”;《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此外,政务处分和处分的程序、救济制度也有不同。监察机关作出政务处分,适用《政务处分法》的程序,任免机关、单位作出处分决定,适用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的程序。在救济制度上,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审、复核,公职人员对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复核、申诉。3.明确违法行为,执法“无禁区”《政务处分法》出台前,有关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由于制定主体、规范目的不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处分情形的规定范围不一、粗细不同。例如,法官法、检察官法关于处分情形的规定分别只有1条,虽然列举了10项具体内容,但仍属于原则性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处分情形则分别规定了16条和7条,内容更为具体,但也存在涵盖不全的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察机关的法律适用难度,影响了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在起草《政务处分法》的过程中,借鉴吸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违犯党纪情形的具体规定,比如,“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等行为,都被纳入政务处分情形,并与已有涉及处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明确了适用于各类公职人员的处分情形,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4.六种政务处分形式,确保处分“无死角”《政务处分法》规定了六种政务处分形式,分别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政务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政务处分法》还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比如“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应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政务处分;“公职人员因不明真相被裹挟或者被胁迫参与违法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考虑到未担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的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存在无职可撤、无级可降的情况,《政务处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或者监察机关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降低薪酬待遇、调离岗位、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等处理。”这一条作为兜底条款,确保对所有违法公职人员的处分无死角。5.规范处分程序,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分法》专设一章,对政务处分的程序进行明确。其中,对调查取证、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尤其强调,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防止公职人员正当利益受到侵害。为了维护政务处分的公正性,规定了参与公职人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此外,还明确了对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公职人员的救济途径,规定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没收、追缴财物错误的,应当依法予以返还、赔偿。主要条文链接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第十三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二)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三)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四)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五)挑拨、破坏民族关系,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六)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七)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予以开除。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予以开除。四、赏厚而刑,刑重而威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法背景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对于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刑法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一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和明确适用。总体看,现行刑法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预防、惩治犯罪的需要。同时,我国也需要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情况对刑法作出局部调整。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安全生产、产权保护、金融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刑法治理和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必要通过修订《刑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中央决策转化为法律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保障改革开放成果和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要求,更加注重统筹发挥好刑法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规范保障、引领推动作用。二是适应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和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斗争需要,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等法律的制定修改进一步衔接,需要刑法作出相应调整,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协同性。三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央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地方等都提出了一些修改刑法的意见建议,需要修改刑法以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有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公共卫生等涉及公共、民生领域的基本安全、重大安全的问题予以明确和解决,回应关切。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共新增条文13条,修改条文34条。1.未成年人身份不能成为恶魔的免死金牌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被未满14周岁的蔡某残忍杀害,并被抛尸于街边的绿化带,然而因蔡某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大连市公安机关只能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蔡某收容教养。除此案以外,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逐步提高,当今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了大幅提高,其实十二三岁的孩童是清楚道德对错、应为不应为的。法律不应对有认知能力的孩童在特定环境下的内心幽暗视而不见。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利于从整体上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发育,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特定情形是指仅限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特别程序是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新法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保持了应有审慎的态度。另外,将“收容教养”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说明对未成年犯罪并不是“一关了之”或“一放了之”,而是做好将惩罚犯罪与完善专门矫治教育的衔接工作。2.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和“出行安全”2019年3月18日上午9时许,在广州市海珠区马基大街骏丰时装厂附近,凌女士抱着3个月大的女儿欢欢和丈夫在买完菜回家途中,突遇半块红砖从高空飞坠而下,刚好砸中欢欢的头部。欢欢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18日下午2时40分宣告不治身亡。类似这样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事立法上首次实现“高空抛物入刑”,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发生一起公交车坠江事件,15条鲜活生命的逝去给每个人心头重重一击,竟只是因为乘客坐过站,与司机激烈争执和互殴。此次事件也让我们在扼腕叹息的同时,开始关心公交司机的驾驶安全问题。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加大力度打击药品“黑作坊”在安全重于泰山、健康摆在首位的今天,对于如何让大众用上“安全药”的问题,恐怕谁也不能等闲视之。虽然近年来,各级打假职能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假,但是制假售假情况似乎仍有恶化的趋势。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安全,与《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作好衔接,《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一是在《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的范围作出调整以后,保持对所涉药品犯罪惩治力度不减,考虑到实践中“黑作坊”生产、销售药品的严重危害,规定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同等处罚。二是总结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等案件经验教训,与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进一步衔接,将一些此前以假药论的情形以及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等单独规定为一类犯罪。三是修改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情形,增强操作性和适用性。这些规定显著加大了对“黑作坊”的惩治力度,也将药品领域治理的触角进一步向源头和前端延伸。4.严惩金融乱象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如以“投资”之名行诈骗之实,类似的非法集资陷阱不仅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更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定刑过轻,降低了其震慑作用,客观上导致了一些犯罪分子宁可服几年刑也不愿意主动退赃的结果。因此,《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于社会公众深恶痛绝的非法讨债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并以此为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将有利于严惩犯罪行为,强化事前预防,减少受害人可能受到的侵害。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完善了证券犯罪规定,包括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等。5.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十一)规定:《刑法修正案》一是加大力度惩治民营企业内部发生的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进一步提高和调整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刑罚配置,落实产权平等保护精神。另外,总结实践中依法纠正的企业产权保护案件经验,考虑到民营企业发展和内部治理的实际情况,规定挪用资金在被提起公诉前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修改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入罪门槛规定,对由于“融资门槛高”“融资难”等原因,民营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融资过程中虽然有一些违规行为,但并没有诈骗目的,最后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三是增加规定商业间谍犯罪。在激烈的竞争中,各类刺探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各国普遍重视对商业秘密的刑事立法保护,而目前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滞后于现实需要。增加商业间谍犯罪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企业产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符合产权保护刑事立法的国际趋势。6.愿世间每一个孩子都能平安成长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中提到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10岁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态度,《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此作出了三个方面的修正:一是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二是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7.向“冒名顶替”者亮剑十几年前就有相关的案例被曝光,这并不是偶发个案。被人冒名顶替丧失入学机会,因此被毁掉的可能是被顶替者的一生。除教育领域外,涉及公务员录用、就业安置待遇等方面同样如此。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提出,社会上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应当专门规定为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采纳了上述意见,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从重处罚。刑法向“冒名顶替”者亮剑,意味着更多领域的社会公平将得到保障,从而使得人们的每一分努力与付出都不被辜负。8.诋毁英雄,言论资敌,情理法难容!一段时间以来,亵渎英雄之事频频刺痛人心。炒作“董存瑞炸碉堡为虚构”,质疑“火烧邱少云”违背生理学,叫嚣“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恶搞、臆想、杜撰、涂抹,别有用心、混淆视听,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舆论不接纳,法律不允许。英雄事迹是鲜活的,英雄精神更是崇高的,他们是在用生命守护祖国和人民,我们理应用真相和真心守护英雄。正如有人说的,为英雄正名,不仅是科学问题,更是信仰问题。把好言论和舆论的边界,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以更多的敬畏心、敬仰心、敬重心来守望英雄及其英雄精神,才能真正捍卫好属于每个人的“光荣与梦想”。《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基因编辑、胚胎改造,人生岂能这样赢在起跑线?2018年11月26日,一则“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诞生”的新闻刷“爆”了朋友圈。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2018年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CCR5)经过修改,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病毒。该行为遭到了来自于世界范围内逾百名科学家的强烈谴责,最终贺建奎在2019年底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该事件也正式推动基因编辑被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明确规定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主要条文链接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五、因症施治的“国家方案”长江保护法修法背景滚滚长江东逝水,波涛万里的长江一直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象征。长江流域以全国21%的面积,涵养着全国40%的人口,支撑起全国超45%的经济总量。然而有一天,人们突然发现,长江“病了”:昔日“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的胜景不再常见,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部分水系严重断流,河湖生态功能退化;曾经“长江春水绿堪染,莲叶出水大如钱”的诗意不再,废污水肆意横流,重要湖库处于富营养化状态,污染产业逼近水源地,面源污染加剧;原先“湛湛长江水,上有枫树林”,如今沿岸部分区域土壤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严重,岸线、港口乱占滥用问题突出……为了治好“长江病”,习近平同志多次奔赴长江沿线实地考察,并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为长江“把脉开方”。总书记专门指出,要抓紧制定一部长江保护法,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环境权,满足长江流域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求,既是长远所需、也是当务之急。第一,制定《长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严法治观”的最有效措施。习近平同志对长江生态保护问题多次作出指示和要求,明确了立法应当解决和处理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法律所应设置的关键制度、采取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建设进行了总体部署并发布一系列重要文件。制定《长江保护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确保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第二,制定《长江保护法》是维护长江流域乃至国家生态安全、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长江流域几乎占据了中国的“半壁江山”,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地位举足轻重。但今天的长江“病了”,病根恰好在于“长江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长江保护法制进程滞后”。制定流域性专门法律,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意义重大。第三,制定《长江保护法》是针对长江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进行专门性法律规范的需要。法谚说,“一条河川一部法律”,深刻阐明了流域立法有鲜明的个性。长江流域是一个独特而完整的复杂巨型系统:地域上横跨中国东中西三部,范围最广;人口众多、产业规模巨大、城市体系完整,各种利益复杂交织、高度密集;有着独特的生态系统,功能最为复杂;资源最为丰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支撑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各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不同程度的文明形态并存。从长江流域系统性和特殊性出发,制定一部具有针对性、特殊性和系统性的专门法律,是当前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促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长江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后,常委会成立立法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历经三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凝聚共识,精心锤炼、反复打磨,才有了这部法律露出“庐山真面目”的惊艳时刻。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解读《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是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9章,共96条。1.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树立绿色发展规矩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资源透支比较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2016年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因此,《长江保护法》为长江流域立下绿色发展规矩:一是确立绿色发展理念。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二是统筹绿色发展规划。编制长江流域发展规划,科学统筹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三是制定绿色发展红线。《长江保护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四是明确绿色发展措施。《长江保护法》在第六章专门规定绿色发展的措施,具体包括推进产业升级改造和清洁化改造,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加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等。五是建立绿色发展评估机制。《长江保护法》要求建立开发区绿色发展评估机制,并组织对各类开发区的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开展定期评估。2.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将“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江”“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长江流域全程6300多公里,涉及19个省区市,行经180万平方公里,意味着长江保护不能是一省一市的“家务活”,而需要流域上下“一盘棋”的共治共理。过去,长江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带来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问题,久遭诟病。《长江保护法》明确建立流域协调机制,将“九龙治水”变为“一龙管江”,具体内容为:一是明确流域协调机制的职责。明确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明确流域协调机制的组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的决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长江保护相关工作,并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河湖长负责长江保护相关工作。三是建立流域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水文、气象、航运、自然灾害等监测网络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长江流域信息共享系统,共享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管理执法等信息。四是建立地方协作机制。长江流域相关地方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明确对长江流域跨行政区域、生态敏感区域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高发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3.根治河道采砂乱象河道采砂关系河势稳定、行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是实施长江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治理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将整治非法采砂纳入各级河长湖长职责。《长江保护法》对采砂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方面,按照疏堵结合、有效管理原则,规定了长江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管控和联合执法制度。另一方面,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非法采砂除没收违法活动船舶外,从过去的最高罚款30万元,提高到处货值金额20倍以下或者最高200万元罚款,这极大增强了法律震慑力,解决了实践中非法采砂成本低、利润高、法律责任偏轻的问题。4.法律剑指长江经济带总磷污染我国磷矿资源主要集中在长江经济带地区,磷肥企业也多聚于此,湖北、云南、贵州、安徽、四川5省磷肥产量占全国磷肥总产量的86%,配套磷石膏库多分布于水路沿岸。据统计,长江经济带总磷超Ⅲ类的断面比例达到18.3%,主要的一级支流中,沱江、清水江、岷江、乌江总磷平均浓度在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上下浮动,污染相对较重。加强对长江经济带磷肥行业水污染管控迫在眉睫,《长江保护法》明确要求长江流域省级政府,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磷矿、磷肥生产集中的长江干支流,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总磷排放管控要求,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磷矿开采加工、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总磷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总磷监测,依法公开监测信息。5.禁止生产性捕捞,破解长江“无鱼”之困过去几十年粗放式的发展使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据农业农村部统计,长江流域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濒危物种接近300种。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白鳍豚2007年被宣布功能性灭绝,有长江生态“活化石”之谓的长江江豚2017年数量仅存1012头,20世纪初长江鲟野生种群基本绝迹,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一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急剧下降、栖息地和生物群落遭到破坏。为破解长江之困,“无鱼”《长江保护法》作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和禁渔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同时,制定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对长江流域江豚、白鳍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6.保障长江流域生态流量,告别“人与自然争水”河湖生态流量是指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解决下泄生态流量不足、梯级过密、部分河段减流干涸等环境问题,让长江干支流的活水流动起来,是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的黄金经济带等重要讲话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长江沿线10省市已展开行动,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泄放设施改造、生态调度运行、监测监控等工作,健全保障生态流量长效机制。《长江保护法》在我国法律中首次建立了生态流量保障制度,包括建立生态流量标准、提出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将生态水量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工程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同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为生态流量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7.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在长江保护工作中,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源头、上游水源涵养地等区域,往往要为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定经济利益牺牲。在《长江保护法》中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机制,有利于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在保护者和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公平分配,上下游之间通过补偿方与被补偿方之间的利益协调和共享机制,促进环境福祉的共享,真正形成全流域发展合力。《长江保护法》明确国家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源头和上游的水源涵养地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予以补偿。还进一步完善横向补偿制度,推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规范化、系统化,鼓励长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方人民政府之间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金;鼓励相关主体之间采取自愿协商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8.“大保护”更是“严保护”《长江保护法》法律责任虽然只有12条,但涉及的法律责任可不仅仅是这12条。迄今为止,根据流域治理制定的有关法律有30多部,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50多部。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破坏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污染长江流域环境、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都有严厉的处罚,例如《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有22条,《水法》法律责任有14条,《野生动物保护法》法律责任有16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法律责任有22条。因此,《长江保护法》规定:“对破坏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污染长江流域环境、损害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等违法行为,本法未作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长江保护法》仅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作出规定,例如,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行为;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的行为;非法侵占长江流域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的行为;船舶在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的行为;等等。主要条文链接第四条 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立长江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长江流域河道采砂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长江流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工作。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工作,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的补偿、转产和社会保障工作。长江流域其他水域禁捕、限捕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六、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法背景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档案法实施30多年来,对加强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996年和2016年,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的要求,档案法先后经历了两次局部修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都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全面建设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以依法治理为关键,以专业化、信息化为依托的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以及在依法治档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档案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已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全面修订。针对存在的问题,2007年国家档案局启动档案法修订工作。2020年6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6月20日表决通过。同日,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档案法的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总结实践经验,致力于解决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法律制度遵循。主要内容解读1.理顺体制机制,为档案工作有效开展集聚新优势明确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的经费。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将原法中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为“档案主管部门”,既明确了国家和地方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又有效适应地方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将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发挥出来。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的前提下,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有效兼顾各行各业档案工作的特殊性,体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2.健全制度设计,推进档案管理提质增效明确档案法的适用范围和应当纳入归档范围的材料。要求档案形成单位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及时归档并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并增加了发生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移交档案的规定。要求档案馆按照规定接收档案,不得拒绝,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在国家所有的档案之外,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档案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为这些档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设计了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帮助解决的有效措施。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发,增加了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针对近年来档案寄存、数字化等档案服务蓬勃发展的新情况,增加了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内容、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增加了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适应新载体档案的管理模式,将档案出境的形式扩展为运送、邮寄、携带出境和通过互联网传输出境,要求确需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3.加大开放力度,提升档案服务便利性和覆盖面明确规定一切社会主体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进一步为档案的开放和利用提供便利条件,增加档案馆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为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等方面的规定。将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从30年缩短至25年,同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要求档案馆通过多种方式发挥文化宣教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协作、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与此同时,明确向档案馆移交前后档案开放审核的主体,科学划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承担方式,增加关于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和提供利用的法律责任、公民的救济途径和档案主管部门处理投诉的法律义务等方面的规定,形成了一整套促进档案开放利用的制度安排。4.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筑牢档案资源安全新防线要求档案馆和档案形成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发现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发生档案损毁、信息泄露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档案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提出要求,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5.推动信息化建设,开辟档案管理现代化新路径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本次修订在总结档案信息化建设实践需要和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新增一章,对电子档案的合法要件、地位和作用、安全管理要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对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出要求。6.强化监督检查,有利于为细化落实法律责任明确新举措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处理是档案工作实践的一个短板。为解决这一问题,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新修订的档案法列举出监督检查的6类事项,对档案主管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的措施手段及应当遵守的规则作出明确规定。赋予一切单位和个人向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举报档案违法行为的权利,要求接到举报的档案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此外,对“法律责任”一章进行了扩充,根据档案工作实践,对给予处分和处罚的事项进行了局部调整,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数额幅度,增加了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7.增强科技人才保障,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增添新动能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档案整理、保护、鉴定、编研等工作都需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作为支撑。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明确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等。这些新要求将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主要条文链接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档案开放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档案所有者有权公布。公布档案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第四十八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是“家事”,也是“国事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修法背景众所周知,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用一棵树来形容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关系,那么,家庭教育相当于树的根,学校教育相当于干,社会教育相当于枝。只有根深,树干才能强壮,树枝才能繁茂。如果根出了问题,孩子成长也会出现问题。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禁不止,未成年人弑父母杀同学恶性案件、2020年的抚顺虐童案、留守女童烧伤事件不断发生,其背后映射出的是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习近平同志曾多次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家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2019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邵阳代表团王邵刚等20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议案。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经过调研、审议,认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仍是薄弱环节。为了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加速我省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出台已刻不容缓。《条例》的出台,将鼓励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重视家庭教育,细化指导家长、学校、社会如何三位一体地抓教育,更好地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解读《条例》共6章30条,围绕家庭教育从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1.什么是家庭教育?《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宪法法律明确规定家庭中有教育义务的是父母。《条例》采用狭义概念,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等活动。《条例》规定家庭教育的重点是未成年人,并指出家庭教育的内容应该包括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等。2.家庭教育不再只是自己的家事管孩子时无力、心累,家长直呼“我太难”;孩子才上幼儿园,家长就开始“为之计深远”,备感焦虑;胎教班、早教班、亲子课,费用高昂,家长感觉自己像被割的韭菜……一边是孩子上蹿下跳,一边是家长焦头烂额,家庭教育究竟该怎么进行?《条例》规定: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公安、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这也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只是自己的家事,而是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大事”。3.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需要“持证上岗”曾经有人调侃“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太可怕了”,其实这背后戳中了当今家庭教育的痛点:由于缺少为人父母的第一课,造成了家庭教育的不当或缺失并导致系列社会问题。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50%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部分家长对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无方;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和“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很多家长过度娇惯、放任孩子,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发展。《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当提高自身家庭教育水平,主动接受家庭教育培训,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教育影响未成年人。政府承担其家庭教育培训的责任,应当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4.亲子陪伴入法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父母都不能缺位,否则,不利于其人格的形成与完善。父母如何高效有质量地陪伴孩子,关乎孩子的未来。“养育”不是仅仅给孩子物质上的照顾,而是分为:养育和教育,父母不但要养育孩子健康成长,更加要陪伴教育好孩子。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你给他什么颜色他就画出什么样的色彩,父母给孩子足够的爱,孩子就学会了爱与被爱,也就具备了学习其他东西的能力,为之后的成长打好了基础。父母的陪伴虽然不能为孩子决定好人生的每一步路,却可以做孩子的明灯,为孩子指引正确的方向。为此,《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开展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通过家庭会议、谈心交心、通信通讯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5.关爱留守儿童、呵护留守儿童据全国妇联研究报告测算,全国被称为“留守儿童”的孩子大约有6100万人。湖南是劳务经济大省,外出打工人数很多,留守儿童也多,长时间缺失父母的陪伴,他们往往变得孤僻、自卑而敏感。况且,老人带孩子,溺爱多于管教,很多孩子因此荒废学业,还沾染了逃课、抽烟等坏习气。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关心留守儿童,“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关爱留守儿童,呵护留守儿童正是《条例》秉持的宗旨之一。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条例》规定了特别促进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家庭教育纳入留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于与未成年子女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的家庭教育责任,《条例》规定,通过定期探望和电话、书信、新媒介等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主要条文链接本省行政区域内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服务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正面引导和积极影响等活动。第三条 家庭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为国育才,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理想信念教育;(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湖湘优秀文化教育;(四)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五)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六)生活常识教育、礼仪教育、科普教育、法治教育;(七)劳动意识和技能、创新意识和能力、行为习惯等养成教育;(八)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教育。第四条促进家庭教育发展是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第九条第三款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参与亲子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亲子陪伴活动,通过家庭会议、谈心交心、通信通讯等方式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第十条第二款 父母应当保持同不在一起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沟通联系,通过定期团聚和电话、书信、新媒介等联系方式,及时掌握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依托公共服务机构或者场所,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家庭教育研究、培训、服务、监测、评估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负责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孤儿、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救助机制,根据特殊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闲散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服刑或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特点和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特别帮助。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家庭教育纳入留守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困境家庭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鼓励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二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或者教育方式不当,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实施家庭教育或者实施家庭教育不当的,应当依法处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不履行、怠于履行或者违法履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促进等职责的,可以就有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第三编年度重点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统领法典,总揽全局民法典﹒总则篇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民法表达”案例导入2020年6月13日,一名老人来到超市的禽蛋区,趁人不注意时,偷偷地将鸡蛋塞进口袋。他的这一动作被店员看在眼里。店员将情况反映给店长。于是店长和店员将老人截住,要求老人拿出口袋里的东西。老人和店员以及店长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老人悄悄将口袋里的东西放回了筐里,而跟随他的超市员工没有觉察。忽然,老人身体向一侧倾斜,倒地抽搐,一店员拨打110报警电话,后来陆续有顾客对其施救,见老人没有什么反应,20分钟后才反应过来拨打120急救电话。但是长者因为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长者家属把超市告上法庭,向超市索赔38万元。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超市方阻拦老人的行为并未超出合理限度范围,老人病发突然,超市方也打了110、120电话,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老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违反了社会公德,有悖于公序良俗,有违社会主义价值观。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老人不幸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后果令人痛惜,但超市方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老人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民法典》开篇第一条就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其他的条文也从不同的角度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比如,《民法典》有8个条文涉及对公序良俗的规范,而公序良俗正是全体国民的共同价值观。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着整部《民法典》。《民法典》打上了时代的烙印、承载着中国人民的道德情感和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体现出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弘扬了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了规则意识,倡导了契约精神,使得道德规范有了法律的保障。老人偷拿超市鸡蛋,其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规;而老人家属等人滥诉超市,则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无视和对法律的漠视。2.诚信比黄金更可贵案例导入长沙市某开发商在推介自己的楼盘时发布了宣传广告,广告夸大其词,说该小区的配套设施非常完善,有游泳池,有幼儿园,还配备了高档会所,规划中的6号地铁线也经过该小区附近,所设站点距离小区正门不到200米,此外四大名校中的某一学校已经开始在旁边规划分部。很多业主信以为真,纷纷签下合同。半年之后,传闻中的地铁线路规划方案出台了,并没有距离小区很近的站点,而且所说的名校分部也只是捕风捉影的事情,上当受骗的业主将某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某开发商为了加快清盘速度,不惜虚构事实,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经过法院的调解,某开发商和业主达成协议,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扣减300元的标准对已经签订合同的客户进行补偿,业主不再追究某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此即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人们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善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它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市场主体都应当通过市场交换获取利益和生活资料。在我国当下,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法律规则,也是道德准则。社会的道德体系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培育起来,并逐渐固化的。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商品交易的规则和为人处事的准则,维系着利益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也维系着市场经济的交易安全。在一个缺乏诚信的社会,公民和公民之间也就缺少彼此信赖,更不敢相互依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实信用原则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减震器。将诚实信用原则上升为法律原则,实际上是将人民的强烈意愿变成强制性的规矩,诚信也就成了不可违背的法律规定。本案中,某开发商主张其宣传广告只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主张是站不住脚的,要约邀请也不能无中生有,这中间有欺诈行为,其目的就是通过虚构的事实吸引更多的购房者。一般的广告仅仅是一种要约邀请,但如果其确实就房屋质量、价格、位置或配套设备设施、赠送物品等重要方面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确实是这些方面的说明对购房者最终作出购买决定起着极大的作用,那么就可以认为其内容是具体确定的。这些广告内容都是针对购买其房屋的客户而言的,说明只要客户与某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双方没有其他改变广告内容的意思表示,某开发商就应该受广告约束,向客户提供广告中提到的优惠和便利。某开发商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未成年人大额打赏行为无效案例导入白某是一名15周岁的初中学生。白某家庭条件非常好,父母经商赚了大钱。但是父母太忙,没有时间管教白某,白某也就养成了不少坏毛病,这让父母很遗憾。2020年1月5日到5月15日,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家无聊的白某趁父母疏忽大意,拿着他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160万元。白某父母得知后,气愤不已,他们找到某科技公司,要求退还全部打赏金额,遭到拒绝。某科技公司以无法确定是白某打赏为由,拒绝退还打赏金额,白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某科技公司返还160万元款项。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是一名在校的初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160万元的打赏显然超出了其年龄和智力可以支配的范畴。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白某父母申请撤回起诉,某科技公司自愿返还160万元打赏款项,并已履行完毕。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只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初级阶段,心智尚不成熟,还在学校接受教育,缺乏生活经验,理解力和控制力相对对较弱,对自身行为的后果缺乏认知。如果让其实施全部行为,则可能既不利于行为人自身利益的保护,也会损害他人的利益。因而《民法典》为其设定了监护制度,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超出其智力范围的行为,并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行为后果。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案例,这种打赏行为是一种冲动行为,也是一种对金钱数额缺乏认知的行为。其行为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依法应当被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纠纷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规则指引,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通过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虚拟财产“不虚”,受法律保护案例导入李某是“红月”的游戏玩家,他对这款游戏很入迷,也非常用心,在打理这款游戏的两年时间里,累计购买了几十种虚拟装备,这些装备非常精良,让他在虚拟的战场上所向披靡。但是令他烦恼的事情突然发生了,当他准备再次进入游戏过把瘾的时候,意外发现自己在该服务器的所有虚拟装备不翼而飞了,其中就包括自己心爱的3个头盔、1个战甲和2个毒药等物品,失去了这些装备,他在虚拟的世界无法威风起来,他心疼极了。李某找到游戏运营商理论,希望游戏运营商帮他查清楚是谁盗走了他的装备,让他失望的是,游戏运营商以“玩家资料属个人隐私,不能提供”为由严词拒绝。李某在无奈之下来到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于是,李某一纸诉状将游戏运营商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称游戏运营商侵犯其私人财产,要求游戏运营商赔偿他丢失的各种装备,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玩家玩游戏时,获得的装备要用货币购买,所以这些虚拟的装备是有价值的无形财产。由于游戏运营商未对这些装备尽到保护义务,所以应恢复李某所丢失的装备,并赔偿经济损失1560元,对这一审判结果,李某和游戏运营商均不服,继续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条规定看似简单,但是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国《民法典》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对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的法典,它弥补了我国法律在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上的空白,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体现了立法和时代同步的特点。本案涉及的是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上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财产的一种。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包括虚拟财产在内的网络虚拟世界中的纠纷逐渐增多。所谓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属性的财产,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网络游戏账号、网络游戏装备、游戏货币、游戏人物等均被视为虚拟财产,此外,人们常用的QQ号、微信号、微博号、邮箱、虚拟货币等被认为是广义上的虚拟财产。本案涉及的游戏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能够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具有确定性、可控性、价值性、独立性、稀缺性的性质,应当属于民法财产权保护的范围。因此,本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实施紧急避险时不须承担责任案例导入2020年5月2日,廖某驾驶大货车在国道上正常行驶,快到广东韶关地带时,保洁员韩某突然横穿公路。为了避免重大交通事故,廖某猛打方向盘,韩某的性命保住了。可是因为惯性的原因,货车冲出路面,侧翻在旁边的稻田里,货车有轻微变形,廖某身受轻伤,村民卢某的稻田受损,卢某家正在旁边吃草的黄牛被当场压死。卢某要廖某赔偿,廖某转而要求对韩某追责。韩某否认自己横穿马路,声称交通事故不是由他引起的。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廖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韩某赔偿这次交通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裁判结果法院受理此案后,走访相关证人,调出路边监控,确认韩某有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为。廖某猛打方向盘,是为了避免韩某被撞。廖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依法不需要承担责任,卢某所受的财产损失应由韩某承担。三方在法院的调解下,韩某表示因为自身经济原因,只能承担卢某一半的损失,对此卢某表示理解和接受,廖某损失较小,放弃对韩某的赔偿要求。民法典解读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财产损害的行为。其构成条件如下:第一,危险的紧迫性。所谓危险的紧迫性,是指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正遭受现实的危险。“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如危险尚发生或危险已过去,就不能再适用紧急避险。第二,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是指避险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避免现实正在遭受的危险。第三,避险行为的合理性。即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因行人韩某横穿马路,司机廖某为了避免撞上韩某,采取了猛打方向盘的措施,从而造成了车辆侧翻受损的结果,廖某的行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釆取的避险措施,是为了使韩某免受正在发生人身伤害的危险,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其中,韩某横穿马路,是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因此韩某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有恒产者有恒心民法典﹒物权篇一房二卖,谁是房子最终的主人呢?案例导入李某有一套房子,位于市中心,由于地段较好,估值达220万元。李某在某中介公司挂出这套房子后,立即就有客户前来看房。张某看中了这套房子,双方交涉后,决定以205万元的价格成交,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张某预付了20万元的诚意金,约定30天后再交100万元,其余的款项选择银行按揭。就在张某给付诚意金后的第三天,董某也看中了这套房子,也是答应205万元成交,但是可以一次性付款,不须按揭。李某当即和董某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30天后,张某筹集了100万元,找到李某,要求房产过户。李某说房子已经卖出,只能退还20万元,另外可以加1万元作为补偿金。张某不同意,起诉到法院。张某能要回房子吗?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某和张某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张某交付了20万元的诚意金,但是该合同只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债权的范畴。李某和董某也签订了书面合同,虽然时间在后,但是他们进行了实际履行,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所以董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但是李某和张某签订合同后不予履行,属于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解读本案主要涉及物权的优先效力,即物权对债权的效力。所谓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一个物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物权优于债权实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知,房屋买卖是以房产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本案中,董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他是房屋的所有人,李某和张某的合同不得对抗他的物权。张某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合法占有房屋,但是其所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他可以追究李某的违约责任。2.远亲不如近邻:尊重相邻权案例导入马某和邱某是上下楼的邻居关系,马某住在楼上,他家里安装了地暖。天冷时,马某打开了家中的地暖,地暖产生的废水滴在邱某家窗户的遮阳棚上,声音很大,严重影响了邱某一家人的休息,邱某的女儿即将高考,水滴声导致她无法静下心来复习功课,而邱某的父亲有神经衰弱症状,水滴声让他更加难以入眠。2021年2月,邱某向马某提出整改建议,马某答应了,但是迟迟没有动静。邱某反复催促,马某只是表面应付,仍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邱某在失望之余,状告了马某,声称马某侵害了他的相邻权,要求马某立即停止侵害。裁判结果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马某侵犯了邱某的相邻权,法院责令马某立即停止侵权,并在判决生效当日起5天内整改到位。民法典解读马某的行为属于侵犯邱某相邻权的侵权行为。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权的界定具有其深刻的道德价值,相邻权的法定化是在尊重、信任人的基础上通过对权利义务的充分明确,来协调相邻人的日常生活、经济生活的和谐,实现邻居之间进而人类之间互帮、互让的人类本性生活。3.小区的车位能卖给别人吗?案例导入孙某住在武汉市的阳光小区,小区环境优美,地段非常好,业主们对此很满意。但是开发商的另外一个举动让他们苦不堪言,到底是什么情况呢?原来是开发商在设计地下车位时,只开发了850个车位,而小区住户有980多户,车位本来就不够用,开发商却把其中的100个车位卖给了旁边的小区业主。这样一来,本小区车辆没地方停,外面的小车又不断出入。小区门口经常车辆拥堵。小区的业主们觉得开发商损害了小区业主的集体利益,于是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把出售给其他小区业主的车位收回。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开发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将地下车位出售给其他小区的业主,其行为是非法无效的,小区的车位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法院判决开发商停止侵权,收回已经对外出售的地下车位,赔偿小区业主的经济损失。民法典解读该案主要涉及的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对于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和业主约定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处理,都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即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权。由于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具有规划性和专用性,因此开发商无权因小区业主暂无购买力或不需购买为由,而擅自将多余的车位对外出售。开发商向非业主出售车位,须经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否则其出售行为违法,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对车库的出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车库在规划中已纳入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业主在购房时交付了相应公摊款项,则该车库应作为共有建筑属于业主共同所有,房产公司无权出售。二是车库在规划中没有纳入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中,车库的建盖资金全部由开发商支付,建成后也没有通过任何形式转由业主负担,则该车库的所有权应属开发商,开发商当然有权出售。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互换、转让吗?案例导入2010年3月,胜利村村民王有光,将自己位于本村三马路路旁的5亩承包地,以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村李健的父亲李刚,之后李刚一直耕种该承包地。2013年7月李刚又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徐爱国位于村东头的5亩承包地,互换双方及王有光三方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但未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此后李刚耕种该土地6年之久,在此期间三方共守约定,并没有出现争议。2019年2月,李刚因车祸去世。2019年8月,因机场建设需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征用了李刚从徐爱国家互换来的5亩承包地,并支付一定的征用补偿款。当徐爱国得知承包地被征用并有大笔补偿款时,他称承包地互换违法,阻挠李刚的儿子李健领取该地的征用补偿款。为此,李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徐爱国的互换协议有效,同时他享有该5亩承包地的征用补偿款。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刚与徐爱国之间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地的互换行为,是自愿流转的行为,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没有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当李刚去世后,李健就是承包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人。故法院最终判决李健父亲李刚与徐爱国承包地互换协议有效,李健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胜利村村东头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征用补偿款。民法典解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遵循的并非是登记生效主义,而是登记对抗主义,故即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亦有效。本案中,村民李刚是通过转让方式从村民王有光处取得本村三马路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李刚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徐爱国位于村东头的5亩承包地,因而取得了位于村东头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李刚因车祸去世,李健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了位于村东头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对于依法享有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李健来说,应当得到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款。5.善意占有就能最终取得所有权吗?案例导入贾某年龄大了,一个人独居,很是寂寞。他打算去买一条宠物狗来陪伴自己。于是他来到宠物市场转悠,正好自己的一位熟人封某在宠物市场出卖一条褐色贵宾犬,封某说是自己要搬家,没办法继续饲养了,贾某觉得这条狗很可爱,也和自己很投缘,于是花了2000元将这条狗买下来。贾某对这条狗精心看护,给它打疫苗、买狗粮,前前后后花了1000元。某一天贾某带着狗到户外溜达,没走出多远,一位自称姓孙的女士跑过来,对贾某说:“你带的这条狗是我的,我丢失它两个月了,到处在找,还拍了图片做了寻狗启事。”贾某莫名其妙,说:“这明明是我的熟人喂养的宠物,我从他手里买过来的,怎么可能是你的?”孙女士说:“这条贵宾犬是我半年前花了1500元从朋友那里买来的。经过一段时间的朝夕相处,它已经成了家里不可或缺的成员。两个月前,我和老公带着这条贵宾犬一起逛街,不小心弄丢了。两人贴了寻狗启事,但没有找到,没想到被你收养了。”贾某一则是花了钱,觉得自己没有错,二则是他和宠物狗有了感情,所以不愿意宠物狗被人带走。他和孙女士争执不下,孙女士将贾某起诉到了法院。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褐色贵宾犬的原所有人确实为孙女士,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贾某在购买贵宾犬之时并不知道该犬是孙女士遗失的,并且向出卖贵宾犬的一方支付了相应的价款,应当属于善意的自主占有人,但尽管是善意,贾某仍然不能取得该犬的所有权,应当将贵宾犬返还给原主人孙女士,但是贾某给狗狗买狗粮、打疫苗的支出属于必要费用,孙女士应当支付给贾某,而贾某的损失,他可以向其熟人封某通过买卖合同索要赔偿。民法典解读本案主要涉及的是无权占有问题,无权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所有权人有权利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所谓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例如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手机是对方偷来的。《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孙女士是贵宾犬的主人,属于合法占有。贾某虽然是花钱买的贵宾犬,属于善意占有,但是仍然不能取得对贵宾犬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善意占有人在维持占有物的存在或者其效用必须支出的费用部分,在法理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其一是必要费用,例如治疗费、维修费。其二是有益费用,就是指为利用或者改良而支出的费用。其三则是奢侈费用,即并非管理或保存的必要费用,例如给狗狗做美容等行为。因此,贾某可以向孙女士要求支付1000元的必要费用,对于购买贵宾犬的费用,贾某可以要求熟人封某返还。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法典﹒合同篇1.对商家的“霸王条款”有权说“不”案例导入某百货商场促销期间宣布:“凡购买2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持券购买一双皮鞋时,售货员却告知,这个牌子的皮鞋早在两天前就退出了购物券活动,不能用购物券购买。刘女士找商场协商,商场以其有“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刘女士的要求。双方协商未果,刘女士以商场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认定“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效。裁判结果对于合同的条款,只有司法部门依法享有最终解释的权利,而当事人只能对合同作出自己的单方理解,其“解释”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而言,商场不享有对其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法院判决商场撤回解释权,刘女士可以持券购买商场内的任何物品。民法典解读“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本案中,刘女士与商场达成的买卖合同由议定条款和格式条款两部分构成。而有关商场的促销活动这一部分内容为格式条款,附加于买卖合同之中,使该合同成为格式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认定商场的“最终解释权”条款为无效条款,是因为它违反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据此,本案中商场通过合同为自己设定的“最终解释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商场设定格式条款的目的是限制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权,同时也是为自己设定减责理由。这种条款就是日常说的“霸王条款”。2.客户“跳单”,也要支付中介费案例导入2018年1月13日,完美公司员工刘某找到某房屋中介甲公司,希望通过该公司找到办公的场地,刘某以完美公司名义委托甲公司寻找符合办公条件的房源。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带着完美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查看房子,终于相中了理想的房源,完美公司的领导决定租下这几套房子。为了方便租房,完美公司员工刘某和甲公司的员工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在群内讨论相关事宜。包括房子的租期、租金、押金、水电费、物业费、违约金、开具发票等条款,以及其他需要中介公司与业主协调的问题。随后,甲公司员工将修改过的三个房屋的租赁合同发到微信群,并将修改后的租赁合同发送给了房屋业主。得到业主的反馈后,甲公司又进行了修改,然后将修改完的租赁合同发给了业主和完美公司。然而,完美公司最终未与甲公司签订中介合同,而是与另一家中介公司乙公司签订了涉案三套房屋的中介合同。甲公司发现,完美公司与业主、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除租期起算日期和房租支付日期与自己提供的合同模板相差两天外,重要的条款均一致。于是,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完美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跳单”行为,要求完美公司和涉案房屋的业主应支付其中介服务费。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甲公司虽未与完美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合同,但甲公司已经为完美公司提供了中介服务,故完美公司应支付甲公司中介服务费。按照房屋的面积,法院酌定完美公司应支付房屋中介服务费27000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及“跳单”行为的二审民事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被告完美公司应向中介公司甲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27000余元。民法典解读所谓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完美公司已接受了甲公司的服务,而完美公司、业主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与甲公司向完美公司提供的合同内容中的租金数额、免租期、租赁期限等重要条款基本一致,且上述合同内容系经过甲公司反复修改后得出的。故认定完美公司最终与业主达成的交易实际上是接受并利用了甲公司提供的服务后,绕开甲公司转而选择费用较低的乙公司与业主订立合同。《民法典》首次将“跳单”行为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并做了禁止性规定,其目的是保障中介人的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惩治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3.什么是无因管理?案例导入王某承包了村里大片果园,每年都有好的收成,2020年秋季,眼看丰收在望,王某却出了状况。他因脑溢血,住进了医院,而且长时间昏迷不醒。时间非常宝贵,如果错过了苹果采摘时间,一年的收成就将化为乌有。而王某的两个儿子在外省工作,业务非常繁忙,又加上父亲病重,他们手忙脚乱,哪里有时间、哪里有心情来顾及苹果。王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赵某出于一番好意,主动帮王某打理苹果,组织人员采摘,联系商家采购,王某的苹果卖出了12万元的好价钱。赵某组织人员采摘苹果并出售所花费劳务费共计3500元,赵某在搬运苹果时不慎将腰扭伤花费医药费4000元。三个月后,王某经治愈出院,赵某在扣除7500元以后,将余款交给了王某。王某说自己并未委托赵某照管果园,赵某无权要求其支付有关费用,且赵某扭伤腰是自己不小心导致的,与己无关。王某不肯拿出7500元,赵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判决王某向赵某支付3500元劳务费、4000元医药费。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在本案中,王某突发疾病,无力照顾自己的果园。在果园无人照管的情况下,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赵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管理他人事务;二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之管理;三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是彼此相依的,需要互相帮助。法律在一定条件下,为提倡和肯定人类互助精神,追求社会之和谐,从而设定无因管理制度,规范人们行为。本案中,王某与赵某之间事先并没有委托管理果园的约定,赵某从事管理,纯粹是为了帮助他人,因此可以构成无因管理。根据法律规定,该法律关系的债权人即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4.发布悬赏广告是合同行为案例导入梁某养了一条非常可爱的巴西狗,这条狗摇头摆尾,很有灵性。一天早上梁某带着巴西狗去公园散步时,和同在散步的熟人聊天。等回过神来寻找巴西狗的时候,发现狗已经走丢了。梁某很着急,发动全家到处寻找,并发布了寻狗启事,他在寻狗启事中承诺,无论是谁找到,都给予3000元的报酬。数天后,小区的保安找到了走失的巴西狗,保安说,大约在凌晨4点,巴西狗在小区门口徘徊,似乎知道这是自己的家。于是保安乘机将巴西狗带回保安室。梁某见到巴西狗很高兴,却不愿意兑现承诺,其理由是狗已经回到小区门外,不需要寻找,何况保安有义务保证小区的人和物的安全。双方交涉很久,不欢而散。保安决定到法院讨要一个说法。裁判结果本案中,梁某和保安实际上构成了合同关系。保安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梁某就有义务兑现承诺。梁某在发布寻狗启事时已明确表示要向找到巴西狗的任何人支付3000元酬金,梁某所为属典型的悬赏广告行为,在保安找到走失的巴西狗时,双方即已形成一种悬赏广告合同关系。现梁某反悔,不履行支付报酬的承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因此,梁某有按照自己发布寻物启事的数额承诺支付3000元酬金的义务。法院判决梁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保安支付3000元酬金。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只要有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即可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当悬赏广告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广告人和行为人之间会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广告人的权利:接受行为人完成悬赏行为的成果;悬赏广告要约发出后,广告人享有撤销权,但对已经完成的悬赏行为,不具有拘束力。(二)广告人的义务:按照悬赏广告的内容,对行为人给付应当给付的报酬;撤销悬赏广告的赔偿义务。(三)行为人的义务:完成悬赏行为的义务;不得扣押悬赏行为成果的义务。(四)行为人的权利:悬赏报酬请求权;广告人实施欺诈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5.什么是不当得利?案例导入2020年8月5日,李某来到一家银行给外地朋友汇款,李某在自动存取款机上操作,因为一时失误,输错了一位数字,最后将3万元打入了同名的陌生人账户里。李某通过银行找到了对方吴某的联系方式。吴某表示愿意归还,然后就一拖再拖,最后吴某干脆关机,玩起了躲猫猫。李某只好将吴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要回这笔款项。裁判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吴某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银行卡内多出3万元存款,直接造成原告损失,此存款应属不当得利,被告应当将3万元不当得利返还给原告。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成立,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吴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将不当得利3万元返还给原告李某。民法典解读本案涉及不当得利的认定问题。《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所谓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的一种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第一,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如果仅仅是导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第二,他方受有损失。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第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条件。第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人。就本案而言,被告吴某获得3万元利益与原告李某损失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且被告吴某获得该利益时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据此,可以认定被告获得的利益是一种不当得利。四、让每一个人活得有尊严民法典﹒人格权篇1.性骚扰有了法律的“戒尺”案例导入女员工徐某是成都市某公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员工,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工作期间,该中心的公益理事长刘某趁中心只有他和徐某两人之际,长时间拥抱徐某,徐某挣扎时坐到刘某大腿上,刘某又从背后紧紧抱住徐某的腰部,徐某挣扎脱身。徐某不堪骚扰,起诉至法院,认为刘某作为机构负责人,利用优势地位,对她实施性骚扰,给她的精神造成巨大伤害,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裁判结果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刘某的行为超出了一般性、礼节性交往范畴,带有明显性暗示,违背了徐某的意志,对徐某造成了精神伤害,构成对徐某的性骚扰。综合考虑行为方式和后果,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向徐某当面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赔礼道歉。宣判后,徐某、刘某均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性骚扰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按照行为方式分类,性骚扰可以分为言语性骚扰、行为性骚扰、环境性骚扰;按照发生场所分类,性骚扰可以分为校园性骚扰、公共场所性骚扰、职业场所性骚扰、家庭性骚扰、网络性骚扰。《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本案中,刘某实施性骚扰,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利益,是为民法典所禁止的,刘某依法应当停止侵权,承担精神损害等赔偿责任。2.P图、AI换脸、换声音,能行吗?案例导入葛优将YL公司告上法庭,诉称其侵犯肖像权。YL公司是一家经营性公司,出于商业目的,发布了商业广告性的微博,而微博中所发的图片大部分来自《我爱我家》这部电视剧,葛优饰演的纪春生瘫坐在沙发上的截图总计7幅被使用18次。截图下面标注了“葛优躺”等文字。葛优要求YL公司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YL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YL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万元。判决后,YL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民法典解读《我爱我家》中的“葛优躺”造型已形成特有的网络称谓,并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一般社会公众看到该造型时除了联想到剧目和角色,也不可避免地与葛优本人相联系,该表现形象亦构成原告的肖像内容。YL公司利用葛优躺的造型,无非是想借用名人效应,增加公司的影响力,扩大公司的知名度。YL公司不经过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其载体包括人物画像、生活照、剧照等。剧照涉及影视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剧中人物,当一般社会公众将表演形象与表演者本人真实的相貌特征联系在一起时,表演形象亦为肖像的一部分,影视作品相关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并不冲突。当下有很多搞笑的表情包和短视频在热传,人们在捧腹大笑之余是否有过“冷”思考?这样合法吗?《民法典》的回答是否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此外,《民法典》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P图、AI换脸、换声音换脸是一门具有审美价值的技术,但是技术的随意使用也导致肖像权纠纷日益增多。3.“标题党”“跟风党”侵权承担民事责任案例导入网易娱乐频道刊发了一条消息,消息的标题是:清华教授肖鹰:郭德纲才是文化流氓。这条消息被广为转载。就在消息刊发前几天,郭德纲在公开场合指责某些“专家”为“流氓”。这则消息被大众误认为是肖鹰对郭德纲作出的强烈回应,肖鹰发表声明说,自己并未怒骂郭德纲为“文化流氓”,也从未接受网易娱乐频道的“采访”。网易编辑在刊发该稿前一天,就“郭德纲炮轰专家”提出采访肖鹰,肖鹰没有接受这一邀请。只是在回复电子邮件时说:“这是郭德纲借骂专家、挺小沈阳来做自我炒作!这是文化流氓!我决定不接受这个采访,因为不能以清华教授的身份给这种文化流氓捧场!”令肖鹰感到万分意外的是,网易把自己回复的私人邮件当做公开材料,经过加工之后,就成了肖鹰和郭德纲的语言交锋。这个轰动新闻给肖鹰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怒之下,肖鹰将相关证据材料作了保存和公证,与网易对簿公堂。裁判结果经审理,法院认为,网易的相关报道系在肖鹰明确拒绝采访后作出,报道行为违背了肖鹰回复邮件的初衷,致使肖鹰被迫面对舆论的评价。文章标题显然缺少确凿证据,造成读者相信肖鹰本人作出该明确表述的误导,且客观上增加了对肖鹰不良评价的网络评论。法院判定,网易的行为“确已损害肖鹰的合法权益,导致其人格减等,应构成对其名誉权的损害”。法院判决网易赔偿肖鹰1万元的名誉损害赔偿金和5500元的公证费,责令网易公司作出书面道歉,并在刊登侵权报道的相同位置连续刊登5日。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六条规定: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三)内容的时限性;(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所谓名誉,(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如果是真实事件发布,则不构成名誉权侵害。当下新闻媒体竞争激烈,自媒体、传统报业、融媒体为了追求新闻效果,吸引眼球,在文章标题上煞费苦心,不惜“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标题党”“跟风党”成了时尚。殊不知“标题党”“跟风党”一不小心就踩了法律的红线。4.英烈是民族的“精魂”,不容亵渎案例导入2019年3月,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森林火灾的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国家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同志为烈士。然而,湖北省随州市章某却在网络群组公然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四川凉山救火牺牲烈士的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论是对救火英雄的侮辱……我错了,我向各位救火英雄的亲属和广大社会公众表示最真诚的道歉,面对救火英雄的感人事迹,我为自己的言论深感自责……”裁判结果该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张某当庭宣读了道歉信,对自己发表不当言论诋毁烈士名誉的行为表示自责,并希望得到凉山救火烈士亲属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谅解。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关于判令章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当庭作出判决,责令章某于十日内在当地日报、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此前,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已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荣誉权具有以下特征:1.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2.荣誉权不是获得权而是保持权;3.荣誉权既是绝对权,也是对荣誉及其利益的支配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英雄是特殊群体,是国家的正能量,他们的言行影响或鼓励着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奋发进取。如果英烈被恶搞,人们会产生信仰危机,因此保护英烈的荣誉尤为迫切。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保护具有特殊性,其人格利益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存在密切关联,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不仅会对英雄烈士近亲属造成损害,也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对于强化对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维护民族精神、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被告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扑火英烈们名誉、荣誉的侵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是正确的。5.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披露案例导入庞先生委托其助理鲁先生通过去哪儿网购买东航机票,其后收到诈骗短信,短信内容中有庞先生航班的起飞时间、降落时间、机场名称、航班号等信息。庞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号及确切的航班信息只有去哪儿网和东航掌握,因而他断定是去哪儿网和东航泄露了其个人信息。于是庞先生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去哪儿网所属的趣拿公司和东航在各自官网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庭审过程中,去哪儿网主张其仅为网络交易平台,在本次机票订单中未接触庞先生手机号码,且已向庞先生发送谨防诈骗短信,尽到了提示义务。东航则主张其通过订票系统服务,订票信息不存储于东航系统中。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航和趣拿公司存在泄露庞先生隐私信息的高度可能,未能尽到保护旅客个人信息的义务,故认定二被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犯隐私权的相应侵权责任。庞先生请求趣拿公司和东航向其赔礼道歉,应予支持。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上述法律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规定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合法原则、正当原则和必要原则。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各种手机App爆炸式增长,目前我国市场化运营的手机App超过1700万个,其中相当一部分App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给用户的信息安全带来不少麻烦。本案中,庞先生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披露,个人权益受到侵犯,他的个人乘机信息只有趣拿公司和东航公司掌握,两公司有泄露个人信息的高度可能。他的诉讼主张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五、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对家暴说“不”,护身符来了!案例导入赵某和孙某组成了再婚家庭,赵某再婚前有一个儿子,孙某身边无子女。按理说,大家应该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感情。但是孙某不这样想,他简单粗暴,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对赵某进行威胁和殴打。此外通过微信短信的方式对赵某威胁、辱骂和骚扰。赵某在忍无可忍之际,向法院控诉孙某实施家庭暴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赵某向法庭提交了2020年9月26日、11月10日拍摄的照片7张,照片显示其身体多处受伤。赵某诉称,其曾因遭遇家庭暴力先后于2020年3月9日、8月13日、10月5日三次报警,派出所出警予以劝解。庭审中,孙某对赵某的指控矢口否认,辩称自己只是在双方争吵过程中出于自卫“胡噜”了赵某两下,并称赵某三次报警也不是因为家庭暴力,而是其他的生活琐事。裁判结果本案中,虽然孙某极力否认实施了家庭暴力,但是根据现有证据、双方陈述及法院调查情况,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过家庭暴力,进行过威胁、辱骂和骚扰,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和《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1.禁止被申请人孙某对申请人赵某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被申请人孙某威胁、辱骂、骚扰申请人赵某。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送达辖区派出所、村委会、镇妇联,由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家庭暴力既是对个人的伤害,也是对社会秩序的挑战。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的重要职责。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把“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能够有效推动社会形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良好氛围,让家庭成为人们安全、温暖的港湾。2.隐瞒婚前重大病史,可撤销婚姻!案例导入林某患有先天性癫痫病,发病时,不吃不喝,胡言乱语,甚至砸烂物品,样子非常吓人,父母很是为他发愁。眼看就到结婚年龄了,父母帮他物色合适人选,对方听说林某有癫痫病,就摇头拒绝了。林某父母托远方亲戚介绍了一个女孩子小美,但是没有将真实病情告诉小美。小美觉得林某不错,家境也好,就同意嫁过来。2018年,林某和小美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林某多次病情发作,严重影响小美的生活。小美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提出到民政机关离婚,林某不同意。小美起诉到了法院。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隐瞒婚前重大疾病,误导对方作出结婚的决定,双方的婚姻建立在虚假信息上。法院准许小美离婚。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关系是以彼此的合意、互信为前提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如果一方隐瞒了婚前重大疾病,使对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婚姻关系,这是对对方感情的直接伤害,也是对对方选择权的侵犯。在婚前,一方如实地告知对方重大疾病,有利于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婚姻自由,防止另一方承担分外的抚养义务,预防发生骗婚等道德风险。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重大疾病的范围。因为以后有可能会出现新类型的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疾病,而随着医学的进步,现有的一些疾病也可能会治愈,为保持法律规定的周延性、延续性和严谨性,不宜在法律中直接限定重大疾病的范围。由于夫妻关系具有高度亲密性,而疾病情况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优生优育等密切相关。考虑到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应当要求患病的一方将真实情况告知对方,不能以隐私权对抗知情权。3.离婚后虚假举债,害人害己案例导入刘先生与吴女士结婚两年后,因为双方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令吴女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刘先生将她告上法庭,要她共同承担原来婚姻存续期间的37万余元的债务。吴女士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这笔债务从何而来。刘先生声称,在离婚之前,他向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借款37万余元用于家庭的生产和生活,至今没有清偿,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被告吴女士承担一半。刘先生出示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9万元租赁茶楼经营的证据,但未举示证据证明茶楼经营期间的收益或亏损情况,也未举示借款37万余元用于共同生活和经营的证据。吴女士则向法院举示了离婚后原告刘先生以7万元将茶楼转让他人的证据。吴女士对其中的2万元借款予以认可。裁判结果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借款2万元,被告吴女士应承担1万元的偿还义务,刘某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民法典解读本案中,原告刘先生主张的借款35万余元,因原告刘先生未能举示这些借款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以,对原告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过离婚的一方出示天价借债的借条,要求另一方在离婚时承担所谓的共同债务,而另一方此前毫不知情的情况。这对另一方是相当不公平的。有鉴于此,《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的刘先生就是这种现象的一个缩影,他虚构债务,企图借用曾有的婚姻关系谋取不当利益。4.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怎么处理案例导入孙某甲与孙某乙经他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孙某丙。2019年3月,孙某甲以夫妻分居两年有余、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准予孙某甲与孙某乙离婚。2019年6月,法院认为,孙某甲与孙某乙已生育子女,只要双方能互相谅解、互敬互爱,仍有和好可能,故判决不准孙某甲与孙某乙离婚。判决后,孙某甲与孙某乙一直保持分居状态,夫妻感情未能和好。2020年9月,孙某甲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决后,双方未能采取任何和好措施,处于分居状态超过一年,故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孙某甲与孙某乙离婚。民法典解读根据以前的法律,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一方被宣告失踪。《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由以前的“6个月后”改为“满一年”,法院才可受理。这充分体现了对婚姻家庭的人文关怀和保护。司法实践中,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法院对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但有部分当事人离婚意愿强烈,在初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会依法再次起诉,对初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又持续分居满一年,相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表明双方的感情在初次起诉后没有改善,没有挽回的可能,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离婚。在对既往司法审判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从尊重婚姻自由等角度考虑,《民法典》新增了本款规定,回应了审判实践中“久拖不决”的难题,有利于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5.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案例导入2014年陆某和陈某登记结婚,陆某、陈某婚后育有一子陈小某。结婚以后,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陆某和陈某所在地居委会以及当地妇联多次参与调解,均未能缓解双方矛盾。2018年陆某、陈某开始分居并持续到起诉离婚之时。2019年2月,陈某提起离婚之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陈某再次提出离婚。陆某答辩称儿子陈小某自双方分居后跟随陆某生活,陈某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用;陆某指控陈某在双方分居期间,和一黎姓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在该市的某小区租屋同居,并且出示了相关证据,对此陈某表示默认。陆某表示自己抚养小孩,尽到了家庭责任,陈某没有履行抚养小孩的义务,而且婚内出轨,属于有过错一方。陆某要求在财产分割时予以多分,此外陈某还需赔偿其精神损失5万元。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陈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与其他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关系,应认定在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问题上,陈某具有过错,对陆某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陈某第二次提起离婚,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经过法定时间再次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准许,陆某分得全部财产的55%,陈某给付陆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每月支付陈小某抚养费2000元。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据此,无过错方在离婚之诉中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无过错方通常以女性居多,女性为了维系家庭,抚养小孩,可能辞去工作,全身心投入家庭建设,一旦离婚,短期内难以适应社会,获取工作的可能性较小,物质生活难以得到保障。此外,因为对方的过错,加剧了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其名誉受损,人格减等,还有内心的憋屈无法释放。所有这些损失,受害方均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院将根据加害方的过错程度和财产状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夫妻之间的相互忠诚,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本案中,陈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伤害了陆某的个人感情,损害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陈某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亦违反了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陆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无过错的一方如果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提出赔偿数额。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六、承前草创,启后规模民法典﹒继承编1.不尽赡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遗产案例导入杨某早年丧夫,身边有一儿子张某,母子俩共同生活。2005年,杨某和陈某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杨某和陈某无子女。张某随杨某和陈某共同生活。但是张某对陈某很抵触,双方关系紧张,此外张某不愿意从事劳动,沉迷于游戏和赌博,常常外出不归,挥霍家中财产,未对陈某和杨某尽赡养义务。杨某与陈某婚后经营有方,积累了不少财富,还建起了一栋四层楼的小洋房。2021年2月1日,杨某因病去世。张某要求分割遗产,其主张首先应该分得家庭财产的三分之一,其次母亲杨某所有的三分之一财产也应归他所有。陈某不同意,双方发生矛盾。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与陈某结婚时,张某已年满17周岁。张某对待生母和继父的态度非常恶劣,没有尽到对杨某的赡养义务。而且没有参与家庭建设,纯粹挥霍家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张某酌情少分或不分。最后法院判决张某分得40%的遗产。民法典解读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所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所说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但这并不是说,继承人就一定能获得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孝敬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法律责任,也是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然而,总有人虐待老人,完全不承担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却斤斤计较,这种行为是《民法典》无法容忍的。张某对生母不尽赡养义务,对继父态度恶劣,在分配遗产时却提出无理要求,这是为法律和道德所不能容忍的。2.打印遗嘱有效吗?案例导入2012年9月25日,李某在北京市普祥肿瘤医院立下《遗嘱》,载明:“本人名下有两套房产,本人去世后,将所有股权由女儿李花继承。第一套房产过户到我父亲李春名下,由我父亲李春及李花共同居住。将第二套房产卖掉,用于看病并偿还看病期间所欠债务及今后的生活费用。”该遗嘱系打印遗嘱,立遗嘱人处有李某签字并捺有手印,见证人为赵某、崔某(均系北京市普祥肿瘤医院医师)。李花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李某的第一套房产,声称打印遗嘱是伪造的。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打印遗嘱上亲笔签名并捺印,认可全部打印件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见证人赵某、崔某见证了李某签名的过程,考虑到立遗嘱时李某已重病住院,没有能力全文书写遗嘱内容,在李某听清并签字认可打印遗嘱全部内容的情况下,该份文件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法院认定打印遗嘱合法有效,李某的第一套房子过户到李春名下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驳回了李花的诉讼请求。民法典解读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设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三)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首先明确了打印遗嘱的合法性。现在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人已经习惯了打印方式而不习惯手写方式,越是正式的法律文件,越是要用打印的才正规。但是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不承认打印遗嘱。实践中打印遗嘱如何制作,打印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什么,存在很多争议。其次,明确了打印遗嘱的制作方法,即“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打印遗嘱有效的三个要点:两个见证人、每页都签字、日期要标明。3.录音遗嘱具备法律效力案例导入林奶奶年轻时丈夫不幸去世,她亲手将两个小孩一男一女抚养成人。儿子林飞好逸恶劳,沾染了赌博的恶习,而且长年在外厮混,不肯回家。女儿林艳对妈妈百般孝顺,结婚后把母亲接到家中养老。林奶奶72岁那年,因病致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林艳辞去工作,专职伺候母亲。林奶奶在临终前,决意把自己名下的一套住房交给女儿继承。林奶奶不会写字,就用录音方式记录自己的遗愿,还叫来自己的哥哥和妹妹以及林艳所在社区的一名工作人员做见证。林奶奶去世后,林飞将妹妹林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屋。裁判结果法院经审查认为,林奶奶的录音遗嘱清楚、明确,没有剪辑加工的痕迹,且有三个非利害关系人见证,该遗嘱符合录音遗嘱的条件,合法有效。法院遂判决房屋归林艳所有。民法典解读所谓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此种遗嘱形式简便易行,已逐渐被一些国家所采用。这种遗嘱的缺点是容易被剪辑、被伪造,遗嘱人有可能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作出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假制等弊端的发生,法律必须严格规定录音遗嘱的制作流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随着录音录像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一台手机就可以同步进行录音和录像,以后的技术会更加先进,现代科技为录音录像遗嘱提供了法律上的生存空间,以现代技术和设备为依托,录音录像遗嘱成为订立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民法典》的“继承编”将录音遗嘱和录像遗嘱规定于同一条,明确规定了录像遗嘱的形式制作要件,即“录音录像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录音遗嘱有效的三个要点:两个见证人、记录姓名或肖像、日期要记录。4.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案例导入1996年,广东东莞桥头镇的罗先生丧偶留下两女一儿,两年后续弦再娶陈女士。在迎娶陈女士之前,罗先生的大儿子罗刚坚决反对,放下狠话说:“如果父亲再娶,就断绝父子关系。”罗先生娶回陈女士后,罗刚离开家庭,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和父亲没有任何往来,从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罗某和陈女士婚后育有一儿一女。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位于桥头村的房屋一栋并登记在罗先生名下。2020年8月,罗先生因病去世。而罗先生生前未留下遗嘱,但立下委托书一份,明确将房屋所有权归陈女士所有,其他四个儿女也一致同意将房产过户给陈女士并进行了公证。长子罗刚闻讯后,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该房产为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享有50%的份额,对该部分财产自己依法享有继承权。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其可继承25%的份额,因此不愿协助继母陈女士办理过户手续。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陈女士诉至法院。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系陈女士与罗先生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份额,其他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案涉遗产的继承人有陈女士和罗刚。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罗某自1998年因家庭矛盾离家后未再回家探望父亲,也未支付过赡养费。罗先生长期患病并多次住院,罗刚作为长子却从未履行过探望、照顾义务,甚至在父亲病危时也未回去探望,父亲去世后也未奔丧送殡,无论从经济上、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未尽到赡养义务。法院认定罗刚不享有继承权,罗先生所立委托书合法有效。民法典解读为弘扬孝敬父母的中华传统美德,法院最终认定罗刚未尽到赡养义务且情节严重,应当不分罗某的案涉房产,该房产由陈女士继承。罗刚必须协助陈女士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也确认丧事继承权。5.胎儿依法享有继承权案例导入齐某的老伴在5年前去世,齐某养育了3个儿子,和儿子一起过日子。不幸的是大儿子奇迹在2020年2月的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奇迹的妻子李莉怀孕6个月。齐某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在儿子去世半年后突发重大疾病死亡。安葬齐某后,齐某的次子和三儿子私下分割了齐某遗留的80万元现金和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子。李莉得知情况后,提出异议。她认为自己已经怀孕6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她腹中的胎儿有权继承齐某的部分遗产。齐某的两个儿子坚决不同意,认为大哥已去世,李莉腹中胎儿不具有继承权。李莉遂将两个哥哥起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裁判结果本案中,胎儿的父亲奇迹在车祸中丧生,留下了一个遗腹子(又称胎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虽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司法机关应当保护胎儿的合法继承权利,法院判令两名被告将遗产中的相应部分留给胎儿。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关胎儿民事权益保护条款充分展示和彰显了民法为“民”和“权”的立法理念和立法情怀。通过强化对个体一生各阶段权益和权利的保护,试图突破现有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桎梏,将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攸关胎儿利益的相关权益前置至胎儿阶段,无疑实现了对民事权益保护的全覆盖。胎儿和自然人是有区别的,其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因为法律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是出生以后才具有的。但是胎儿又是自然人的必经阶段,保护胎儿的利益,实际上是在保护早期生命形态的利益。有些国家还保护胎儿的生命,对堕胎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堕胎的禁止性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虽然规定胎儿有继承权,但前提是出生时为活体才能享有继承权。并且,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只是规定了胎儿享有继承权,并没有规定胎儿要承担义务。七、明其法禁,必其赏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1.“自甘风险”原则面面观案例导入某日中午,原、被告文某和夏某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北京市石景山某中学操场上自发进行足球运动。原告文某当守门员,被告夏某射门时足球经过原告的手挡之后,打在原告文某左眼上,造成伤害。北京同仁医院诊断为,左外伤性视网膜脱离,经行左网膜复位术,网膜复位,黄斑区前膜增殖,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起诉,请求被告予以人身损害赔偿。裁判结果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足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及人身危险性,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应在意料之中,足球运动中出现正当危险后果是被允许的,球员自愿参加这个运动,就应当自己来承担损害的后果。被告夏某的行为不违反运动规则,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属侵权行为。故判决驳回原告文某的诉讼请求,被告即夏某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确立“自甘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厘清了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的法律范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甘风险”原则适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为本身具有风险性。第二,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预见危险的存在,并可作出理性的分析和选择。第三,行为人应明知参与此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仍自愿参加、甘冒风险,包括行为人以实际参加活动的方式而表示自愿和明知的意思。第四,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且不违反公序良俗,符合社会善良风俗、日常习惯和行业规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范围仅限缩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该原则的含义是指行为人自愿参加文体活动,并且知道或辨识该文体活动易发生经常的、潜在的风险,仍在未受到任何精神或外在强迫的情况下自愿参加,自愿承担风险可能引发的伤害后果,从而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加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形的除外。此次民法典确立“自甘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厘清了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的法律范围,一方面是行为人需依法承担与其年龄、智力、行为能力相适应的责任,对其依法自愿参与、甘冒风险的活动做到风险自知、风险自担;另一方面明确了相关活动组织方、承办方、管理方的责任,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的,即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督促其更好依法履行主体职责,确保各项文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2.自助行为的法律“通行证”案例导入杨某与祝某系远房亲属关系。某天,祝某举办儿子满月酒宴,杨某应邀赴宴。后因其怀有身孕,杨某被安排在祝某房中休息。宴席散去后,祝某发现房中丢失了两条香烟,便和母亲王某在半路追上杨某询问,当时路上行人稀少且无人围观。杨某为自证清白,主动打开随身提包,里面没有香烟。见此情形,祝某当场道歉,并出具一份书面声明:“杨某在本人家喝喜酒期间与本人物品遗失无关,纯属误传,特此声明。”此后两年内,双方一直相安无事。一天,杨某以精神饱受打击,事过两年仍无法走出受屈辱的阴影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祝某和王某为其恢复名誉并张贴书面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元。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虽采取了半路拦截的行为,但这是在合法利益受损且来不及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公权力救助的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自助行为,该行为未超出合理限度,在事后采取了补救措施且未造成负面后果,不构成侵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法典解读所谓自助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实现自己的请求权,在事情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的情况下,自己所采取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加以扣押、拘束或者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自助行为成立的四个要件:保护合法权益,情势紧急无法及时获得公力救济,手段合理,以必要为限度。条文还强调了受害人事后应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以保障自助行为的合法性。该制度的确立赋予自助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保护的权利,使其及时有效合理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国家机关的执法压力。自助行为是秩序与正义、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权利保障与防止权力滥用的对立统一。条文中还明确规定,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作为私力救济方式之一的自助行为虽能产生阻却违法的效果,但在认定标准上须严格把握,以防止该项制度被滥用,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侵权。在本案中,被告基于房间中的两条香烟丢失而原告曾在被告房中休息过的事实,依据一般人的逻辑思维,对原告产生了合理怀疑。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出于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的情况下,两被告选择了在行人稀少的路上实施拦截并询问原告的行为。在此过程中,两被告并没有强制翻看原告提包、侵害原告身体或财产、限制原告人身自由,也没有发表指责原告偷盗香烟等贬低、侮辱、诽谤原告的言语。在情况澄清后,被告当场道歉并出具书面声明为原告“正名”,明确表示原告与被告家中物品遗失无关。综上,两被告的行为未违反公序良俗,行为的实施未超出合理限度,也未对原告的人身及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属于民事权利的私力保护行为即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3.搭乘“顺风车”出车祸,车主要负责吗?案例导入2019年6月18日,徐宗刚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海城202线农机市场路段时,与对向任守威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及乘坐摩托车的原告孙家玉受伤。本次事故经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徐宗刚负主要责任,任守威负次要责任,孙家玉无责任。孙家玉受伤后被送往海城市正骨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8天,其中一级护理4天,其余为二级护理。原告孙家玉支付医疗费75504.92元。徐宗刚垫付4000元。经申请,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委托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孙家玉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孙家玉左股骨头骨折致左膝功能丧失,评定为十级伤残,伤后误工期按上限可以至伤残评定前一日,护理期应为12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1740元。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家玉因交通事故受伤,且该起事故经交警队处理,徐宗刚负事故主要责任,任守威负事故次要责任,孙家玉无责任。孙家玉的损失由徐宗刚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徐宗刚、任守威按事故责任比例70%和30%予以赔偿。又因原告乘坐被告任守威的车辆系好意同乘,原告乘坐被告任守威的车辆一起去工地并未支付费用,为鼓励好意帮助、好意施惠,可以适当减轻驾驶人任守威的责任,故酌定由任守威承担应赔偿责任的80%。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徐宗刚给付原告孙家玉经济损失人民币172295.89元;被告任守威给付原告孙家玉经济损失人民币19301.45元。民法典解读本案涉及好意同乘的责任问题。所谓好意同乘,俗称“搭便车”“搭顺风车”,是指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出于好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行为。好意同乘的主要特征:一是非营运性,同乘人搭乘的是非营运性机动车辆,非机动车不属于此范围。二是无偿性,好意搭乘是一种无偿搭乘行为,好意人不向同乘人收取报酬。虽然有的同乘人也支付了一定费用,但只要好意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仍属于好意同乘的范畴。三是合意性,同乘人的搭乘行为是经好意人同意的,包括邀请和允许。未经同意而搭车者,不构成好意同乘。酒店、大型超市促进经营提供的免费班车,房产开发公司的免费看房车系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损害的,不适用好意同乘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中,被告任守威无偿搭载原告的行为属于好意同乘,如果发生事故后让被告任守威承担全部责任,显然不利于传统美德的弘扬。但反过来说,好意同乘并不表示完全免除好意人的责任,也绝不意味着同乘人自愿承担乘车风险,好意人也不能因为无偿施惠而置同乘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4.违反完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安保人要担责案例导入2017年6月2日晚9时许,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的郭某带着2岁的女儿小月,到某商场一楼快餐店准备就餐。就在小月经过店内一木质板材封闭的立柱时,立柱离地1.2米的缝隙处突然喷射出含油脂及洗涤剂的高温热水,致小月全身被烫伤。事发后,虽然快餐店员工及郭某立即对小月采取了冷水冲洗及送医急救的措施,小月被烫伤的皮肤仍留下了较大的瘢痕,经鉴定,小月的肢体、面部皮肤伤害分别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事后,小月亲属与涉事商场、快餐店及违规向排水管道排放热水的商场四楼某火锅店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后判令由火锅店、商场和快餐店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60%、30%、10%的赔偿责任,先行垫付的部分予以扣减。该判决经当事人上诉后被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民法典解读本案涉及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认定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未尽到安保义务。(二)有损害结果。(三)损害结果与未尽到安保义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从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上来看,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因此在法律运用的过程中,不应将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主体随意的进行扩大解释。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应以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为前提,从民法原则的角度出发,安保义务应该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法定的安保义务。二是约定的安保义务。本案中,四楼火锅店是爆裂排水管道的主要使用人,由于其直接将含油脂的热水排入排水管道,致该管道爆裂、喷射热水伤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小月烫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商场作为管理人,亦未尽到应尽的安全提示、警示、修理等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对小月烫伤负有一定的责任;快餐店明知涉案排水管道有损害而未对该管道周边的区域进行安全警示与隔离,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小月所受伤害亦负有责任。故本案法院判决三被告承担共同侵权责任。5.高空抛物危及“头顶上的安全”案例导入2019年5月26日下午,庾某某在自家小区花园内散步,经过黄某某楼下时,黄某某家小孩在自家35楼的房屋阳台抛下一瓶矿泉水,水瓶掉落到庾某某身旁,导致其惊吓、摔倒。报警后,庾某某被送入医院治疗。次日,庾某某亲属与黄某某一起查看监控,确认了侵权事实后双方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确认矿泉水系黄某某家小孩从阳台扔下。协议签订后,黄某某向庾某某支付了1万元以示赔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诊断认为,庾某某右侧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高血压病Ⅲ级(极高危组)、右侧眼眶骨折。庾某某住院治疗22天后出院,后又因伤未痊愈,又两次住院治疗累计超过60天,住院费用花费数万元。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庾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伤残是5月26日受伤导致。庾某某以黄某某除已支付1万元外未再支付其他赔偿款为由,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扣除黄某某已支付的1万元,合计100344.12元。裁判结果本案中,原告庾某某散步时被从高空抛下的水瓶惊吓到摔倒受伤,经监控录像显示水瓶从被告房屋阳台抛下,被告对此无异议,并有视频及原、被告签订的《关于2019年5月26日高空抛物的确认书》证明,法院对侵权事实予以确认。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某某向庾某某赔偿各项费用损失共计92512.29元。宣判后,原、被告均未对上诉与否作出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还可以提出上诉。民法典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对条文作出理解:(一)将“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二)谁高空抛物,谁承担责任。明确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为一般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为例外的规则。(三)确立了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发生高空抛物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四)引入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法律责任。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吸收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精神,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全新的高度,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民法典》的实施对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本案依法适用民法典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旨在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旗帜鲜明地向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说“不”,通过以案释法明理,倡导公众讲文明、讲公德,牢固树立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四编以案释法2020年全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审结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8万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审结权健传销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9万件,依法惩治恶意强行别车、危险竞速飙车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一、谁该为我的青春“买单”?陈某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案典型案例陈某秀参加了高考,成绩还不错,546分。但是陈某秀在万般期待中,就是没有等来她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失望之余,她决定外出打工。多少年来,陈某秀无法放下上大学的梦想,她想参加成人高考,借以弥补人生遗憾。一次偶然的机会,也就是她在学信网上查询学籍信息那会儿,她竟然发现自己已经“上过一次大学”。学信网是这么显示的:陈某秀,2004年9月1日起,就读于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离校日期:2007年7月1日。天啊!这里一定有“猫腻”!陈某秀急忙向山东理工大学求证,这才发现自己的学籍被同县考生陈艳萍冒名顶替使用。事情曝光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专案组,这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的真相也就水落石出了。原来是同班同学陈艳萍在冒名顶替自己呀!而操盘手竟然是她的父亲陈巨鹏。陈巨鹏伙同妻弟张峰请托相关部门公职人员冯秀振、任书坤等,冒领了陈某秀的录取通知书,然后伪造档案,再进行户籍造假,一番操作之后,陈艳萍终于顺利地进入大学读书,而陈某秀不幸成了“落第才子”。法律处理陈艳萍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其学历被依法注销;陈巨鹏涉嫌犯罪问题被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张峰、冯秀振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其他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和降低退休待遇、降低岗位等级等政务处分。法律分析本案中,陈某秀寒窗苦读十二载,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她只得外出打工,饱经人生沧桑。陈某秀耽误的青春由谁来买单?法律还了陈某秀一个公道。本案的涉案人员根据情节的轻重分别受到了不同的处分,这是罪有应得,罚当其过。本案中的涉案人员侵犯了陈某秀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权利。人不仅要谋生存,而且要谋发展,教育对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本案中部分涉案人员为了陈艳萍能够顺利地冒名顶替陈某秀上学而伪造档案、伪造户籍。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他人身份证件,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了国家机关信誉,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以及滥用职权罪。本案中的涉案党员干部违背了党的“铁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违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该受到党纪的惩处。对于违纪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的相关涉案人员属于公职人员,他们实施了违法行为,损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违犯了《政务处分法》,监察机关应对其进行政务处分。本案中当事人陈艳萍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假冒别人的姓名,代替他人上学,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突破了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高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政务处分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自作孽,不可活云南马建国刺死疫情防控人员案典型案例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全国各地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正在扎实做好防控工作。2020年2月5日,云南省红河县石头寨乡也是积极响应,作出了具体工作安排。该乡设置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和监测工作,对往来车辆及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监测和防疫宣传。2月6日,案犯马建国和马克龙驾车来到该卡点,车被卡点堵住,无法前行。马克龙遂下车,企图搬除疫情防控路障,卡点工作人员赶紧来劝阻。后马克龙与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卡点工作人员张贵周拿出手机拍摄,以便固定证据。马建国大为不满,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人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张贵周、李国民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因医治无效,两名工作人员于当日不幸身亡。法律处理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建国故意杀人案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建国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做出核准被告人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案犯马克龙已做另案处理。法律分析马建国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拒不遵守防疫政策和交通管控措施,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第一,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马建国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马建国明知自己用折叠刀捅刺他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后果,仍然追求这一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直接故意杀人的主观心态。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马建国实施了连续的杀人行为,先是用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后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人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第三,从犯罪客体看,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马建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非法剥夺了他人的生命。第四,从犯罪主体看,马建国是适格的犯罪主体,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张玉环再审无罪案典型案例张玉环涉嫌杀人,警方经过侦查之后,把张玉环当作犯罪嫌疑人带走。起因是这样的: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进贤县张家村的两名儿童突然不见了,而让人更为惊恐的是,第二天村民们在村庄附近的水库发现了这两名儿童的尸体。随着侦查工作的展开,张玉环被警察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而张玉环之所以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主要依据是:张玉环提供的两份有罪供述;警察在现场发现的一个麻袋、一条麻绳;张玉环手上的两道伤痕。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玉环接受不了这一判决结果,当即决定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后,作出了和原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随后张玉环再次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张玉环及其家人持续申诉。让老百姓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20年7月9日,在张玉环被羁押26年8个月后,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法律处理法庭上公诉机关建议法院改判张玉环无罪。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法律分析张玉环被宣告无罪,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精神,疑罪从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法院对张玉环的无罪认定是正确的。第一,作为作案工具的麻袋和麻绳,经查与本案或张玉环缺乏关联;原审认定被害人将张玉环手背抓伤所依据的人体损伤检验证明,仅能证明伤痕手抓可形成,不具有排他性。第二,原审认定的第一作案现场,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没有发现、提取到任何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第三,张玉环的两次有罪供述在杀人地点、作案工具、作案过程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张玉环是我国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从1993年失去自由到2020年被法院宣告无罪,他被羁押了9778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出台相关文件,严禁刑讯逼供,建立健全刑事冤假错案纠错工作机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和《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原则,坚持有错就改、有冤必申,决定再审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判决张玉环无罪。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四、刑事民事责任“算总账”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典型案例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鹭三人对江西三清山心向往之,计划攀爬巨蟒峰,一番筹划之后,他们赶在夜深人静时分出发了。为了攀爬成功,他们做足了功课,准备好了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张某明一马当先,毛某明、张某鹭在下面拉住绳索保护张某明的安全。在攀爬过程中,张某明先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张某明在巨蟒峰上共打入26个岩钉。张某明通过这种方式攀爬至巨蟒峰顶部,毛某明、张某鹭沿着张某明布好的绳索分别攀爬到巨蟒峰顶部。他们登上了高峰,心里很爽,好好的自然资源却被破坏了,巨蟒峰在哭泣。鉴于三人的行为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毁,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同时,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三人的民事责任。法律处理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毛某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鹭免予刑事处罚。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鹭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赔偿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的专家费15万元。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鹭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分析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鹭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符合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第一,从犯罪客体上看,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名胜古迹的管理秩序,对象则为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所谓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名胜及文物古迹。三清山是风景名胜区,是不可复制的自然资源。三人明知国家对风景名胜实施了严格的保护,他们却公然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第二,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损毁,是指损坏和毁灭。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捣毁、砸碎、拆除、污损、挖掘、刻划、焚烧、炸毁等。罪犯张某明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使用电钻在巨蟒峰岩体上钻孔,再用铁锤将岩钉打入孔内,用扳手拧紧,然后在岩钉上布绳索,张某明在巨蟒峰上打入26个岩钉,破坏了珍贵的自然资源,情节严重。第三,从犯罪主体上看,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三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承担责任。第四,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三人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共同故意犯罪。三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人采用打岩钉方式的攀爬行为给巨蟒峰造成不可修复的伤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共同侵权,应赔偿损失。刑事责任罚当其罪,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刑事民事责任“算总账”。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三条 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者无法完全修复,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资金、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资金,以及被告不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时所应承担的修复费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缴纳、管理和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六条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同一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又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由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人民法院受理并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五、剑指懒政惰政之“有错难改”尚某某状告江苏如东县民政局案典型案例2019年12月10日,尚某某和男友前往驻马店市某区登记结婚,遭遇了不小的麻烦,工作人员说她从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止,先后与5名男子登记结婚,所以现在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了,最近的一次是在江苏省如东县民政局与一名叫沈某某的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被结婚”五次,真是天方夜谭!她说自己根本不认识与其登记结婚的五名男子。尚某某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其和沈某某的结婚登记,但如东县民政局以没有权限为由答复不予撤销,并作出了《关于尚某某信访事项的答复》。尚某某遂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尚某某与第三人沈某某的结婚登记及如东县民政局作出的《关于尚某某信访事项的答复》。法律处理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作出的《关于尚某某信访事项的答复》;确认被告如东县民政局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的原告尚某某与第三人沈某某结婚登记行为无效;被告如东县民政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尚某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采取删除的补救措施。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分析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民告官”案件,如东县民政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理当承担败诉的责任。尚某某因其个人信息被冒用导致“被结婚五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这种行政登记错误对尚某某权利造成了极大侵害,使尚某某不能如期登记结婚。尚某某有权要求如东县民政局撤销其被冒名的第五次错误的结婚登记,但如东县民政局以“无权限撤销”为由拒绝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导致“错上加错”,这是典型的懒政惰政行为。如东县民政局应该自受理案件后,进行调查,在查清事实真相以后撤销尚某某和沈某某的婚姻登记,还尚某某以“自由之身”。懒政惰政危害很大,影响政府的形象,降低政府公信力,破坏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尚某某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错误婚姻登记未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守护了公民的权利,剑指如东县民政局的懒政惰政行为,向如东县民政局行政不作为说“不”。法院判决撤销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尚某某被冒名登记的婚姻无效,责令如东县民政局删除无效的婚姻登记信息,保护了尚某某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六、劳动法是劳动者的“权利法案”因父亲去世请假未获批引发的辞退案典型案例陆云生的父亲病得不轻,他很着急,于是向公司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书,请求回家探望父亲,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在请假申请没有得到批准前陆云生即赶回老家,结果公司没有准假,陆云生只得匆匆往公司赶,途中得知其父亲已经去世,便再次回老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4日,陆云生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该公司向陆云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内容为:陆云生同志,你于2020年1月5日向公司提出1月6日至1月13日的事假申请。根据《公司考勤管理细则》的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但你在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自1月6日起即擅自离岗回安徽老家,直至1月15日才返岗,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即使扣除3天丧假,你的旷工天数也已达到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的标准,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有鉴于此,公司现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你在公司的最后工作日为1月30日,双方劳动关系自1月31日起解除。陆云生无法理解公司为什么如此不近人情,在3月27日的这一天,陆云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4069.06元。仲裁委经审理,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法律处理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属罔顾事件背景,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显然不当,判令公司支付陆云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分析劳动关系具有鲜明的人身依附性和从属性。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管理的权力,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惩戒。但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惩戒措施,用人单位尤其应当审慎使用。本案中,陆云生因父去世回老家操办丧事,既是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其应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陆云生主张其父于2020年1月7日去世,于1月12日火化下葬,并提供了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予以证明,公司虽不予认可,但并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陆云生所请1月6日至1月13日的事假在1月7日后性质发生了改变,转化为事假丧假并存。扣除三天丧假,陆云生实际只请了两天事假。考虑到陆云生老家在外地,路途时间亦耗费较多,陆云生请事假两天,属合理期间范围。在此情形下,公司不予批准,显然不尽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负有切实、充分、妥善履行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边界和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及合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七、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山东栖霞矿难事故迟报瞒报案典型案例2021年1月10日下午,山东省栖霞市笏山金矿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22人被困井下。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山东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市县一体化指挥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计一切代价,穷尽一切手段,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这次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省委、省政府以最快的速度成立了省事故调查组,经省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企业井下违规混存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井口违规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混乱,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省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栖霞市委、市政府均构成迟报瞒报。法律处理依法追究贾巧遇等15名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给予7名责任人行政处罚,其中贾巧遇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并且终身不得担任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责任单位给予顶格行政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对烟台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8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时任栖霞市委书记姚秀霞、市长朱涛,因负有迟报瞒报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责成烟台市委市政府、栖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上一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法律分析这是一起重大的矿山安全事故。该事故是由于企业违规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即企业井下违规混存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井口违规动火作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建设项目外包管理混乱,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人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这是一起恶性的事故迟报瞒报案件,涉案公职人员触犯了党纪和政务处分法。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大事故早报、快报早已成为共识。事故发生后,地方党委、政府和涉事企业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职、及时上报、分秒必争、与死神赛跑开展施救工作,这样才可以赢得最佳的救援时机,获得上级部门更早、更专业、更高水平和更强大的救援力量,被困人员或受伤人员可以获得更快的脱险机会。然而,本案中的涉事企业和当地党委、政府迟报时间长达30个小时,他们采取“能捂则捂、能瞒则瞒、能拖则拖”的处理方式,企图让事故在自己可控制的范围内处理。这样的后果是将受困的22名工人置于更加危险的境地,错失了被困工人脱困生还的最佳时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一)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四)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八、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案典型案例2020年3月7日,泉州市欣佳酒店突然垮塌,消息传出去后,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事故发生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三级调动消防、武警等救援力量1000多人,展开全方位搜救,现场搜救出受困人员71人。这一事故导致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该酒店为泉州市鲤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来人员集中隔离观察点,外来人员在这里集中隔离。经调查,泉州市欣佳酒店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规划和施工许可,存在非法建设、违规改造等严重问题,特别是酒店实际控制人杨金锵发现房屋基础沉降和承重柱变形等重大事故前兆后,仍然心存侥幸、继续违规冒险经营。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打非治违”流于形式,导致安全关卡层层失效,最终酿成酒店坍塌的惨烈事故。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建设、改建和加固施工导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法律处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赖开族、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财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原副局长张汉辉等7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该起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予以诫勉。法律分析本案中,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没有认真履行建筑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对欣佳酒店建筑物长期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制止和查处,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不力,严重失职失察。各级国土规划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行政审批把关失守,并对泉州市欣佳酒店违法建设、弄虚作假骗取行政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发现查处。基层政府对欣佳酒店建筑物违法违规建设、改建长期未予报告和查处,属地管理责任严重缺失;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不认真不负责,存在明显漏洞和严重的形式主义。基层政府超越权限研究出台并实施特殊情况建房政策,违规审批同意建设欣佳酒店建筑物等大量违法建设项目;在治理违法建设历次重大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负责任,放任大量违法建筑长期存在;在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时忽视房屋建筑质量安全,草率决策。泉州市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情况失管失察,“打非治违”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实不细,没有认真查处违建项目。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九、推进教育整顿,打造政法铁军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队长周某腐败案典型案例周某是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周某本来应该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但是他和当地恶势力团伙来往密切,收受团伙成员欧阳某的贿赂1万元,自觉充当了欧阳某等人的“保护伞”,为欧阳某等人的涉黄场所“保驾护航”;收受易某新贿赂1.7万元,充当易某新等人开设赌博场所的“保护伞”;收受某水疗坊老板米某海的贿赂3万元及贵重物品,违规将市公安局暗访情况向米某海透露;违规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舒某向隆回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黄某言打招呼,致使舒某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取保候审。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严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周某被依法查处。经查,周某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并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补助、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和高档烟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钱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纵容涉黄涉赌非法活动。法律处理周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受到司法追究,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3万元。法律分析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着“打伞破网”持续深入,一些案件背后潜藏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政法队伍中出现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腐败分子,他们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索要、收受财物。他们甚至与黑恶势力形成“伞黑一体”的利益链条,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本案中,周某身为政法队伍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 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人员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政法工作如此重要,对政法系统进行教育整顿是时代所需。为了纯洁政法队伍,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守住“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央决定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这是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这次政法系统全面整治教育行动,彰显中央整治司法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念!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增强责任意识,筑牢保密防线某大学涉密文件泄密违规处罚案典型案例2012年12月14日,某大学收到上级下发的1份涉密文件。12月17日,学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文件,并要求校党办尽快起草落实该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因12月30日前要将文件清退,为方便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党办负责文稿起草的副主任杨某指示党办机要秘书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了该涉密文件全文。录入时,该机要秘书没有在文件电子版上标注密级,杨某审读时也未作提醒。2012年底至2013年2月中旬,杨某多次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起草、修改实施意见讨论稿。2013年2月24日,校党委开会研究实施意见讨论稿,要求尽快修订完善。修订完善工作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某负责。2月25日,杨某把该涉密文件的电子版拷贝到监察处的移动硬盘中,并告知王某:此为涉密文件,需妥善保管。王某随即将该电子版涉密文件交给纪委办张某,但未告知该文件是涉密的。张某将文件复制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方便修改实施意见讨论稿时使用。5月,该校网站上纪委监察处有关栏目开始运行,王某此时已忘记了杨某拷贝的文件是涉密文件,要求张某将文件发布到学校网站上。此后,多家网站、博客对该文件进行了转载,导致文件大范围泄露,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法律处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校纪委书记温某、校党办主任陈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负有监管责任的校党委书记潘某、党委副书记李某在校党委专题会议上作出检查。法律分析本案中,杨某在明知该文件涉密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让机要秘书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文件全文;该机要秘书没有进行提醒,更没有拒绝。杨某和机要秘书明知文件属于国家秘密,且文件有明确的密级标志,但在录入文件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未对产生的材料作出任何密级标志,此举埋下了巨大的泄密隐患。杨某用普通移动硬盘把涉密文件材料拷贝给王某,既没有给文件标注密级,也未在传递设备上作任何标志进行提醒,只是口头告知;在接到移动硬盘并被告知存有电子版涉密文件的情况下,王某没有采取任何保密措施,听之任之;当王某把电子版涉密文件交予张某时并未提醒其为涉密文件,此举也埋下了泄密隐患。为更好地发挥网上宣传教育的效能,王某要求张某把文件上传至连接互联网的单位网站。但在上传之前,没有履行任何保密审查手续,直接导致泄密后果的产生。窥一斑而知全豹。也许有人认为上述泄密事件中涉及的每个责任人员所犯错误并不大,但正是这一个一个的小错误、一环一环的违规操作,最终造成国家秘密大范围泄露。同时,这一事件提醒我们要果断采取措施,防范、补救涉密载体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保密隐患和漏洞,有效遏制泄密事件的发生。法律依据《保密法》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保密法》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保密法》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导读1.《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党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有最高党法、党的根本大法的效力。2.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进行适当修改,使党章更好地发挥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作用。3.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4.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有17000多字,由总纲和11章组成,共55条。共修改107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5.对总纲部分的修改,主要有九方面内容: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指导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二是增写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反映了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三是充实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的内容,也就是在原来归结的“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增写“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四是调整充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判断,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了相应修改。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五是充实完善党的基本路线方面的内容,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既要长期坚持不动摇,又要与时俱进深化认识。六是充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七是充实国防和军队建设、民族关系、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八是调整充实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对原有的四项基本要求的内容进行充实,特别是在基本要求的第一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中,增写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内容。同时,增写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将党的建设基本要求由四项扩展为五项。九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的重要思想写进总纲部分的最后一段,增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重要内容。6.这次修改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的总结,反映了党和国家各方面事业的要求,表达了党心民意,是目前关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制度的最好概括和总结。同时,这些修改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建党学说、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的建设的先进经验、新的形势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党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精神的新展现。内容导读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2.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3.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4.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5.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6.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7.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9.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10.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这个文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11.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原本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2.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3.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14.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5.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16.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17.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8.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2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21.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2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23.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4.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发展对外关系,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25.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按照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26.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27.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28.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9.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监察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使它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作用。30.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31.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32.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3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4.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3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36.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3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38.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39.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40.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41.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42.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43.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44.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45.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46.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47.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48.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49.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50.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51.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52.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5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54.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55.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56.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5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58.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59.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60.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导读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本章简称《准则》)是党内法规制度金字塔体系中位阶非常高的法规,是将《党章》的规定具体化的一部法规。《准则》是高线、高标准,指向的是立德向善,是理想信念的外化,是执政党面向全社会的政治承诺、道德宣誓,是对全体党员提出的正面清单。修订后准则共8条,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其更倾向于理想信念和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层面的一种内化的道德标准,是一座灯塔,是党员奋斗的目标。2.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虽然《准则》的“体量”大幅精简,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紧扣“廉洁自律”,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内容。3.《准则》有“八条规范”,前四条是“四个坚持”,是全体党员的基本规范,分别就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关系提出正确标准。《准则》的第五到第八条,是“四个自觉”,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未出现在修订后的《准则》中,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内容导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1.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2.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3.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4.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5.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6.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7.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8.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导读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本章简称《准则》)于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1980年的《准则》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特殊时期制定的,针对的是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主要矛盾。新的《准则》在坚持1980年《准则》优点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规定。比如,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等。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2.《准则》具有下列五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准则》序言部分用近3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准则》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二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三是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准则》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四是约束与激励相结合。《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内容导读1.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2.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3.历史经验表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4.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5.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6.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7.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8.全体党员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自觉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苦干实干,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9.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10.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要聚焦现实问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适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要求,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法律、科技、国防、国际等各方面知识,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11.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党校学习。坚持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1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13.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14.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5.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16.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17.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18.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必须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19.全党必须自觉服从党中央领导。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20.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任何党组织和任何党员都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准先斩后奏,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要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1.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22.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23.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24.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25.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26.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凡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荣誉、地位、奖励或其他利益的,凡因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都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的同志,要给予支持、保护、鼓励。27.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给领导人祝寿、送礼、发致敬函电,禁止在领导干部国内考察工作时组织迎送、张贴标语、敲锣打鼓、铺红地毯、举行宴会等。28.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29.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30.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反对享乐主义,重在解决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问题。反对奢靡之风,重在解决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31.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应对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32.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33.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委及其常委会(或党组)的领导。34.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和难题,不上推下卸,不留后遗症。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35.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36.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37.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38.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39.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40.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41.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42.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4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44.选人用人必须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敢于为干部说公道话,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45.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46.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求别人唯命是从,特别是不能要求下级办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下级应该抵制上级领导干部的这种要求并向更上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报告,不应该对上级领导干部无原则服从。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47.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必须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大胆作为。48.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49.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50.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51.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5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53.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54.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55.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56.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57.党内监督必须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58.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导读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章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条例》规定了我们的行为不可碰触的底线,有助于立规纠错。《条例》列举了负面清单,《条例》当中列举的所有违纪行为,只要触碰就会受到党纪处分。新修订的《条例》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此《条例》于2018年修订,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在2015年版《条例》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背景下展开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细化、具体化,增强制度合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3.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此《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具体特点包括:“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条例》中有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内容导读1.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2.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3.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5.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6.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7.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8.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10.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1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12.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1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1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1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17.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18.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19.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20.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22.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23.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24.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25.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6.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7.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8.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9.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30.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31.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2.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33.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4.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5.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6.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7.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38.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39.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0.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1.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2.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43.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5.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6.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4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48.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49.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50.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1.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52.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53.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54.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55.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56.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57.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8.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59.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60.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61.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62.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导读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本章简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2.问责主体包括3类,明确分工与合作。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3.问责的方式分两类:对党组织的问责,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改组的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可以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内容导读1.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2.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3.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4.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5.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6.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7.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8.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9.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0.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1.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2.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不力,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3.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4.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5.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6.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7.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8.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19.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20.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21.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22.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23.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对象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24.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25.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26.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27.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28.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29.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30.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31.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32.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34.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35.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36.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37.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38.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39.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导读1.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本章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47条,即总则、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8章。2.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充分释放出来。3.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一把手”。《条例》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确立监督的重点对象,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是党内监督的对象,也是党内监督的主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都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种特殊地位和影响,要求把他们作为监督重点对象之中的重点。4.党内监督各负其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条例》专门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员、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职责或责任、权利,第一次把这六种主体的监督职责或责任、权利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条例》规定:“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条例》不仅重视来自党内的监督,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即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的监督。”5.询问和质询成为新的党内监督制度。《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有权对党委、纪委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有关部门应该作出说明、解释或答复。6.首次明确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条例》明确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这是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一个重大突破。内容导读1.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2.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3.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4.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5.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6.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7.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8.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9.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10.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11.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12.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13.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4.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15.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16.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17.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1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19.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20.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21.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2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23.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4.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下列具体任务:(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25.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26.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27.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都必须严肃问责。28.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29.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30.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记录和函询回复应当认真核实,存档备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应当了结澄清,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予严肃处理。31.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执纪审查应当查清违纪事实,让审查对象从学习党章入手,从理想信念宗旨、党性原则、作风纪律等方面检查剖析自己,审理报告应当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反映审查对象思想认识情况。32.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应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3.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发现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问题的,必须严肃处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34.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35.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6.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37.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38.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39.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40.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上级党组织交办以及巡视等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处理,并在3个月内反馈办理情况。41.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应当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42.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事实,党组织应当为检举控告者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其反馈办理情况。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依纪严肃处理。43.党组织应当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导读1.《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本章简称《条例》)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而制定的法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于2019年1月由中共中央印发,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2.《条例》共9章、39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3.《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内容导读1.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2.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3.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4.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5.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6.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7.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8.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9.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11.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12.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13.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14.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15.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6.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17.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18.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或者印发文件;(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19.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20.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21.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22.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23.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24.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25.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26.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27.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28.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29.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30.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31.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32.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33.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34.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35.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36.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37.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38.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单选题1.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B)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11%,10%;B.9%,10%;C.11%,9%;D.9%,1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B)A.票价×9%;B.(票价+燃油附加费)÷(1+9%)×9%C.票价÷(1+9%)×9%D.(票价+燃油附加费)×9%3.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D)的纳税人。A.10%;B.20%;C.30%;D.50%;4.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B)。A.商场销售相机及储存卡B.商场销售办公设备并提供送货服务C.疗养中心提供住宿并举办健康讲座D.健身房提供健身场所并销售减肥药5.某一般纳税人于2019年4月2日购入一栋写字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万并已勾选认证,则该企业当月上述业务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为(B)A.60万元;B.100万元;C.40万元;D.0元;6.某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钢材一批并收取了货款,4月3日才开具发票,则其开具发票的税率应为(A)A.16%;B.17%;C.13%;D.9%;7.2020年5月,某建筑安装公司(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取得含税收入800万元。上述业务均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A)A.67.22万元;B.52.43万元;C.70.92万元;D.85.72万元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D)A.咨询服务;B.信息技术服务;C.国内旅客运输服务;D.贷款服务;9.下列选项中,不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是(D)。A.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B.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C.农贸市场批发和零售蔬菜的所得D.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10.某生产活动板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自产的活动板房并同时负责安装,合同规定活动板房金额2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安装费2万元,则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A)万元。A.2.78B.3.46C.3.62D.3.7411.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将机动车车身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发布广告的,适用的增值税征税项目是(C)。A商务辅助服务B.生活服务C.经营租赁服务D.文化体育服务12.2019年6月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初级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收购凭证注明金额10000元,则该项业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D )元。A.1300 B.1100 C.900 D.100013.下列项目中,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B ) A.某生产企业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B.某家具厂委托商店代销家具C.某运输企业外购棉大衣用于职工福利D.某歌厅购进一批饮料用于交际应酬14.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A)缴纳增值税。A.不动产经营租赁B.生活服务C.港口码头服务D.货运客运场站服务15.下列货物中,适用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B)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B.纳税人销售煤炭C.纳税人出口货物D.销售的农药、化肥16.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一般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中,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C)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B.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C.货运客运场站服务D.销售其2015年购买的不动产17.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D)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A.10%B.8%C.6%D.3%18.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D)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A.5%B.1.5%C.2%D.3%19.下列销售行为中,免征增值税的是(C)。A.纳税人销售林木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C.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D.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20.2019年4月份李女士将其位于海淀区的一处住房对外出租,租赁合同注明租赁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全年不含税租金为15万元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李女士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增值税为(A)万元。A.0B.0.75C.0.39D.0.2321.下列关于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A.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B.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C.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D.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2.下列项目中适用于9%增值税税率的是(C)A.增值电信服务B.纳税人出口货物C.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石油液化气、天然气D.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23.下列各项营改增应税服务中,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是(C)。A.个人转让金融商品B.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C.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D.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中,不能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C)。A.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B.以水泥为原材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C.外购的砂、土生产的砖、瓦D.用微生物制成的生物制品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C)。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B.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C.增值电信服务D.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26.纳税人外购货物用于下列项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是(C)A.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B.免税项目C.无偿赠送其他单位D.个人消费27.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D)A.各级工会组织收取会费B.各党派收取党费C.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D.单位员工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本单位收取房租28.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应税服务项目不适用6%低税率的是(B)A.金融服务B.建筑服务C.生活服务D.增值电信服务29.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A)A.以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B.赠送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C.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D.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30.下列各项业务,不免征增值税的是(C)A.婚姻介绍服务B.销售古旧图书C.销售宠物饲料D.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31.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B)缴纳增值税。A.工程服务B.安装服务C.其他建筑服务D.生活服务32.下列增值税政策描述错误的是(D)。A.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B.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C.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D.纳税人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首日收盘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33.下列描述中,不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基本特征的是(D)A.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服务B.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C.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货款D.从不同购买方收取货款34.下列不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服务是( D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C.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D.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35.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B.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C.纳税人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物流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D.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36.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C)A.3%B.6%C.9%D.11%37.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在()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B)A.9万元B.15万元C.3万元D.10万元38.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C)A.3%B.9%C.10%D.13%3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余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A)A.销售不动产B.销售货物、劳务C.服务D.无形资产4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下列服务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是(A)。A.国内旅客运输服务B.国际旅客运输服务C.娱乐服务D.餐饮服务41.下面行业中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是(A)。A.生活服务B.建筑服务C.销售不动产D.制造业42.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正确的是(A)。A.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B.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7%的税率降至13%C.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2%D.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7%的税率降至12%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由(B)决定。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省市区人民政府D.国家税务总局4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A),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A.3%B.6%C.9%D.13%45.某交通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改增”试点地区),具备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条件和资质。2019年6月该企业承接境内运输业务,收取运费价税合计444万元;当月购进柴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款52万元;当月购进两辆货车用于货物运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万元、税款7.8万元;当月对外承接将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业务,收取价款70万美元。该运输企业当月应退增值税( C)万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1:6.3)A、0 B、14.31 C、23.14 D、48.51 4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可以选择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C)。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B、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 C、增值电信服务 D、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47.国内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1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软件系进口软件进行升级转换;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输费用1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软件的增值税为8425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D )元。A、10200 B、2040 C、7020 D、5040 48.下列关于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表述不正确的是(A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包括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B、以铁路运输方式载运旅客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按照铁路合作组织清算规则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 C、实行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为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D、以航空运输方式载运货物或旅客的,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的,为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的实际收入 49.下列销售行为中,免征增值税的是(C )。A、纳税人销售林木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 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 C、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D、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 50.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A、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B、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租不动产的当天 C、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5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进口一批汽车零部件,成交价格为30000元,支付境外运抵我国海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及保险费5000元。海关开具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甲企业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后海关放行。已知该批汽车零部件关税税率为20%,甲企业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D )元。A、6000 B、6120 C、6800 D、6720 52.下列关于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 )。A、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B、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C、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D、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3.下列关于增值税征收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对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特定货物和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 B、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 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3%征收率 D、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纳税 54.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表述中,说法错误的是( D)。A、自2019年1月1日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B、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C、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只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5.下列选项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表述正确的是(D )。A、个体工商户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B、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C、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不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D、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586.某超市(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器,开出普通发票8张,收到货款80000元,并注明已扣除旧电器折价30000元;开出专用发票28张,注明扣除旧电器金额110000元(不含税),收到货款580000元(不含税),则该超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为(A )元。A、102354.87 B、133076.92 C、125572.41 D、143528.30 57.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D)。A、因自然灾害损失的产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C、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D、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恢复抵扣进项税额资格后,其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发生的进项税额 58.境外旅客购物离境的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D )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A、500元 B、1000元 C、5000元 D、10000元 59.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是(A )。A、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外购的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 C、将购买的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D、将购进的建材用于职工宿舍的建设 60.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 )。A、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D、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时,“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和“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61.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是( A)。A、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B、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C、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D、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62.2019年9月,某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600吨(包括加油站自用车辆自用汽油720升),其中:汽油500吨、柴油100吨,汽油、柴油的平均零售价均为6.5元/升;当月发售加油卡20万元;购进汽油、柴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80万元,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该加油站当月应纳增值税(A )万元。(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A、9.67 B、11.90 C、16.88 D、16.95 63.某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80000元;出租闲置车辆取得含税收入68000元;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6000元,以上业务均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 B)元。A、94056.92 B、53169.80 C、95258.12 D、64152.04 64.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9年的机器设备一台,取得收入9200元;销售使用过5年的小轿车1辆,取得收入64000元;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库存未使用的钢材取得收入35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为(C )元。(以上收入均为含税收入)A、6916.24 B、5594.70 C、6248.95 D、6328.19 65.某外贸公司2019年2月从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一批高档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0万元、增值税6.4万元,支付购货运输费用4万元,当月将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60万元。该外贸公司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B )万元。(增值税出口退税率13%,消费税税率15%)A、16.25 B、11.20 C、19.80 D、25.80 66.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A、收入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B、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旧额之和 C、实行增值税的国家由于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的扣除额不同,计算出的法定增值额也不同,在同一纳税期内,允许扣除的数额越多,法定增值额则越少 D、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6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特点的是(A )。A、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B、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C、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D、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 68.甲外贸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从生产企业购进纺织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增值税税额0.8万元;当月将纺织品出口取得销售收入8万元人民币。已知纺织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为13%,甲外贸公司出口纺织品应退的增值税为(B )万元。A、0.80 B、0.65 C、1.04 D、1.72 69.下列服务中,属于增值税生活服务的是( D)。A、物业管理 B、市场调查服务 C、互联网接入服务 D、网络教育服务 70.下列选项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的是(A )。A、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B、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C、售卡企业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 D、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1.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转让2015年购置的办公楼,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600万元,该办公楼购置原价为1200万元(含税),购置时支付相关税费150万元,A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019年3月A企业转让办公楼应缴纳增值税(D )万元。A.76.19 B.18.02 C.11.90 D.19.05 72.下列关于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C )。A、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B、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C、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D、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73.根据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B)的纳税人。A、30% B、50% C、60% D、80% 74.某生活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销项税额为86万元,进项税额为32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企业当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B )万元。A、50.80 B、45.80 C、54.00 D、49.00 75.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服装制造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境内采购面料支付金额30000元,境外采购面料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2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7%),该企业当月销售服装取得含税收入60000元,该企业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当月向海关和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合计数为(B )元。A、6151.21 B、3424.00 C、4280.00 D、5171.57 76.甲果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农民手中收购苹果用于生产果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为30万元。另委托某运输企业将苹果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不含税运费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果汁生产企业2019年6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A )万元。A、3.05 B、3.12 C、3.66 D、3.97 77.下列关于营改增的相关规定,错误的是(D )。A、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 B、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C、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外教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D、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提供符合规定的各项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78.下列关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扣减增值税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C )。A、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B、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C、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上述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重复享受 D、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79.下列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B )。A、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B、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号码为12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D、从2006年10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80.根据增值税现行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C)。A.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B.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调整后适用税率补开 D.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81.下列选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C)。A.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B.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C.银行销售金银D.存款利息8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C)A.15%B.14%C.13%D.12%8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A)A.9%B.8%C7%D6%8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A)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10%B.13%C.9%D11%85.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B)。A.11%B.13%C10%D8%86.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A)。A.9%B10%C11%D6%87.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D)A.12%B.13%C10%D.11%.88.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C)A.9%B.7%C.8%D.6%89.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A)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A.3B.4C.5D.690.自2021年(B)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A.3B.4C.5D.691.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C)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A.5B.12C.6D.792.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之一是:申请退税前(D)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A.6B.12C.24D.3693.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之一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B)次及以上的。A.一B.二C.三D.四94.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之一是:自2019年(D)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A.1B.2C.3D.495.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C)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A.1B.2C.3D.496.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B),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A.前B.内C.后97.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B)万元的,免征增值税。A.3B.15C.10D.1298.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C)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A.2B.3C.15D.1099.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A)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A.差额后B.差额前C.实际100..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A)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A.1个月B.10天C,15天D.30天10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D)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A.50B.80C.300D.500102.按照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B)当期无需预缴税款。A.10B.15C.20D.8103.自2019年2月1日至(B)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A.2019B.2020C.2021D.202210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B),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A.3万B.15万C.8万D.10万105.下列关于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错误的是:A.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B.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C.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D.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106.根据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政策,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D)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A.8B.9C.10D.15107.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D)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A.不可以B.可以C.允许D.应当108.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A)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A.原B.新10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A)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A.原B.新110.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B)申请退还留抵税额。A.不可以B.可以C.允许D.应当1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该公告自2019年(D)月1日起执行。A.1B.23.CD.4112.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是(C )。A.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B.境外个人向境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C.境内单位向境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D.境外单位向境外单位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11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D)。A.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B.航空公司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用于公益事业的航空运输服务C.国民存款利息D.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不动产11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A )。A.某服装商店销售代销服装B.某公司将外购的部分饮料作为福利发给本公司员工C.某企业将外购材料用于本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D.某公司将外购茶叶作为防暑降温物品用于员工福利115.下列关于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A )。 A.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属于营业活动 B.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C.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D.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116.自(A)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A.2021年1月21日B.2020年12月21日C.2020年12月31日D.2021年1月1日1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B )。A.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B.外购用于职工食堂的餐饮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D.收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118.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的说法,正确的是(B)。 A.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C.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D.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119.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含税),当月购进办公用具支出1万元(含税)。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C )万元。 A.1.2 B.0.55 C.0.58 D.0.6 120.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5月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41200元,当月销售一台使用过的2009年购进的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收取价税合计金额36050元,该设备购买时支付价款40000元。则该公司5月应缴纳增值税( B)元。 A.1200 B.1900 C.2250 D.0121.按租赁方式进口,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租赁期间征收关税的完税价格是(A)。A海关审定的租金B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C货物的成交价格D一般进口货物估定的完税价格12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是(A)。A将货物移送到非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C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D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123.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A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应合并计算,统一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B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C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D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124.下列关于营改增相关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B)。A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B残疾人组织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C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D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125.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一定期间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该期间为(C)。A1月B3月C6月D9月126.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A)。A缝纫B房地产主管部门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C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D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127.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应将其已经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剔除的是(B)。A车间报废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B由于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C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D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某单位128.下列选项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表述正确的是(D)。A其他个人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B试点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3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C登记一般纳税人的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不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D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自申报期结束后15个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129.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D)。A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B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C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D将货物交付给他人代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的当天130.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航道疏浚服务应按照下列税目征收增值税(C)。A建筑服务B交通运输服务C现代服务D生活服务13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C)。A货物期货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C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132.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D)。A提供劳务派遣服务B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D餐饮服务133.下列选项中,不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是(D)。A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B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C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D银行向企业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134.下列选项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是(A)。A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B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C企业提供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D食品加工厂销售食品罐头135.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A)增值税。A.免征B.减半征收C.减按25%征收D.不征收136.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机关是(D)。A国家税务总局B省级税务机关C地市级税务机关D区县级税务机关137.自2021年4月1日起,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D)。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40%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38.自2019年4月1日起,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A)计算,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C.不的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年限比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年限比139.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已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如果发生用途改变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在(A)进项税额中扣减。A.当期B.次月C.任意选择1个月D.下半年140.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航空代理公司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照(D)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A13%B10%C9%D6%141.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D)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A13%B10%C9%D5%142.按照2019年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A)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A4B3C2D1143.下列哪些凭证不能作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抵扣凭证(D)A增值税专用发票B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C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D长途客运手撕客票144.纳税信用A级的一般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一般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A)A32B31C22D21145.下列哪个行业不适用2019年39号公告中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D)A邮政服务B电信服务C现代服务D交通运输服务146.已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D)A6B12C24D36147.主管税务机关为符合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份.(A)A1025B1050C10025D10050148.根据湘财税2019年10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D)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A6000B8000C12000D14400149.下列哪个税目不能适用9%税率(D)。A农药、农机、农膜。B图书、报纸、杂志。C不动产租赁服务。D增值电信服务。150.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A.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B.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C.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照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D.“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151.下列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A.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B.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C.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未扣除差额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D.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总机构本级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确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特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ACDE )。A、会员单位通过钻石交易所进口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国内环节的增值税 B、对铂金制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销售的铂金及其制品免征增值税 C、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D、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 2、下列关于计算应纳税额时间界定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有(ABCE )。A、关于销项税额的确定时间,总的原则是:销项税额的确定不得滞后 B、关于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总的原则是:进项税额的抵扣不得提前 C、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进项税额抵扣的前提 D、自2018年4月1日起,纳税信用级别变更为A、B、M、C四级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规定执行 3、下列货物的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不退税政策的有(ABCD )。A、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B、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C、已使用过的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 D、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E、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下列(ABCE)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A、避孕药品和用具 B、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 C、属于9803类商品代码的软件产品 D、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卷烟 E、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5、下列关于增值税特殊销售方式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有(ABCE)。A、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B、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C、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D、包装物租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E、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6、增值税纳税人下列项目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BD)。A、代省级政府收取的全额上缴财政的费用 B、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逾期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D、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 E、收取的啤酒包装物押金 7、张先生在北京有三套住房,其中一套购于2012年2月的高档公寓于2018年7月出售,另一套位于学区的住房出租,还有一套自住,不考虑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下列纳税处理正确的有(CE )。A、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免征增值税 B、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全额缴纳增值税 C、出售的公寓购买超过2年,但非普通住宅按差额缴纳增值税 D、出租的住宅按含税租金÷(1+1.5%)×1.5%缴纳增值税 E、出租的住宅按含税租金÷(1+5%)×1.5%缴纳增值税 8、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DE )。A、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生产性劳务分包给其他油气田企业或非油气田企业,应当就总承包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B、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按3%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C、2018年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D、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油气田企业收讫劳务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劳务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E、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接受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可凭劳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予以抵扣 9、根据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 ABC)。A、一般计税方法 B、简易计税方法 C、扣缴计税方法 D、特殊计税方法 E、全额计税方法 10、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有(AC )。A、代理人 B、银行 C、购买者 D、境外单位 E、境外个人 11、下列各项中,适用增值税出口“免抵退”税办法的有(CDE )。A、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C、自营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D、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E、生产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2、下列选项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ABCD )。A、房地产中介公司向消费者个人出租房屋 B、某餐厅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 C、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 D、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E、某运输公司为企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13、针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货方的处理正确的有(ABCE )。A、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B、取得的虚开专用发票应按有关法规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 C、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D、因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其已抵扣税款的,仍需加收滞纳金 E、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14、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的规定,2019年3月31日前,以下属于可以分期抵扣进项税的业务有(CDE )。A、融资租入的不动产 B、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C、2018年3月以抵债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D、2018年4月以接受捐赠形式取得的不动产,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E、2018年5月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改建、扩建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 15、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销售的下列(ABD )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A、向境内区外销售的货物 B、向保税区、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 C、向保税区、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货物(包括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 D、向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 E、向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包括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 16、根据增值税政策的有关规定,下列货物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有(AC)。A.玉米面B.玉米皮C.玉米胚芽D.玉米浆E.玉米蛋白粉17、下列表述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规定的有( ABCE)。A、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B、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C、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D、2018年8月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娱乐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E、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8、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CDE )。A、对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外的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照常征收增值税 B、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C、自2013年9月1日起,精料补充料免征增值税 D、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 E、对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凡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比照“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 19、下列表述不符合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的有( CD)。A、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B、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C、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计算销项税 D、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纳税人,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E、一般纳税人注销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20、下列业务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BD )。A、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B、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产品 C、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D、担保机构为大型民营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 E、军队出租空余房产 21、下列各项中,符合资管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的有(ACDE )。A、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属于资管产品之一 B、资管产品管理人未能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也可以适用简易方法计税 C、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D、资管产品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E、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2、下列关于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有(BE )。A、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B、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1+9%)×9% C、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D、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E、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3、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ABCE )。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B、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照公式计算: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C、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D、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4、下列关于营改增应税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BC)。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B、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C、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D、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等按照物流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E、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 25、下列关于营改增相关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有(CD )。A、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电影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不含成员企业)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B、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C、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D、文化企业按照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在2019年2月13日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缴税款或办理退库 E、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减半征收增值税 26、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ADE )。A、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B、用外购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C、市级及市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D、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E、自2016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27.下列哪些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ABCD)。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28.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视同销售货物(ABCD)A.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C.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29.以下表述符合增值税规定的有( ACD )A.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B.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C.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D.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30.下列选项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ABCD)。A.房地产中介公司向消费者个人出租房屋B.某餐厅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C.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D.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3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计税依据包括(ACD)。A.受托方加工费收入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C.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D.委托方支付的辅助材料金额32.某医疗器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中,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购进货物有(ABC)。A.生产本企业产品耗用的上期购买原材料B.捐赠灾区的医疗器械耗用上期购买的原材料C.本企业医院使用自产医疗器械耗用的本期购买原材料D.被盗产品耗用的本期购买原材料33.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ABC)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B.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C.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D.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4.自2019年4月1日起,以下适用9%税率的项目有(ACD)A.不动产租赁服务B有形动产租赁服务C.基础电信服务D转让土地使用权35.下列关于资管产品的有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BC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B.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C.资管产品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D.管理人只能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3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其中年应税销售额包括( ABCD )。A.免税销售额B.稽查查补销售额C.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D.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37.下列各项中,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BCD )。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B.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商务用房C.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D.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38.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下列表格中无需填报的是(CD)?A.纳税申报表主表B.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至(四)表C.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表D.《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39..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19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那么A公司该根据以下哪几个月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包括(CDE)。A.2019年6月B.2019年7月C.2019年8月D.2019年9月E.2019年10月40.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有(ACD)A.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B.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C.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D.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41.下列符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就业人员的是(ABCD)A.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B.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C.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D.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4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CD)A.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赠送客户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43.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易或事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ABCD)A.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B.以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C.以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D.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E.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44.下列企业属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列明的行业的有(ABCD)A.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B.不动产出租C.娱乐业D.代理业45.下列关于特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A.会员单位通过钻石交易所进口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国内环节的增值税 B.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C.国内铂金生产企业自产自销的铂金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D.对进口铂金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6.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BCDE)。A.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B.纳税人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的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C.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D.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E.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7.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或无形资产,是指应税服务或无形资产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和无形资产的有(ABE )。A.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B.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C.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在境内使用的有形动产D.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E.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48.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视同销售货物(ABCD)A.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B.销售代销货物C.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D.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9.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营改增应税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的有( AC )。A.港口码头服务B.代理报关服务C.打捞救助服务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5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其中年应税销售额包括( ABCD )。A.免税销售额B.稽查查补销售额C.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D.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51.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D )。A.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B.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C.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D.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52.一般纳税人接受的下列服务中,2019年3月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ABCD)。A.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B.购进的贷款服务C.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D.购进的娱乐服务5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商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AD)。A.零售烟、酒B.零售劳保用品C.零售办公用品D.零售食品54.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BCD)。A.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库存外购商品 B.因管理不善被盗的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C.职工宿舍楼耗用的外购原材料 D.生产免税产品接受的劳务 55.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有(BCD)。A.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B.提供国际运输服务 C.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D.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56.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离、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增值税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D)。A、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B、涉及的货物转让,照常纳税 C、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由新纳税人抵扣 D、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57.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有(ABCD)。A.上缴财政的罚没物品拍卖收入B.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C.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D.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58.下列各项中,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有(AD)。A.销售位于境内的仓库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在境外的工程勘察服务C.境外单位为出境的包裹在境外提供的收派服务D.转让位于境内的矿山开采权59.关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计算抵扣,说法正确的是:(BCD)A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机场建设费)÷(1+9%)×9%B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C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D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60.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范围的有:(ABC)A安置残疾人就业B资源综合利用C新型墙体材料D避孕药品和用具61.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有:(BE)A某运输企业为地震灾区无偿提供公路运输服务B某咨询公司为个人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C某动画公司聘用动画人才为本公司设计动画D某单位为希望小学无偿提供《暖春》电影放映服务E某运输公司为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62.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下列业务免征增值税的有(BC)。A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氧化铝B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C血站供应医疗机构临床用血D污水处理劳务E提供飞机维修劳务63.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ABC)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B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C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D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按照各应税服务的税率和征收率分别计算64.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以下(ABCDE)规定执行。A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B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C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D.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E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65.建筑业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ABC)A以清包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B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C建筑工程老项目D建筑工程分包项目66.纳税人用于()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ABCD)A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B免征增值税项目C集体福利D个人消费67.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ABCD)A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C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D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E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D级。68.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AB)A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C财务制度不健全的D年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能准确核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69.以下表述符合增值税规定的有( ACD )A.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B.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C.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D.境外教育机构与境内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70.下列选项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ABCD)。A.房地产中介公司向消费者个人出租房屋B.某餐厅向消费者个人提供餐饮服务C.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D.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7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揽合同,增值税计税依据包括(ACD)。A.受托方加工费收入B.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C.受托方提供的原材料金额D.委托方支付的辅助材料金额72.某医疗器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中,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购进货物有(ABC)。A.生产本企业产品耗用的上期购买原材料B.捐赠灾区的医疗器械耗用上期购买的原材料C.本企业医院使用自产医疗器械耗用的本期购买原材料D.被盗产品耗用的本期购买原材料73.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ABC)A.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B.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C.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D.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不得结转下期继续抵减74.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正确的有(ABCD)A.《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B.《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C.《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D.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75.下列关于资管产品的有关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BC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B.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C.资管产品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D.管理人只能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7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其中年应税销售额包括( ABCD )。A.免税销售额B.稽查查补销售额C.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D.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77.下列各项中,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ABCD )。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B.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商务用房C.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D.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78.下列各项中,可按简易办法依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CE)。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自来水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制成的生物制品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E.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79.关于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包括(BCD)。A.航空运输服务,代收的机场建设费计入计税销售额B.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C.销售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D.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E.贷款服务以实收利息和应收未收利息之和为计税销售额80.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有(ACD)A.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B.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C.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D.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81.下列符合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中就业人员的是(ABCD)A.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B.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C.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D.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8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CD)A.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赠送客户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8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政策的是(ABCDE)A.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B.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教科书C.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D.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E.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84.下列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正确的有(ACDE)A.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B.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C.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也要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D.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E.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85.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表述正确的有(ABCD )。A.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B.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C.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86.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下列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B.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C.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D.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87.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在缴纳增值税时,下列费用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的有(ACDE)。A.向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门票费B.支付给导游的导游工资C.向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餐饮费D.支付给国内、外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E.向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签证费88.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中,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有(ACDE)。A贷款服务B住宿服务C餐饮服务D摄影扩印服务E国际旅客运输服务89.下列选项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BDE)。A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B银行销售金银C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D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E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等劳务90.以下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有(ABCD)。A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B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C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D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E驾校收入91.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属于价外费用(收入)的有(ABC)。A手续费B延期付款利息C违约金D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E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92.下列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表述中,错误的有(CD)。A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B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C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得汇总开具专用发票D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金额补征税款,不需要进行处罚E对纳税人取得虚开、代开的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93.2019年4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ABC),适用9%税率。A.音像制品B.农药C.报纸D.食品添加剂94.增值税纳税人下列项目中,应并入当期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的有(BD)。A.收取的啤酒包装物押金B.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包装物租金C.逾期的白酒包装物押金D.收取的白酒包装物押金95.下列项目中,可以免征增值税的有(BD)A.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B.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C.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D.再生水96.下列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有(BCD)。A.会计核算健全的单位B.非企业性单位C.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D.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E.自然人97.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ABCDE)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A.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E.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9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ABCD)A.增值税专用发票B.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C.农产品收购发票B.农产品销售发票99.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什么发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ABCD)A.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B.铁路车票C.公路D.水路100.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正确的是(ABCDE)。A.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B.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已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税款。C.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时,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不征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D.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依企业申请予以退还。E.符合《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第一条、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货物,进口收货人应提交退运原因书面说明,证明其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退运,海关凭其说明按退运货物办理上述手续。1、各国企业所得税在确定税基的处理上存在着差异,主要表现在( )上。A、资产的折旧方法及损失处理B、税法的减免政策C、税率的不同D、地域的不同处理【正确答案】A2、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所采用的形式是( )。A、比例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正确答案】A3、各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结构中,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该税率对小企业比较公平,对大企业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不足之处是计算比较麻烦。A、超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倍累进税率D、定额税率【正确答案】A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在实际征税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A、25%B、20%C、10%D、15%【正确答案】C5、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A、25%B、20%C、15%D、12.5%【正确答案】A6、下列所得,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A、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的所得B、当年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取得的所得C、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所得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正确答案】B7、下列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征税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C、居民企业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D、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正确答案】D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生产经营所得B、销售货物所得C、清算所得D、财政拨款【正确答案】D9、以下项目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居民个人【正确答案】C10、下列选项中,属于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标准的是( )。A、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B、注册资金、从业人员人数C、注册地、注册资金D、管理机构、从业人员人数【正确答案】A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B、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C、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的,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要一次性确认收入D、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正确答案】D1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企业其他收入的是( )。A、转让生物资产的收入B、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C、经营过程中的违约金收入D、汇兑收益【正确答案】A1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B、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C、利息收入按照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正确答案】C1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企业所得税中其他收入的是( )。A、股权转让收入B、补贴收入C、特许权使用费收入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正确答案】B15、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是( )。A、房地产企业将开发房产转作办公使用B、钢材企业将自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C、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化妆品对外捐赠D、工业企业将产品用于分支机构的移送【正确答案】C16、下列处置资产的行为中,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将资产用于加工另一产品B、将资产移送他人C、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D、将资产在境内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正确答案】B17、下列选项中,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B、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C、将资产转移至分支机构D、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正确答案】D18、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B、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C、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正确答案】A19、下列各项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转让国债取得的转让收入B、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C、国际金融组织向居民企业提供一般贷款的利息收入D、应用种植观赏性作物并销售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B20、下列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的是( )。A、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收入B、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D、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正确答案】B2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收入B、企业资产溢余收入C、汇兑收益D、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正确答案】A22、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 )。A、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B、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入C、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D、企业收到地方政府未规定专项用途的税收返还款收入【正确答案】A23、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 )。A、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B、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入C、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D、企业收到地方政府未规定专项用途的税收返还款收入【正确答案】A2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三项经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工资、薪金总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B、工资、薪金总额是指应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C、工资、薪金总额包括职工教育经费D、工资、薪金总额包括职工福利费【正确答案】A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因雇用临时工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D、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正确答案】B2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向贫困地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A、在税前全额扣除B、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C、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D、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正确答案】C27、下列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规定的是( )。A、企业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属于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B、被取消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扣除资格C、捐赠方无法提供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证明的,可按市场价格开具捐赠票据D、公益性社会团体前5年接受捐赠总收入用于公益事业比例低于50%的,应取消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正确答案】A28、下列关于企业筹建期间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A、筹办期应确认为企业的亏损年度B、筹办费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2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C、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D、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正确答案】C2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对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被投资企业发生经营亏损,可以用投资方所得弥补B、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可用境内总机构的所得弥补C、境内总机构发生的亏损,不可用境外分支机构的所得弥补D、境内营业机构发生亏损,可用境外营业机构的所得弥补【正确答案】D30、某国有企业2018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2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应予弥补的亏损额共计30万元。201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5B、3C、10.5D、12.5【正确答案】B3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资产的税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A、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可以确定预计净残值,应全额计提折旧B、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C、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D、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格为成本【正确答案】A32、下列关于资产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B、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C、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D、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正确答案】C3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企业未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不得计提折旧B、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C、企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D、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正确答案】D3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当月起计算折旧B、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C、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D、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A35、下列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表述错误的是( )。A、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C、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一律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D、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C36、下列关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C、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D、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正确答案】D37、下列支出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是( )。A、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C、外购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正确答案】C38、下列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属于法定资产损失的,应在申报年度扣除C、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属于以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D、企业逾期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正确答案】D39、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B、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D、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正确答案】C40、下列关于资产损失扣除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企业清查现金短缺减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现金损失在税前扣除B、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清偿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C、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可以税前扣除D、借款因借款人死亡,该部分贷款,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全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D41、下列关于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C、股权收购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D、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正确答案】C4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是(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B、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C、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D、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需要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正确答案】B43、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中债务重组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可以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C、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可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D、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正确答案】D44、下列各项中,属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时间的是( )。A、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B、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5日内C、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5日内D、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5日内【正确答案】A45、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受让方和被转让企业不在同一省的,受让方所在地省税务机关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后( )日内,应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发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告知函》。A、20日B、30日C、45日D、15日【正确答案】B46、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入确认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错误的是( )。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将全部款项收回时确认收入的实现B、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C、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D、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正确答案】A47、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不低于( )的预计计税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A、20%B、15%C、10%D、3%【正确答案】D48、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不正确的是( )。A、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C、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24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正确答案】D49、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所得税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C、属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D、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企业应在首次取得开发产品时,将其分解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购入开发产品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正确答案】A50、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的是( )。A、定价差异原则B、可否销售原则C、功能区分原则D、平均分配原则【正确答案】D51、下列选项中,属于可否销售原则的是( )。A、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B、开发产品因其产品类型或功能不同等而导致其预期售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C、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D、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正确答案】D52、下列关于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B、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C、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D、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5%【正确答案】D53、下列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A、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B、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C、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D、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正确答案】C54、下列选项中,属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A、海水养殖B、远洋捕捞C、牲畜、家禽的饲养D、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A55、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 )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A、2B、3C、5D、10【正确答案】C5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中药材的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B、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以按照投资额的85%在股权持有满1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C、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D、海水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B57、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说法,正确的是( )。A、林产品采集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B、企业综合利用资源适用“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C、内陆养殖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D、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正确答案】C58、企业所得税中关于非居民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D、租金,以收入减去出租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正确答案】D59、2018年1月境外某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一代表处,该代表处2018年取得境内甲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收入120万元;2018年3月购买境内乙上市公司股票,2018年6月获得乙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50万元,2018年度该境外公司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25B、10C、42.5D、40【正确答案】C60、某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但成本费用总额75万元核算是正确的,税务机关决定按照核定的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为20%,则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A、10B、15C、18.75D、25【正确答案】C61、某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因会计账簿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但成本费用总额120万元能够准确核算。税务机关决定按照核定的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为20%,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为( )万元。A、8B、10C、7.5D、20【正确答案】C62、下列说法中,不符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是( )。A、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B、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只包括按收入总额核定和按成本费用核定两种方法C、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如果劳务全部发生在境内,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D、税务机关发现非居民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或者明显与其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的,有权予以调整【正确答案】B108、下列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的税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发生的当期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B、代表机构搬迁发生的装修费用,在冲抵搬迁处置收入后分年抵减应纳税所得额C、代表机构设立时发生的装修费用,在发生的当期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D、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通过计提折旧分别计入相应各期经费支出【正确答案】C63、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说法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A、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3日内缴入国库B、在境内未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C、在中国境内从事工程作业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支付人在实际支付款项时扣缴企业所得税D、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全部款项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正确答案】B64、根据企业所得税中源泉扣缴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之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C、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D、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10日内缴入国库【正确答案】D65、根据规定,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应税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A、7B、10C、15D、30【正确答案】D6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暂停支付相当于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和报送书面情况说明的时限是( )日。A、1B、5C、10D、7【正确答案】A67、与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相关的整体安排同时符合规定情形的,应直接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下列选项不符合规定的是( )。A、境外企业股权75%以上价值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应税财产B、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发生前一年内任一时点,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含现金)的90%以上直接或间接由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构成,或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发生前一年内,境外企业取得收入的9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国境内C、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虽在所在国家(地区)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但实际履行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有限,不足以证实其具有经济实质D、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境外应缴所得税税负低于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在中国的可能税负【正确答案】B68、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 )的,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A、30亿元B、50亿元C、55亿元D、100亿元【正确答案】C69、企业与其他企业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以上的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 )以上的,构成关联关系。A、20%B、30%C、50%D、10%【正确答案】C70、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以上,但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 )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的,构成关联关系。A、50%B、10%C、15%D、25%【正确答案】B71、下列转让定价方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的是( )。A、成本加成法B、再销售价格法C、交易净利润法D、利润分割法【正确答案】A72、下列转让定价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关联交易的是(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再销售价格法C、交易净利润法D、成本加成法【正确答案】A73.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以上,可免征企业所得税。A.40%B.50%C.60%D.70%【答案】C74.从2021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A.100B.120C.130D.140【答案】A75.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在税前摊销。A.75%150%B.100%200%C.75%125%D.140%200%【答案】B多选题1.依据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需要留存备查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包括()。(1.0分)A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B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C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D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E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参考答案:A,B,D,E2.下列选项中,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销售(营业)收入”为基数计算扣除限额的有()。(1.0分)A广告费B业务招待费C职工教育经费D捐赠支出E业务宣传费参考答案:A,B,E3.下列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1.0分)A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B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C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D不征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E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参考答案:A,C,D,E4.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的有()。(1.0分)A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B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C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D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E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参考答案:A,D5.下列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其他收入的有()。(1.0分)A企业资产溢余收入B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C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账款D捐赠收入E包装物押金收入参考答案:A,B,C6.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不征税收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1.0分)A企业依法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未上缴财政的部分,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B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C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2年内未发生支出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资金第3年的应税收入总额D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E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参考答案:B,D,E7.A公司是一家德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中,应按收入全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1.0分)A股息、红利所得B转让财产所得C租金所得D利息所得E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参考答案:A,C,D,E8.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外部移送资产行为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1.0分)A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B将资产用于移送分支机构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D将资产用于本单位在建工程E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参考答案:A,C,E9.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收抵免办法主要有投资抵免和国外税收抵免两种形式B、税收豁免办法分为豁免期和豁免税收项目C、各国所得税优惠的共同特点是淡化区域优惠,突出行业优惠和产业优惠D、税收优惠的主要方法有税收抵免办法、税收豁免办法、加速折旧办法E、各国所得税优惠的共同特点是淡化行业优惠,突出地区优惠【正确答案】ABCD10.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企业所得税通常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B、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所得C、企业所得税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D、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E、企业所得税通常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正确答案】ABCD11、下列企业中,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有( )。A、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B、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C、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的企业D、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E、来自境外且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正确答案】AB12、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的有(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D、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E、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的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所得【正确答案】ABD13、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下列( )缴纳企业所得税。A、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全部所得B、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C、来源于中国境外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D、来源于中国境外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E、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正确答案】AC1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有( )。A、有应税收入的境内行政单位B、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E、我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正确答案】ABCD1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A、管理机构B、开采煤炭的煤矿C、提供咨询服务的场所D、从事建筑工程作业的场所E、来华人员居住地【正确答案】ABCD1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B、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外商投资企业【正确答案】ADE17、下列选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收入的有( )。A、企业资产溢余收入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C、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D、补贴收入E、捐赠收入【正确答案】ABCD18、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利息收入,应以实际收到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商品房转为自用的,按转移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自产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按企业同期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D、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按企业同期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E、企业取得债务重组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CDE19、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表述,正确的有( )。A、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B、视同销售情况下,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C、售后回购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分别作销售和购进核算D、视同销售情况下,属于外购的资产,不以销售为目的,在购买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E、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应当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正确答案】ABCE20、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A、国债利息收入B、企业取得2018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E、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正确答案】ABCE2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A、企业转让资产所得B、国债利息收入C、特许权使用费收入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E、财政拨款【正确答案】DE22、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A、企业取得转让国库券的差价收入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C、企业变卖固定资产获得的净收益D、企业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E、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正确答案】BE23、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应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B、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每年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D、该资金不得用于资本性支出E、财政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正确答案】ACE2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确认时,采用的原则有( )。A、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B、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C、企业在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D、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低于行业及地区水平E、国有性质的企业,超过政府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的部分,不能计入工资薪金总额,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正确答案】ABC25、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工资薪金的有( )。A、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B、奖金C、生育保险费D、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E、福利费支出【正确答案】ABD26、下列关于利息费用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C、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2:1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E、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正确答案】ABDE27、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下列公益性团体,应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 )。A、前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为80%的B、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C、存在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D、存在违反组织章程的活动的E、受到行政处罚的【正确答案】BCDE28、下列各项中,应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 )。A、存在为他人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便利的行为B、受到行政处罚的C、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情况D、前2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75%的E、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正确答案】ABCE29、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弥补亏损的说法,正确的有( )。A、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B、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全额弥补 C、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D、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允许弥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以前年度亏损E、企业清算所得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亏损,有余额时再计算清算所得税【正确答案】ACDE30、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前亏损弥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B、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C、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D、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E、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正确答案】AE3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对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规定有差异的,要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收法规计算出来的,它在数额上与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利润总额一般不一致C、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D、企业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聘请税务师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E、对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正确答案】ABCE32、下列关于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时准予扣除B、租入资产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扣除C、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D、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扣除E、外购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计税基础【正确答案】ABD33.企业发生的下列资产处置行为应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A.将资产用于对外捐赠 B.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 C.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 D.改变资产的性能 E.改变资产形状 『正确答案』ABC 3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国有独资公司 B.合伙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E.社会团体 『正确答案』ADE 35.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商业折扣一律按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B.现金折扣应当按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 C.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 E.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CDE 36.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转让股权收入,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确认收入 B.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D.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根据实际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E.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正确答案』BCE 37.企业发生下列情形,适用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C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E虽设置账簿,但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正确答案】ABDE 38.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 A.居民身份认定书 B.境外注册登记证件 C.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 D.企业上一年度的会计师审计报告 E.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正确答案】ABE 39.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收入的确认说法正确的是( )。 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收入额按照产品的成本确定【正确答案】ABC 40.下列关于企业合并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合并企业应按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B.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C.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收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E.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但是有限额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4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的有( )。 A.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B.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C.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 E.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人寿保险 【正确答案】AD42、下列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三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B、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C、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D、汇总纳税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E、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AD43、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下列属于搬迁损失进行税务处理的方法有( )。A、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B、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C、自搬迁年度次年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D、在搬迁完成年度的次年,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E、搬迁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AB44、下列收入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算依据的有( )。A、租金收入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D、接受捐赠的收入E、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正确答案】AE45、下列各项中,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A、自创商誉B、外购商誉的支出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计提的折旧E、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正确答案】ADE46、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企业弥补亏损的说法,正确的有( )。A、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B、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企业继续全额弥补 C、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由分立企业弥补 D、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允许弥补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以前年度亏损E、企业清算所得可以先弥补以前年度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亏损,有余额时再计算清算所得税【正确答案】ACDE47.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扣除,以下属于判断大修理支出标准的有( )。 A.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用途 B.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 C.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后达到2年以上 D.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后达到1年以上 E.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 【正确答案】CE48.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的有( )。A.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处置收入B.由于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C.搬迁过程中的资产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D.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E.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正确答案】BCDE49.下列各项中,应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 )。A、存在为他人逃避缴纳税款提供便利的行为B、受到行政处罚的C、接受的捐赠款项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用途之外的支出情况D、前2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75%的E、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正确答案】ABCE50、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下列属于搬迁损失进行税务处理的方法有( )。A、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B、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C、自搬迁年度次年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D、在搬迁完成年度的次年,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E、搬迁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正确答案】AB个税题库单选题:1.个税改革后,下列属于分类所得的项目有:()//A.稿酬所得//B.偶然所得//C.其他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B//2.个税改革后,省级政府有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A.烈属取得的经营所得//B.洪涝灾害但损失不大的//C.残疾人张三的赌博收益//D.孤老人员的利息所得////答案//A//3.改革后,居民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按次征税的有://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经营所得////答案//B//下列属于综合所得中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的有://A“三险一金”//B.大病医疗//C.商业健康险支出//D.保险赔款////答案//C//李某和其妻子钱某婚后购买一套住房,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和钱某均可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B.李某和钱某每月均可扣除的额度是1000元;//C.李某和钱某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每月扣除额度是1000元;//D.李某、钱某所购买住房如果在北上广深等城市,扣除的标准要高于1000元。////答案//C//6.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A.住房贷款合同//B.结婚证//C.购房发票//D.物业费收据////答案//A//7.纳税人赡养()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A.50岁以上//B.60岁以上//C.50岁(含)以上//D.60岁(含)以上////答案//D//8.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不包括//A.赡养人平均分摊//B.赡养人约定分摊//C.赡养人指定分摊//D.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答案//C//9.纳税人A有姊妹两人,父母均在老家,由在老家的妹妹负责日常照料。以下分摊方法正确的是://A跟其妹妹约定,每人每月均摊扣除1000元//B跟其妹妹约定,由A全部扣除2000元//C.老人指定A分摊1500元,其妹妹分摊500元//D.老人指定A分摊500元,其妹妹分摊1500元////答案//A//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起始时间为子女接受教育入学或年满三周岁的//A.当月//B.下月//C.上月//D.下年////答案//A//1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多少?//A.每孩每月1500元//B.每孩每月800元//C.每孩每月1200元//D.每孩每月1000元////答案//D//1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B)的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规定的标准定额扣除。//A.课外辅导班//B.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C.兴趣辅导班//D.家庭教师辅导////答案//B//13.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A.300元//B.400元//C.500元//D.600元////答案//B//14.纳税人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月?//A.24个月//B.36个月//C.48个月//D.60个月////答案//C//15.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C)元的标准定额//A.2400元//B.3000元//C.3600元//D.4800元////答案//C//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时间是//A.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B.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内//C.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内//D.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答案//D//17.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超过()元的部分在()元限额内据实扣除。//A.15000,80000//B.10000,80000//C.15000,60000//D.10000,60000////答案//A//18.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在什么时候扣除?//A.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当月//B.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下月//C.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下个季度//D.取得大病医疗服务收费等票据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答案//D//19.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A.两档//B.三档//C.四档//D.五档////答案//B//20.纳税人李某符合住房租金扣除条件,具体租房时间自2019年4月起,他可开始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具体时间是?//A.2019年3月//B.2019年4月//C.2019年5月//D.2019年6月////答案//B//21.需要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时间是//A.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B.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内//C.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内//D.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答案//D//2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申报时,应报送的表格是//A.《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C.《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D.《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答案//A//23.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是//A.次年3月31日前//B.次年4月30日前//C.次年5月31日前//D.次年6月30日前////答案//A//24.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是//A.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B.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C.所得项目纳税义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D.以上三个地方由纳税人自行选择////答案//C//25.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A.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B.取得所得的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答案//A//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这个规定时间是//A.24个月//B.36个月//C.48个月//D.60个月////答案//C//27.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时间,这个规定时间是//A.120个月//B.180个月//C.240个月//D.300个月////答案//C//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扣缴义务人。这个规定时间是//A.每年11月份//B.每年12月份//C.每年第三季度//D.每年第四季度////答案//B//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其他留存备查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一定时间,这个时间是//A.五年//B.三年//C.二年//D.一年////答案//A//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预扣税款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填写并签字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报税务机关//B.交由纳税人留存备查//C.由扣缴义务人留存备查//D.录入信息系统就不再留存了////答案//C//扣缴义务人向居民纳税人支付以下哪项所得时,不需要按预扣预缴方法计算税款//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A//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几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A.一个月//B.二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答案//B//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什么数计算//A.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月份数//B.纳税人当年实际任职月份数//C.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D.当年自然月份数////答案//C//《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自什么时候起执行//A.2018年10月1日//B.2018年12月1日//C.2019年1月1日//D.2020年1月1日////答案//C//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什么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A.劳务报酬所得//B.稿酬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工资、薪金所得////答案//D//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财税〔2019〕22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A企业所得税//B个人所得税//C土地增值税//D社会保险费////答案//B//37.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倍为计算基数.//A1//B2//C3//D4////答案//C//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A30%//B20%//C10%//D50%////答案//A//39.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元/年//A2400//B2000//C3600//D4800////答案//A//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是//A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B中国公民身份号码//C外国护照//D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答案//A//41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A电子税务局、手机APP//B扣缴义务人//C扣缴客户端//D其他////答案//A//42.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A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B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D纳税人申请抵税。////答案//C//43.对个人转让自用()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A2//B3//C4//D5////答案//D//44.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A本月//B次月//C次年//D随时////答案//B//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A工资、薪金//B劳务报酬//C偶然所得//D稿酬所得////答案//A//47.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计算。//A40//B50//C70//D80////答案//C//47.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计算。//A10//B20//C30//D50////答案//B//48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A1//B2//C3//D4////答案//B//49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的手续费。//A1//B2//C3//D5////答案//B//50.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个月。//A1//B2//C3//D4////答案//A//51.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份)//A1//B2//C3//D4////答案//B//52.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A1//B2//C3//D4////答案//B//53.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为应纳税所得额//A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B每月收入额//C每月收入//D全年收入额////答案//A//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A5//B10//C15//D7////答案//C//55.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A5//B10//C15//D7////答案//C//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办理扣缴申报。//A按月//B按次//C按季//D按年////答案//A//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A50//B60//C70//D80////答案//B//58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A10//B15//C20//D30////答案//B//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个体工商户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B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C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D个体工商户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答案//D//60: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A、境内//B、境外//C、境内和境外//D、境内或境外////答案//C//61:非居民个人从()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A、境内//B、境外//C、境内和境外//D、境内或境外////答案//A//62: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不属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的是()://A、工资、薪金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D、其他所得////答案//A//63:综合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A、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二十五//B、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十五//C、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D、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十五////答案//C//64:非居民个人的()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A、工资、薪金//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案//A//65: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A、600//B、700//C、800//D、900////答案//C//66: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12%//B、14%//C、20%//D、30%////答案//D//67:居民个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内办理汇算清缴//A、1月1日到5月31日//B、3月1日到5月31日//C、3月1日到6月30日//D、1月1日到6月30日////答案//C//68: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的手续费。//A、百分之四//B、百分之三//C、百分之一//D、百分之二////答案//D//69: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A、三、免税//B、四、免税//C、五、免税//D、六、免税//答案//D//70: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A、10//B、20//C、30//D、40////答案//C//72: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所得中减除。//A、只能选择从一处//B、只能选择从两处//C、可以自行选择从一处或者两处//D、向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选择在两处//////A//中等//单。。73.在校生小王,2020年8月份在甲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则预扣预缴的税额为( )元。A、0 B、440 C、330 D、400 【答案】A74.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该物品拍卖时的公允价值 【答案】B75.按照保险合同约定,2020年8月居民个人周某应领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2000元。保险机构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A、400B、150C、60D、240【答案】B多选题:个税改革后,下列所得项目中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项目有//A.工资薪金所得//B.偶然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经营所得//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答案//ACD//下列关于纳税调整的表述正确的有//A.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关联方但未减少本人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不进行调整;//B.税务机关对纳税调整需要征收的税款,可以按照规定加收利息,不加收滞纳金;//C.个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安排,但未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税务机关也要进行纳税调整;//D.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只针对无住所个人,对中国公民不进行纳税调整;//E.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纳税调整。//答案//ABE//下列关于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说法正确的有//A.张三与李四共同为A公司提供劳务报酬收入10万元,其中张三分得6万元,李四分得4万元,二人可以分别减除费用,分别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B.专项附加扣除是对专项扣除的附加//C.张三同时属于甲乙两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从每一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均可分别减除6万元//D.个人所得税发展史上的第六次改革,实现了税制的全面转型//E.综合所得按年计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答案//AE//下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A.非居民汤姆先生,当月取得归属于境内的工资收入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95000元//B.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C.2019年,孙某取得稿酬所得2万元,假定其无其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12万元//D.刘某转让一套住房,取得收入500万元,该房屋原有120万元购买,无相关税费,应纳税所得额为380万元//E.朱某购买彩票取得中彩收入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6万元//答案//ACD//5.2019年纳税人李某已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当年还可能扣除的项目有//A.子女教育//B.大病医疗//C.继续教育//D.住房租金//E.赡养老人//答案//ABCE//纳税人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开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A.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B.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次月//C.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D.贷款合同终止的次月//E.贷款合同终止的当年年末//答案//AC//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应当填报//A.房屋所有权证号或预售合同编号//B.贷款方式//C.贷款合同编号//D.借款期限//E.主要工作城市//答案//ABCD//其他法定赡养人包括//A.实际承担对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B.实际承担对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外孙子女//C.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D.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外孙子女//E.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外孙子女//答案//CD//以下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C.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D.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E.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可以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答案//ABCD//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体包括哪些//A.生父母//B.养父母//C.继父母//D.未成年人的监护人//E.不属于监护人的亲属//答案//ABCD//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历教育的范围包括哪些//A.小学和初中//B.普通高中//C.中等职业教育//D.大学本科//E.博士后//答案//ABCD//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必须留存什么资料//A.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B.学费支付证明//C.留学签证//D.子女出入境记录//E.机票、车票等交通工具支付凭证//答案//AC//个人接受()继续教育,符合本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A.大学本科//B.硕士研究生//C.博士生//D.中等职业//E.大学专科//答案//ADE//纳税人发生的()的支出,可以按照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扣除//A.硕士研究生教育//B.经济师//C.税务师//D.书法培训班//E.注册会计师//答案//ACE//下列()人员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纳税人扣除//A.配偶//B.未成年子女//C.父母//D.兄弟姐妹//E.已成年子女//答案//AB//下列有关大病医疗支出扣除的叙述,正确的有//A.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父母按比例分摊扣除//B.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本人和配偶按比例分摊扣除//C.未成年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父母一方扣除//D.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由本人扣除//E.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支出由配偶扣除//答案//CD//纳税人扣除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必须留存什么资料//A.医院服务收费票据(复印件)//B.药品费用票据(复印件)//C.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D.银行卡支出明细//E.非医保范围内的服务//答案//AC//某纳税人在北京工作,存在以下哪些情况的,不允许享受住房租金扣除//A.在纳税人本人名下拥有北京市区住房//B.在纳税人配偶名下拥有北京市远郊区住房//C.纳税人父母名下拥有北京市区住房//D.在纳税人本人名下拥有天津市郊区住房//E.纳税人配偶已申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答案//ABE//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扣除,以下哪些行为正确//A.及时将扣除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B.年度中间租房信息发生变化,可以在次年告知扣缴义务人//C.可以不告知扣缴义务人,自己在年度终了后申请扣除//D.口头将扣除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E.要求扣缴义务人核验相关扣除凭证并签字确认//答案//AC//纳税人自2019年6月起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住房租金扣除,以下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纳税人在6月份即告知扣缴义务人租房信息,当年享受的扣除金额更高//B.无论纳税人在6月份还是8月份告知扣缴义务人租房信息,当年享受的扣除金额是一样的//C.纳税人不将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也可以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D.纳税人不将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也可以在发生租金支出的当年享受扣除//E.纳税人当年可以按照7个月计算可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金额//答案//BCDE//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正确的说法包括//A.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且上述所得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B.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C.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D.纳税人申请退//E.取得综合所得又有经营所得的//答案//BCD//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办理地点叙述正确的有//A.对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B.对只有一处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选择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也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C.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D.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E.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应当向取得收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答案//ACD//23.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这些扣除包括//A.专项扣除//B.专项附加扣除//C.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D.成本费用//E.捐赠//答案//ABCE//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应税经营所得包括的情形有//A.个人通过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B.个人依法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C.个人从事设计、审稿、打字等劳务取得的所得//D.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E.个人承包、承租、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答案//ABDE//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包括//A.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B.取得综合所得正常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C.取得综合所得但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居民个人//D.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非居民个人//E.取得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居民个人//答案//ABCE//纳税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除赡养老人外,还包括//A.子女教育//B.继续教育//C.大病医疗//D.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E.住房公积金//答案//ABCD//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A、子女教育//B、继续教育//C、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D、大病医疗//E、赡养老人//答案//ABCE//综合所得汇缴期内,纳税人可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形有//A、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B、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C、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D.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E.纳税人取得财产转让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答案//ABC//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的信息包括//A.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B.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C.学费支出金额//D.就读学校//E.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答案//ABDE//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的信息包括//A.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B.教育起止时间//C.就读学校//D.教育阶段//E.学费支出金额//答案//BD//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哪些//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经营所得//E.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答案//ABCE//计算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时,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什么后的余额//A.累计减免收入//B.累计减除费用//C.累计专项扣除//D.累计专项附加扣除//E.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答案//ABCDE//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什么信息//A.支付所得或代扣税款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B.支付所得项目及数额//C.扣除事项及数额//D.扣缴税款的数额//E.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答案//ACDE//下列哪些不是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A.10%//B.20%//C.30%//D.40%//E.50%//答案//AE//35:在中国境内(,)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A、有住所//B、有住房//C、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D、无住所而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E、无住所而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中国境外居住//答案//AC//36: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薪金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利息、股息、红利所得;//D、其他所得//E、偶然所得。//答案//ABCE//37:综合所得包括()//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E、财产租赁所得//答案//ABCD//38:()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A、利息、股息、红利所得//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C、劳务报酬所得//D、财产租赁所得//E、财产转让所得//答案//ADE//39: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A、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B、福利费//C、抚恤金//D、军人的转业费//E、军人的退役金//答案//ABCDE//40: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A、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B、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C、离休生活补助费//D、领事馆的外交代表//E、领事官员和官员家属的所得//答案//ABCD/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A、残疾人的彩票所得;//B、孤老人员的经营所得//C、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D、烈属的工资所得//E、因自然灾害遭受经济损失的//答案//BCD//4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A、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B、基本减除费用60000元//C、专项扣除//D、专项附加扣除//E、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答案//BCDE//43: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A、工资、薪金//B、劳务报酬所得//C、稿酬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E、其他所得//答案//BCD//44: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A、专项扣除//B、成本//C、费用//D、损失//E、其他扣除//答案//BCD//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A、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B、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C、取得境外所得//D、年度所得达到12万元的//E、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答案//ABCE//46: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A、户籍//B、家庭//C、经济利益关系//D、工作//E、旅游//答案//ABC//47: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A、因任职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B、因受雇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C、因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D、因旅行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E、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答案//ABCE//48: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A、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B、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E、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答案//ABCDE//49: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A、三、免税//B、四、免税//C、五、免税//D、六、免税////答案//D//50.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A、工资、薪金//B、奖金、年终加薪//C、劳动分红//D、津贴//E、补贴//答案//ABCDE//一、单项选择题1.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其员工因公出差取得如下票据注明本单位员工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价共计10万元;注明本单位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票价共计3万元;道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共计2万元。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万元。A.0.83B.2.91C.0.91D.3.07【答案】B2.根据一般纳税人转让取得不动产的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转让2018年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B.取得的不动产,包括抵债取得的不动产C.转2015年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D.取得不动产转让收入,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答案】B3.某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2019年12月销售服务,开具增值税与用发票注明税额25万元;购进服务取得增值税与票发票上注明税额13万元,其中10%的服务用于提供适用简易计税的服务;进项税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3万元。假设当月取得增值税与用发票当月勾选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7.70B.8.55C.9.13D.10.30【答案】C4.某网约车电商平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提供网约车服务,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含税额5000万元,支付网约车司机服务费3800万元。网约车服务选择简易计税,该电商平台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60B.33C.250D.150【答案】D5.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B.不动产经营租赁C.建筑服务D.文化体育服务【答案】B6.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销售啤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74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500元(含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0元)并单独核算。该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元。A.4800B.5000C.4400D.4000【答案】B7.从受赠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参照同类车辆的()。A.市场最高交易价格B.最低计税价格C.市场平均交易价格D.生产企业成本价格【答案】C8.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建材,提供运输服务,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物销售金额100万元,运输金额3万元,当月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6.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6.77B.2.77C.18D.16.89【答案】A9.下列关于增值税汇总纳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的预征率由国务院确定,不得调整B.总机构汇总的销售额,不包括总机构本身的销售额C.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各分支机构发生的进项税额D.分支机构发生当期已预缴税款,在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答案】D10.2020年5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00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万元;将5000平方米用于抵顶供应商等值的建筑材料;将1000平方米对外出租,取得不含税租金56万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应税收入为()万元。A.70056B.70000C.60000D.60056【答案】B11.2020年9月,某锡矿开采企业开采锡矿原矿300吨。本月销售锡矿原矿2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剩余锡矿原矿100吨移送加工选矿80吨,本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0万元。锡矿原矿和锡矿选矿资源税税率分别为5%和6.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万元。A.41.25B.53.10C.15.60D.40.60【答案】D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委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履行的消费税扣缴义务是()。A.代征代缴B.代收代缴C.代扣代缴D.代售代缴【答案】B13.王某2018年2月购置A型小汽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10000元。2020年3月因车辆质量原因将小汽车退回汽车经销商,王某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元。A.8000B.7000C.10000D.0【答案】A14.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出售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卡车和电脑,分别取得含税收入3万和1.5万,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销售边角料取得含税收入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0.13B.0.19C.0.15D.0.16【答案】C15.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6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销售额200万元,货物耗用材料的进项税额为6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A.67.75B.94.25C.78D.29.25【答案】D16.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购进税控收款机支付的增值税不得抵减当期应纳增值税B.计税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C.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D.购进复印纸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票抵扣进项税额【答案】B17.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9%。2020年1月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金额为4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税额0.24万元。假设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范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当月计算抵扣进项税。该企业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万元。A.3.84B.3.60C.4.24D.4.32【答案】D18.关于资源税税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色金属选矿一律实行幅度比例税率B.开采不同应税产品的,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C.原油和天然气税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D.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答案】B19.下列项目,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A.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道路通行费B.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C.纳税人购进的娱乐服务D.纳税人支付的贷款利息【答案】A20.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从法国进口香水精,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税率20%,海关已代征增值税、消费税。2020年4月生产领用上述进口香水精的90%用于连续生产本厂品牌的高档化妆品,本月在国内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A.55.95B.54.28C.60.00D.53.65【答案】B2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的折扣金额共计50万元,为鼓励买方及早付款,实行现金折扣N/90,1/45,2/30,买方于第45天付款。该企业上述业务销项税额()万元。A.32.11B.32.50C.39.00D.38.61【答案】B2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转让5年前自行建造的厂房,厂房对应的地价款为600万元,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450万元,厂房6成新。该企业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是()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600.00B.870.00C.2050.00D.1470.00【答案】D2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B.清算审核方法包括实地审核和通讯审核C.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清算申请,纳税人可无理由撤销D.配套建造的停车库有偿转让的,其成本、费用不得扣除【答案】A24.土地增值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A.五级超额累进税率B.定额税率C.四级超率累进税率D.七级超率累进税率【答案】C25.下列行为中,不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是()。A.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B.购置农用三轮车自用C.购置汽车挂车自用D.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答案】C26.2020年4月某手表厂生产销售A款手表300只,取得不含税收入360万,生产销售B款手表500只,取得不含税收入80万,销售手表配件取得不含税收入1.2万,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万元。A.88B.72.24C.16.24D.72【答案】D27.2020年3月,某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为生产货物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4600万元、税额为598万元,已知该企业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1%,当月取得的专用发票已勾选抵扣进项税额,期初无留抵税额。该公司当月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万元。A.338.00B.454.00C.598.00D.220.00【答案】D28.关于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国家税务总局令公布B.县级税收机关的内设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C.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实施细则”D.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机关不得将解释权授予下级税务机关【答案】D29.根据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卷烟生产属于核定扣除试点范围B.核定扣除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选择依扣税凭证抵扣C.扣除率为购进货物的适用税率D.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答案】D30.以关税特定减免方式进口的科教用品,海关监管的年限为()年。A.10B.8C.5D.3【答案】D31.甲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2020年3月一次性收取全年租金共120万元(含税)。甲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9.91B.0C.5.71D.1.71【答案】D32.某市区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15万元,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2万元,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A.2.45B.2.59C.1.75D.2.31【答案】A33.关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B.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产生量为计税依据C.应税噪声以分贝数为计税依据D.应税水污染物以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为计税依据【答案】D34.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取得跨县市建筑工程劳务款1500万元(含税);支付分包工程款600万元(含税),分包款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该建筑服务项目选用一般计税方法。该企业当月应在劳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万元。A.17.48B.18.00C.26.21D.16.51【答案】D35.2020年7月,某筷子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其中含包装物销售额0.6万元;销售金属工艺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销售竹制一次性筷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A.1.47B.4.50C.2.00D.1.50【答案】D36.下列业务不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A.商业企业将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B.商业企业将外购的非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C.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D.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答案】C37.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销售其2016年5月购入的不动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万元;该不动产与企业在同一县市,购入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2300万元,税额为253万元(已抵扣进项税额);缴纳契税69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A.108.71B.152.00C.405.00D.296.29【答案】C38.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A.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消费税税款B.纳税人因欠缴税款被加收的滞纳金C.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D.纳税人因欠缴税款被处以的罚款【答案】A39.关于增值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退税物品不包括退税商店销售的增值税免税物品B.一次购买金额达到300元可以退税C.退税币种为退税者所在国货币D.境外旅客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天的个人【答案】A【解题思路】40.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增值税计税销售额是()。A.贷款利息收入扣除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的余额B.取得的全部利息收入扣除借款利息后的余额C.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D.结息当日收取的全部利息应计入下期销售额【答案】C二、多选题41.2019年6月1日起,部分先进制造业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需满足的条件有()。A.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B.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D.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100万E.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答案】ABCE42.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税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缴纳行邮税B.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人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作为进口环节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D.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超过单次交易限制,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E.物流企业可作为进口环节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答案】BCE43.2020年3月,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当月发货。合同规定,不含税总价款300万元,自4月份起分三个月等额收回货款。4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80万元,5月实际收到不含税货款120万元。对于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企业4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100万元B.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为300万元C.若甲企业3月份签订合同后即按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D.甲企业5月份消费税计税销售额120万元E.甲企业3月份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为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案】ABC44.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实际收款的当天B.视同销售无形资产,为无形资产转让的当天C.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让的当天D.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E.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的当天【答案】BCD45.关于关税减免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关税B.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娱乐设施暂免征收关税C.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全部免征关税D.科学研究机构进口的科学研究用品实行特定减免关税E.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失的货物免征关税【答案】ADE46.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自用,应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有()。A.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B.进口消费税C.进口关税D.应税车辆成交价E.进口增值税【答案】ABCD47.根据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融资租赁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B.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按“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C.道路通行服务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D.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E.车辆停放服务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答案】BC48.下列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A.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C.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未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2年仍未销售完毕的E.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答案】ACE49.下列属于资源税征税对象的有()。A.钨矿原矿B.海盐C.钼矿原矿D.锰矿原矿E.人造石油【答案】BD50.下列业务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有()。A.商场珠宝部销售金银首饰B.卷烟批发局向零售商销售卷烟C.商场服务部销售高档服装D.商场珠宝部销售珠宝首饰E.4S店销售超豪华小汽车【答案】ABE51.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A.运输公司向新冠疫区运输抗疫物资B.超市将购进食用油发放给员工C.汽车厂将自产汽车分配股东D.软件开发企业向另一企业无偿提供软件维护服务E.食品厂将委托加工收回食品无偿赠送给关联方【答案】CDE52.下列行为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有()。A.房产评估增值B.抵押期间房地产抵押C.房产继承D.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E.将房产捐赠给关联企业【答案】DE5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征即退政策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对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5%的部分即征即退B.对销售自产磷石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70%C.对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D.对销售自产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70%E.对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答案】BCE54.下列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有()。A.汽车挂车B.汽车C.叉车D.有轨电车E.电动摩托车【答案】ABD55.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月合计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征免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6万元,当月不免税B.销售货物、提供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4万元,当月免税C.销售货物、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4万元、3万元,当月不免税D.销售货物、提供服务、销售不动产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4万元、3万元,当月不免税E.销售货物、提供建筑服务分别取得销售额5万元、12万元,支付建筑分包款8万元,当月免税【答案】ABCE56.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一氧化碳属于大气污染物B.煤矸石属于固体废物C.石棉尘属于大气污染物D.建筑施工噪声属于噪声污染E.城市洗车行业排放污水属于水污染物【答案】ABC57.下列项目中,免征增值税的有()。A.幼儿园收取的赞助费B.学生勤工俭学C.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D.福利彩票发行收入E.婚姻介绍服务【答案】BDE58.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以税收法律颁布的有()。A.环境保护税B.个人所得税C.增值税D.车船税E.消费税【答案】ABD59.根据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当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B.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继续抵减C.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D.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E.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答案】AE60.下列服务,一般纳税人可选简易计税的有()。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B.劳务派遣服务C.清包工方式建筑服务D.融资性售后回租E.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答案】ABCE三、计算题1.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1)向企业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8000万元,利息支出1600万元。(2)转让债券,卖出价2200万元,该债券于2017年6月买入,买入价1400万元;该金融机构2019年第一季度转让债券亏损80万元。2018年底转让债券仍有负差100万元。(3)为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取得手续费收入53万元;代理发行国债取得手续费收入67万元。(4)承租居民贾某门市房作为营业网点,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规定按季度支付租金。支付本季度租金价税合计4.2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自动存取款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设备已按固定资产入账。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本季度取得的相关票据均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61.业务(1)销项税额为()万元。A.362.26B.480.00C.384.00D.452.83【答案】D62.业务(2)销项税额为()万元。A.35.09B.40.75C.43.20D.124.53【答案】B63.业务(3)销项税额为()万元。A.6.79B.3.18C.3.00D.7.20【答案】A64.该金融机构本季度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486.54B.487.17C.477.72D.487.35【答案】B2.A市某机械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因企业搬迁将原厂房出售,相关资料如下:(1)该厂房于2004年3月购进,会计账簿记载的该厂房入账的固定资产原价为1600万元,账面净值320万元。搬迁过程中该厂房购进发票丢失,该厂提供的当年缴纳契税的完税凭证,记载契税的计税金额为1560万元,缴纳契税46.8万元。(2)转让厂房取得含税收入3100万元。该机械厂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转让厂房时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为380万元,该厂房4成新。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65.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147.62B.77.00C.13.90D.73.33【答案】D66.该机械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转让环节的税金为()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A.7.33B.1.39C.7.70D.54.13【答案】A67.该机械厂转让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万元。A.1574.13B.327.33C.1527.33D.647.33【答案】C68.该机械厂转让厂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A.1460.46B.1156.46C.523.37D.493.65【答案】C四、综合分析题(一)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A牌卷烟,2020年1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360万元、另支付10%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开具合法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5万元。(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40万元、代垫辅料10万元,本月收回全部委托加工的烟丝,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相关税费。(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80%生产A牌卷烟1400箱。本月销售A牌卷烟给丙卷烟批发企业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丙企业2%的折扣。(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剩余的2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50万元。(5)购入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2.6万元;购进经营用的运输卡车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相关票据已在当月勾选抵扣或计算扣除进项税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69.业务(1)甲厂应缴纳烟叶税()万元。A.36.00B.72.00C.79.20D.43.20【考点】烟叶税的计算【答案】C70.业务(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A.227.23B.177.86C.206.86D.162.43【答案】C71.业务(3)甲厂应纳消费税()万元。A.666.06B.679.50C.500.57D.514.01【答案】D72.业务(4)甲厂应纳消费税()万元。A.3.63B.9.43C.0D.45.00【答案】A73.业务(2)和业务(5)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万元。A.10.40B.11.50C.8.90D.13.00【答案】A74.甲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A.117.43B.111.73C.122.33D.114.83【答案】A(二)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2万元。(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洒店房产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5.业务(1)销项税额为()万元。A.219.60B.231.00C.223.20D.232.20【答案】C76.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为()万元。A.27.00B.17.80C.18.00D.26.70【答案】D77.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A.439.00B.415.24C.436.00D.499.00【答案】C78.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万元。A.8.81B.68.81C.11.43D.8.00【答案】D79.关于H宾馆、K公司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H宾馆提供的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按“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B.H宾馆转让乙市酒店房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按发票所载金额,按4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C.H宾馆提供餐饮服务时销售的外卖食品收入,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D.K公司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E.H宾馆将丙市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公司,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答案】ACE80.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万元。A.130.92B.85.03C.86.00D.134.35【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个人,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90天但有来自于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B.2019年1月1日至5月30日在境内居住之后再未入境的外籍个人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自于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D.2019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在境内履职的外籍个人【答案】D2.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是()。A.2020年企业新购进单台价值600万元的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B.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C.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当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D.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50%【答案】B3.某企业为一家小型微利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A.23B.14C.28D.19【答案】A4.关于财产拍卖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个人拍卖文字作品复印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税B.个人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拍卖所得税税款的纳税申报C.经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的财产原值无法确定的,按转让收入的3%征收率计税D.个人财产拍卖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B5.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次月B.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C.房屋竣工备案之次月D.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次日【答案】B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下列支出,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是()。A.为业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B.非广告性赞助支出C.为业主购买的商业保险D.支付给业主的工资【答案】A7.某金融企业2019年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为10000万元,截至2018年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为60万元。该金融企业2019年准予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为()万元。A.100B.140C.40D.240【答案】C8.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下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A.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利息收入B.接受个人的捐赠收入C.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D.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答案】C9.个人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征收时首选的方法是()。A.参照法B.净资产核定法C.加权平均法D.类比法【答案】B10.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A.海水养殖B.香料作物的种植C.牲畜的饲养D.花卉的种植【答案】C11.张某兄妹2人均为居民个人,父母均年满60周岁。同时张某还赡养其祖父母,2020年张某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最多可以扣除的金额是()元。A.6000B.12000C.24000D.18000【答案】B12.依据我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列非金融机构属于消极非金融机构的是()。A.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企业B.非营利组织C.上一公历年度末,拥有可产生利息的金融资产占总资产比重50%以上的非金融机构D.仅为了持有非金融机构股权而设立的控股公司【答案】C13.2019年1月1日,某高校以市场价格将自建的一栋住宅楼出租给教工,每月取得不含税租金60万元,租期2年。该高校2019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A.86.40B.8.64C.28.80D.17.28【答案】C14.周某持有2019年9月1日解禁的某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别于2019年7月6日,2019年11月1日取得股息红利800万和200万,两次股息所得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万元。A.200B.120C.80D.100【答案】D15.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的标准是()。A.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B.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混合动力装置C.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电力发动机D.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燃料电池装置【答案】A16.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A.按规定缴纳的公众责任险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C.外购未投入使用的设备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答案】A17.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120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境外销售费用是()万元。A.1200B.500C.1000D.800【答案】C18.徐某夫妇的3个子女在中学就读,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徐某夫妇每月最高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金额是()万元。A.1000B.6000C.3000D.2000【答案】C19.关于常设机构利润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归属法和引力法主要用于常设机构利润的计算B.核定法可按常设机构的营业收入额或经费支出额核定利润C.分配法要求按照独立核算原则计算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D.分配法和核定法主要用于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答案】B20.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A.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收入C.广告制作,在广告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D.为客户开发软件,根据开发软件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答案】D21.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的是()A.宗教寺庙中宗教人员的生活用房产B.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前已出租的房产C.继续使用的危险房产D.公园中的影剧院房产【答案】A22.非居民个人约翰,2020年9月在我国某出版社出版一部长篇小说,应取得稿酬收入100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出版社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元。A.15400B.12440C.10040D.20840【答案】B23.居民个人取得下列所得,应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额的是()。A.个人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B.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C.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D.个人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答案】C24.2020年3月高先生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时,距法定退休年龄还剩2年。公司按照规定给予高先生一次性补贴收入16万元。高先生领取补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5180B.1248C.2590D.1200【答案】D25.按照保险合同约定,2020年8月居民个人周某应领取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2000元。保险机构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A.240B.150C.60D.400【答案】B26.甲公司向银行申办—项金额5000万元的贷款,未签订借款合同,分五次填开借据作为合同使用,五次填开借据共载借款金额8000万元。该项贷款业务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万元。A.0.25B.4.00C.2.50D.0.40【答案】D27.下列工程占用耕地,可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是()。A.边防管控设施占用耕地B.军用机场占用耕地C.军用输水管道占用耕地D.水利工程占用耕地【答案】D28.依据印花税征税范围的规定,下列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的是()。A.未按期兑现的合同B.无息贷款合同C.银行同业拆借合同D.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合同【答案】A29.2019年度某公司利润总额1000万元。当年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200万元,2018年结转到2019年未抵扣完的公益性捐赠30万元,该公司201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万元。A.90B.11C.80D.120【答案】A30.个人取得下列财产转让所得,自2019年4月3日起三年内暂免个人所得税的是()。A.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B.转让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创新企业CDR)取得的所得C.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转让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所得D.香港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转让上海证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所得【答案】B31.2020年8月1日,某外国籍拖船驶入我国某港口,该拖船发动机功率10000千瓦,申领30日的《吨税执照》,30日吨税执照对应的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的普通税率4元/净吨。该拖船应缴纳船舶吨税()元。A.1000B.2000C.13400D.26800【答案】C32.2019年1月1日,某企业以不含税价200万元购买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套,当月投入使用。2019年该软件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的最高限额是()万元。A.40B.20C.100D.200【答案】C33.企业合并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B.被合并企业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C.合并企业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D.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答案】D34.某企业转让因股权分置改革所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6000万元,但不能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该限售股核定的原值和合理税费是()万元。A.180B.300C.600D.900【答案】D35.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股权200万股中的80%,收购日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5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甲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了1440万,其余以银行存款付讫,乙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应确讣的股权转让所得为()万元。A.800B.144C.720D.80【答案】D36.下列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搬迁收入的是()。A.搬迁处置存货的收入B.搬迁资产的处置收入C.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D.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答案】A37.下列行为,应缴纳契税的是()A.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夫妻将其共有房产变更为一方所有C.承受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D.以股权收购方式承受被收购公司房产【答案】C38.某大型制造企业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2万平方米,道路和绿化占地5万平方米,其余为生产、办公用地。已知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10元/平方米,2019年该企业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A.980B.1000C.930D.950【答案】A39.甲乙公司均为制造企业,2019年甲公司对关联企业乙公司的股权投资额为5000万元。3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借款20000万元用于生产,当年12月31日归还,借款年利率为6%,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2019年乙公司该项借款在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利息费用是()万元。A.800B.480C.500D.400【答案】D40.境内某居民公司向境外公司(关联企业)支付专利许可费200万,专利指导服务费50万,境外公司为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假定该专利许可费的市场公允价值100万,税收协定的限制税率为5%。该境外公司取得上述收入应向我国交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12.5B.15C.10D.20【答案】D二、多选题41.下列行为,应缴纳契税的有()。A.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B.因抵债获取房屋C.因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D.以承包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E.因获奖取得房屋产权【答案】ABCE42.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的有()。A.将自有房产捐赠给政府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B.贴息贷款合同C.已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D.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合同E.货物运输合同【答案】ABCD43.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款项不得抵免境内所得税税额的有()。A.按境外所得税法应该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B.按境外所得税法律规定属于错缴的境外所得税税款C.境外所得税纳税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的所得税税款D.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E.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滞纳金或罚款【答案】BCDE44.下列车辆,免征车船税的有()。A.燃用汽油乘用车B.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C.燃料电池商用车D.燃用柴油重型商务车E.纯电动商用车【答案】BCE45.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关于业务招待费计算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A.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在税前扣除B.创投企业从其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C.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D.企业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E.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答案】ABCD46.依据企业所得税同期资料管理规定,下列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应当准备本地文档的有()。A.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0000万元B.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0000万元C.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20000万元D.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E.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答案】ABCE47.下列指标,属于特别纳税调整转让定价方法中交易净利润法的利润指标有()。A.息税前利润率B.贝里比率C.资产收益率D.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E.完全成本加成率【答案】ABCE48.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资产处置行为应视同销售的有()。A.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B.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C.将资产用于交际应酬D.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E.将资产用于股息分配【答案】ABCE49.从中国取得股息所得的下列申请人,可直接判定为“受益所有人”的有()。A.缔约对方政府B.被缔约方居民个人间接持有95%股份的居民申请人C.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D.缔约对方居民个人E.被缔约方居民个人间接持有100%股份的居民申请人【答案】ACDE50.下列房产处置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转让离婚析产商铺B.居民个人转让自用3年的唯一生活用房C.转让无偿受赠房屋D.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E.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答案】ABC51.下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A.城市市政广场占地B.种植业生产占地C.军队办公场所占地D.市政街道占地E.公园内部饮食部占地【答案】ABCD52.个人获取的下列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参加客户单位的周年庆典活动,收到客户单位随机赠送的网络红包B.无偿获得房产公司赠与的住房C.为他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D.参加客户单位的业务宣传活动,随机获得客户单位赠送的礼品E.参加本单位的年会活动,获得的有奖竞猜奖品【答案】ABCD53.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资料可作为企业资产损失外部证据的有()。A.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B.司法机关的判决C.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D.企业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E.行政机关的公文【答案】ABCE54.航空企业实际发生下列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税前扣除的有()。A.空中保证员训练费B.飞行训练费C.地勤人员义务学习培训费D.飞行员养成费E.乘务训练费【答案】ABDE55.下列所得,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门税的有()。A.财产租赁所得B.经营所得C.工资、薪资所得D.劳务报酬所得E.稿酬所得【答案】ACDE56.关于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改变占地用途的,为相关部门认定改变占地用途的当日B.企业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相关部门认定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C.军事设施经批准改变占地用途的,为收到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当日D.因挖损、污染等毁损耕地的,为相关部门认定毁损耕地的当日E.经批准占用耕地的,为收到相关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当日【答案】ABCD57.与门人任职有关的收入,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有()。A.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收入B.实行年薪制而兑现年薪收入C.不单位解除劳劢关系取得一次补偿收入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E.年终加薪收入【答案】BDE58.下列项目,可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有()。A.节能节水项目所得B.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C.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所得D.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E.环境保护项目所得【答案】ABDE59.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的有()。A.门人生活自用房产B.人民团体自用房产C.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D.企业闲置未用房产E.企业办托儿所的自用房产【答案】ABCE60.下列免船舶吨税的有()。A.警用船舶B.非机动船舶C.军队征用船舶D.吨税执照期满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船舶E.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船舶【答案】ACDE三、计算题(一)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开发一栋写字楼,相关资料如下:(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市政配套设施费600万元,缴纳契税184万元;(2)支付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工程费共计6800万元,支付公共配套设施费400万元;(3)写字楼地上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配套车位不可售面积3000平方米;(4)公司采取基价并实行超基价五五分成方式委托代销写字楼面积80%,每平方米不含税基价1.9万元,剩余面积办公自用;公司、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取得不含税收入19200万元;(5)取得地下车位临时停车费不含税收入18万元;(6)发生期间费用1500万元,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金及附加共计2100万元。依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61.该公司2019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是()万元。A.24018B.19218C.19200D.18258【答案】B62.该公司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的土地成本(含契税)是()万元。A.4600.0B.4784.0C.3680.0D.3827.2【答案】D63.该公司2019年企业所得税前应扣除土地成本以外的开发成本是()万元。A.7200B.5440C.6800D.5760【答案】D64.该公司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1284.5B.1184.5C.1707.7D.1507.7【答案】D(二)某新建农产品批发企业2019年发生下列业务:(1)3月份受让一宗士地,土地出让合同记载土地出让金150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市政建设配套费2000万元。该宗土地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用于农产品批发用房建设、2万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当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2)3月份与某建筑企业签订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记载金额40000万元;该项目9月份竣工备案;(3)9月底将农产品批发用房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56160万元;办公用房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8320万元;(4)9月30日签订农产品批发用房租赁合同,记载自10月1日起交付使用,租期1年,—次性收取1年租金4000万元。(注:该项目所在地契税税率为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8元/平方米,计算房产税余值减除比例30%)依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65.该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契税()万元。A.720B.800C.680D.600【答案】B66.该企业2019年签订的合同应缴纳印花税()万元。A.22B.14C.16D.26【答案】D67.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万元。A.10.67B.12.00C.13.33D.16.00【答案】B68.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A.17.47B.69.89C.11.65D.23.30【答案】A(三)中国居民赵某为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2019年有关涉税信息和收支情况如下:(1)每月应发工资薪金20000元,公司每月按规定标准为其扣缴“三险一金”合计4000元;(2)2月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将原值400万元的一套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租期3年,约定2月28日交付使用,3月1日起租,每月租金5000元;(3)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将其中8000元通过民政局捐给农村义务教育;5月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6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注:赵某无免税收入,2019年1月开始每月享受与项附加扣除3000元,取得各项综合所得时支付方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出租房产每月缴纳房产税,不考虑增值税和附加税费)依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69.赵某2019年出租住房应缴纳房产税()元。A.2000B.6000C.2200D.6600【答案】A70.赵某2019年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8000B.4000C.7680D.3840【答案】D71.赵某2019年综合所得的计税收入额是()元。A.253200B.252000C.252400D.246000【答案】C72.赵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元。A.9720B.9560C.8200D.9480【答案】D73.赵某2019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A.7520B.6880C.7580D.7480【答案】A74.关于赵某2019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赵某可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办申报B.赵某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清缴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C.赵某委托扣缴义务人代理年度汇算的,其汇算办理地为扣缴义务人的主管机关D.赵某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E.赵某发现扣缴义务人代办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办理更正申报【答案】ABCD(四)某电器生产企业,2019年销售电器取得不含税收入15000万元,应扣除的相关成本10000万元;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不含税收入2000万元,应扣除的相关成本、费用等600万元;从居民企业分回股息200万元;发生期间费用4000万元,上缴的税金及附加3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利润总额2300万元。经聘请的税务师对其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审核,发现有关情况如下:(1)投入研发支出1000万元研发新产品和新工艺,其中600万元形成了无形资产,2019年4月1日取得与利证书并正式投入使用,该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为10年,当年未摊销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400万元已计入费用扣除;(2)期间费用包含的广告费2600万元,营业外支出包含通过市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扶贫捐款20万元;(3)外购商誉支出100万元,并在成本费用扣除了摊销费10万元;(4)6月1日至6月30日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建,发生改建支出432万元,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中。该固资改建后从7月1日投入使用,租期三年。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75.投入使用的研发用无形资产当年应扣除的摊销费用是()万元。A.87.50B.45.00C.78.75D.105.0【答案】C76.广告费和扶贫捐款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A.350B.370C.320D.50【答案】A77.外购商誉和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A.360B.372C.370D.382【答案】C78.下列关于该企业发生业务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A.外购商誉在企业破产整体清算时准予扣除B.从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应缴纳所得税C.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D.通过市政府向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款准予据实扣除E.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75%【答案】ACDE79.该企业2019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A.1491.25B.1581.25C.2243.25D.2133.25【答案】A80.该企业2019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372.81B.282.81C.448.31D.420.81【答案】A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税法的原则中,作为税收争讼法的原则,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的是()。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B.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C.税收法律主义原则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答案】A2.下列关于税收执法监督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B.税收执法监督的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C.税收执法监督的内容是内部非行政执法D.税收执法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答案】C3.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B.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C.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D.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答案】C4.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下列关于年应税销售额的说法正确的是()。A.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不包括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B.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C.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24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不包括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D.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年应税销售额只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答案】B5.下列属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是()。A.企业购入生产用电B.企业购入生产用热力C.企业为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购入部分国内辅料D.企业购入准备对外捐赠的货物【答案】C6.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A.电动汽车B.卡丁车C.高尔夫车D.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改装的中轻型商用客车【答案】D7.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A.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B.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C.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D.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作为奖励【答案】C8.某酒厂2019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用作广告祥品0.8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4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比例税率为20%。该厂当月应激纳的消费税为()元。A.8600B.8800C.9600D.9800【答案】D9.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4月将新研制的3标准箱乙类卷烟无偿赠送给某卷烟批发企业,该批卷烟的生产成本是26000元,无同类卷烟市场销售价格。已知乙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税率为36%加0.003元/支、成本利润率5%。则甲卷烟厂应缴纳消费税()元。A.15356.25B.15806.25C.16059.38D.15609.38【答案】C10.甲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委托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卷烟厂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支付乙加工厂不含税加工费1万元。乙加工厂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用于继续生产甲类卷烟3标准箱,并于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万元。甲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A.1.48B.1.53C.3.36D.4.48【答案】B11.某县城一家服装缝纫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服装制作。2020年1月缝纫业务共收取现金105750元,转让使用过的小型设备一台,未放弃减税,价税合并收取4000元。该省人民政府规定对省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征50%。该缝纫部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A.157.89B.159.83C.164.63D.78.94【答案】D12.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适用税率执行。A.委托方所在地B.受托方所在地C.双方协商D.从高【答案】B13.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A.电能B.风能C.地热D.人造石油【答案】C14.某煤矿开采销售原煤,下列不属于该煤矿应缴纳税金的是()。A.资源税B.增值税C.消费税D.城建税【答案】C15.依据我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下列应缴纳资源税的是()。A.煤球、引火碳B.人造石油C.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D.燃气公司进口的天然气【答案】C16.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A.从高适用税率B.从低适用税率C.不征收资源税D.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税率【答案】A17.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是()。A.销售行为B.投资行为C.生产行为D.进口自用行为【答案】D18.某企业2020年5月从汽车4S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辆轿车自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不含增值税车价款180000元,另外由4S店对该车进行装饰,装饰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5000元。该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元。A.17500B.18000C.18500D.19000【答案】B19.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A.合作建房后转让的B.房地产抵押期间C.出租的房地产D.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答案】A20.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时,有如下资料: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开发期间发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共计15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共计5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100万元及加收的罚息50万元,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则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A.700B.750C.1550D.650【答案】D21.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扣除的比例为()。A.2%B.5%C.10%D.20%【答案】B22.某单位转让一幢2000年建造的公寓楼,当时的造价为5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六成。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楼的评估价格为()万元。A.500B.1200C.2000D.1500【答案】B23.某企业进口一批材料,材料价款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境外运费和保险费合计10万元。被海关征收关税后放行,企业发现其中的10%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方协商后,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退回,同时销售方免费更换11万元的相同货物(含境外运费和保险费合计1万元)。已知该批材料的关税税率为10%,则该企业应缴纳关税()万元。A.12.1B.11C.10D.9.9【答案】B24.某公司将一台价值150万元人民币的机械设备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向海关报明,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已知该公司支付境外修理费7000美元,料件费2500美元,复运进境的运输费2000美元、保险费400美元。当期汇率1美元=6.7元人民币,该设备适用关税税率7%,则该公司将该设备复运进境时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元。A.5581.1B.5393.5C.4455.5D.4408.6【答案】C25.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海关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基础是()。A.境外修理费B.境外料件费C.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D.机械器具价格、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答案】C26.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是()。A.出口关税税额B.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C.货物在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D.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保险费【答案】的27.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提供税款担保后,可以直接向海关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延期纳税最长不得超过()。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答案】C28.根据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环境保护税的税收收入全部归于中央B.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是原有的排污费“平移”费改税的结果C.环境保护税的征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E.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主要是事业单位和家庭【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税收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B.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C.税法规定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D.某些税法的废止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消灭E.税法的修订或调整,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答案】ACDE2.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工会收取的会费应征收增值税B.纳税人取得的不与其销售货物收入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C.纳税人提供的植物养护服务应照章征收增值税D.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不征收增值税E.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答案】BCE3.依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目前适用9%增值税税率的有()。A.奶酪、奶油B.淀粉C.玉米面D.食用盐E.原煤【答案】CD4.下列环节既征收消费税又征收增值税的有()。A.卷烟的零售环节B.白酒的批发环节C.金银首饰的零售环节D.高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E.高尔夫球具的生产销售环节【答案】CDE5.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烟叶B.宝石坯C.调味料酒D.超豪华小汽车E.雕花竹制筷子【答案】BD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有()。A.烟叶税计税依据是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B.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E.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答案】ABDE7.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A.进口的天然气B.在我国境内陆地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煤层气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E.在我国管辖海域专门开采的天然气【答案】BCDE8.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A.将使用过的旧房卖给某单位做办公室B.将使用过的旧房赠与子女C.将使用过的旧房出租D.将使用过的旧房换取股票E.将使用过的旧房作为投资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答案】ADE9.下列行为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A.房地产评估增值B.个人之间交换自有居住用房C.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送给直系亲属D.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建商品房进行投资E.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自建商品房安置回迁户【答案】BDE10.下列各项情形中,不需要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A.自建自用房地产B.房地产的出租C.房地产公司的代建房行为D.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E.企业将自有房产等价交换其他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答案】ABCD11.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缴纳()。A.土地增值税B.耕地占用税C.增值税D.城市维护建设税E.契税【答案】ACD12.以下关于关税减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减征关税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以最惠国税率或普通税率为基准B.符合法定减免税条件的进口货物,纳税人须提出申请才可享受到减免税待遇C.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D.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免征关税E.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答案】ACDE13.环境保护税的特点包括()。A.征税项目为各种污染物B.纳税人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C.直接排放应税污染物是必要条件D.税额为浮动定额税E.税收收入全部归地方【答案】BCE14.关于环境保护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包括家庭和个人B.环境保护税税率为统一定额税率C.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D.纳税人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E.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申报缴纳【答案】AC15.下列各项中,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有()。A.在我国领海从事海洋石油开发并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B.在我国从事畜禽养殖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C.在我国市区从事餐饮服务并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酒店D.在某小区装修新房并产生噪声的房屋业主张某E.在我国某市排放生活垃圾的王某全家【答案】ABC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项目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 A.国有企业偷漏增值税被处的罚款 B.化妆品公司偷逃的消费税 C.个体工商户拖欠的个人所得税D.中外合资企业在华机构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B 2.下列项目中,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 A.增值税税金 B.消费税滞纳金 C.房产税罚款D.补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金【答案】A 3.目前我国城建税的税率实行的是( )的方法。 A.纳税人所属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B.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 C.纳税人所属行业累进税率D.纳税人所在地统一累进税率【答案】B 4.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缴城建税适用的税率是( )。 A.委托方所在地税率 B.受托方所在地税率 C.双方协商D.从高征收【答案】B 5.某市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本期在国内销售甲产品实际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消费税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该企业本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4.55 B.4 C.4.25D.5.6【答案】D 6.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7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A.3.25 B.3.5 C.4.9D.4.55【答案】D 7.某县城一家电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份因进口半成品缴纳增值税60万元,销售产品应申报缴纳增值税税额180万元,本月又出租当年7月份取得的厂房,收到不含税租金30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 )万元。 A.18.27 B.24.15 C.21.96D.16.8【答案】A 8.下列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城建税属于一种附加税 B.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C.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D.根据城镇规模设计定额税率【答案】D 9.下列项目中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A.某大型商场少计算增值税被追缴的部分B.个体工商户拖欠增值税加收的滞纳金C.个人独资企业偷税被处的增值税罚款D.某矿山销售铁矿石缴纳的资源税【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1.下列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缴纳增值税的事业单位 B.缴纳消费税的国有企业 C.缴纳印花税的外商投资企业D.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司职员【答案】CD 12.以下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B.集体所有制企业 C.流动经营的小商贩D.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BCD 13.下列属于城建税计税基础的有( )。 A.本月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B.计算的免抵税额 C.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D.进口的增值税【答案】ABC 14.城建税的适用税率有( )。 A.1% B.3% C.5%D.7%【答案】ACD 15.纳税人跨地区提供( )业务,预缴增值税时按照预缴地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附加费。 A.建筑服务 B.销售不动产 C.出租不动产D.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项目【答案】ABCD 16.下列各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的有( )。 A.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B.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可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D.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答案】ABC 17.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税规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B.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C.对由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增值税和消费税应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D.因减免税而对增值税、消费税进行退库的,可同时对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退库【答案】ABD 18.下列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的有( )。 A.税款专款专用 B.属于一种附加税 C.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定额税D.补充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足【答案】AB 19.下列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的有( )。 A.征收范围广 B.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C.属于一种附加税D.税款专款专用,具有受益税性质【答案】AB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A.收益税B.增值税C.消费税D.资源税参考答案:BC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A.增值税B.所得税C.财产税D.消费税参考答案:AD单选题1、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是()。A等价互换房屋B接受投资入股的房产C以获奖方式取得的房屋D受赠的房屋 参考答案:A 2、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契税计税依据的是()。 A房屋买卖,以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B房屋赠与,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C土地使用权出售,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不包括承受者交付的实物经济利益D房屋互换,所互换房屋的价格差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答案:C 3、下列各项中,契税计税依据可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价格的是()。A土地使用权出售 B土地使用权出让C土地使用权赠与D土地使用权互换 参考答案:C4、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其中以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互换,取得额外补偿500万元。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万元。(适用契税税率3%。)A15 B36C51 D126参考答案:C5、某公司2020年9月发生两笔互换房产业务,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第一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5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800万元;第二笔业务换出的房产价值600万元,换进的房产价值30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纳契税()万元。A0B9C18D33 参考答案:B 6、某公司购买写字楼应缴纳的税金为()。A增值税B房产税 C教育费附加D契税 参考答案:D7、甲企业以自有房产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借入一年期贷款1000万元,房产账面价值600万元,抵押时市价900万元;一年后无力偿还,将房产折价给银行抵偿了1080万元的债务本息,抵债时房产市价1100万元。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契税的正确处理是()。A甲企业应纳契税30万元B甲企业应纳契税33万元C银行应纳契税30万元D银行应纳契税32.4万元参考答案:D 8、下列各项表述中,不符合契税规定的是()。 A以政府奖励方式获得的房屋,承受方也应缴纳契税 B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所有权的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C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D契税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参考答案:D 9、居民刘某有三套住房,2021年将2018年购入的第一套价值80万元的公寓出租,月租金6000元;第二套住房在2021年9月份与胡某互换,取得胡某另付的差价款20万元;第三套是2021年10月以45万元价格购入的90平方米普通住房现房。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刘某2021年共计应纳契税()元。A4500B13500C19500D21660 参考答案:B10、居民甲某有三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价值70万元的第二套两室住房与丙某等价互换一套四室住房;将第三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无偿捐赠给丁某。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乙、丙、丁缴纳契税的情况是()。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不缴纳,丁150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3600元,丁不缴纳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丁不缴纳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丁15000元参考答案:A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万元免征增值税。A.10B.15C.5D.12答案:B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A.12.5%B.15%C.20%D.25%答案:A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A.100B.150C.50D.120答案:A4.()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A.制造业B.先进服务业C.工业D.商业答案:A5.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A.3%B.1.5%C.1%D.2%答案:C6.(多选题)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A.医务人员B.防疫工作者C运输人员D.志愿人员答案:AB7.(多选题)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A药品B医疗用品C防护用品D食品答案:ABC8.对电影行业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年。 A6B7C8D9答案:C9.(多选题)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1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A交通运输B餐饮C住宿D旅游答案:ABCD10.(多选题)对纳税人提供(),以及为居民提供()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B生活服务C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D维修答案:ABC11.(多选题)企业和个人通过()或者(),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A公益性社会组织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C乡镇政府D企业答案:AB12.(多选题)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A增值税B消费税C城建税D教育费附加答案:ABCD13.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A200B300C400D500答案:D14.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A50%B30%C40%D75%答案:D15.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A小型企业B微型企业C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答案:ABC16.2023年12月31日前,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A.3%B.1.5%C.1%D.2%答案:A17.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A.3%B.1.5%C.1%D.2%答案:A18.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A.生产经营收入B.盈利C.利润D.所得答案:A19.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个人所得税D消费税答案:A20.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A挂车B汽车C牵引车电动汽车答案:A520日答题资料1.中共二大的中心任务是:A.制定党的纲领B.制定民主革命纲领C.领导农民运动D.领导工人运动答案:B2.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确立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的会是A.八七会议B.三湾改编C.古田会议D.遵义会议答案:C3.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指出,中国是在许多帝国主义国家的统治或半统治之下,实际上处于长期的不统一状态,再加上土地广大,其结果是A.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B.封建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C.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日益成为统治中国的决定性力D.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表现出极端的不平衡答案:D4.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是邓小平的一篇重要讲话A.《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B.《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C.《加强党的领导,整顿党的作风》D.《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答案:B5.遵义会议成为中国共产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标志,主要是因为这次会议:A.结束了王明左倾错误在中共中央的统治B.成为中国共产党生死存亡的历史转折点C.在事实上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D.中共开始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答案:D6.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三严三实中的“三实”是:A.说实情、办实事、求实效B.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C.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D.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答案:D7.毛泽东思想关于党的建设理论的主要特点A.着重于从思想上建设党B.保持党的优良作风C.加强党的组织建设D.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答案:A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和工人运动的发展为民主革命性质的转变奠定了:A.阶级基础B.思想基础C.国际背景D.经济基础答案:A9.在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建设的思想中,建新型人民军队的根本原则是:A.党指挥枪B.加强政治工作C.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D.枪指挥党答案:A10.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是:A.利用、限制、改造B.利用、限制、现固C.保护、利用、限制D.改造、提升、巩固答案:A11.下列人物中,没有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是A.陈独秀B.毛泽东C.马林D.李达答案:A12.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就其基本任务而言,所体现的基本特征是:A.经济建设与法制建设同步进行B.发展科技教育与两个文明建设同步进行C.变革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D.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有机结合答案:D13.中国共产党在八七会议上纠正了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在遵义会议上结束了王明“左"倾错误在中央的统治。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错误反映在党的作风问题上,主要是缺乏:A.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态度B.民主与法制的观念C.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D.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答案:D14.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就必须是:A.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B.维护党中央的权威C.少数服从多数D.坚持民主集中制答案:A15.毛泽东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成分的状况和党必须采取的政策的会议是:A.党的七届三中全会B.党的七届二中全会C.党的七大D.新政协会议答案:B16.2010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指出,十二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是科学发展,主线是A.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B.供给侧结构性改革C.全面建设小康社会D.深化改革开放答案:A17.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基本消灭了剥削制度,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这一年是A.1953年年底B.1955年年底C.1954年年底D.1956年年底答案:D18.蒋介石政府和美国政府签订的被称之为中国现代史上“新二十一条”的条约是:A.《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B.《中美航空协定》C.《中美同盟条约》D.《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答案:A19.关于党的七大,下列述中错误的是:A.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B.毛泽东作了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C.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最后一次代表大会D.认为新中国应建立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答案:D20.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要:A.容许富农经济的存在B.消灭富农经济的存在C.利用富农经济的存在D.限制富农经济的存在答案:A21.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是:A.新三民主义B.毛泽东思想C.马克思列宁主义D.孙中山思想答案:A2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A.立党为公、执政为民B.坚持与时俱进C.一切从实际出发D.实事求是答案:A23.一位美国记者说:每一场革命都自身的传奇,毛泽东率领数万工农红军所完的战略转移,就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伟大传奇。他所说的“伟大传奇”是指:A.长征B.第五次反围剿C.井冈山会师D.秋收起义答案:A24.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实行的政权形式是A.国共合作政府B.三三制政权C.联合政府D.共产党一党执政答案:B25.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著名的文件是A.《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B.《抗日国告全体同胞书》C.《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D.《洛川声明》答案:A26.皖南事变后,中共中央军委决定重建新四军军部。1941年1月25日,重建后的新四军军部成立地是:A.盐城B.徐州C.扬州D.苏州答案:A27.1939年10月,毛泽东正式提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的文章是A.《中国革命战争的战路问题》B.《中国之命运》C.《新民主主义论》D.《<共产党人>发刊词》答案:D28.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ニ大开幕词中明确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要A.建设四个现代化B.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C.建设富强民主文阴的社会主义国家D.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答案:D29、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公开出版的机关报是:A.《解放日报》B.《红色中华》C.《新华日报》D.《人民日报》答案:C30.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是A.统一战线B.土地革命C.党的建设D.武装斗争答案:B31.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一个历史任务基本完成,这一历史任务是:A.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B.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C.实现四个现代化D.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答案:A32.1958年5月,正式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的会议是A.党的八届三中全会B.郑州会议C.党的八大二次会议D.成都会议答案:C33.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的核心是:A.反对封建主义B.无产阶级领导C.人民大众的参加D.反对帝国主义答案:B34.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是:A.没收地主土地B.消灭封建和半封建的剥削制度C.减租减息D.孤立地主阶级答案:C35.1971年10月25日,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益决议的联合国大会是A.第25届联合国大会B.第27届联合国大会C.第28届合国大会D.第26届联合国大会答案:D36.把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党的五大建设之一的党的代表大会是:A.党的十五大、十六大B.党的十七大、十八大C.党的十八大、十九大D.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答案:B37.1943年3月18日,新四军第3师第7旅第19团第4连82名指战员在淮阴与日军激战竞日,全部壮烈殉国。这一地点是:A.老张集B.刘皮镇C.符离集D.刘老庄答案:D38.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在与资产阶级结成统一战线时,无产阶级必须坚持:A.一切经过统一战线B.独立自主原则C.退让政策D.一切斗争,否认联合答案:B39.标志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和创建人民军队的事件:A.南昌起义B.广州起义C.秋收起义D.百色起义答案:A40、对党章进行修改,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写入党章的党的代表大会是:(D)A党的十四大B党的十五大C党的十六大D党的十七大多选:1.新文化运动是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的一次“反传统、反孔教、反文言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有:A.陈独秀B.胡适C.鲁迅D.辜鸿铭E.李大钊答案:ABCE2.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包括:A.防止西方和平演变B.国企改革C.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D.建立市场经济体制E.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答案:CE3.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B.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C.关于资产阶级专政的理论D.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E.关于中国革命和世界前途的关系答案:ABD4.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和颁布的土地改革文件有:A.《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B.《中国土地法大纲》C.《中国土地改革法》D.《井冈山土地法》E.《兴国土地法》答案:AB5.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定了:A.中国革命的前途是直接通过社会主义革命走向共产主义B.中国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C.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D.中国革命的领导者应该是中国的资产阶级及其政党E.中国革命的动力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答案:BCE6.邓小平创造性提出的新时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实现干部队伍的:A.知识化B.革命化C.专业化D.年轻化E.政治化答案:ABCD7.根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任务,从1998年11月开始,全党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开展党性党风教育。这次党性党风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A.讲政治B.讲学习C.讲正气D.讲奉献E.讲道德答案:ABC8.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是关于新中国:A.国体和政体的规定B.基本民族政策的规定C.外交工作原则的规定D.经济工作方针的规定E.宪法制定程序的规定答案:ABCD9.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定》,提出要不断提高:A.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B.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C.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D.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E.建设社会主义文的能力答案:ABCDE10.1933年11月,在福州举行抗日反蒋事变的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将领包括:A.蔡廷楷B.李济深C.陈济棠D.蒋光鼐E.陈枢铭答案:AD11.1935年中国共产党领号发动的“一二.九”运动的主要口号有:A.“停止内战,一致对外”B.打倒日本帝国主义C.反对华北自治运动D.“内惩国贼,外争国权”E.打倒列强、除军阀答案:ABC12.1994年,党中央提出了“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江泽民提出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包括A.改革是动力B.发展是目标C.改革是手段D.三者互相促进E.稳定是前提答案:ABDE13.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把社会主义社会划分为:A.社会主义低级阶段B.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C.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D.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段E.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答案:CD14.党的八大前后,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关于:A.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B.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规模和速度C.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D.要不要改革开放E.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答案:BE15.毛泽东思想中关于政策和策略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下面毛泽东的著作中A.《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B.《不要四面出击》C.《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路问题》D.《关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是不是真老虎的问题》E.《论政策》答案:ABCDE16.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等五项要求,如果国民党将这五项要求定为国策,共产党愿意作出相应的保证,这些保证主要有A.停止武力推翻国民政府的方针B.特区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C.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D.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E.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答案:ABCDE17.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A.扩大开放B.统筹兼顾C.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D.以人为本E.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答案:BCDE18.党的十二大提出,中国共产党同各国共产党发展关系要遵循的原则包括:A.独立自主B.互相尊重C.互利合作D.互不涉内部事务E.完全平等答案:ABDE19.1951年,中央决定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其中,“三反”的内容包括:A.反对官僚主义B.反对形式主义C.反对行贿D.反对浪费E.反对贪污答案:ADE20.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分析包括:A.他们可以带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B.他们对于中国革命具有矛盾的态度,是动摇不定的,他们既需要革命,又怀疑革命C.他们代表中国城乡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D.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E.他们的政治主张是实现民族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统治的国家,是完全行不通的答案:BCDE判断:1.党的二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在党的历史上最早设立的中央纪律检查机构。答案:错误2.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答案:正确3.在抗日的特殊时期,中国共产党同顽固派作斗争坚持了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答案:正确4.延安整风运动是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从此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在全党范围确立了起来。答案:正确5.1932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对日宣战。答案:正确6.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其哲学依据是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答案:正确7.改革开放以来时代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主义。答案:错误8.叶挺独立团以其英勇善战、屡建战功为其所在的国民革命军第四军赢得了“铁军”称号。答案:正确9.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在经济上的特点,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答案:正确10.1939年7月,刘少奇在延安马列学院作了著名的演讲--《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答案:正确1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答案:正确12.全心全意开展阶级斗争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答案:错误13.在中国进行人民战争,首先和主要的就是要发动和组织广大的农民。答案:正确14.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地点是瑞金。答案:正确15.1995年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提出了教育兴国战略。答案:错误16.党史十三大强调,要使党“以崭新的姿态,站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成为一个勇于改革、充满活力的党,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党,选贤任能、卓有成效地为人民服务的党。答案:正确17.新文化运动所主张的文学革命主要是文学形式的革命。答案:错误18.底线思维能力是严守廉洁纪律,不睬红线,不碰底线的能力。答案:错误19.遵义会议后代替博古对党负责的是王稼祥。答案:错误20.1938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在延安召开,确定党在抗日战争相持阶段的基本方针和任务,进一步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的地位。答案:正确21.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从理论上和政策上解决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问题。答案:正确22.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答案:正确23.1919年五四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前这个时期,工人阶级代替资产阶级成了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领导能力。答案:正确24.赣南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革命根据地。答案:错误25.毛泽东诗词中的“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是指的康克清。答案:错误26.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我国到二〇五〇年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答案:错误27.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加入共产国际,成为共产国际的中国支部。答案:正确28.中国革命是在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发生和发展的,所以中国革命应该像俄国一样按“城市中心”模式进行。答案:错误29.20世纪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联系出现“左”倾错误的最主要原因是共产国际指挥的方向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答案:错误30.“八七”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党的工作已经由城市转移到农村。答案:错误3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答案:正确32.八路军、新四军的战略总后方是陕甘宁边区。答案:正确33.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答案:正确34.1927年南昌起义的最大意义在于确定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答案:错误35.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只有遵循资本主义现代化模式才能实现现代化的神话,克服了资本主义现代化固有的先天性弊端,提示了现代化的全新选择,展现了人类社会现代化的光明前景。答案:正确36.谢子长和刘志丹是陕北红军的主要领导人。答案:正确37.1925年5月30日,上海学生及其他群众举行反帝游行,租界巡捕开枪镇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答案:正确38.造成1959年至1961年我国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的最主要原因是苏联撕毁经济技术合作协议。答案:错误39.1957年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标志着反右派运动的开始。答案:正确40.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胡耀邦提出的。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