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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与报告范文汇编50篇

2023-05-15 16:39:24

文秘家园网(www.wenmijiayuan.com)整理,每天更新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暗狗:体制人的免费资料库 –请点击:zl.wenyixie.com 材料交流群,请加微信tizhisiri文秘家园网(www.wenmijiayuan.com)整理,每天更新优质范文,让写材料变得简单!城郊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湄洋村岔口地灾治理工程项目验收的请示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财政局:柘荣县城郊乡湄洋村岔口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属20XX年年度省财政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由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设计施工;安徽水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于20XX年年10月完成工程治理,并通过专家组工程验收,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要求落实整改工作,经专家组认定整改到位。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资料已准备就绪。现按宁德市国土局文件要求,提交工程验收合格文件,申请项目验收。恳请市国土资源局选定日期,组织专家组验收。妥否,请示复。城郊乡人民政府20XX年年9月12日关于给予陈坚同志报请个人嘉奖的请示宁德市公安局:20XX年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柘荣县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安全稳定平安县城的目标,全力推进打防管控建等工作措施落实,主动担当作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成就。根据《关于推荐申报扫黑除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报功工作的通知》(宁公政传发[20XX年]95号)的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有关规定,现将陈坚同志先进事迹上报,请给予记功表彰。陈坚,男,汉族,福建寿宁县人,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柘荣县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作为柘荣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局扫黑办主任、扫黑专业队队长,对待每项工作认真负责,靠前指挥,亲历亲为,带领局扫黑办成员核查各类线索共44条,亲自参与侦办张金等恶势力团伙案件。为打掉张金等涉恶团伙,该同志与办案民警一起加班,推动了案件的侦办。为保证每条扫黑除恶线索都能核查到位,该同志对每条线索都进行仔细的分析研判,警力一一排列,核查方向一一列出,督促指导专业队队员认真核查了每条线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该同志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统筹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及时反馈到位,顺利通过了上级阶段性检查。鉴于陈坚同志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特报请陈坚同志记个人嘉奖。妥否,请示复!柘荣县公安局20XX年年10月16日关于江湾镇街道阳光之家修缮项目转为20XX年 年正式项目的请示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湾镇街道是全市最早建立阳光之家的街道之一,其“阳光家园”受到上海市残联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江湾镇街道残障 人“阳光家园”是一所集残障人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援助、日间 照料、康复服务、文化娱乐多功能为一体的残障人综合服务设施,是残障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平台,是虹口区 示范型残障人多功能活动基地。该项目于 20XX年 年装修,目前设 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满足 残障人士的社会需要和安全需求,现申请将江湾镇街道阳光之家 修缮项目转为正式项目。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事业是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是深入贯彻中央关 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贯彻上海市残疾人 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目前,江湾镇阳光之家所在地 万安路 927 号房屋,由于 20XX年 年装修使用至现在,时间已近 10 年,存在房屋内部装饰陈旧、水电管线与设备老化、消防设施欠 缺等较多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残障人士的服务工作,江湾镇街 道拟对阳光之家进行装饰修缮。二、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进行修缮,拆除原有装修, 对各功能房间和公共区域的地面、墙柱面、顶棚重新装修,并对 外立面重新设计修缮,对水电、暖通空调、消防、弱电等系统进 行更新。本次装饰修缮建筑面积约 920 平方米,该项目实施代建 制管理。三、建设工期项目前期策划与施工准备工作预计在 20XX年 年 3 月底完成, 20XX年年4月开始施工,预计 20XX年 年 9 月底竣工,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投资 654.8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434.62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89.08 万元,预备费 31.19万元本项目所需全部建设资金拟申请虹口区区级建设财力解决。原请示《关于将江湾镇街道阳光之家修缮项目转为 20XX年 年 正式项目的请示》(虹江字“20XX年”14 号),即日起作废。当否,请批示。虹口区人民政府江湾镇街道办事处20XX年 年 12 月 11 日合山市文化体育广电局关于请求同意建设合山市新图书馆的请示市人民政府:20XX年年以来我市配合来宾市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城市”投入了大量资金在乡镇、行政村建设乡镇文化站、行政村的戏台、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等,为创城验收,把我市图书馆(原图书馆位于人民中路,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搬迁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合山市图书馆是来宾市各县(市、区)唯一没有独立馆舍的图书馆,建筑面积达不到文化部的评估定级条件(县级一级图书馆的面积要求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基于我市人口发展规模及当前公共文化设施的现状,参照文化部对县级一级图书馆的验收标准和建设要求,拟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投资资金约1200万元的合山市新图书馆。20XX年年市政府把合山市新图书馆列为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我局拟在今年完成合山市新图书馆的前期工作,为了尽快推进该项目的建设,恳请批准合山市新图书馆项目的建设。妥否,请批示。20XX年年3月 21日合山市文化体育广电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XX年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的请示长治市农委、市财政局:根据省农业厅晋农财发 [20XX年]94号)和长农财发[20XX年]31号《关于下达20XX年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长治县农委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及申报条件要求,经实地考察,严格筛选,拟上报山西太行山农产品有限公司、长治县大眼农业专业合作社、长治县庆丰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长治县天禾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共四家实施长治县20XX年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建设项目。特此请示附:设施蔬菜集中连片建设项目长治县实施方案20XX年年5月4日关于申请增加办公用房的请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局位于城北路6号县府大院东附楼二楼,共有办公用房14间,其中办公室用房9间、公共服务用房5间(大会议室、小会议室、档案室、打印室、机房),大会议室和机房为发改、团委等多个单位共同使用。近年来,随着我局人员增加,办公室用房已远远不能满足统计工作需要,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统计人员增加的需要。20XX年年3月,云和县编委会批复同意云和县统计局增加信息中心编制2名(云编〔20XX年〕3号),目前,我局实有正式编制人员16人 ,编外人员9人,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正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18㎡,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使用面积12㎡,科级以下人员(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每人使用面积9㎡计算,我局办公室用房需要240㎡,而我局办公室用房仅有134㎡,远远达不到使用标准,解决办公室用房紧张问题迫在眉睫。二是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根据国家大型普查制度及现行的调查制度和方法,以10年为一个周期,统计局先后要开展“三大一小”的三次大、小普查,分别为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1%人口抽样调查。20XX年年适逢第三次农业普查,由于第三次农业普查涉及面广,涉及10个乡镇(街道),9个社区,168个行政村近3万户农户,200余户规模农业经营户,300余个涉农经营单位。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目前我局已组建了三农普办公室,但办公室成员要临时抽调或招聘8名人员组成,也急需解决办公场所。三是统计日常工作的需要。20XX年年,考虑全县大局,我局的资料室被贵局调剂给科协使用,在接下来的日常工作中,因缺乏资料室,给我局日常工作带来极大不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统计调查所产生的调查问卷(大部分需保存三年),本局生产出来的统计产品,省、市统计部门下发的统计资料,特别是普查下发的物资、宣传资料、普查所需的手持终端采集设备等都需要有地方储藏。此外,我局已破损但还未到核销年限的固定资产,也因无处堆放,只能裸露在阳台风吹日晒。鉴于以上原因,为解决我局办公用房紧张的实际,恳请贵局将位于东附楼二楼的其它三间办公用房(老促会、科协办公室)调剂给我局使用,以满足统计工作的基本办公条件,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妥否,请批示。关于申请专项活动经费的请示县财经领导小组: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打响托克逊品牌效应。近期我办相继承接了托克逊第五届杏花季旅游文化活动、湖南卫视“天天向上”剧组、沙尔湖—托克逊县公路开工仪式、吐鲁番市玫瑰花产业“互观互学”、湖南产业援疆等大型活动的接待工作,产生各类费用合计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现因我办经费较少无力解决这部分费用,为不影响办公室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特申请解决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的专项活动经费,请领导小组考虑我办实际,予以解决为盼。妥否,请批示!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年4月11日关于使用编制的请示区编办:现我局研究中心事业编制10人,现有人员9名,空缺1名;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现有人员23名,空缺7名;我局土发中心事业编制12名,现有人员9名,空缺3名。根据以上情况,因工作需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3名,土地权属调查员3名(专技十二级),土发中心公开招聘2名,其中会计 1名(专技十级),土地储备管理 1名(管理九级)。以上当否,请批示。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20XX年年11月26日关于提请市人民政府审定《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宁夏葡萄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XX年〕1号)、《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葡萄产业现代化主攻方向的方案》(宁党农办发〔20XX年〕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抢抓新一轮葡萄产业发展机遇,结合我市葡萄产业发展实际,我处自20XX年年11月中旬起组织力量进行了《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由李鸿儒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实施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专题座谈会,邀请产业专家、酒庄(企业)代表及各市直有关部门对《实施意见(讨论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我处对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向各有关部门再次进行书面征求意见,形成了《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现提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妥否,请批示!附件:1.《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2. 关于《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说明3. 关于《银川市加快推进葡萄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市财政年度直补类扶持资金预算表关于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无锡市加快实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方案》的请示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年]8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年]92号)等文件要求,在征求市编办、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无锡市加快实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方案》,现提请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妥否,请批示。附件:关于无锡市加快实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方案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的请示省人民政府:自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努力下,我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有序开展,连续实现了全省耕地占补和耕地总量的年度平衡,有力地保障了经济发展的用地供给。但是,随着经济持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不断扩大,现行耕地开垦费标准已不能满足需要,成为当前影响耕地占补平衡的关键因素之一。一是随着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现在正在执行的耕地开垦费标准(苏北地区5元/平方米、苏中地区7元/平方米、苏南地区9元/平方米)是1999年制定的,已经不能满足新增耕地的建设要求。二是过低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不能体现出耕地资源的实际使用价值,严重影响了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积极性,导致新增耕地数量不足,影响全省建设用地供给。耕地开垦费标准过低,也不能反映我省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起不到利用经济杠杆来限制占用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削弱了利用土地资源进行调控的积极作用。近期,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年〕28号)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年〕128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商有关部门,抓紧对耕地开垦费收缴标准进行研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对于补充耕地质量无法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等级的,必须按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对于江苏这样一个资源小省,显然不能大量的以新增耕地数量来折抵新增耕地质量,只有通过增加补充耕地的资金投入,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才是实现我省耕地占补平衡的有效途径。为此,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广东、福建、浙江等省的耕地开垦费征收与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我省土地开发整理的实际,拟对当前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作必要的改革和完善。现就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和范围请示如下:一、适当提高耕地开垦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我省土地开发整理的实际投入,并考虑我省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发展趋势,建议将我省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提高到9-13元/平方米,即苏北地区开垦费标准提高到9元/平方米(6000元/亩)、苏中地区提高到11元/平方米(7333元/亩)、苏南地区提高到13元/平方米(8667元/亩)。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并要切实征收到位。二、调整耕地开垦费的征收范围全省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须先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原规定占用园地、林地、鱼池应缴纳的开垦费,现停止收取。三、切实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管理适当调整提高耕地开垦费标准,并收足、用好、管好耕地开垦费,是依法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保证。各地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此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从20XX年年5月1日起执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关于县人民医院变更法人的请示长治市卫计委:按照长治县人民政府长县政任免字[20XX年]8号文件精神:任命王龙同志为长治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李海青同志长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现需变更长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特此请示长治县卫计局20XX年年2月8日关于新建殷行路睦邻中心的请示区社建办:根据《杨浦区社区睦邻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社区睦邻中心建设的要求,街道为进一步加大社区公共服务力度,充分挖掘场地资源,选址于殷行路485号、489号,拟新建殷行路睦邻中心,服务殷行路470弄、中原路990弄等若干个居民区约一万多户居民,打造“居民家门口的会所”,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为居民搭建互动交流的空间和民主自治的平台。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配置健身运动馆、邻里会客厅、亲子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运营办公室等,向周边居民提供健康、便民、助老、文体、亲子等服务。建设经费为340万元,其中硬装费用为250万元,软装费用为90万元。妥否,请批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20XX年年11月14日关于在校门口增加硬隔离设施的请示院领导: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车站、广场、旅游景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防恐防暴工作,需在学院两个校区大门口增设硬隔离设施,拟购置汽车防撞栏四个(每个校门口放置两个),每个防撞栏约5000元,共计预算20XX年0元。妥否,请批示。关于召开20XX年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会议的请示市政府: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人民群众集中祭奠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祀,建议召开20XX年年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时间:20XX年年3月23日下午14:30至17:30二、地点:行政中心6号会议室三、参会人员:邀请自治区民政厅分管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莅临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交警)、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委负责人、各市(县)区分管领导、民政局长、殡葬管理所所长、市辖区殡葬服务单位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约50人)四、内容:安排部署全市清明节安全祭扫工作,具体议程:(1)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贾志仁主持会议;(2)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或消防支队)、马鞍山沐露陵园分别做交流发言;(3)市民政局安排部署清明节祭扫工作;(4)市安监局安排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5)市政府周妙亮副市长讲话。妥否,请批示。附:关于召开20XX年年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会议的通知银川市民政局20XX年年3月12日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略阳县等4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省人民政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年〕32号)、《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XX年〕14号)、《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汉政办发〔20XX年〕121号)、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20XX年年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的通知》(汉政办发〔20XX年〕58号)、《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及中、省关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略阳县、留坝县、镇巴县、西乡县等4个县编制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文本、说明及相关图件,规划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通过。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XX年〕18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对规划衔接和补充完善的具体要求,我市本次上报的略阳县、留坝县、镇巴县、西乡县等4个县已经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与各县“十二五”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进行了对接;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保障“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发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对省、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示范镇等小城镇适当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在规划中充分考虑了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与陕南循环经济区规划进行了衔接,合理安排了循环经济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略阳县等4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成果随文报来,请予审批。附件:1.略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文本及说明2.留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文本及说明3.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文本及说明4.西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年—20XX年年)文本及说明黄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移交工作的请示市政府:根据《陕西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清理规范办发〔20XX年〕1号)精神,我县分别于20XX年年3月23日、20XX年年8月30日先后两次上报提出“撤销黄陵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将黄陵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整体移交给延安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意见。按照20XX年年1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20XX年年9月26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黄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密切配合市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工作。目前,黄陵县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工作人员身份核实、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评估清查等工作基本完成,具备移交条件,恳请市政府协调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尽快做好移交接收工作。妥否,请批示。黄陵县人民政府20XX年年5月21日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横沙通道内锚地设置的请示上海海事局:横沙岛四面环水,目前岛内危险品运输完全依靠水路交通。勃利码头是横沙岛唯一一户持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危险货物码头,承担着横沙岛所有危险货物的进出岛装卸业务。核定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范围为管系散装货物(汽油、柴油)及包装货物(液化石油气、乙炔、压缩氧、油漆、农药、润滑油等) 。自 20XX年 年以来,市交通委对横沙岛的危险品运输项目核发临时许可,具体为上海勃利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汽柴油接卸作业项目。由于横沙勃利码头汽柴油接卸作业工艺不符合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被原市交通港口局责令整改。近年来因受各种因素制约,一直无法有效推进项目整改,汽柴油作业采取市交通委特批的方式进行作业。为彻底解决横沙岛内居民民生需求的汽柴油、瓶装液化气等危险品的安全运输问题,保障横沙岛危险品进岛运输安全有序,消除危险品进岛运输潜在的安全隐患,我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建设横沙岛公共货运性质码头选址进行研究。初步研究表明:一、由于国家将强制实施双底双壳油船运输汽柴油,淘汰单壳油船政策的出台,已有外省市油库码头限制单壳油船靠泊装油,迫使船东在新建油船时,都选择防污双壳结构,导致目前航运市场上单壳船越来越少。与单壳船相比,双壳结构船舶吃水更深,船舶宽度更宽。根据《上海市内河航道规划和Ⅴ~Ⅶ级航道定级报告》,横沙岛通航河道仅新民港一条,航道规划等级为Ⅶ级(50 吨级) ,航道等级低,满足不了油船运输需要;另外,现状新民港船闸为危闸,需要进行改建。因此,内港选址基本上不可行。二、根据《上海港总体规划》(20XX年 年 2 月批复稿),横沙水文站西侧 4.1 公里岸线规划为港口岸线,横沙岛西侧 10.6 公里规划为预留港口岸线。横沙岛靠近长江口主航道一侧的岸线,风浪掩护条件较差,不适合建设停靠小型船舶的危险品码头,因此,为满足横沙乡民生需求危险品运输需要,码头选址宜选择在横沙通道所在岸线。三、码头建设需要岸线和相应的土地。横沙通道内现状岸线和相应土地由各单位所有,基本上不存在无主岸线,新申请岸线涉及对现有岸线和土地的征用,基本上不可能。基于上述原因,经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规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充分研究,一致认为,横沙岛危险品码头建设项目,应结合长江委对中交上海航道局横沙西滩疏浚配套码头规范整改要求,充分发挥并利用该码头功能,不仅能满足横沙乡民生需求的危险品运输需求,而且也可缓解中交上海航道局广德路危险品码头因黄浦江滨江贯通需要搬迁而衍生的燃料补给困难。目前,市相关部门、崇明区政府、中交上海航道局和横沙乡政府已达成共识,正着力推进该项目启动。根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装卸甲类、乙类危险品泊位与锚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0 米,装卸丙类危险品泊位与锚地的距离不应小于 150 米。本项目上海航道局燃料油均为丙类,满足与锚地之间 150 米的距离要求,但横沙乡民生需求有少量甲类危险品装卸作业,因此,按照规范要求,泊位停泊水域外边线与锚地之间应满足 1000 米安全距离;而横沙西滩疏浚配套码头与横沙通道 2#、3#锚地之间安全距离暂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影响锚地面积分别约为 0.26 平方公里和 0.04 平方公里。为安全、稳妥解决横沙乡民生需求的危险品运输的矛盾,特请贵局协调调整横沙通道内的锚地设置,以使横沙西滩疏浚配套码头改建后装卸甲类、乙类危险品时泊位与锚地之间的距离满足《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的规定。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20XX年 年 11 月 28 日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劣V类水体验收的请示崇明区河长制办公室:新海镇政府按照区委、区政府“20XX年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20XX年年全面消除劣V类”的目标,20XX年年度共完成1条劣V类河道整治,任务完成率100%。根据区河长办《关于印发崇明区消除劣V类水体及黑臭水体考核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新海镇政府在10月上旬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四号横河两个断面进行了水质检测,11月27日组织一级河长、二级河长、党代表、人大监督员、群众代表、河长办工作人员对全镇1条劣V类水体进行全面验收。根据镇级验收结果显示,新海四号横河劣V类水体均符合区河长办下发的验收标准,特向贵办提出第一批1条劣V类水体验收申请。专此请示,请示复。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人民政府20XX年年12月5日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要求增加公务接待限额的请示象山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县农办(县扶贫办)全年公务接待限额为8万元。近年来,我办严格按照有关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厉行勤俭节约,每年国内公务接待均未超出县下达的限额标准,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新形势国家东西部协作力度的加大,外地来我县考察美丽乡村和对口协作等工作较为频繁,尤其是对口协作地区来象考察的批次和人数呈现大幅度增长,导致我办公务接待压力增大。1-5月份,我办公务接待费用已达到7.9万元,其中原对口协作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已有六批次约计320余人次来象考察,接待费用达到5.2万元。根据《关于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XX年〕58号)文件精神,从今年5月起,我县将集中结对帮扶延边州龙井市,对口协作敦化市,双方干部交流互访会越来越频繁,我办的公务接待压力也会越来越大。结合实际情况,特申请提高县农办(扶贫办)公务接待限额至20万元。象山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20XX年年5月29日(联系人:**,联系电话:***)银川市志办关于申请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请示银川市财政局:根据《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银川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办现有20XX年-20XX年年度购入的台式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固定资产共8件,累计金额23907元。因长年使用,多次维修,已达使用年限,现已无利用和维修价值。经我办研究,决定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附件:市志办固定资产处置分类明细表妥否,请批示。(此件公开发布)银川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年12月13日英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要求修编村庄建设规划的请示县人民政府:英山乡地处福建省柘荣县西北部,北与浙江省泰顺交界,南与福安市毗邻,是“两省三县六乡”的结合部,全乡下辖14个建制村,56个自然村,2466户,8849人。境内山场广阔,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7座,总面积52.4平方公里,共有耕地7180亩,粮播面积达到14550亩,可利用山场6.8万亩,其中5.3万亩为林地。20XX年年我乡对8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了设计,近年来,各村各级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原有村庄建设规划已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为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拟对英山乡田头洋村、凤洋村、英山村、半岭村、岭头村、官安村、石古兰村的村庄建设规划重新修编。妥否,请示复!英山乡人民政府20XX年年8月29日长治县关于调整“全面改薄”计划的 请示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XX年--20XX年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年]48号)要求,我县于20XX年年开始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根据20XX年年相关会议精神和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全面改薄”工作,长治县教育科技局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排查,结合实际状况和发展需求,现将“全面改薄”计划调整如下,请上级部门予以调整。原定的“长治县柳林学校”20XX年年实施的“综合楼629平米,投资125.8万元;体育活动场7200平米,216万元”计划,因柳林学校位处煤矿采空区已塌陷,需重新新建整体搬迁,新建项目由采煤企业投资,现将原改薄项目调整为“韩店小学新建综合楼6010平米,投资216万元;县四中操场硬化8963平米,投资90万元;赵村小学操场、校园硬化3706平米,投资35.8万元”。原定的“郝家庄小学”20XX年年实施的“综合楼260平米,52万元”计划,因郝家庄小学生活区用房闲置调整为功能房使用,现将项目调整为“屈家山小学功能房和厕所改造项目,250平米,投资52万元”。原定的“荫城中学食堂、餐厅1350平米,资金270万元,建设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5000平米,150万元”项目,因荫城中学搬迁,该项目不再实施。调整出60万元用于县三中操场硬化,6010平米;其余360万元调整到荫城寄宿制小学新建操场,面积16000平米。原定的“长治县上秦小学”20XX年年实施的“教学辅助用房300平米,投资60万元;因长治县规划,上秦村整体搬迁,现将原改薄项目调整为“高河学校操场、校园硬化项目,5755平米,资金60万元”。原定的“宋家庄小学”20XX年年实施的“多功能综合楼700平米,140万元;操场2860平米,投资86万元”计划,因功能房和操场发生变化,现调整出“14万元用于宋家庄小学楼顶改造项目、调整出12万元用于信义小学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地改造项目”。原定工业园区学校“综合楼1280平米,资金256万元”项目:因重新规划该项目不再实施。调整到“八义小学北校区运动场建设,面积6400平米,资金96万元”、“南和小学操场硬化,面积3000平米,资金45万元”、“上村小学操场硬化2800平米,资金42万元”、“小宋寄宿制小学操场硬化2340平米,资金35万元;宿舍、浴室改造240平米,资金28万元;化粪池项目40平米,10万元”。韩店小学原“实验室准备室163平米,资金30万元”项目不再实施。调整到高河学校北校区操场硬化,3000平米,资金30万元。长治县五中“食堂、餐厅、公寓楼建设项目1490平米,资金291万元”不再实施,调整为购配项目。专此请示长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长治县财政局  长治县教育科技局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长治县旅游发展中心关于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市旅发委:根据市旅发委关于申报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实施,特申报李坊洪福寺等文物保护单位共18个项目,其中有15个古建筑类,3个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现予以申报。特此请示。长治县旅游发展中心20XX年年10月26日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市政府: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开发区有关事项的批复》(长政函[20XX年]36号),开发区名称为: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筹),管理机构名称为: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筹)。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太行山农产品物流园、振东科技园、新型工业创业园三个园区组成。太行山农产品物流园四至范围为东起东外环路,西至光明路,南邻东贾、西贾村,北靠苏店镇镇区;振东科技园四至范围为东至五谷山文化园,西至光明路,南至东汉村,北至县城新建道路;新型工业创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唐王岭村,西至长陵路,南至王坊、工农庄通村路,北至中南铁路。总规划面积9.8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面积6.38平方公里。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晋东南经济区核心地带,地处晋、冀、豫三省交界,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在全国经济战略布局中担负着纽带作用。周边10公里内有客运中心、火车站、机场,交通便捷、物流畅通;教育、医疗、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也一应俱全。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主要以农产品物流、医药物流、健康产业、新型制造业等产业为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经市政府批准,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备组于20XX年年3月成立,负责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期筹备工作。按照“长治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任务清单”要求,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方案、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都已编制完成并上报,“三化三制”改革方案、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已得到市政府正式批复,现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符合设立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条件,结合开发区发展实际,申请上报省政府设立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妥否,请批示。长治县人民政府20XX年年7月28日长治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防疫津贴经费的请示县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监督职责,卫生监督人员在工作中经常深入有传染危险、放射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实地调查、检测和监督,直接接触有毒、有害和传染危险因素。为了切实做好卫生监督人员的保使工作,充分调动他们深入现场、防病灭病工作积极性,保障卫生监督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申请卫生防疫津贴费。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年】27号)及长治市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防疫津贴均已执行,我县疾控中心已发放津贴多年。我所待请示执行防液津贴每人每个工作日9元标准,每月22个工作日,按照在职在编(包括乡镇监督站)人员33人,每年需防疫津贴约78408元。恳请县政府帮助予以解决为盼。特此请示,敬请批复。附: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年]27号)长治县卫生监督所20XX年年3月12日柘荣县财政局关于要求补助楮坪乡综治维稳经费的请示市财政局:楮坪乡位于柘荣县西部,为柘荣县“西大门”。全乡区域面积50.35平方公里,所辖15个建制村、46个自然村,3892户13896人,现有国家省市生态村11个、畲族建制村2个1200多人。随着楮坪乡经济的日益发展,各项目开发的稳步推进,征地拆迁、林地纠纷等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激烈化。该乡党委、政府历来对综治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将综治工作列为全乡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20XX年年以来,厦门金砖会晤、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相继开展,为了持续加大对社会维稳经费的投入,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近两年以来该乡综治维稳已投入资金30多万元。由于财力有限故俱实禀报,现恳请市财政局从支持该乡社会维稳工作的角度出发,予以补助缺口资金15万元为盼!妥否,请示复。柘荣县财政局20XX年年7月23日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柘荣县20XX年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宁德市人民政府:为实施柘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申请柘荣县20XX年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东源乡西宅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本批次上报用地位于柘荣县的东源乡。申请用地总面积1.0104公顷,拟将农用地0.50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拟使用东源乡西宅村园地0.4968公顷、村庄用地0.50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3公顷,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1.0104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本批次用地涉及1个地块,符合柘荣县东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组织相关主管部门核对,本次上报的用地符合各类保护区规划,不在各类保护区范围内。本批次上报的地块,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本批次用地地类和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使用补偿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可行;农用地转用报批相关材料齐全合法。本批次未占用耕地。本批次存在未批先用、非法占用,已经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并落实到位,违法用地按违法前地类报批。同意柘荣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意见及附表和编制的《一书三方案》。现随文上报有关材料,请予批准。柘荣县人民政府20XX年年11月6日关于“宁安街银川市儿童剧院”工棚需拆除问题督办的报告尊敬的徐庆副市长:按照您的指示,4月26日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志刚带领市局执法督察大队,金凤区城管局对宁安街儿童剧院在建工地工棚拆除情况予以督办,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一、经查,该工棚属于银川市三建集团,工棚现有住房30间,其中民工住房10间,材料库房8间,食堂2间,管理人员办公室6间,闲置空房4间,居住人员43人。按中标通知书所述该工程于20XX年年11月予以完工,因资金不到位及部分主体变更等诸多原因,现该工程还未竣工,施工方承诺整体竣工时间为20XX年年8月30日,目前该活动工棚还需继续使用。二、因该工棚区域卫生较差,管理混乱,市城管局要求该单位负责人:(1)对工棚内卫生堆放问题,由该公司于4月28日前全部清理清运。(2)对东南侧脚手架及破损黑网予以拆除。(3)对南侧破损围墙予以修复。(4)对工棚周边环境卫生彻底打扫清除。(5)要求金凤区城管局辖区执法之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对该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6)待8月30日工程竣工后对工棚进行及时拆除,届时市城管局督促金凤区城管局跟进督查。关于“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纪委:自“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以振奋干部精神、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活动。全市“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动员部署会召开后,中心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同时,组织成立“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第二、三阶段工作的通知》,先后4次以党组会议、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研究部署推进活动,明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程,确保了活动有序推进、顺利开展。(二)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着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一是扎实开展集中学。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会5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科学论述及新党章、“红船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修养。二是精心组织交流学。组织开展专题交流研讨2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尹建宁以“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主讲了中心第二期党课,组织开展了“讲看齐、见行动”专题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干部结合学习感悟和工作实际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三是认真做好自主学。精心选取自学篇目,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重点对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打铁还需自身硬——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及《重温“红船精神”的根本与关键》等理论文章进行了自主学习,撰写了学习心得。通过集中学、交流学、自主学,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为扎实推进“学、查、改”活动、开好20XX年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奠定了思想基础。(三)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帅下,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党章要求,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查找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作风问题。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组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会、民主生活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梳理查摆出领导班子5个方面11条意见建议及问题不足,班子成员分别梳理查摆出问题不足9条左右,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问题清单和自查报告,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后进行了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把关,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查找问题不准确、不到位、制定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的退回重新查找和制定措施,确保问题查深找准摸透。二、自查剖析及整改落实情况(一)查找到的突出问题。中心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认真开好20XX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梳理出了对领导班子5个方面11条意见建议,具体如下:1.思想守旧、创新意识不强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学风不浓,学习意识和自觉性还不够强,在系统学、深入学、持久学上做的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的功夫还不深,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以工代学、学用脱节现象。二是在做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知识与智慧民生服务发展的结合文章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没有融会贯通地把学来的东西运用于指导工作实践中。2.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方面主要表现为:执行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3.对问题视而不见、对群众诉求麻木不仁等不担当、不负责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拓展健全家庭服务平台上创新意识不够强烈,现有的家庭服务项目尚不能完全满足市民需要。二是“12345一号通”智慧民生管理指挥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平台的考核监督机制还未建立,对个别部门单位推诿扯皮、办件质量不高、办理时效不强、反馈回复滞后等问题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只能反复多次对接协调,导致为市民作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有时还得不到市民的完全理解和支持,出现了个别市民在微信、微博等渠道发布“拨打12345不管用”等负面评价。4.工作标准不高、效率低下、落实不力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数据分析运用的能力不高、时效性不强,还不能及时、有效、精准地为政府及各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方面还不够严格,虽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也明确了具体责任人,但在抓落实上盯得还不够紧、管得不够严,对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还不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标准。三是便民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和受理人员在热线服务市民时还存在沟通交流技巧不高、服务用语不够规范严谨、疏导市民情绪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5.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隐形变异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对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中,为了反映工作成绩,对特色亮点汇报相对多一些,对一些影响“12345一号通”智慧民生管理指挥服务平台运转的难题、不足汇报相对较少。二是关心基层、联系基层党员群众还不够,与基层干部职工、一线受理人员业务工作沟通多、生活交流谈心少。三是基层组织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在中心筹建期间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了业务工作上,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盯得不够紧,一些党建制度还不够完善。(二)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经过深入剖析,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看,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一个新筹建单位,与各部门单位协调时间长、难度大、困难多,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各项规章制度尚未健全。从主观上讲,主要是领导班子成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差距和不足。1.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但是对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在自主学习时间安排上不够经常,特别是自觉主动地学习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和新知识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的不够深入,放松了对理论学习的高标准、严要求。有的同志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存在着边干边学甚至以工作代替学习的情况。有的同志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学文件多一些,学原著少一些,用时学得多一些,不用时学得少一些,没有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没有融会贯通地把学来的东西运用于指导工作实践,在工作实践中深入思考总结得不够,不能有效的前瞻性、预见性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2.坚持强化党性修养的标准还不够高。随着中心各项筹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和“12345一号通”智慧民生管理指挥服务平台平稳顺畅运行,一些党员干部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和党性锻炼,有时用工作的高标准代替了对党性修养的严要求,不自觉中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时时处处用党性原则、德行修养约束自己、警醒自己方面有所松懈。一些党员干部觉得自己付出很多心血和汗水,特别是在“12345一号通”智慧民生管理指挥服务平台顺畅运转、全国各地来银考察交流的良好态势下,存在着按部就班、小进即安的想法,未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有所松懈。3.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能够时时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为目标,建立了四级管理服务体系、搭建了家庭服务平台、开通运行了“12345一号通”网站、微信公众号、“银川一号通”手机APP等多媒体诉求平台,最大限度的畅通了市民诉求“最后一公里”渠道,但随着市民诉求受理量的日益增长,协调追踪各级平台单位办理结果的工作日趋繁重,在落实市民诉求时,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市民反映较为集中、突出的疑难问题上,放在与相关平台单位的沟通协调上,在办理归档一些市民的“小事”“小情”时,虽然认真查看了平台单位的办理回复结果,但没有严格执行电话抽查回访机制,没有一盯到底,盯着落实,致使个别市民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能够严格按照值班值守制度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主动与受理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平台每天运行情况,但关心受理人员生活和精神状态方面做的还不够扎实,根本上讲,还是在践行宗旨意识方面有所淡化,还不够牢固。4.坚持担当作为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烈。中心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能以及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等各方面和以前的12345市长受理热线均有所不同、有所创新,站在新起点,面对新挑战,需要的是一种更大的担当精神和创新意识。中心领导班子在整合热线、整合资源、规范服务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对标“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标准,领导班子的担当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引入市场化机制拓展家庭服务平台方面,步子不敢迈的太大、走的太快;在协调化解一些棘手复杂难题时,力度还不够,手段还不强,只注重解决问题的效果,而在挖掘问题根源、完善工作措施等方面做的不够深入细致,导致为市民作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有时还得不到市民的完全理解和支持,从深层次反映出领导班子的担当精神有所弱化。5.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成效还不够稳固。中心领导班子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把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着力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中心工作人员守则、受理大厅运行管理制度、中心党组制度及集中学习、周例会、请销假、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规范,中心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进和提升。但在具体落实工作中,考虑到选调工作人员工作辛苦,且组织人事关系迟迟未能调入,心理压力较大,对干部职工打气鼓劲的多,批评教育的少,盯得还不够紧、管得还不够严,对一些业务工作抓的还不到位,虽然最终均落实到位了,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标准和效率。(三)整改落实情况。中心领导班子对照“学、查、改”活动梳理出的6个方面11条意见建议,深入剖析产生原因,认真研究讨论建立了“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落实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行“问题销号”。1.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细化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学习制度,制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1次,干部集中学习两周1次,严格学习纪律,凡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着力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全面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干部外出办事时须向中心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进行报备,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环境卫生等方面不定期地进行随机抽查,对无故迟到、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给予严肃处理,使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建立日常考核和提醒谈话机制,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引导党员干部对承接的工作任务,主动认责,主动担责,主动履责,确保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不缩水、不走样。制定完善《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对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进行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了执行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前瞻性和预见性。3.优化完善中心运行机制。调整优化中心内部架构,对中心内设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明确责任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线上分拨督办反馈机制,建立市民诉求动态管理、追踪办理、销号归档、抽查回访制度,起草制定《关于明确民生服务平台非警情警务事项管辖单位的通知》,切实避免市民诉求的“空转”和“回流”。健全市民诉求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制定《二级平台诉求办理考核细则》,争取市委督查室支持将市民诉求办理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与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建立合作机制,延伸新闻舆论监督触角,以监督考核问责推动市民诉求全面落实。加快完善全方位家庭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家庭服务平台管理机制,争取市财政支持将拓展社会化服务纳入了市财政预算;积极与宁夏城市管家公司对接洽谈,加快拓展家庭服务范围和领域。4.强化数据分析运用。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对接市大数据服务局建立了数据分析挖掘协作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的为各级各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全力做好社会风险防控工作,建立社会问题线索工单处置规程,将致电平台扬言危害社会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市委信息处,并移交市县区综治、公安等部门进行防控处置,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5.完善细化制度规定。对机关现有各项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修改完善了平台受理人员服务规范、受理用语标准、受理交办规程、疑难诉求办理规则等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党风廉政、效能建设、人事管理、联系群众等方面制度进行规范、细化,目前正在就各项制度征求修改意见。三、活动开展成效自“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学、查、改”活动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坚持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真学、严查、实改,切实提高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勤思善学氛围逐步形成。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学习制度,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学、个人自学为抓手,真正将学习教育融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日常工作生活之中,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理论素质、政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立。特别是将理论学习与思考智慧民生服务的问题相结合,加大对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知识学习力度,中心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发展思路更加清晰,行动自觉更加坚定。二是组织纪律观念明显加强。加强对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及作风建设有关通报及时组织学习,形成震慑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有所加强。严格规范执行学习、考勤、请销假等制度规定,建立日常考核和提醒谈话机制,对违反规定的需说明情况并及时提醒谈话,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明显增强。三是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通过深入查找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干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清楚了解,明确了个人职责和目标差距;领导班子以身作则、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主动履职担当,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特别是鼓励干部在制度和规矩范围内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四是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力推行“上岗服务全时、优质服务及时、特殊情况延时;符合政策坚决办、急需办理立即办、存在困难协调办、份外事情协助办”“三时”“四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市民能力,用服务质量的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下一步整改打算“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党组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深入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系统功能和综合咨询知识库完善、市民诉求办理时效性及质量、家庭服务项目拓展、数据分析挖掘分析、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还需要持之以恒抓好优化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视察时发出的“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的号召和撸起袖子加油干、扑子身子抓落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追求和奋斗目标,拿出最高标准,尽最大努力,积极作为、奋发有为,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用更多的付出换取智慧民生工作更快的发展,助力开创银川“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新局面。一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把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长期主题和任务,将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成果,营造创业干事的氛围。二是继续狠抓整改落实工作。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心将对照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切实把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扩大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成效,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追责力度。充分发挥中心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火车头”“风向标”作用,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对现行各项制度再次进行梳理排查,对要求不够明确具体、不够严格规范的,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在做好日常教育提醒工作的同时,着力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以扎实干事的过硬作风、担当作为的过硬能力,全力推动智慧民生服务加快发展。银川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XX年年3月13日关于20XX年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公厅:20XX年年,我局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XX年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年〕116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银政办发〔20XX年〕116号),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主要做法(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管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基层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先后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3次,局党委会议对局门户网站的制作进行了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打造公开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针对局门户网站信息承载量少、栏目设置分类不细,不利于群众查阅等问题,我局结合推进“五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人员针对民政工作特点提出制作方案,并充分征求各科室、基层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重新制作了局门户网站。在优化门户网站页面布局、栏目布局的基础上,新门户网站细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增加了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议案提案办理、社会组织、财政信息、重点项目等栏目。细化了社会救助栏目,设立了救助政策、救助信息、统计报表栏目。增设了搜索查询功能。积极与市政府网站对接,强化了网站互动功能。在此基础上,不断强化政务微博信息公开作用,加大媒体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XX年年,提请市政府印发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建议。20XX年年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高等教育救助情况、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情况全部在《银川晚报》上公开。新建城市街路巷标准化命名在《银川晚报》公开征集,对命名的街路进行公示,深入征求群众意见。(三)完善公开机制,确保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为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得到落实,研究印发了《银川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银民发〔20XX年〕235号),对推进“五公开”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基层单位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向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机制。规范了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明确各科室、基层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负责信息发布人员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做好网站监测。同时,将局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基层各单位,并提出明确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强化了网站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对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报送网站公开内容的,将进行通报批评,进行问责处理,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四)狠抓重点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得到落实。20XX年年,我局围绕重点公开内容狠抓各项公开事项的公开。一是狠抓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共公开各类救助信息21条,每季度对城乡低保救助人数、救助标准、救助资金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等救助人数、救助金额进行公开。20XX年年7月,在自治区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将城市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截止9月,我市共有城乡低保27262户38965人,其中城市低保10218户15469人,农村低保17044户23496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不含各项补贴)1.2亿元。9月份,全市城市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17元,农村低保对象纯低保金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22元。市辖三区城乡低保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共有4640人,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10.88万元。全市享受高龄津贴的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共有6639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津贴3018.06万元。累计为7119人次城乡居民提供了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0XX年.7万元。其中:门诊救助23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7.7万元;住院救助6667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649.3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1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358.7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331名城乡低保户子女实施了助学救助,共发放助学救助金118.4万元。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资金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局机关、基层事业单位20XX年年财政决算、20XX年年财政预算,共公开各类财政信息29条。三是落实议案提案办理公开,共公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息29条。四是落实部门文件公开,共公开20XX年年部门文件55件。五是积极落实社会组织、权责清单、重大项目、规划计划、人事任免等公开,共公开各类信息29条。六是抓好依申请公开。20XX年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来信申请公开1件,市政府网站转来依申请公开7件,全部按照要求电子答复。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20XX年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还存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由于我局业务工作量较大,相对工作人员较少,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有时不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不够好。在发市政务信息时,由于工作任务多,工作人员在发布信息后没能及时登记,信息发布登记制度落实不好。同时,有些需要紧急发布的常规信息,没能履行正常的保密审查手续。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不力。各科室、基层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不能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影响到政务公开全面及时。四是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围绕“五公开”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定期安排政务公开工作,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做到规定公开的全面公开。二是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登记制度,落实公文公开标识属性,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媒体报刊等政务公开平台,逐步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公开、网络舆情回应机制,不断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平台。四是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联合局监察室定期对各科室、基层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各科室基层单位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银川市民政局20XX年年11月8日关于20XX年年上半年银川综合保税区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综治办:今年以来,综保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基层基础为重点,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推进综治队伍建设,为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银川市综治办《关于印发〈20XX年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现将20XX年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认真履职,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治理。综保区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找出影响和谐稳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就地排查化解一批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社会矛盾问题,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对于在排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调解的,当场调解,不能够当场化解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信息不截留、不隐瞒。落实属地稳控责任,严格要求矛盾问题信息及时上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造成重大社会隐患的矛盾。对上报的信息制定了应急措施和预案,争取在矛盾问题发生第一时间及时提前介入,早发现、早调处。综保区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常态性工作,有效促进了园区矛盾问题的化解。20XX年年上半年,综保区查出社会矛盾纠纷问题1件,截止到目前,共化解矛盾纠纷1件,未协调好的矛盾纠纷问题,正在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进行协调,未发生因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二)深入开展命案防控和预防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治理。在加强命案防控工作方面。一是强化现场勘查工作,对破案有功的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造成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现行案件保持高度敏感,集中优势兵力,坚持打好整体战,不留、少留积案;三是对疑难命案、确定专人,一查到底;四是多警联动,紧密配合,形成“全警参与、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强力攻坚”的命案侦破整体作战格局,20XX年年上半年,综保区未发生命案事件。在预防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方面,综保区新区公安分局刑侦部门深入落实“一长四必”制度,提高现场勘查工作效率和物证提取率。发挥同步上案优势,优化情报线索研判工作。做到“发一起,跟进一起”,全面提高现行抓获率。(三)着力开展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因地制宜,全面开展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组织公安等部门集中在企事业单位、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定点宣传4次,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0余份。在ATM机等处张贴宣传标语。并通过平安保税微信等新媒体向社会推广,成功预防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20XX年上半年未发生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案件。(四)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一是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道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由综保区管委会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治。二是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管控力度。联合交警部门采取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等方式,在重点道路、重点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加强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类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交通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交通突发事件,能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有力,全力做好交通事故伤人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社会安定稳定。(五)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案件查处,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工作力度,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劳动监察案件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案件1起,结案1起,依法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32万元,涉及人数7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综保区与驻区部门及园区企业在工作中互相配合,齐抓共管,职责明确,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保障。综保区加强了对规划、决策、招标和工程建设实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个别工作进展缓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确保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六)进一步抓好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积极建立综保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截至目前,综保区辖区内总共有3个建筑工地,1家开设了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开卡100张。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向公众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做好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举报投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一起。三是继续抓好专项检查。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减少新的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1、精准布建街面防控网。深化公安巡处勤务机制改革,依托扁平化可视指挥调度和合成作战机制,着力构建巡防工作体系,打造综保区巡防队伍。一是建立权威高效的指挥体系。加强交警、巡警两大街面防控力量,提高接处警速度。二是改革现有的巡逻模式。在保证了警力下沉、路面警力充足的基础上,采取了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等多种巡逻模式,达到全体候控制的效果。三是加大巡防力度,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形成一定的控制区域,最大限度地打压犯罪活动的空间。2、统筹建设社区防控网。一是全面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社区民警工作的重心要放在社会防范工作上,构建一个严密的基层静态防控网络。二是大力加强人口管理。特别要强化高危重点人口管理,对高危人口进行重点控制,对易结群闹事的高危人群进行重点施压、分化打散。3、织密虚拟社会防控网。以正面宣传、弘扬正气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工具,引导社会舆论,掌握舆论主动权。一是增强了对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负面报道的正面应对能力,消除了负面影响,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使综保区企业员工自觉寻求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务实高效,狠抓落实深化工作(一)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综保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促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常态化运行机制的形成。综保区结合部门职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综保区公安派出所、滨河消防大队、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综保区在建工地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整治行动,定期对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并要求用工单位签订治安责任状,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水平、强化消防意识、提升法律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二是加强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落地管理模式,随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居住、就业、变动情况,努力实现对流动人口动知去向、住知地点、行知轨迹,切实提高管理效能。(二)加强禁毒戒毒工作。常态化开展缉毒执法工作。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加强对毒品案件的经营侦查和零星贩毒活动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20XX年年上半年,综保区没有发现、发生毒品犯罪案件。(三)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二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依法严惩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三是加大宣传,结合辖区治安特点,在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建筑工地设立宣传点,向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场经营人员、建筑工地工人发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法律宣传材料100余份,悬挂横幅2条。依托座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2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下一步工作(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社会公信度。(二)加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对照自治区、银川市和综保区平安建设文件精神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坚持重点工作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三)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和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按照整治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XX年年7月24日关于20XX年年银川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XX年〕64号)文件,银川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广泛宣传、网上报名初审、招募考试、资格复审、招录和补录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20XX年年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招募计划,银川市共招募520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XX年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简章》中招募时间、招募对象、招募条件等相关要求,银川市各县(市)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认真的进行了资格初审,共计审核符合条件的3814人,并对3814人中的残疾人家庭和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加分审核,共计审核符合条件的215人。20XX年年7月11日银川市组织了考点主考、考务负责人员及巡视人员的考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工作,此次考试分设了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和银川市第十六中学三个考点,共128个考场。7月14日对初审通过的“三支一扶”考生进行了笔试考试。20XX年年7月31日,银川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发布了复审公告,进行了资格复审,空缺补录和调剂工作,核定银川市20XX年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520人,并按照要求对招募对象进行了体检,对支教和支医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现银川市“三支一扶”人员全部安置岗位,实现就业。附件:银川市20XX年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名单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年9月18日关于20XX年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报告市纪委: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20XX年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银纪办发〔20XX年〕68号)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治“四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一、加强干部教育,提醒到位。接到《通知》后,局党组积极组织在局例会上传达学习,局纪检监察组长重申纪律,并提出严格要求。通过工作微信群、“四新”学习小组群、腾讯通等方式将《通知》要求和区纪委发布的廉洁过节警示语传至局领导群、各党支部、局各处室及驻厅各单位,要求党员干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文件要求,切实划定行为红线,自觉做到“十二个严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班子成员专题研讨、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党员干部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知耻明纪、遵规守纪。二、加强整改落实,履职到位。局党组结合召开从严整改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查摆问题10个,7名班子成员查摆问题68个,班子成员之间提出批评意见72条;班子提出整改措施13条,班子成员提出详细具体的整改措施62条,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进一步提升了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灵胜同志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注重重要节点,督促监督分管处室、所在党支部党员干部职工牢牢把控底线、守住红线,做到廉洁过节。三、加强执纪问责,监督到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抓好巡查督办制度落实,重点节假日不放松。先后制定了《20XX年年市民大厅中秋节值班表》《20XX年年市民大厅国庆节值班表》,公布了市纪委值班安排表及举报电话,由局纪检监察组长带班,监察室全体工作人员安排每天值班,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同时,大厅每天安排1名驻厅单位带班领导,8至12名巡查工作人员对市民大厅各楼层、办事大厅、地下停车场及大厅外围全方位无死角巡查,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电气和消防安全,严防闲杂人员节假日期间进入大厅,确保长假期间“零事故”。建立“中秋、国庆节值班工作群”,将党工委成员及值班人员全部纳入群内,重申值班要求及注意事项,当日值班人员及时将巡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情况、典型做法拍照发送至微信群众,为快速互通值班情况,及时处置应急情况提供便利。同时,将值班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市民大厅季度绩效考核,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职,共有120名干部职工参与值班,保安参与值班420人次。节假日期间,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和现象,市民大厅一切运转正常。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XX年年10月8日关于车辆限行影响出行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关于做好第八批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银信联办发﹝20XX年﹞ 77号)要求,现将我局受理的群众反映车辆限行影响出行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投诉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上升,截止20XX年年11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812104辆,由此带来了交通拥堵以及汽车怠速对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冬季19%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25%的细颗粒物(PM2.5)来源于机动车尾气,超过了工业污染排放贡献率,位居贡献率的第3位。加之我市12月份气温较低,燃煤供热锅炉负荷增大,且相对于其他月份,大气扩散条件整体不利、易出现静稳天气,重污染天气过程较频发。为预防重污染天气发生,保障市民健康,银川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等规定,并参考北京、杭州、上海、广州、成都、重庆、石家庄、太原、西安、兰州等地交通限行的经验,决定在极易出现重污染天气的12月份在市区重点区域采取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具体时间为20XX年年12月9日-31日。二、核查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冬防期间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措施认真研究,下发《关于冬防期银川市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并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新闻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在限行期间,提倡市民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车、拼车、搭乘顺风车、就近骑行共享单车等出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 党员干部要先行”活动,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响应临时限行举措;银川市公交公司采取保障措施:一是对发车间隔5至15分钟的62条线路进行加密,其中兴庆区加密线路26条、车辆81台;金凤区加密线路18条、车辆77台;西夏区加密线路8条、车辆18台;贺兰县加密线路5条、车辆15台;永宁县加密线路5条、车辆22台。二是增设绿地21城至火车西站线路,方便贺兰、德胜工业园区及正源北街市民前往西夏区;增设北门公交车场至景安公交首末站线路,方便兴庆区市民前往正源北街。同时,优化出租车和网约车运行、实行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事前报备等措施保障市民出行,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机动车临时限行是落实自治区大气污染攻坚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限行期间大气监测数据显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一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年12月优良12天,轻度污染13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3天;20XX年年12月优良11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6天;20XX年年12月优良21天,轻度污染9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二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程度得到有效缓解,以20XX年年12月26日0时至28日16时与20XX年年12月22日至24日16时空气质量状况为例,该时段我市均处于大气静稳,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重污染状况持续时间2小时,较20XX年年PM2.5峰值降低141ug/m3,持续时间减少7个小时(20XX年年PM2.5最大值为307ug/m3,重污染状况持续9个小时)。在12月25日至29日的污染过程中,共出现50个小时轻度污染、33小时的中度污染和2个小时的重度污染,污染期间NO2均维持在较低水平,说明我市机动车限行效果明显。三是限行主干道周边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以上海东路站点为例,站点距离民族北街主干道200m,限行期间,上海东路站点优良天数13天,较去年同期增加9天,PM10、PM2.5、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35ug/m3、70ug/m3、53ug/m3,较20XX年年同期分别下降28.9%、44.4%、14.5%,三项特征污染物在7-9时、17-20时,小时浓度峰值下降明显。四是有效减少怠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通过对上海东路与天平街交叉口车流量统计,限行期间在早(8:00)中(12:00)晚(18:00)高峰车流量分别降低61.4%、60.5%、58.9%,上海东路路段无拥堵现象发生,极大降低了机动车怠速行驶污染物排放。五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0XX年年1月1日至11月20日,银川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03839.22吨,其中载客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为48488.83吨,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6.70%,日均排放量为145.17吨。限行期间日均减排量为74.9吨,累计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1722.7吨。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措施的共同作用下,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大气中的污染物积累速度明显放缓,优良天数明显增加,达到近5年来的最好水平。冬季大气攻坚特别是市区临时限行期间,大气环境显著改善。三、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机动车排放监管。继续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加大机动车污染监督检查,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行驶。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继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5月23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银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银法府办发[20XX年]5号)文件要求,结合《纲要》和《实施方案》,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纲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按照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科室、个人,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举措。并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按期报送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2、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禁止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依法撤销和纠正程序、内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0XX年年,按照市政府决定,已废止《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今年上半年,对因没有相关确凿的制定依据,制度下发后未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包奖惩暂行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制定了《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目前这两个《办法》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下发(银政发〔20XX年〕61号、62号),请各科室严格遵守并抓好落实,我局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包奖惩暂行办法》(银土储发〔20XX年〕142号)废止。3、规范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涉及土地储备、土地征收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咨询专家意见或者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集体研究;对与公民、法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公开征求公民、法人意见建议。对土地征收项目、土地收储项目、重大资金支付等,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上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同时,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邀请群众代表、业内专家及专业机构参与评估。4、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律顾问室,聘用法律顾问1名,落实了法律顾问经费保障,重大事项决策过程都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针对部分涉法涉诉案件,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并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的各项生效裁决。二、《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20XX年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上半年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土地储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政务信息70余条,将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局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特别对于那些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社会热点问题,使行政权力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按照市编办关于权力清单的要求,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内的“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法定责任清单,通过解决权大责小、有权无责、责任不清、责任死角等问题进行了权力认定,权力界限更为明晰。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属于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及时妥善处理,不推诿、敷衍、拖延。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办理领导批示件99件、自办信访件3件,微博网上投诉及咨询8件、智慧银川“12345”一号通平台来件27件及大量的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及时回应了群众合理诉求。3、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培养。主要强化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行为意识,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房屋征收工作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规定及实务等集中培训2次,使党员干部法规政策意识明显增强,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的法制思维逐步养成。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干部职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方面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上,存在疏漏现象。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强法治政府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增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土地征收、储备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于举办20XX年年葡萄产业技术培训班(第一期)的申请报告市人社局:根据我市20XX年年葡萄产业人才培训工作计划,我局定于3月29日举办20XX年年葡萄产业技术培训班(第一期),具体事项如下:一、培训时间: 3月29日    9:30-17:00二、培训地点:上午: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下午:永宁县闽宁镇富宁村三、培训内容:酿酒葡萄栽培管理实用技术,包括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春季出土管理关键技术及酿酒葡萄品质控制等。四、参加人员:闽宁镇葡萄种植农户、银西生态防护林技术人员,约60人。以上申请,请批准为盼。附件:1.课程安排2.师资介绍关于举办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 峰会情况的报告在国家部委、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于20XX年年11月14日—16日在银川市国际交流中心成功举办。这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迎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打造新经济的重要举措。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的成功举办,也成功展示和宣传了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扩大了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影响力,向全世界推介了“丝路明珠、明媚银川”,现将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举办情况报告如下:一、峰会背景情况自20XX年年起,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已经成功在银川举办三届,引起了海内外广泛关注,并成功扩大了银川智慧城市建设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前三届的智慧城市峰会是由银川市政府、中兴通讯、TMF电信管理论坛共同举办,其中由银川市政府承担峰会费用,中兴通讯协调业内资源,TMF电信管理论坛具体实施。今年2至7月份,在我局按照往年与TMF对接的同时,7月23日银川市政府与中国电子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表示希望与我市合作共同举办智慧城市峰会。中国电子旗下子公司中电会展完全具备举办大型论坛和展览的能力,中国电子可充分协调国内外行业内的各方优质资源,同时愿意与银川市政府共同承担峰会费用。经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分别对TMF与中国电子两个峰会方案,在7个类别16个具体项目进行了优劣势对比后,认为中国电子所提峰会方案更为合理,最终确定由银川市政府和中国电子集团共同主办20XX年年银川全球智慧城市峰会,并通过了9月4日银川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致力于打造一届高质量、高水准、高规格的全球性盛会。二、峰会举办情况20XX年年11月14日上午,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携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在银川盛大开幕。本次峰会受到了国家工信部、国家卫健委以及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等国家相关部委和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卫健委、公安厅等自治区厅局的大力支持,邀请了来自阿尔及利亚、毛里求斯、埃塞俄比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等9国驻华使节,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芬兰、印度尼西亚等五大洲18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要员、商业精英、资深领域专家以及国内优秀城市、企业代表,共800余人,齐聚“智慧银川”殿堂,共商智慧城市发展大计。(一)群贤毕至,峰会主论坛共襄盛举本次峰会主题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主论坛以智慧城市最新脉动为切入点,深入探讨新型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的顶层设计和建设方案,为“智慧城市”平台建设与技术优化提供解决方案,助力在互联网+时代下,找寻发展智慧城市与网络信息安全的平衡点,共同携手构建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可持续生态。本次峰会获得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左新军,市人民政府市长杨玉经,市政协主席马凯;自治区有关厅局相关负责人等领导均抵达现场并认真听取了现场嘉宾的分享。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会长金小桃、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长方滨兴、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恭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张冬辰等领导均在峰会现场发表重要讲话。同时,论坛还邀请了多位智慧城市领域的行业精英,其中包括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技术总监刘棠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亚马逊首席架构师张侠、阿里云政府公共服务事业部陈铮、京东云副总裁高昂、浪潮集团智慧城市事业本部副总经理张新法、IBM大中华区总经理王静、英国网络安全研究分析机构CSCSS首席执行官及副总裁等高层代表。这些高层代表组成智慧城市智囊团,在主论坛上通过主题演讲、圆桌会议、探讨互动等形式,就网络安全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归属、AWS云平台擎起新型智慧城市、阿里云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实践等主题,分享行业内最新的解决方案和创新案例,共谋智慧城市发展、共话智慧城市建设,共同构建新型以人为本、科技赋能、和谐友好的智慧城市。(二)异彩纷呈,峰会内容丰富多彩除主论坛外,峰会期间还举办了智慧城市建设下的医疗发展分论坛、智慧城市建设下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发展分论坛、政企对接洽谈会以及4场签约活动。智慧城市建设下的医疗发展分论坛。医疗发展分论坛邀请了银川市卫计委主任马晓飞、解放军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副主任鲍玉荣、春雨医生CEO万静波、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信息中心主任王奕、中山大学教授陆瑶以及西云数据高级总监张锐等多位国内顶级专家,深入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智慧医疗的发展思路,分享“互联网+医疗健康”银川模式、中美养老产业发展与远程应用、人工智能服务医疗产业的最新技术突破等医疗前沿信息及解决方案。智慧城市建设下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发展分论坛。公共安全信息化发展分论坛致力于深入探讨提升科技信息化能力的有效途径,分享智慧城市、平安城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邀请了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牛晋、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应急技术工程中心高级工程师范瑞芳、数梦工厂研究院执行院长念灿华、俄罗斯Integra-S Consortium副总经理Andrey Lubitsky以及英国CSCSS副总裁Phoebe Fletcher等专家,就智慧城市体系架构中的智慧调度、大数据与公安创新发展、构建智慧城市的集成平台、全球盛行的全方位城市规划方法中的网络安全问题以及《智慧安全城市》城市安全的复杂挑战与应对等主题,共享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先进经验,共献智慧城市发展良策。政企对接洽谈会。为响应党的十九大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帮助企业搭建政企合作交流沟通平台,本次峰会特举办政企对接洽谈会。银川市公安局、卫计委、交通局、教育局、经合外侨局、大数据局、两园三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国投(宁夏)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电华登投资、芬兰国家展团等30余家企业代表出席了此次洽谈会。在洽谈会最后,举行了4场签约仪式,分别由我局与中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国投(宁夏)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苏州千视通公司、深信服科技公司以及北京心云天地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洽谈会效果甚好,不仅为政府与企业架起了一座桥梁,让政企之间有了更深入的双向沟通,还加速了项目的落地进程,进一步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民营企业家坚定发展信心,加速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共同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包罗万象,展台展示合作共赢此次峰会设置了专业展示区共3000平米,共有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京东集团、中电集团、优雷特、芬兰国家展团等40余家企业参展,展示区内,集中展示了用于智慧城市中人员、车辆移动性的高级运动识别解决方案,智慧医疗服务的最新技术,智能玻璃、指纹识别等高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等智慧城市发展解决方案。个性的互动体验区,让参会嘉宾现场亲身体验真实的智慧城市浓缩空间,身临其境体验一座智慧城市的构架,切身感受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四)眼见为实,现场观摩赞不绝口11月14日,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智慧银川成果展开展,仅海外参观嘉宾即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位外宾,利用一整天的时间,参观了市民大厅、智慧城市指挥中心、智慧社区-未来城、中关村双创园和城市规划馆5个主要观摩点。参观现场,参会嘉宾拿起手机拍照,详细询问所到之处各种信息,亲身体验智慧设备,兴趣高昂,并纷纷对银川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表示赞赏。(五)反响热烈,峰会盛况吸引全球关注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作为一项国际会议,吸引了全世界的瞩目。峰会期间,邀请了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凤凰网、环球网、央广网、新浪新闻、人民网海外版、中国新闻周刊、华尔街日报、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英国卫报、美国侨报、香港卫视等41家国内外媒体对大会盛况进行报道,截至目前,通过全世界各类媒体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广播等各种形式报道智慧城市峰会的相关内容访问已达到40000余次,其中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峰会新增云相册,由专业摄影师实时上传峰会现场盛况,访问量已达20XX年0余次。同时为了提升峰会知名度及影响力,本次峰会邀请两家媒体同时进行直播合作,分别为银川新闻传媒集团及网易宁夏频道,通过在包括北京、上海、青岛、重庆、武汉、悉尼、墨尔本等60余个海内外城市首页推送,进行pc端及手机端同步直播,两家直播媒体共累计220万余次观看量。此外,11月16日在峰会的专业展示区,新华社记者对现场的智能服务机器人跳舞进行了现场直播,引来62万余人次围观。三、下一步工作计划20XX年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智慧银川通过打造“技术架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专业监管、立法保障、体制改革”六大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智慧政务、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等10大系统13个子模块,实现了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便民利民惠民、促进产业发展”三大功能。同时,还搭建了一个全球智慧城市建设交流的平台,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是国家、自治区、银川市领导关心支持、各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但是由于筹备时间短、办会资金紧张,还存在配套设备不健全、会场秩序不井然、服务不细致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把此次峰会的成功举办作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全球(银川)智慧城市峰会催化剂作用和平台聚合效应,继续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智慧银川”建设做出贡献,并充分发挥峰会的全球影响力,以会带展,以展促会,将银川打造成全球的智慧城市展示中心。关于开展“20XX年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报告市委宣传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国网络安全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XX年年银川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宣发﹝20XX年﹞149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帮助市民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现将9月17日至23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明确主题 深入开展为确保网络宣传周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我局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帮助广大市民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一)参加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日活动9月17日,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在悦海新天地商业广场参加了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教育厅、公安厅等单位组织的“20XX年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手册及印有“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语的生活用品等400余份。通过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了市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提升了广大市民网络安全意识。(二)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9月17日至23日期间,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智慧社区大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对网络安全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主要在银川市星河雅居、梧桐花园、荷花湖畔、国际村、国韵天城、国子城、吉泰润园、金阳花园等二十余个智慧社区的电子大屏进行网络安全内容宣传,内容包括:国家网络安全法、防病毒软件及个人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诈骗信息的类型等。积极响应“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宣传口号,以醒目、意义鲜明的形式在公众区域进行宣传。同时发起“化身安全卫士,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倡议书,就网络安全的法制、文明、防御、侦查等四个方面发起了倡议,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了网络安全秩序维护、预防及法律等方面的保障。(三)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讨论学习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办公室张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宣传海报,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群传播学习《国家网络安全法》以及相关网络安全学习资料等。通过资料下载研读,巩固学习成果,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网络安全意识。二、效果明显 深入人心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网络安全知识,提升了全局领导干部和广大市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树立了“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理念,提升了网络安全基本技能,构筑了网络安全第一道防线。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结合工作实际,健全我局网络安全管理体系,细化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网络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多渠道、多样化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建立成效机制。定期通过微信群、官方网站等方式,对网络诈骗手段、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等进行专题推送,确保网络安全的长期持续宣传,形成长效机制。银川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20XX年年9月26日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前阶段扶贫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实际开展工作,深入查摆我委扶贫帮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问题对照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的重点查找和纠正的问题,我委扶贫帮扶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扶贫帮扶工作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虽然对扶贫帮扶村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进行了摸排,并建卡立档,但贫困户家庭发展变化及发展需求不是十分清楚;扶贫帮扶方式简单,部分停留在上门走访慰问上,没有根据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结合扶贫政策制订可行的帮扶方案,致使贫困户受益不明显。(二)扶贫帮扶举措不精准,因户施策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帮扶措施不太精准,缺乏针对性;部分扶贫举措没有考虑长久性。(三)贫困农户脱贫内生动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部分贫困户受固有思维限制,把贫困当做习惯,主观上或不具备脱贫摘帽的心理准备,或缺少主动脱贫的意愿;受现有条件所限,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信心不足,不敢突破自身局限脱贫致富;由于发展生产要素短缺,虽有脱贫致富的想法,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贫困户在脱贫工作中找不到切入点和突破点,不知如何脱贫。(四)扶贫帮扶工作力量不强,推进脱贫攻坚能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受人员编制限制,无专职工作人员,扶贫帮扶推进工作持久力不够显著,扶贫帮扶工作效果不明显;产业扶贫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扶贫帮扶措施创新力度不够。二、整改措施(一)关于扶贫帮扶工作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扶贫帮扶责任落实力度,严格落实扶贫帮扶责任制,要求深入贫困户家庭,深入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及需求,针对家庭实际状况及致贫原因,拟定扶贫帮扶计划,制定有效可行的扶贫帮扶方案。(二)关于扶贫帮扶举措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深入扶贫帮扶村、户,认真开展调研,摸清村情、户情,了解贫困户发展意愿,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短期增收与长期致富相结合的扶贫帮扶计划,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空洞不实及千篇一律的现象。(三)关于贫困农户脱贫内生动力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加强扶贫帮扶工作宣传教育及政策宣传,努力转变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挖掘贫困户自身发展潜力,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脱贫环境,积极引导贫困户自主脱贫。我委将根据不同农户的家庭情况,分析贫困原因,找准切入点,为其谋划脱贫的长远路子,早日奔小康。(四)关于扶贫帮扶工作力量不强,推进扶贫帮扶能力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措施:积极协调,加强我委扶贫帮扶工作人员及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扶贫帮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素养,着力培养扶贫帮扶中坚力量。强化与上级单位联系,及时把握扶贫帮扶新政策,更新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扶贫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三、整改结果通过改进完善各项扶贫帮扶措施,压实扶贫帮扶工作责任,建设扶贫帮扶队伍,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扶贫帮扶工作水平,确保我委扶贫帮扶工作存在问题按时整改到位。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20XX年年3月28日关于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报告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银安办发[20XX年]63号),现将我局开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今年6月中旬以来,我局按照银川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下发了《银川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重点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树立我市旅游“安全、文明、有序、便利”的新形象。今年在打非治违工作中,针对我市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农家乐等旅游企业行业特点,我局及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截止8月21日,共检查47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5起,下达行政检查改正通知书5起,已改正3起。检查工作中,我市旅游企业未发现有擅自从事旅游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在治理违章违规行为中,着重对我市东泰阳光酒店、银大湖城酒店等2家3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进行了纠正,并下达了改正通知书,目前,正在改正之中。二、工作措施和成效(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全力营造打非治违活动氛围。充分利用我市旅游企业电子屏、员工学习园地及公众网络,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章违规等宣传力度,树立企业和员工良好法治意识,消除违法隐患。同时,在旅游市场整治、安全生产检查中将宣传工作与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边检查,边宣传,不断提升旅游企业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加强视频监控管理,严厉杜绝打非治违活动发生。结合平安银川建设,积极要求我市39家星级饭店、32家景区等旅游企业在内部区域内健全完善视频监控工作,对重点经营场所、经营区域特别是饭店住宿楼层、景区售票窗口、实施重点监控,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景区、饭店还积极制定了反恐紧急预案,相继采取措施,配置防爆器材,加强反恐工作。近期,我局结合“智慧银川”和“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积极建立银川市旅游安全监控系统,在我局设立监控室,对全市旅游景区进行安全监控,借助远程网络有效对景区安全工作实施监控,加强安全管理。目前,水洞沟、岩画、军博园已纳入监控系统。年底,按照区旅发委要求,逐步将4A级以上景区全部纳入监控系统并于国家旅游局监测平台进行对接。(三)严格安全生产检查,积极做好打非治违安全监管。检查中,我局及时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严格开展检查,一是严格要求旅行社严格旅游大巴管理,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审验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旅游客运企业并按照相关要求签订规范的旅游包车合同,发车前审验旅游汽车营运企业派遣车辆和驾驶员的“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旅游团队出行前,要召开安全说明会,警示旅途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导游人员要认真履行“导游兼职安全员”的提示职责,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注意行车安全,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得到安全保障;二是要求星级饭店严格做好防火、饮食卫生、电梯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三是要求景区做好娱乐设施、观光车辆、摆渡车辆、游船游艇、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不达标及未经许可的设施项目运行。今年,汲取中卫金沙海旅游公司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教训,对黄沙古渡羊皮筏子、贺兰山森林公园栈道分别进行了重点安全检查,一一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今年,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检查中,我市旅游企业积极在做好旅游安全管理的同时,虽没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但在检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旅游企业业主安全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仍不够;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安全管理还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星级饭店、景区在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力、人力、物力仍然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安全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银川市安全大检查要求,强化旅游行业管理:一是做好宣传,进一步提升旅游企业法律认识;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继续完善细化标准,推进旅游企业标准化安全管理;三是继续安全检查工作,将贯彻《旅游法》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我市旅游安全平稳,为十九大顺利召开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旅游安全环境。特此报告。银川市体育旅游局20XX年年8月23日关于上报水流确权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水利厅: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快宁夏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水政发〔20XX年〕8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水政发〔20XX年〕43号)要求,银川市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水流确权登记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根据《宁夏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我市以黄河过境水为主开展水流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统一安排,银川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水务局长为副组长,工信、国土、统计局及各县(市)区分管副(区)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银川实际,编制完成了《银川市水流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全市各县(市)区也各自编制了实施方案,并由县(市)区政府批复实施。二、为做好水流确权登记工作,各县(市)区通过政府发文、水务部门下发指导性文件、宣传材料,各乡镇、场、农民用水协会开展动员,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册、培训班、集市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水情、水权确权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水权确权工作的认识,并向各乡镇、农民用水协会下发《致灌区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提高群众对今年水情严峻形势的认识和对水流确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全市各县(市)区按照实施方案,根据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模式,引黄自流灌区以各大干渠直开口(支斗渠)取水量为基础,扬水灌区以泵站为基础,结合所属行政区域的农业人口、土地确权面积、灌溉用水量基本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了确权登记。四、确权过程中,各县(市)区多次征求用水单位的意见,最终采用亩均定额法根据近五年及近三年的实际用水量的平均值除以实际灌溉面积计算出每亩平均水量,确权的水量并考虑到未来五年的发展和种植结构的变化。五、各县(市)区对确权的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水量在各乡镇进行了公示,并以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全市黄河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的登记工作已全面完成。同时,各县(市)区均完成了确权登记资料建档工作,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共发黄河水资源使用权确权证44套,全市核发地下水取水许可证127家,新申办取水许可证50家,目前尚未审批。六、目前,永宁县、贺兰县正在探索开展黄河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到农民用水协会、到用水户的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完成试点经验总结、推广工作。银川市水务局20XX年年10月31日关于调整市环保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的报告中共银川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因我局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及分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王光英副组长:尹伟康 张华峰 高晓杰 康勇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伟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负责具体工作。二、工作分工局长王光英负责总管全局的保密工作。调研员尹伟康负责分管全局的保密工作。副局长张华峰负责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副局长高晓杰负责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纪检组长康勇负责其分管业务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王江辉同志负责局日常保密工作兼机要员。叶金荣同志负责局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保密工作。张娟同志负责局档案管理方面的保密工作。局各处室和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范围的保密工作。上述组成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的,由接替相关职务的人员自然替换。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3月15日关于推荐银川市“全国十佳农民”工作的报告自治区农牧厅: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XX年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农办通[20XX年]12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现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荐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接到通知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评选推荐方案,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农牧局,通知相关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积极推荐,严格把关。(二)严格选拔标准。从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并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的新型职业农民。(三)精心选拔推荐。严格履行规定推荐程序,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整个推选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被推选出来的个人在当地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二、评选推荐结果按照文件要求,经各县区、各事业单位层层推荐,结合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情况,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对我市农业发展的贡献,我局拟推荐赵建文、汪立明、王瑞刚、杨学云为“全国十佳农民”候选人。银川市农牧局20XX年年7月12日关于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的报告银川市物价局:根据《银川市物价局关于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加快落实行业中介服务收费目录公示工作的通知》(银价发[20XX年]42号文件),我局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推进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一、确定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我局已于7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了《银川市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梳理,我局涉及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不收费。分别为: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工程(含市政、村镇和临时)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1.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建设单位应当持书面申请、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拟选位置示意图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该行政审批事项不涉及收费情况。2.办理建设工程(含市政、村镇和临时)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需要企业委托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进行建筑、规划方案设计。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办理时限由合同约定,我单位不涉及收费情况。二、推进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我局按照规定,正在积极完善建立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将所属行业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收费目录等内容通过银川市规划管理局官网(ghj.yinchuan.gov.cn)进行网上公示,同时通过大厅窗口印制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手册发放给服务对象,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按照要求,如有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调整,我局将及时同步更新公示目录,并向物价局报送。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局将高度重视中介服务规范化工作,统一思想、细化要求、务求实效,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调整、更新、报送最新内容,确保行业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公示及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工作顺利完成。特此报告。银川市规划管理局20XX年年8月23日关于五位一体地震公园一期示范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0XX年年2月16日,白尚成市长主持召开的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地震局牵头立项,市财政划拨1000万元,于20XX年年实施“银川市城市东部绿色公园带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号地块建设工作(地震公园1号地块)”。2月27日,白尚成市长、徐庆副市长带领发改、财政、规划、地震等有关部门专门到项目工地调研,对项目建设工作提出“要确保年底建成”的要求。2月份以来,徐庆副市长3次召开专题会议、2次到项目工地、6次书面批示解决遇到的问题,对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给予极大支持。目前,1号地块的建设已基本结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完成情况银川市城市东部绿色公园带20XX年年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号地块位于兴庆区西北部与贺兰县交界处,总面积141亩,主体定位为集“城市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市民运动休闲公园、地震科普宣传基地、地震数据观测点、城市一类应急避难场地”等五位一体的绿色地震公园。建设内容主要有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节水灌溉工程、景观小品雕塑等四部分。项目预算为2600万元,建设工期为20XX年年5月19日至20XX年年10月底。目前已完成实际投资2200万元以上,占该项目20XX年年计划投资1000万的220%。公园目前已具备预设的各项功能,已有部分市民群众开始享用。公园的建设,使当地原来脏乱差的环境发生了彻底改变,成为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市品质、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的示范工程,同时也是落实“绿色 高端 和谐 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公园受到国家住建部、宁夏住建厅的关注。20XX年年8月25日,国家住建部在宁夏举办的“全国绿色生态城市规划培训班”200名学员到公园现场观摩。二、到中国地震局争取资金、汇报工作的情况根据白尚成市长“各部门要跑步进京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等三争活动”的要求,市地震局局长魏挥涛于3月1日至3日,8月8日至10日,两次到中国地震局,两次拜见中国地震局牛之俊副局长,震害防御司司长孙福梁,办公厅主任唐豹等。十几次到宁夏地震局拜见佟晓辉局长,汇报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争取公园建设的资金,当面呈送了申请资金的请示、工作汇报等多份文字材料,取得一定成效。1、给予资金支持。根据中国地震局牛之俊副局长的指示,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已在20XX年年的经费项目预算中列入200万元资金作为对我市五位一体地震公园一期示范项目的支持,并表示在后期地块的建设中根据我市项目安排,可继续给予支持。宁夏地震局佟晓辉局长明确答应,宁夏地震局在20XX年年将给予银川市地震局4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该项目。2、给予政策舆论支持。一是中国地震局初步拟定于11月在银川召开一次“全国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应用经验交流观摩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银川市所开展的“把地震活动断层避让带建成五位一体绿色公园带”工作。二是20XX年年6月6日,中国地震局《政策研究参阅》(20XX年第五期)刊发《银川市创新开展活动断层避让地方立法》的专刊,向全国31个省、区、市地震局推广介绍银川市的工作,同时报送中国地震局党组各同志、各司、各直属单位。三是20XX年年5月起,中国地震局在其办公大楼一楼工作展示大厅的橱窗内,用大篇幅展示介绍了银川市开展五位一体绿色地震公园带建设及立法工作(详见图片)。《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银川市活动断层避让带内建设绿色公园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是第一个,还没有先例。四是中国地震局震防司在中国地震局主办的核心刊物《国家防震减灾》20XX年年第1期上刊登了《银川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一文,向全国进行推介。3、给予设施设备支持。一是宁夏地震局在我市地震公园1号地之内,建设一个地震活动断层地下气体观测站,拟于近期将价值20余万元的观测设备安装启用,观测数据由区市共用共享。二是在中国地震局防灾科技学院、宁夏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银川市地震局于20XX年年10月、20XX年年9月在四川省北川县汶川大地震遗址,举办了两期银川市地震灾害防御及对策培训班,共有90人参训一周,宁夏地震局共支持培训经费14万。由地方省市级地震部门牵头在北川举办培训班,银川市在全国范围内是第一个,没有先例。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跟踪落实中国地震局、宁夏地震局的项目、资金支持,争取尽快落实到位。2、到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发改、财政等部门申请资金支持。3、抓好地震公园一期示范工程的后期养护、工程决算、项目移交等工作。4、抓好拟于20XX年年实施的地震公园2号地块(140亩)的立项等相关工作。以上报告。银川市地震局20XX年年11月1日关于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不属于高耗能企业的报告自治区经信委: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是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成立于20XX年年11月,主要从事硅材料的研发与制造,产品为8.2英寸及以上大尺寸单晶硅棒、硅片,是太阳能晶体硅电池的主要材料,属新能源(太阳能)行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银川隆基目前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计拥有10GW单晶硅棒、5GW单晶切片产能,员工4500人。20XX年-20XX年年产值为12.7亿、32.4亿和69.5亿,同比增长92%、157%和115%,20XX年年截止到6月底产值为42亿元。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信部20XX年年公布的第一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之一。企业属新能源(太阳能)行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属于高耗能企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光伏产业是国家和自治区明确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就已经将光伏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领域。并将单晶硅锭、硅片生产明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XX年〕第1号)第六项新能源产业6.3太阳能产业6.3.1太阳能产品中,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与此同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XX年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年〕24号)、《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年)》(国办发〔20XX年〕31号)等文件都明确表示支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中提出了突破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三大优势产业思路:即坚持低碳化、安全化、清洁化、高效化的发展方向,推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方向是促进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二、公司能耗水平远低于区、市及开发区的平均水平银川隆基20XX年年能耗总量为96250吨标准煤,产值70亿元,万元产值能耗为0.14吨标准煤/万元,万元增加值能耗约为0.69吨标准煤/万元,而同期区、市及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4.8、1.45和1.18吨标准煤/万元,公司能耗水平远低于区、市及开发区的平均水平。三、公司在宁夏实施光伏全产业链发展战略隆基股份自20XX年投资宁夏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截止20XX年年6月,隆基股份在宁夏已累计完成投资120亿元,上缴税金15亿元,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4%。其中,电力成本优势是隆基股份持续投资宁夏的重要原因。今年,隆基股份计划投资100亿元在银川经开区建设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目前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临建已开始搭建,计划10月底开始设备安装。项目全面达产后将新增年产值约200亿元。同时,该项目的落地将填补西北地区电池生产制造空白,为完善宁夏全产业链布局,助力宁夏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做为清洁能源的太阳能行业企业,银川隆基无论是能耗水平、国家产业支持方向都不属于高耗能企业。四、公司不在国家严格控制享受优惠电价的行业范围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XX年〕943号,20XX年年6月29日)对完善差别化电价的政策提出: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它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电价。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七个行业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施更高电价。根据以上文件,银川隆基不在高耗能的七大类行业中。此外,宁夏银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银和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也是经开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材料企业,它们生产的大尺寸半导体硅片、工业蓝宝石、石墨烯三元正极改性材料和导电浆料都属于国家鼓励类的产品,开发区也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发展,以战略性新材料产业为重要支撑,打造千亿元级的开发区,为自治区工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鉴于上述原因,请确认银川隆基等企业不是高耗能企业,并确保能享受自治区差别化电价补贴政策,助推企业做强做大。特此报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年7月9日关于迎接自治区60大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关于报送银川市迎接自治区60大庆工作推进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近期有关项目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一)积极争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推进。主动对接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积极争取环保项目资金。完成全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库补充更新工作,更新调整14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工程建设,燃煤锅炉拆除并网,燃煤锅炉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等进展顺利。(二)提前谋划,加强20XX年年环保项目储备工作。积极开展20XX年年全市蓝天、碧水、净土工程项目储备工作,编制全市20XX年年水污染防治项目库;抽调专人,由局领导带队,分三个工作组,对全市散煤污染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统计,积极申报煤改电、改气项目,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对20XX年年环保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便于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三)多措并举,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推进会议精神,大气污染攻坚期间建立健全重点项目环保服务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复工审批“绿色通道”,全程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项目按期复工。截至目前,经研究讨论,先后同意10余个工程项目复工建设;二是主要领导带队督查人工湿地、燃煤锅炉改造等重点环保项目,了解项目进度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推动项目尽快完成。三是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培训,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工作。二、环境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一)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 20XX年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要求,对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加压,严控建筑工地密集复工,强化燃煤锅炉排放管控,持续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深化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排查,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1—2月份,全市有效监测天数58天,优良天数为49天,较20XX年年同期增加22天,达标率83.1%,较20XX年年同期提高37.3个百分点。其中2月份,银川市有效监测天数28天,优良天数为26天,较20XX年年同期增加11天,达标率92.9%,较20XX年年同期提高39.4个百分点,达标率创历史新高。PM10平均浓度为94μg/m3,同比下降29.9%;PM2.5平均浓度为42μg/m3,同比下降42.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6μg/m3,同比下降28.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34μg/m3,同比下降30.6%,首次在采暖期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碧水攻坚战进展顺利。一是完成《水十条》20XX年年度考核准备及现场考核工作。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通报20XX年年度水、空气质量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初核结果的函》,20XX年年度我市《水十条》实施工作通过环保部考核。二是按照1月12日环保部内部约谈自治区政府、银川市、固原市政府有关要求,对约谈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梳理问题22个,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详细列出了问题整改清单。三是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管理,对8个工业园区建立“一园一档”档案资料。四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各县(市)区完成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1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工作,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五是对20XX年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做好“水十条”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六是做好20XX年年水污染防治项目库建设,编制《银川市20XX年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三)净土守卫战稳步开展。一是全面总结银川市20XX年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按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编制20XX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评估报告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经过全面评估,20XX年年,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和土壤人居环境安全情况总体平稳,基本完成了20XX年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并将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自评估报告上报自治区环保厅。二是起草20XX年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组织编制了《银川市20XX年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印发。三是再次梳理排查土壤问题区域。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土壤问题区域进一步认真梳理核实,尤其是可能污染农用地土壤的涉重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经梳理排查,未发现可能污染农用地土壤的涉重矿山和尾矿库。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恪守“快办、简办、精办”的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协作配合,为全市重点项目提供开放、便捷、高效的环保后勤保障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深入企业,沟通了解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通过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服务措施指导企业正确申办环保手续,避免因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影响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有效推进。二是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为主线,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督促相关县(市)区按时完成银新干沟等6条主要入黄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入黄排水沟水质力争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三是配合市住建局加强复工项目监管,确保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施工现场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洒水喷雾降尘、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6项规范化抑尘措施,实现6个100%;配合城管、交警部门做好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防治,有效防止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污染,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3月14日关于召开20XX年年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组织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迅速动作,积极主动与建议提案人沟通对接,于11月10召开了20XX年年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召开座谈会,选取2件办理较好的建议提案、2件没有落实的建议提案,邀请建议提案人到会进行现场视察和解释,并征得建议提案人的理解。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座谈会的准备工作。经核实,20XX年年我局承办的66件建议提案中,建议提案人在6人以上的建议提案有7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解决不了的建议提案有1件。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上述8件建议提案认真分析总结,最终选取了3件办理较好的建议提案。分别为:《把打通断头路工作纳入银川市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的建议(自治区政协第11号提案)》、《关于彰显文化特色 提升城市品位的提案(银川市政协第2-16号提案)》、《关于加快银川市智能停车场建设的提案(银川市政协第3-49号提案)》。选取了1件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解决不了的建议提案。具体为:《关于建造银川节水科技馆的提案(银川市政协第3-76号提案)》。确定座谈会内容以后,我局内部印发了《关于召开20XX年年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的通知》,明确座谈会议题、议程及具体分工。各建议提案责任处室按照要求,积极联系建议提案人,邀请相关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二、开展座谈、积极沟通20XX年年11月10日,我局在机关党员之家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谢慧颖、代艺、李波、马晓萍等政协委员参加座谈。首先,由副局长杨永华向到会政协委员汇报20XX年年市规划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今年,由规划局承办的自治区、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66件,占银川市办理总数的14.04%,较20XX年年增加21件,同比增长46.7%,所有建议提案于8月底全部办结完毕。今年的66件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共计12件;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共计53件;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解决不了的,用“C”标明,共计1件。今年,规划局共发出《征询意见表》145份,145份《征询意见表》均回复了“满意”,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回复率100%,力争代表委员面商率、满意率100%”的目标。随后,规划处、建管处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人就选取的4件建议提案具体办理情况向委员们做了详细汇报。最后,政协委员们依次提出对我局20XX年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对规划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示了充分认可。委员们提到,规划局办理建议提案的数量在全市范围内是数一数二的,办理质量也让人非常满意,在办理过程中,规划局能够积极联系委员,认真沟通提案内容,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出丰富详实的办理意见。二是进一步探讨建议提案的撰写背景和实际需求,在谈到智能停车场建设、停车收费标准等问题时,委员们与我局工作人员充分沟通,并对我局今后工作提出了热切期望。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今年我局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和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在具体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城市管理中,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反映出的问题,充分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整改自身工作的不足,从规划自身职能做起,制定措施,逐一落实。一是进一步注重规划的引领作用。立足“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首府城市标准,科学做好各类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把关,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规划选址、方案审批、行政许可、规划核实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把关,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加大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新编规划及各类控规编制情况,使委员及时了解银川市规划工作动态。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科学规划、阳光规划,促进整体业务工作提升。银川市规划管理局20XX年年11月16日关于中兴镇20XX年年度常年种植蔬菜面积的报告崇明区农业委员会: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XX年〕109号)和市农委相关文件要求,本镇及时组织力量,对我镇范围内,常年种植蔬菜10亩以上面积开展了调查摸底,并要求各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户造册,以村委会名义填报电子表格,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填报。于20XX年年10月10日至20XX年年10月25日期间,在各村公示栏或村委醒目的地方予以公示,并拍照存档。镇农业部门对各村上报的资料与上墙公示的内容进行实地逐一核查。经核实,本镇20XX年年度,10亩以上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合计4004.986亩,夏淡绿叶菜面积1211.97亩。特此报告。附件:1.中兴镇20XX年年蔬菜生产档案数据采集表汇总(一)2.中兴镇20XX年年蔬菜生产档案数据采集明细表(二)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人民政府20XX年年11月21日关于自治区环保厅[20XX年]X001号来信查处情况的报告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来信事项转送函》[20XX年]X001号收悉。对此,市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对转办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反映,银川市西夏区经天西路(鲁西化工厂北侧道路旁)有炉渣厂每天装、卸货的大货车和铲车噪声大,且有时持续到深夜;同时存在粉尘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查,所述位置为银川绿园环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从事粉煤灰、炉渣制砖的企业,该企业20XX年年停产后于20XX年年将场地租给宁夏悦熙诚工贸有限公司用来储存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渣。该区域属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其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区。二、核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了解到,12月中下旬因天气降雪,交通不便,为保证运输安全,将约1000吨粉煤灰暂存于此场地,转运粉煤灰装卸车时,拉运车辆、铲车确实存在噪声污染的情况。加上企业转运来的粉煤灰未能及时覆盖,在装、卸车及有风时,存在粉尘污染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噪声、扬尘污染环境问题,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将该场地内堆存的所有粉煤灰、炉渣进行全覆盖,厂区道路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场所进行洒水抑尘。二是停止使用该储存场,储存灰渣只出不进,清完后立即停止使用。三是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拉运。四是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自收到信访投诉后,执法人员三次到现场督查,目前,企业已关闭了大门,完成了场内的粉煤灰堆全部覆盖,不再向该场内转入粉煤灰、炉渣。但因全区水泥企业停产,粉煤灰无利用单位,堆存的粉煤灰暂时不能向外转运。三、下一步措施加强对宁夏悦熙诚工贸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持续进行跟踪监察,确保将防扬尘措施落实到位,禁止夜间进行装卸、转运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待水泥厂复产后督促企业及时清运。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2月12日清和北街“11·12”天然气泄漏着火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年11月12日下午17时左右,宁夏昌盛通管道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清和北街(海宝路与上海东路之间)路西侧进行顶管作业时,将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由清和北街路东侧穿清和北街至清和北街路西侧的天然气管道顶破,泄漏的天然气着火,事故造成2人被灼轻伤、路边停放的车辆和临街个别商铺不同程度受损,影响周边部分用户生活用气。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安监局牵头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要全面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预防此类事故的切实、有效措施。根据市领导批示,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清和北街“11·12”天然气泄漏着火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兴庆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在全面取证、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一、事故涉及相关企业及工程基本情况(一)相关企业基本情况。1、宁夏合家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家欢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年3月4日,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心巷148号2号楼4层,法定代表人:王学军。2、宁夏昌盛通管道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通公司),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年5月25日,注册地址:金凤区悦湖家园14号楼1单元302室,法定代表人:刘一波。3、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纳斯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年7月4日,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街东路139号宁夏出版大厦B段,法定代表人:王奎。(二)事故工程基本情况。事故工程名称:挖掘城市道路拉管接电,纵向拉管距离160米,管径140毫米,顶管作业深度3.55米,许可的施工位置位于清和北街路西人行道,拉管起点为清和北街路西银川市荣辉车爵仕汽车服务行,终点为清和街3号环网柜。工程竣工后将用于向合家欢公司开发的东方盛世8#、10#楼供电。20XX年年10月12日,合家欢公司将顶管工程承包给昌盛通公司,双方签订了《顶管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顶管单价为190元/米,检查井和观察井单价为20XX年元/个。(三)事故工程审批情况。20XX年年10月上旬,合家欢公司委托银川市勘察测绘院勘察清和北街地下管线情况,20XX年年10月20日,银川市勘察测绘院根据地下管线资料,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进行探测,综合分析后,出具了宁夏合家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管线图、管线点成果表以及清和街地下管线横断面图。20XX年年10月24日,合家欢公司委托昌盛通公司刘一波到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城市道路掘占许可证。20XX年年11月2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市政管理处联合对施工地点进行了现场勘查,20XX年年11月7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了《银川市城市道路掘占许可证》[银审服掘字第(20XX年0251)号],许可施工位置为清和街路西侧(海宝路口向南50米),纵向拉管距离160米,许可施工日期自20XX年年11月9日至14日。(四)事故涉及燃气管线基本情况。事故中被损坏导致天然气泄漏的管线属于哈纳斯公司。该管线于20XX年年11月12日开工铺设,20XX年年11月15日竣工,全长68米,埋深3.55米,管道采用DE110PE管,属于清和北街天然气主管线(钢制)支线,采用单管非开挖定向钻施工法,一次回拖铺设。该管线用于向清和北街西侧的如家酒店供气。铺设完毕后未向城市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相关资料。(五)现场勘查情况。经现场实地勘查,11月12日顶管作业起点位于清和北街路西的银川市荣辉车爵仕汽车服务行外,事故发生点位于清和街3号环网柜向南19.4米,顶管作业距离超出许可距离。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XX年年11月11日,昌盛通公司刘一波电话询问哈纳斯公司管线运行部安检员张爱玲顶管区域地下天然气管道情况,张爱玲告知施工区域内天然气管线复杂,其中有一路是从清和北街路东侧到清和北街路西侧的如家酒店,必须张爱玲本人到现场指管,并且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开始顶管作业。20XX年年11月12日下午14时左右,施工方昌盛通公司准备进行顶管作业。作业前,施工人员邹会兵再次电话询问哈纳斯公司管线运行部安检员张爱玲清和北街顶管作业区域地下管线情况,张爱玲告知从清和北街路东侧到清和北街路西侧的如家酒店有天然气管线,要本人到现场指管。但是,昌盛通公司盲目的认为如家酒店在其顶管作业终点以南,顶管作业线路与天然气管线不存在交叉情况,于是开始顶管作业。17时左右,顶管作业人员邹会兵发现有天然气泄漏,方知道顶管作业导致天然气管道破损。17时30分左右,泄漏天然气着火。(二)救援情况。消防部门于17时30分接警后出动3辆消防车12人赶赴现场处置,17时34分到达现场。张爱玲接到邹会兵电话后,17时25分到达海宝路与清和街交叉口东南角,17时27分由邹会兵下窨井关闭天然气阀门,17时30分从第一个窨井里出来,随后,张爱玲、邹会兵迅速到上海路与清和街交叉口东南角关闭该处天然气阀门。待关闭后,邹会兵与哈纳斯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再次返回位于海宝路与清和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天然气窨井,先后由哈纳斯公司工作人员和邹会兵进出窨井再次关闭阀门。17时50分左右天然气阀门关闭,从开始关阀到关阀成功共计约三十分钟左右(包括往返两阀门的时间)。17时30分左右,泄漏天然气遇不明火源着火,17时48分左右明火被扑灭。三、事故造成损失情况此次事故造成2人被灼轻伤,临街商铺、路边车辆以及道路设施部分受损。截止目前,昌盛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一波已向损失单位和个人赔付5万6千4百元,其他赔偿事宜正在协商中。受此次事故影响,中兴小区等5个小区4200户居民及富源宾馆等5家工商用户暂时停气。经抢修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全部恢复供气。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昌盛通公司在没有确认穿清和街天然气管线具体位置的情况下盲目顶管作业,且顶管作业距离超过许可距离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工程发包单位合家欢房地产公司将顶管作业发包给昌盛通公司后,没有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没有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2.昌盛通公司没有安全管理制度,在未明确施工区域地下燃气管线的具体情况下盲目施工,且施工前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3.哈纳斯公司没有将事故管线资料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20XX年年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也没有掌握事故中受损天然气管线信息,而事故管线为PE材料,仪器无法探测到,导致规划测绘院出具的综合管线图未反映出事故中受损管线的位置。4.目前没有从事顶管作业准入要求,从业人员和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条件严重不足的情况,加之,掘占道路许可有效期是某一时间段,不能够掌握顶管作业具体施工时间,导致对顶管施工事前审批严、事中监管不足。(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由于施工单位盲目施工和超许可距离施工导致的一般燃气泄漏着火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昌盛通公司安全生产意识非常淡薄,没有形成任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内容和形式严重缺乏,施工前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没有明确施工区域内地下天然气管线具体位置和走向的情况下盲目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和第三十七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对施工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由燃气主管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二)合家欢公司将工程发包后,施工当日没有派遣人员到施工现场,没有对承包单位昌盛通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没有会同施工单位和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由燃气主管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三)事故调查期间发现哈纳斯公司在地下管线建成后,没有将经过确认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等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其行为违反了《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议由市规划局另案处理,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在20XX年年市规划局牵头组织的地下管线普查中,哈纳斯公司没有全面深入自查,也没有将事故管线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责成哈纳斯公司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作出内部处理。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昌盛通公司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定顶管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把地下管线产权和使用单位到达施工现场监护作为能否施工的必要条件,强化顶管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顶管作业前主动报监管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所从事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二)合家欢公司要认识到对发包工程负有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与责任人员,加强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要严把工程发包关,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三)哈纳斯公司要对所属天然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对天然气管线资料未移交城市档案管理机构的,要全部移交;要加强城镇地下天然气管线巡查检查,特别是顶管作业区域存在天然气管线的要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同时,要提高服务意识,要把提高服务水平作为抓好管线安全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应急处置人员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市规划局要组织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排查,重点排查地下管线资料移交情况,进一步完善全市地下管线图;市审批局要将涉及地下管线施工的许可情况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强化事前、事中监管衔接,探索完善事前许可前置内容,将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意见作为许可前置条件;市住建局要完善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准确掌握顶管作业开工时间,加强顶管作业过程监管,针对屡次发生的类似事故,要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尽快建立顶管作业准入制度,加强源头管控。银川市环保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报告市法治建设办公室: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确定20XX年年度银川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通知》(银法府办发〔20XX年〕13号)要求,我局立足环保工作实际,按照《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年-20XX年年)》确定的主要任务,制定了《银川市环保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附件)。现将其上报,请予以审阅。附件:《银川市环保局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7月25日银川市环保局关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关情况的自查报告银川市爱卫办: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爱卫办发〔20XX年〕1号)要求,银川市环保局组织对全市20XX年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空气质量现状。1.年度优良天数比例。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优良天数分别为259天、252天、237天,达标率分别为71.0%、68.9%、64.9%。2.可吸入颗粒物(PM10)。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112μg/m3、111μg/m3、117μg/m3。20XX年年—20XX年年年均浓度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6—0.7倍。3.细颗粒物(PM2.5)。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51μg/m3、56μg/m3、49μg/m3。20XX年年—20XX年年年均浓度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5—0.6倍。4.二氧化硫。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别为64μg/m3、57μg/m3、48μg/m3。20XX年年—20XX年年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XX年年年均浓度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超标倍数为0.1倍。5.二氧化氮。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39μg/m3、37μg/m3、42μg/m3;其中20XX年年—20XX年年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XX年年年均浓度均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6.一氧化碳。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2.5 mg/m3、2.6 mg/m3、2.5 mg/m3。20XX年年—20XX年年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臭氧8小时。20XX年年—20XX年年,全市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125μg/m3、147μg/m3、169μg/m3。20XX年年—20XX年年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XX年年同比20XX年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下降0.8%,细颗粒物(PM2.5)下降3.9%。二氧化硫下降25%,氮氧化物上升7.6%,一氧化碳持平,臭氧上升35%。二、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要求,市环保局主要承担两项指标。现将两项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XX年年—20XX年年,(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天数分别为259天、252天、237天。20XX年年—20XX年年6项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8小时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XX年年、20XX年年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XX年年年均值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20XX年年至20XX年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三、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控项目节能审查评估,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工作规范。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不予核准、备案。20XX年年以来未核准、备案任何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2.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方案(20XX年年—20XX年年)的通知》(宁政发〔20XX年〕27号)要求,制定、实施《银川市违规整顿电解铝项目清理整顿方案》等清理整治方案,开展了专项整治,对违规建成的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理整顿。实施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查封、取缔西夏区1家“地条钢”企业,取缔永宁县首峰公司并拆除设备。目前,全市已无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3.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制定并实施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强化预警调控,责令企业拆除主体设备。全市累计淘汰落后的造纸、再生铝等行业产能183.66万吨,纸面石膏板800万平方米,皮革17万标张,铅蓄电池(含极板)350万套。4.优化空间格局。修编全市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园区建设规模、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定位,促进园区形成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发展格局。全市工业园区全面整合,形成两园(银川丝路经济园、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七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一中心(银川商贸物流服务中心)的产业布局。按照《银川市西夏区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XX年—20XX年年)》,全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目前已全部搬迁企业2家,部分搬迁企业4家,正在准备搬迁或转型6家企业,“退二进三”企业4家。5.分类治理小型工业企业。20XX年年率先制定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案,三区两县一市根据实际细化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全市共清查“散乱污”企业620家。其中,三区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02家(兴庆区85家、金凤区58家、西夏区59家);两县一市排查出“散乱污”企业418家(永宁县77家、贺兰县314家、灵武市27家)。目前,全市共完成整治347家,其中,三区202家“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兴庆区85家、金凤区58家、西夏区59家);两县一市145家“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永宁县18家、贺兰县102家、灵武市25家),目前这项工作仍在继续实施。(二)加强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1.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根据《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年》,市政府发布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年〕158号)。要求到20XX年年,全市(不含宁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80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至80%。2.推广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利用率。积极争取中石油支持,增加天然气实际供应量,加快推进天然气供热改造。20XX年年以来,实施燃煤锅炉“煤改气”117个,初步测算20XX年年全市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可达到8%左右。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序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建成一座装机容量为24兆瓦垃圾发电厂。大力实施“煤改电”。建设宁夏宁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首创金融商务中心太阳能集热辅助空气源热泵采暖项目、宁夏宁阳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宁阳文化商业广场电能替代双蓄能供暖供冷项目、银川高新区广煜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甲醇清洁采暖项目和银川市长城液压有限责任公司相变储能电热锅炉安装项目等4个重点示范项目。3.发展煤炭清洁化利用。20XX年年银川市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项目,三区建成清洁煤集中配送中心3个,辖区政府对居民使用清洁煤实行统一配送、等量置换,并给予150元/吨的补贴。目前,兴庆区配送8270户8500余吨,金凤区配送2447户627.651吨,西夏区配送1377户1100余吨。集中整治三区111家煤炭销售单位,现已取缔40家,停业27家,现有经营单位44家;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60份,立案19起,其中20XX年年立案1起,罚款4600元,20XX年年立案18起,查扣不合格煤炭2128.9吨。4.强化车用油品供应与管控。加强对全市所有成品油销售企业、炼油企业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强化对车用汽柴油执行国Ⅳ、国V标准的检查,做好全市销售国V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价格调整工作,监督各加油站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要求,自20XX年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V油品。强化油品抽检,20XX年年抽检56家96批次,合格率89%,立案处理罚没6.4万元。20XX年年抽检60个批次,合格率90%,立案处理罚没3.7万元。20XX年年抽检132个批次,合格率94%,立案处理罚没13.4万元。(三)加大燃煤小锅炉整治力度。1.淘汰燃煤小锅炉。20XX年年至20XX年年,共拆除各类燃煤锅(茶)炉1069台,其中20XX年年淘汰燃煤茶浴炉152台,20XX年年淘汰燃煤小锅(茶)炉224台,20XX年年淘汰燃煤锅(茶)炉186台,20XX年年淘汰燃煤锅(茶)炉507台。2.设定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全市建成区内未审批建设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所有新建燃煤锅炉房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制。20XX年年3月24日,严格落实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锅炉环境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XX年〕7号),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审批建设燃煤锅炉。(四)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1.建设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20XX年年完成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49个。20XX年年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92个。20XX年年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84个。全市6家燃煤火力发电企业的19台机组全部完成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6家企业自备电厂的18台机组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XX年)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2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4条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治理。建成区内139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全部进行除尘升级改造。重点行业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2.升级改造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20XX年年集中完成111台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改造。20XX年年完成44台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改造。20XX年年完成33台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改造,完成12台燃煤锅炉脱硝改造。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2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4条水泥生产线工业炉窑全部完成治理。3.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实施石油化工、煤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纺织印染等行业VOCs排查治理。完成了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VOCs排查试点,完成了石油化工企业VOCs排查工作,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已全面完成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程,并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厅的验收。宝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停产项目未建成。开展了宁夏银报印务有限公司、宁夏报业传媒印刷有限公司等2个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全市152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五)多措并举治理大气面源污染。1.控制城市扬尘污染(1)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6个100%的要求。出台制定了《银川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标准》。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共整治完成建筑堆场900余处。加快“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建设,三区22家建设单位试点安装并运行。20XX年年以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专项检查、突击夜查、专项督查120余次,检查建筑工地1100余个,对140余起工地扬尘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50余起扬尘污染等方面存在的不良行为进行诚信扣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2)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XX年年以来累计投入1.8亿元用于购买环卫机械设备,为三区环卫补充环卫机械设备300余台。推进“以克论净”深度清扫保洁作业,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及覆盖率。制定科学化机扫作业方案,强化精细化作业,实现平面保洁向立体清洗延伸,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5%以上。(3)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突出重点车辆(拉运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煤炭车辆)、重点区域(市区主要道路、锅炉房、砂石开采)、重点项目(银吴高铁、京藏高速扩建和综合管廊等)和重点时节(冬防)的管控,强化24小时监督检查。20XX年年,清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82车次,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642张、商砼车辆运输证70张,罚款27400元。20XX年年,积极推进渣土管理改革,实现渣土运输法人化、车辆运输密闭化、行程可溯化、管理智能化;备案公司20家,备案车辆570辆,其中新购新型智能渣土车辆210辆、改造老旧渣土车辆360台;巡查工地3000余次(处),处理手续不全、私拉偷运的建筑工地运输车辆400次。2. 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每年制定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核查排污许可证办理、油烟净化设施和清洁能源使用等情况。开展“环保示范街”创建活动,市辖三区建成4条餐饮环保示范街。20XX年年在全区率先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现场观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XX年年集中整治全市4443家餐饮企业(个体户),监督1506家餐饮企业(个体户)进行“煤改电”或“煤改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00余份。20XX年年至20XX年年,共查处餐饮油烟投诉1200余件,办结率、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3.治理露天烧烤。烧烤行业基本实现进店(院)经营、使用环保烧烤炉具、配套油烟净化设备。20XX年年在三区设置季节性啤酒广场19处,整治450余家。20XX年年整治350余家,三区推广使用环保烧烤炉482台,发放补贴资金90余万元。20XX年年清理、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摊点180处,拆除棚房、护栏50余处,清理店外占道经营300余处。4.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XX年年10月31日,按照环保部《高污染燃料目录》,市政府印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市区燃煤污染的通告》,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燃料使用要求予以明确。5.禁止焚烧秸杆。市委、政府办公厅每年专门下发严禁焚烧秸杆的通知,建立了秸杆禁烧工作经济处罚和问责机制,各县(市)区也建立了“乡镇为责任主体、社区(村组)联防”的工作机制,并纳入环保网格化管理,做到单位(部门)联村、干部包片、村包组、组包户。成立专项巡查督查组,在禁烧时段对禁烧区域实行不间断巡查。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全市累计推广秸杆还田60万亩,20XX年年实施以奖代补300万元,秸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达到34家,综合利用率由70%提升到80%以上。(六)稳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1.城市交通管理。强化“黄改绿”工作,对20XX年年后注册的、行驶里程在30万公里以内的大中型客货运柴油黄标车进行升级治理,实施“黄改绿”。每年交警、环保联合执法严查严控冒黑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黄标车。交警、城管联合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严查渣土车撒漏、闯红灯、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黄标车和农用车等车辆限行,在完善第一阶段黄标车限行区域标识的基础上,分别于20XX年年8月和20XX年年10月两次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定期组织开展上路机动车尾气遥测工作,排查尾气超标排放车辆,锁定环保信息,媒体公开曝光,限期治理。2.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XX年年12月,银川市正式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黄标车淘汰激励政策、黄标班线车淘汰补贴办法以及“黄改绿”工作意见。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49749辆。其中,20XX年年至20XX年年淘汰黄标车33932辆,超额完成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并对提前报废淘汰符合补贴政策的3432辆黄标车予以财政补贴3174.23万元;20XX年年淘汰黄标车5161辆,占任务量(4668辆)的110%,淘汰老旧车辆10656辆,占任务量(9316辆)的114%,均超额完成20XX年年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3. 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在全区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电动(出租、公交)汽车,新购、投放清洁能源(天然气型)公交车626辆。目前全市共有公交运营车辆1701辆,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1471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230辆,新能源电动车占运营车辆比例为14%。计划20XX年年至20XX年年更新新能源电动公交车20XX年辆;20XX年年至20XX年年更新新能源电动出租车5364辆;计划建设充电桩3800个,一期80个充电桩已建成投运,二期920个充电桩建设正在进行基础施工。4.提升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构14家,环保部门先后对各检测机构的人员、设备、检测行为、检测报告等监督检查800余次。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81万辆,需检测车辆46.7万辆,截至20XX年年共检测38.2万辆,检测率达到81.8%。严格新车注册入户及外地转入车辆准入条件,严禁高排放车辆进入银川。自20XX年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的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必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5.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新辟、优化调整、加密、延伸公交线路138条,其中新辟常规线路47条、临时专线5条、通勤专线1条,优化调整线路55条,加密线路30条,并将230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投放于17条公交线路。建立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况。全市拥有出租汽车公司21家,各类营运车辆5453辆,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投放小黄车、摩拜单车2.6万辆,为市民绿色出行创造条件。(七)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1. 编制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每年制定《银川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银川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方案、计划,明确年度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通过市政府和环保网站将各项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冬防”目标责任书,实施评先选优“一票否决”。2.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制定、完善了《银川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理顺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夯实了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初步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监管体系。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执法措施和手段,初步构建了多方介入、各司其职、充分配合、及时互动的联动执法机制。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20XX年年完成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并试运行。20XX年年1月1日起正式发布空气质量预报数据,每日按时向国家报送24小时和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数据,并通过环保网站发布。20XX年年依据自治区应急预案对全市应急预案进行了再次修订。20XX年年1月启动了1次全市蓝色预警。20XX年年11月开始,全市发布了3次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20XX年年12月9日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20XX年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参照应急预案红色预警应对措施开展冬防工作。4.建立完善大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20XX年年10月起,全部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移交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管理。5.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银川环保网站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保验收、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和自行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报纸公布各辖区空气质量月排名,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6. 开展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工作。20XX年年至20XX年年完成了银川市大气污染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并通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论证验收。银川市大气污染源详细清单的编制工作顺利推进。银川市环境保护局20XX年年2月26日银川市林业局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治进度的报告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区、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治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钉钉子”的精神大力开展整治工作。对列入清单的项目坚决予以整治,绝不打折扣、搞变通。现将5月份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银川段整改情况(一)基本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整治方案的通知》及后期摸底新增,目前由我市牵头清理整治的人类活动点39处。其中位于核心区的2处,其他位于实验区。分五种类型,一是矿石开采2处和民爆企业2处;二是农林牧设施17处;三是历史遗留旅游景区、交通、公墓类12处,其中旅游设施6处,交通设施5处,公墓1处;四是军事设施3处;五是重合区域葡萄酒庄3处。(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1.自然保护区整治项目情况全面开展拆迁和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步整治任务的,共计13处,包括民爆企业恢复生产2处;农林牧设施拆除待生态修复10处(其中1处位于核心区);交通设施完成补手续1处。未完成整治26处,包括需生态维护治理的矿石开采点2处;已停止生产经营,待拆除的农林牧设施7处(其中1处果园位于核心区);待补办手续的旅游设施6处、交通设施4处和公墓1处;待整治的军事设施3处;重合区域的葡萄酒庄3处。还有未拆除的7处建筑设施目前进入攻坚阶段,于5月底前完成。2.大口子硅石矿区环境整治情况主佛沟硅石和大口子沟沟北硅石开采点(2处)位于大口子,已停产十几年,原有道路、开采平台植被已基本自然恢复,国土局将进行拆除构筑附属设施。目前只需要进行通过清理矿渣进行恢复治理,按修订后的方案实施,达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实现生态自然恢复的目的。3.重合区域葡萄规划及种植情况重合区域葡萄三家公司即云山公司、启顺公司和君杰公司,均在《中国(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发展规划(20XX年-20XX年)》及《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小镇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范围中,根据整治要求,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局正在落实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1764.5公顷土地从原《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小镇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中调出。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发改委等做好评估审计工作。4.军事设施(4处)情况(实验区)(1) 晓鸣禽业养殖设施。位于保护区拜寺口,建于1950年,产权单位为原兰州军区。已于20XX年年12月关停,现正在协调拆除工作。(2)宁夏民兵武器库设施。位于保护区井子泉,建于1974年,产权单位为宁夏军区,建议保留。(3)空军部队设施。位于保护区泉七沟,建于1969年,产权单位为原兰州基地空军部队,建议保留。(4)黄旗口维护队住宿设施。位于保护区黄旗口,建于1964年,产权单位为贺兰山农牧场(由宁夏军区租用),建议延缓拆除。二、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问题整改情况(一)基本情况根据督察组反馈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需要清理整治的人类活动38处(核心区2处,缓冲区4处,实验区32处),分别是:人工设施7处,其中:风力发电5处,储煤场1处,排泥场1处;砖瓦厂5处,其中:机砖厂3处,预制厂2处;工矿用地26处。(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整改已完成23个,正在进展中15 个,具体如下:1.整改已完成23个(1)采挖遗迹9处。分别为6号、7号、16号、33号、34号、18号、20号、23号、24号点位,均为周边村民偷挖偷采遗留的坑穴,在通往庆沟、大河子沟、龙坑等砂石料资源丰富、易发偷挖偷采地段的进出口、人为活动较多的边界上增设5处哨卡、15处宣传牌、30处警示牌,封堵通往保护区路口6处,偷挖偷采遗留坑穴全部封闭,自然恢复中,整改完成。(2)取缔并清理的砂厂、取土场12处。分别为8号、12号、15号、17号、19号、21号、25号、31号、35号、36号、37号、38号点位,均为保护区成立前后国土等部门审批设置的采砂厂、取土场,20XX年年7月25日,登报注销证件,彻底拔除了问题根源,整改完成。(3)已整改的企业用地2处。分别是13号、14号点位,均为履行审批手续的企业用地。整改期间,13号储煤场已搬出保护区,现场遗留的临建、采钢房等设施全部拆除,设施封闭,生态自然恢复中。14号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沉淀池及排泥系统,已向华电公司致函,责令停止排放,设施封闭,生态自然修复中,整改完成。2.正在进展中15个(1)已关闭但未取缔的机砖厂3处。分别为10号、11号、22号点位,均为保护区成立前国土等部门审批设置的机砖厂,20XX年年7月25日,登报注销证件,实施了断电措施,拆除了生产主设备,现停止生产、关闭状态。(2)已取缔但有大量尾矿未处理砂厂2处。分别为26号、30号点位,均为已取缔砂厂,目前存在现场堆放有大量未加工的配料未处理问题,白芨滩自然保护管理局提出: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建议由国土部门负责,对矿产品的归属权予以明确,限定自主清理出场并实施生态恢复时间,保护区配合,20XX年年底前完成生态恢复的整改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准后进一步整改。(3)边界有误7处,分别为1号、2号、3号、4号、5号、9号、27号点位。其中:1-5号点位为风力发电基塔,位于保护区南片东边界线上,为中国华电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的宁东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手续齐全,建设地点是保护区20XX年年调整时新划入部分,该处边界没有明显地标,存在边界争议,属于边界误差,项目征占地手续是以农民荒地办理。9号、27号点位为预制厂,实际管护不在保护区范围。以上7处问题点白芨滩管理局已向环保厅汇报,正在组织开展保护区边界勘界,纠正存在的误差。(4)正在恢复治理中的临时取土场3处。分别是28号、29号、32号点位,经现场督察取土单位对采挖现场土方整治、刷坡垦复还不彻底,白芨滩管理局监督正在整治、刷坡,恢复治理中。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全面协调各部门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推动有力。(二)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银川市和两县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细化落实整治修复,确定整治恢复时间节点,对标整改,制定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排序销号;严守整改工作标准,不讲条件、不讲理由、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三)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做到问题整改治标和治本同步,预防和整治并重;严守生态红线,切实维护银川平原生态安全,坚定不移的走绿色发展之路。(四)整治工作和移交工作同时进行。整治工作成熟一处向贺兰山自然保护管理局、白芨滩自然保护管理局移交一处。不留隐患,根治彻底。银川市林业局20XX年年5月25日银川市农牧局20XX年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0XX年年,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严格执法监管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生产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入开展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双安双创”中期绩效评估顺利通过,各类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一是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XX年年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年开展“双安双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银川市农牧局健康银川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银川市关于落实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多项工作安排,并多次召开“双安双创”推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安双创”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岗位清晰、职责明确”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机构“四有两责”及网格化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归口协调、分工负责、层层监管的长效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县区和局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共签订目标责任书27份,进一步健全了责任追究和工作考核机制。通过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抓好“双安双创”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加强双安双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5至6月份,我局对各县区市落实“双安双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发现梳理问题29个,向各县区市政府分别致函,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做好创建档案整理上报工作。按照市食安委要求,根据《宁夏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考核内容中的七大项内容,将我局20XX年年6月以来、20XX年年和20XX年年(1月-7月)有关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所有资料(包括:各类工作文件、信息图片、工作总结、样品抽检、农业执法等)共计整理归档400多份资料,及时报送市食安办;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名录建设。在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建立银川市农牧局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名录444家,其中:农业种植业12家、蔬菜园区26家、畜禽养殖37家,水产养殖20家,畜禽定点屠宰13家,龙头企业220家,三品一标生产企业116家,为中期绩效评估打好基础。(三)强化抽样检测、筑牢安全防线。1.开展抽样检测工作,严格风险监督。全市(包括各县市区)共抽检各类农产品12万批次以上,完成计划任务10万批次的120%。其中定性速测抽检12万批次,合格率99.3%;定量检测3000多批次,合格率99.7%。市级定量抽检1059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9.6%。农业部前三季度例行抽检,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其中蔬菜97.2%,畜禽和水产品合格率都为100%,认真配合完成自治区级例行监测及飞行抽检。开展五优水稻示范区、五优蔬菜基地、粮食及蔬菜作物“三减示范园”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和优质品牌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目前已抽样各类农产品30多批次,将检测结果与项目实施紧密结合,切实保证优出质量和安全。2.加强实验室及基层检测站点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投入使用市县级检验实验室4个,兴庆区、西夏区检测实验室正在抓紧建设,争取年底前通过双认证。加快基层农残快速检测点建设,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检测流程,保证快速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3.加强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全市各级农牧部门全年共开展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培训10多期,培训对象主要是干部职工、种养植大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经销店等人员,内容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养殖技术、农药兽药安全科学使用、化肥减量及有机肥使用研讨、病虫害防治、养殖场粪污处理等。组织开展20XX年年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比武大赛,获得全区第一名。(四)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监管。认真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加大种养殖场(基地)标准化生产建设,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开展品牌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经过广泛宣传动员,层层审核把关,全市共向自治区农牧厅推荐拟开展GAP认证产品15个,着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国际化,培育全市特色农产品质量品牌,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培育,20XX年年全市目前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40个,其中绿色食品15个、有机农产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33.3%。到目前为止,去除到期放弃续展的,银川市“三品一标”有效期内认证农产品总数达到23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112个;有机农产品7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6个。“三品一标”总量57.47万吨,占全市农产品总量的37.01%,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总量3.78万吨,占总量的2.43%;绿色食品总量9.73万吨,占总量的6.26%;有机农产品总量1.99万吨,占总量的1.28%;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41.97万吨,占总量的27.03 %,农产品的认证数量较去年有所增长。(五)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源头治理。1.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今年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136人次、执法车辆397台次、依法检查种子企业762家,整顿种子市场352家,抽检农作物种子92个样,合格率在100%。有力保障了我市农业春播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开展清理假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市、县(市)区两级联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药经销店和种植园区的农药零售店展开排查,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检查中对农药品种逐一排查,严查经营假劣农药、不合格农药“助剂”、过期农药、未经登记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冒用登记证号、扩大使用范围、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今年配合自治区药检所对全市农药经营店进行抽样44个样本,其中1个样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达98%。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84余人次,检查农药经销网点857户次,整顿农药市场528家次。受理农药举报案件18起,立案5起,查获假劣农药62件,涉案金额74000元;挽回经济损失18000元。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3.开展兽药饲料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假兽药饲料专项整治、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狠抓饲料兽药经营和使用监管,落实兽药GSP和GUP规范。20XX年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59家次,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100%,使用单位覆盖率95%以上。检查饲料生产及经销户323家次,整顿饲料市场97个次,抽检饲料样品51批次。4.强化生鲜乳执法监管。对辖区内158家生鲜乳收购站和143辆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抽样监测,严格按照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现场检查判定,全市共抽检鲜奶样210余份,各项检测指标确保合格,未发现违法添加物质。通过抽样监测,规范了生鲜乳收购站管理,加强了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监管,严厉打击在生鲜乳收购中添加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和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硫氰酸根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5.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截止9月底(下同),全市产地检疫生猪10.9万头,牛2.26万头,羊12.83万只,家禽1101.45万只。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达到95%以上、电子出证率达100%。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全市各畜禽屠宰场共屠宰检疫生猪13.66万头,牛羊11.61万头只,禽102.33万只,县以上城市生猪、牛羊和家禽进点屠宰率分别达100%、98%和98%;全市屠宰环节共抽检生猪“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联卡5832份,牛210份,检测旋毛虫2560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全市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2.32万头只,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0.15万公斤,病害畜禽(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中1月份在兴庆区月牙湖乡小塘村处理牛羊口蹄疫疫情,共扑杀牛14头、羊21只,全部进行焚烧、掩埋无害化处理。对盛美家禽屠宰场疑似疫病的278只鸡进行了扑杀并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和严格的(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设。以“双安双创”为契机,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种养殖场生产监管制度,各项制度与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衔接,使监管责任分工落到实处。农产品监管制度涵盖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管理、安全监测、环境保护、生产保障、生产记录、生产主体的各类生产制度、消毒防疫制度、产品销售制度、投入品的采购和使用档案建立制度等。农牧局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银川市农牧局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七)全力保障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自治区及食安办要求,进一步加强节日市场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结合节日农产品的特点,围绕各大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流通领域及生产基地,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抽检,节日期间对18家单位销售的新鲜蔬菜及水果产品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785批次,其中抽检蔬菜682 批次,合格率99.41%,水果103个批次,合格率100%,确保了全市蔬菜质量安全。(八)农资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已上线录入企业信息超过400多家。由于目前系统处于试运行,有关信息正在录入,系统正在完善。(九)加强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信用档案。我市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农资和农产品信用纸质档案信息,共建立各类信用信息档案上千份,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计划20XX年年底所有农资和生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全部建设完成。(十)加强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一是通过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新闻话题、新闻观察等栏目播出有关“双安双创”和“三农工作”新闻10多条,通过银川新闻综合频率FM100.6“春磊热线”、FM90.5“美丽乡村”广播节目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宣传3期;二是组织全市农牧系统工作人员和种养殖户利用手机微信扫描关注“食安银川”微信公众号,使更多干部群众知晓和明确“双安双创”工作的内容、意义;三是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画册2万余册、《致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多份、《银川市农牧系统双安双创及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册》,制做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1部,通过农业嘉年华、“三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和方式大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四是组织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走出去到阅海万家为市民现场开展农产品速测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二、存在的问题(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不足。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针对农药残留,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2批次/千人的检测经费压力较大。(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的任务繁重,监管范围广,抽样工作量大,各县区市普遍存在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尤其是检测技术人员。(三)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还有不到位的地方。部分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记录不全、不规范,各级农牧部门特别是针对种植企业的监管记录还有缺失。(四)农资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还需加强完善。应纳入追溯系统的农资经营点和种养殖企业站点还没有全部上线,已上线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还不完整。三、20XX年年工作思路(一)巩固“双安双创”创建成果。将“双安双创”各项目标任务融入年度具体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力度,争取20XX年年贺兰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成功并创建。(二)全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三)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对农产品种养殖基地、企业、专业合作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安全督导。(四)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检打联动。拓展渠道,积极从举报投诉、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中发现线索,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检打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努力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五)持续推进完善农资在线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督促企业及时上线运行,切实发挥监管系统的效能作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加大检验检测力度。计划20XX年年全年定量检测稳定在1200批次以上。注重加强银川市水稻、蔬菜五优基地及外来农产品的监测力度,保证农产品市场供给安全。(七)加大农产品监管队伍建设。对全市农产品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特别要将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提升作为工作的重点,扩大检测参数,全面提升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检测业务技能。(八)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宣传,从抓监管队伍建设入手,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形成落实目标任务措施有力,开展执法监管精准高效,上报报告总结及时完整,各类报表数据准确可靠,各类监管档案规范整齐,努力使银川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银川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健康银川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银川市健康银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银川市农牧局对照健康银川建设有关考核指标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银川市农牧局20XX年年开展健康银川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落实完成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工作。为全力推进健康银川建设,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银川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年】85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农牧局党委及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银川市农牧局健康银川建设领导小组,并以(银农发【20XX年】200号)文件印发各基层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上半年围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各县市区落实“双安双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共发现梳理问题29个,向各县(市)区政府分别致函,认真督办,落实整改。(二)加强宣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一是通过宁夏电视台、银川电视台各个栏目播出有关“双安双创”和“三农工作”新闻,通过“美丽乡村”广播节目开展有关农产品质量宣传;二是组织全市农牧系统工作人员和种养殖户关注“食安银川”微信公众号,使更多干部群众知晓“双安双创”工作内容、意义;三是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画册2万余册、《致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多份、《银川市农牧系统双安双创及食品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册》,制做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片,通过“三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三)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三品一标”监管。我局认真落实银川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开展种养殖场(基地)标准化生产建设,积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上半年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已有2家企业获得9个绿色食品认证证书,1个企业获得地理标志证书;还有2个企业的10个绿色食品、3个企业的10个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报中。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的认证监管,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农产品标识专项检查,共出动67人次,检查批发市场2家、农贸市场4家、超市23家。要求各经营企业严格监管,规范标识的使用。(四)强化抽样检测、筑牢安全防线。上半年,全市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共抽检各类农产品65592批次。其中定性速测抽检64146批次,合格率98.85%;定量检测1446批次,合格率99.54%。农业部例行抽检,蔬菜果品、畜禽、水产品综合抽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对社会和媒体反映问题较多的草莓开展了监督抽检,抽检17个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对农产品销售集中的北环批发市场、西塔等市场开展专项抽检,共抽检110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五)开展农资打假、抓好源头治理。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228人次,依法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376个次,清理整顿市场668家次,受理举报案件11件,立案6起,涉案金额2.5万元。查获假劣农资4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7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开展“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以种子经营门店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和非法生产销售转基因等违法行为,对种子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输大户等进行检查。上半年出动农业执法人员686人次、执法车辆 229 台次、依法检查种子企业468家,整顿种子市场248家、受理种子举报案件5起,立案4起,涉案金额1.5万元。上半年农作物种子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七)开展清理假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以抽检不合格“黑名单”所列农药品种为重点,开展假冒农药定性清除检查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农药经销店进行检查,切实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查经营假劣农药、不合格农药“助剂”、过期农药、未经登记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冒用登记证号、扩大使用范围、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证”不全农药已基本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23种高毒农药在市场上已基本绝迹。(八)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全市产地检疫生猪4.92万头,牛0.88万头,羊7.1万只,家禽59.61万只,出具产地检疫证明0.51万张。全市各畜禽屠宰场共屠宰检疫生猪6.14万头,牛0.35万头,羊6.5万头,禽59.16万只,出具检疫证明8.35万张,检出病死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0.399万头只;抽检生猪“瘦肉精”3416份,牛150份,检测旋毛虫1295份。接受外埠入银动物产品落地报检禽类产品562批次841.61万公斤,畜产品317批次211.43万公斤,产品报检率100%,有效保障银川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九)严打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共开展屠宰执法检查1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查处私宰及销售未经检疫检验肉品的窝(摊)点40处。取缔私屠乱宰窝点38处,向定点屠宰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2份。全市无害化处理各类动物10842头只,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0.4264吨。我局结合银川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上半年全市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不能满足监督抽样检测需要,部分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缺口较大;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任务繁重,各县市区普遍存在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缺乏,技能还有待加强。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对种养殖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督导。2、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检打联动。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努力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3、大力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建设项目的实施。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认证产品监管,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维护品牌公信力。4、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全程监管。银川市农牧局20XX年年7月30日柘荣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XX年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的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根据《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柘政办〔20XX年〕104号)要求,现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及后续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20XX年年,我局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主办6件、协办5件),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4件(主办2件、协办2件),共15件,已于5月全部办复,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地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接到承办任务后,迅即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分管领导、牵头单位,细化办理计划,落实办理任务,限定办理时间,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办理机制,确保办理工作积极、稳妥、顺利地展开。(二)完善办理制度,不断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我局建立完善了 “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工作制度,要求承办人员积极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意见初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以正式文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三)狠抓办理实效,确保建议提案落到实处。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我局坚持办实事、抓实效,自觉把议案、建议中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答复解决的重点,针对代表、委员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积极抓好落实;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认真向代表委员通报,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条件解决而暂未解决的,制定具体措施;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列入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创造条件,分步实施,切实解决和落实好代表和委员反映的问题。力求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切实提高我县交通运输工作水平。三、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扎实做好后续工作。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认真落实和兑现在给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件中所承诺的事项;二是注重总结提高。认真总结今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相关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四、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一)人大代表建议第19号《关于开设柘荣城关至石山洋公交专线的建议》由于基础条件尚不具备,目前无法开通石山洋公交专线。一是国家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发展,不允许购置传统的燃油车辆,石山洋尚未建设相应的车辆充电站等设施。二是新能源公交车续驶里程有限,石山洋没有车辆充电设施,无法及时给运营车辆补充电能,保证其续驶能力。三是现有新能源公交车辆爬坡能力有限,很难适应石山洋到乍洋公路的长下坡路段。(二)人大代表建议第30号《关于要求全面提升“镇镇通干线”建设整体标准的建议》X963县道山场至完店段公路全长3公里已纳入“百乡千村”计划,按技术等级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7.5米标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源乡人民政府,目前已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三)人大代表建议第33号《关于修建富溪镇至宅中乡连接线的建议》乡道Y709富溪至蔡山已列入省交通厅《项目库》,规划里程9.26公里,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4.5米混凝土路面实施。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年第4号)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精神,乡道Y709富溪至蔡山建设需由所在乡(镇)决定是否组织实施并明确资金拼盘。(四)人大代表建议第37号《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公交线路的建议》我县积极推进城区至周边乡镇开通公交线路,目前已开通城关至富溪和城关至乍洋两条公交线路。我局将继续落实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我县公交的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和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人大代表建议第44号《关于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的建议》《柘荣县农村公路网规划(20XX年-20XX年年》编制调整工作,我局正在进行新增农村公路规划的第二次摸底。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乡、村道路建设管理需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业主,负责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我局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晋级改造,待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争取上级补助。(六)人大代表建议第47号《关于规范柘荣至英山班车收费问题的建议》我局已会同物价局对新增线路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计算并通过网络征求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目前已批复执行。柘荣至英山(新路)营运里程15千米,核定票价6.5元。(七)政协委员提案第26号《两村农民盼望改变“断头路”成为“致富路”——关于修通蒲洋南山至凤落垅村公路连接线的建议》我局正在进行《柘荣县农村公路网规划(20XX年-20XX年年》编制调整工作,南山自然村至凤落垅已列入此次新增计划,规划里程1.5公里,路面按4.5米建设,待批准列入省交通厅项目库后,即可按规定审批建设。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南山自然村至凤落垅规划若批准列入省交通厅项目库,项目建设应由黄柏乡人民政府担任业主,负责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待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我局将按规定争取上级补助。(八)政协委员提案第68号《提升完善我县农村道路建设》《柘荣县农村公路网规划(20XX年-20XX年年》编制调整工作,我局正在进行新增农村公路规划的第二次摸底,以不断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网规划。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乡、村道路建设需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集资金并组织实施,我局将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待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我局按规定争取上级补助。附件:1、20XX年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2、20XX年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柘荣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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